倪念自幼父母双亡,在流言蜚语里长大。逆风而来的祁然,似乎是那段黑暗日子里唯一的晨曦,然而却被学校里最可恶的男生残忍摧毁。他们的情窦初开在祁然为她断指的那一瞬间停止,从此只剩下了疼和残忍。一连串的突发事件,将她推入了深渊,只能选择不顾一切的出逃。她的世界,永不黎明。 像一个乞丐一样流浪,又像一个公主那样被江绍齐捡回家,她又有了家,一切似乎可以重新开始。当她像一个正常的女孩一样,站在阳光下的时候,曾经的一切黑暗席卷而来…… 原来曾经以为离开的人,一直挣脱不了,原来一直爱的人,竟是伤她最深的人 曾经她以为,她错过生命的一切美好,原来只是为了与他相遇。 后来她觉得,假如有一天重来,我最爱的你,不如我们就此错过…… 作者简介: 新浪A签作者,短篇见《魔幻志》、《花刊》、《天使.com》、《飞魔幻》等杂志及各类报纸,长篇已出版《执子三生与子千年》、《偷心诀》。 目录: 第一章最后,你成了我少年时代最无可救药的怪癖 第二章回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轻轻一碰,就鲜血淋淋。 第三章文菱脸上的疤,说起来,和我有些关系 第四章我故意不找你,故意不跟你有任何交集,想看看你会不会想起我 第五章我始终是个被摒弃的人,一如那年我不知道下一站该去哪里 第六章你在觉得羞愧吗?猴子,你是因我犯错的 第七章江绍齐有时候是个偏执狂 第八章猴子,你醒醒啊,我是念念 第九章亲爱的,如果重新来过,说好了彼此错过每个人多少都有点怪癖,比如猴子喜欢闻藿香正气水的味道,比如述述看见长得有点人模狗样的男生会想象他扮成女人的模样,还有比如我,总是本能地留意每一个人的手指。 我的目光就像古代身怀绝技的江湖老妖妇,轻轻一瞟,脑子里就想象出无数种刀起指落的情景,浸染的血,抖动的手,还有眼前男主角凄厉的哀号声。 述述说,我看人手指的时候眼神真的很吓人。 我问她怎么吓人,她仰头想了半天说:“被你看一下就觉得会类风湿性关节炎发作,每个关节都疼……”说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把手插进口袋里。 述述的上上任男朋友是医学院的学长,述述从他那里学了一点医学用语,成天在我面前嘚瑟。一个男生想让一个女生对他念念不忘是要下点功夫的,那些风花雪月的浪漫早已过时,对述述这样的美女而言,鲜花首饰铸就的浪漫毫无亮点,要占领她的内心继而占领她的身体,就必须动点脑子对症下药,缺什么补什么。 述述什么都不缺,唯一缺的是脑子。那个口鼻微微歪斜的医学院学长一没钱二没貌,却独辟蹊径搬来一本百科知识大全,一天给述述讲解一个,就像老爸给闺女讲故事一样,硬是把述述讲到身边做了三个月挂名女友。之所以是挂名女友,是因为除了讲故事,他们没有半点进展,可见君子动口不动手在爱情这个领域里行不通。 不过,述述却大有收获,爱情如烟花过隙,知识却永垂不朽。她因此华丽转身,从卡哇伊的小萝莉变成知性美女。 为此我调侃她什么时候变得讲究内秀了,你不是一向信奉美女必须无脑,一有脑绝对变剩女的吗? 述述回答我这个问题时已经干净利落地甩掉学长,拉过我神秘兮兮地说:“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啊,念念。”说着拿出一本小抄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关于文旭的一切,包括他的QQ、微博和电话号码,甚至连鞋子穿几码都记录详尽。 文旭是医学院临床专业硕士二年级的学长,述述跟我夸他的时候,简直把她生平所学的所有褒义形容词都用上了,其中大部分还是从言情小说里看来的。她说他是医学系的高材生,祖上三代行医,父亲是某市卫生局局长,家境优渥。而他自己才貌双全,财色兼备,是整个医学院女生共同倾慕的偶像。 我忍不住问她:“他这么优秀,怎么要落魄到通过你介绍相亲呢?” 述述被我堵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用“不识好人心”的目光横了我一眼,给了我一个理由:“可能医学院的女生都比较惨不忍睹吧,像护理系的那个乐小昵……”说着,她忍不住抖了抖。 述述一举就举这么个血淋淋的例子,顿时把我所有的疑虑都打消干净。为了不辜负述述的一番盛意,也为了拯救色艺双绝的学长,给别人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我决定会会他。 约会地点定在肯德基,据述述多年约会的经验总结,定在那里是有讲究的,有一套固定的程序。刚见面的时候先点一份冰淇淋,一旦发觉对方长得像困难户立刻起身,冰淇淋还可以抓在手上,丝毫不浪费。如果和对方谈得投机则再加一个套餐,点杯大可乐,还要可以续杯的那种。 述述自命是个独立自主的女生,绝不会乱花男生一分钱,崇尚AA制,她要把这个好习惯贯彻给我。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惭愧地交代一件事,文旭已经是述述给我介绍的第十八个男生。为了确保约会不会再有闪失,昨天晚上,她转了两趟公交车,专程转到我的出租屋里,千叮嘱万交代,让我万万不可再问那个杀伤力十足的问题。 是的,我之所以在C大桃花运不济,大部分归咎一个我总是忍不住问的问题:“你愿意为了我,剁下一根手指吗?” 记得第一个听到这句话的男生,像看巫婆一样看着我,嘴里还含着牛排搭配的通心粉,抖得和他当时的小心肝一样。想来他也是相亲无数,经验老道,惊愕中仍不忘有条不紊地收走桌上的诺基亚,然后仓皇而逃,连单都没有埋。 事后述述指着我的鼻子骂了两天:“你出息啊,啊?对一个刚认识不到二十分钟的男生开口要人家的手指头?人家不觉得你心理有问题也会觉得我神经有毛病,居然会把三观正常的大好青年介绍给你!为了这事,阿甘都差点和我翻脸了!” 阿甘是述述的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体育系的,块头大得很,我只见过两次,乍一看,敦实敦实的,还真有点像美国大片里的阿甘。 别看我平时和述述斗起嘴来不甘示弱,一旦她真的发飙生气,我只有默默低头的份。这招叫以柔克刚,以静制动,对付刀子嘴豆腐心的述述无比管用。 果然,见我默不作声,述述的口气软了下来:“念念啊,祁然已经是过去式了,你再也不可能见到他。就算见到他,他也不可能再为你剁下一根手指头。说不定,他身边早已经莺莺燕燕,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你就死了心吧,大好春光在前面,你要怀着一颗重新拥抱幸福的心努力往前冲!”因为骂我她花了不少力气,说话间顺便把我准备当明天早餐的肉松面包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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