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拾光流年纯美初恋合集


作者:十四郎,烟罗     整理日期:2016-10-05 11:16:55

《赠我一世蜜糖》《赠我一世蜜糖》内容简介:
  祝海雅三岁被收养,却被祝家父母作为与谭家联姻的筹码。海雅本就爱慕谭家独子谭书林,可谭书林对联姻非常不满,屡次口出恶言,彻底伤了她的心。
  大学时,她偶遇一个叫苏炜的神秘男孩,为了逃离被摆布的命运与他交往,却渐渐陷入恋情中不可自拔。
  不料,祝家剧变,父亲重病。在母亲的哀求下,海雅忍痛与苏炜分手,选择留学。
  五年后回国,她再也找不到苏炜的踪影,原以为可以放下,却收到苏炜五年前就意外死亡的消息……
  《情长过时光》
  烟罗、桃子夏、张芸欣、墨小芭等十三位青春当红作家,写作十年最具纪念意义经典作品。
  每一个故事,都正从你的青春经过,每一种爱情,你是否都见过它最初的样子。
  编辑精心收录:14位作者十年写作感悟历时两年编撰记录
  《我和时光的zui美情书》
  莫峻/烟罗/夏七夕/籽月VS国内一级青春插画师,共同打造【明信片书签】珍藏礼盒。
  作者简介:
  《赠我一世蜜糖》
  十四郎,女,80后海龟女,知名网络作家,文字自有风骨,故事风格多变。
  已出版作品:《三千鸦杀》《琉璃美人煞》《斩春》《佳偶天成》等。
  《情长过时光》
  烟罗、桃子夏、张云欣等十三位青春当红作家。
  烟罗的《小情书》《星星上的花》1、2持续热卖,《贝壳》治愈千万读者。
  张云欣的《云朵上的歌》《月光漫过珍珠夏》等畅销不断。
  《我和时光的最美情书》《赠我一世蜜糖》
  十四郎,女,80后海龟女,知名网络作家,文字自有风骨,故事风格多变。
  已出版作品:《三千鸦杀》《琉璃美人煞》《斩春》《佳偶天成》等。
  《情长过时光》
  烟罗、桃子夏、张云欣等十三位青春当红作家。
  烟罗的《小情书》《星星上的花》1、2持续热卖,《贝壳》治愈千万读者。
  张云欣的《云朵上的歌》《月光漫过珍珠夏》等畅销不断。
  《我和时光的最美情书》
  莫峻、烟罗、夏七夕、籽月等大鱼文化超高人气作家。
  莫峻的《蜗牛小镇》销售十万,《在很久很久以前》以笔绘心,反响热烈。
  夏七夕的《后来我们都哭了1、2》感动千万读者。
  籽月的《夏有乔木1、2、3》经久不衰,近期韩庚、吴亦凡等人气男星出演的电影好评不断
  目录:
  第一章一切都不算太坏
  第二章开始一个深雪桔色的梦
  第三章他是她的毒品,她开始上瘾
  第四章极致的恐惧,极致的喜悦
  第五章藏在深处的放纵
  第六章笑一笑,别那么难过
  第七章一秒也不能分离的挚爱
  第八章祝海雅今天成立了
  第九章他的世界里没有阳光
  第十章这是一场骗局
  第十一章等你到20岁
  第十二章没有一个人能开心
  第十三章你怎么这么轻贱自己《赠我一世蜜糖》
  目录:
  1、《春天的花与俪歌》/纪小纯
  2、《我要离开这个男盗女娼的小城》/莫可菲
  3、《红手套,薄荷糖,蔷薇成伤》/墨小芭
  4、《安娜不识国王》/喂小饱
  5、《珍藏日出的女孩》/麦九
  6、《五月蔷薇渐次调零》/凌霜降
  7、《江南和江北》/语笑嫣然
  8、《三月的江南,和回不去的少年》/蒹葭苍苍
  8、《蔓藤爬过旧夏天》/张芸欣
  9、《猫有猫的心事》/桃子夏
  10、《1998年的疼》/宁子
  11、《莎乐美》/蔓殊菲儿
  12、《总有一天苍空会忘记阿紫吧》/烟罗
  13、《1998年的疼》《最好的时光都给你》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爱情就像一锅汤,需要我们慢慢的熬,耐心地等待。等待是煎熬的,得到是幸运的。有的时候,放手也是一种明智和自我解脱。有一个人将你我珍藏在心间,那是何其幸运呢。如若那人正好是你我心间上的人,那就好好珍惜吧。
  ——读者陈叶苏绿
  看文的时候和朋友聊起程墨顺手送咖啡的桥段,朋友听闻直接给了一个结论——情场老手啊!是啊,就因为知道早起在图书馆,所以就能“顺手”买咖啡,帅气之余,温柔体贴尽显。
  ——读者chressy
  《最好的时光都给你》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爱情就像一锅汤,需要我们慢慢的熬,耐心地等待。等待是煎熬的,得到是幸运的。有的时候,放手也是一种明智和自我解脱。有一个人将你我珍藏在心间,那是何其幸运呢。如若那人正好是你我心间上的人,那就好好珍惜吧。
  ——读者陈叶苏绿
  看文的时候和朋友聊起程墨顺手送咖啡的桥段,朋友听闻直接给了一个结论——情场老手啊!是啊,就因为知道早起在图书馆,所以就能“顺手”买咖啡,帅气之余,温柔体贴尽显。
  ——读者chressy
  这是我作为编辑这么久以来难得迫不及待地催着作者交稿的一篇小说。为什么?因为超想看下文!太心动太萌了!写文案的时候我就说过“好想和程墨谈恋爱”,毫不夸张,我想,不止是我,每一个女孩都会憧憬有一个程墨这样的男朋友,一段这样美好心动的爱情。
  ——编辑木鸣
  《情长过时光》
  这必定是一本值得期待的书,为着编这本书的人,她对文字的敏锐至毒。
  杜杜和我说,选了我这篇《五月蔷薇渐次凋零》入这册书的时候,其实我有点意外。因为这并不是一篇十分美好的故事,它更多的是关于青春关于成长关于爱的疼痛与伤感。但我不得不承认,杜杜是敏锐的,她对文字的感觉已经敏锐至毒,她看出来了这是唯一的一篇与我的故乡有关的文字。
  我的故乡是一个临海的小城,那里的春天潮湿而多雨。但幸好有海,海风吹去了雨的湿意,温暖了疯长的野生蔷薇。
  在每年的四五月间,那些粉红的蔷薇花不管不顾的疯狂怒放,空气中弥漫着蔷薇香的轻甜。有很多的人家,喜欢种蔷薇作为篱笆围墙,在那些粉色的蔷薇花篱笆墙的房子里,有我的少女时代,也有着曾经那么热爱的少年。
  时光终究是太过炽热的夏,晒干了仍有粉意的蔷薇花,也带走了少女的爱慕,少年的背影,只留下现实的似乎永远不会枯萎的蔷薇刺,在来年仍然盛放的蔷薇花下,隐隐作痛。
  不甘心已经写了十年了,这说明我已足够老。但庆幸的是,我仍然在写。
  致终将消逝的青春,致已经远去的少年。
  ——凌霜降《赠我一世蜜糖》
  一切都不算太坏
  她也会偶尔想起十五岁的那个谭书林,站在门外,穿着蓝色T恤,清爽俊俏,
  像盛夏阳光里最绿最嫩的那片叶子,实在令人难忘。
  下午五点半左右正是地铁的高峰期,海雅在拥挤的车厢里被挤得叫苦不迭,早知道她真应当听杨小莹的建议打个车,来N城上大学前就对地铁的拥挤有所耳闻了,偏这次还给她赶上高峰,待会儿到站能不能出去还是个问题。
  不过好在下一站是中转站,车门一开,人群呼啦啦把她冲出去,一路再冲上自动扶梯,等海雅感觉双脚落地的时候,已经到了地铁附近的地下商业街。
  这条街在冬天最是人潮汹涌,暖气充足,美食和各类小商品也是琳琅满目。海雅刚买了一串丸子准备塞嘴里,就见谭书林牵着一个漂亮女孩儿迎面走过来。
  为防止认错,她还特地仔细看了几眼,不过说真的,想要在人群里把谭书林认错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他身高腿长容貌俊俏,走哪儿都像个发光体。
  谭书林一点儿都没变,身边永远带着个女孩,时常换,大多清纯靓丽身材娇小,他以前就喜欢这种类型的,不过这次他品味似乎有了变化,与他黏在一块的女孩身高腿长,有着超乎年龄的美艳。
  海雅想假装没看见,不过好像迟了,谭书林早望见她,嘴角那么一勾一扯,就露出个她熟悉的嘲讽的笑。
  “一个人啊?吃丸子呢?”
  他的声音很好听,语气却很不好听,把“一个人”三个字咬得特别重,对比他香玉在怀,她的孤家寡人看着就分外可怜。
  海雅只好点头:“你好你好,好久不见。”
  谭书林上下打量她,神态里还是有些轻蔑,大约还掺杂了些同情?他说:“过两天就圣诞节了,你还一个人?”
  海雅实在不想跟他多说,随口应付:“是啊一个人。”
  “找个男朋友吧,不然给你介绍个?”他开玩笑。
  海雅干笑:“多谢,不劳你烦神。”
  谭书林揽着漂亮姑娘走了,没几步又想起什么,回头说:“对了,你妈说你寒假不回去,寄了点年货到我那边,你有空来拿,我的手机号码没变。”
  海雅点点头,隐约听见他身边那漂亮姑娘有点不悦地问:“她谁啊?”
  “哦,死命巴结我家的一家无赖的养女。”
  送进嘴里的丸子顿时有点发苦,海雅再也吃不下去,直接丢了。
  她自己也没想到,暌违小半年,还是遇到了谭书林。他们最后一面闹得比以前任何一次都僵,起因就是她居然和他在同一座城市上大学,虽然不同校。谭书林那次真的被激怒了,当着所有大人的面发火,指着她的脸咆哮:“你他妈知不知道我烦死你了?!你还要赖着我到什么时候?!”
  后来报到的时候,他故意退了沈阿姨买好的高铁票,单独一人坐大巴走了,充分用行动表明他的不满与不屑。不过想想也是,高中被烦了三年,本以为大学可以自由清净点,没想到牛皮糖还是粘着不放,换谁都郁闷。
  海雅回到合租屋的时候,杨小莹正在做饭,顺手指着茶几上一封信:“海雅,好像是你家里寄来的信。”
  信封上的回执地址就是她家,署名是妈妈,她明明知道自己在N城的地址,却还故意要把年货寄到谭书林那里。实际上这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也是他们给买的,奶奶不许她跟人合住宿舍,怕她被“乱七八糟的人”带坏,所以在大学附近买了这套房子,还请了保姆。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找了杨小莹来合住,只怕又是一场暴跳如雷。
  海雅拆了信,不出所料,满纸都指向三个字“谭书林”,大意不过是责怪她半年了都不与谭书林联系,又隐约提及谭书林身边不停轮换的女友,希望唤起她的危机感,然后委婉地提醒她不要再任性,放下架子去找谭书林,主动一点,最后是责怪她居然寒假不回家过年。
  她唯有苦笑而已。
  杨小莹做完饭出来见她脸色不好,不由关心地问:“怎么了?是家里出事了?”
  海雅摇了摇头,脑袋里一跳一跳像被针戳似的疼,饭也不想吃,回屋上床,很快就昏昏沉沉睡着了。
  因为大学的事,谭书林真真正正翻脸,半点脸面也不给她。她记得那时候自己一家人还在谭家做客,还打算为两个孩子考上同一个城市的大学而庆祝,结果谭书林一发火,气氛就难堪到了极点,那一刻她简直无地自容,唯有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父母,他们却用同样哀求的眼神回望过来,让她的心一点一点凉下去。
  当天晚上妈妈来海雅的房间找她谈心,叹息着像是要流泪的模样,喃喃说:“雅雅,你从小就是个漂亮孩子,当年孤儿院几百个小孩,就你最漂亮白嫩,我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这么漂亮,书林怎么会不喜欢呢?”
  其实,妈妈应当比她更清楚,漂亮这种东西,对不喜欢你的人来说,毫无用处。
  谭书林就是不喜欢她,从来没喜欢过。
  “雅雅,是有点委屈你了……可是、可是你还是要主动一点,你也知道你爸爸在生意上很需要仰仗谭家,沈阿姨又那么喜欢你。钱我们是还不起了,所以你……唉,你……”
  海雅木然点头:“我知道,妈,我知道。”
  其实想想,谭书林说的话也没错,他们家就是在死命巴结谭家,那点儿意图早被人看得清清楚楚,以至于到现在谭家除了谭书林他母亲沈阿姨待他们热情依旧,其他人都开始爱理不理。
  她自己也不明白沈阿姨怎么就那么喜欢她,也正是因为她这种态度,父母才会始终怀抱希望,怎样也不放弃。
  有个问题她一直想问,他们特地选了个漂亮的孩子从孤儿院抱回来,为的是不是就是如今这种局面?可是她又不敢问,可能她自己已经知道答案了。
  他们每个人,都在把她往绝路上逼。
  过完圣诞节,海雅特地挑了个周末打电话给谭书林,连拨半小时都是占线,好不容易接通了,他不耐烦的声音扑面而来:“什么事啊?我很忙!”
  海雅皱了皱眉头:“我是来取年货的,你什么时候有空?地址在哪儿?”
  谭书林那边隔了好久才有回音:“就今天吧,下午四点你在XX大街2路车站等我,我直接把东西带给你。”
  说完不等回音啪把电话掐了。
  杨小莹在旁边皱眉笑:“这人好凶,哪有这样和女孩子说话的!”
  海雅叹气:“下午我还得出去一趟。”
  “要不要我陪你去?”杨小莹有点担心。
  海雅摇头,这些令人难堪而绝望的事,她不想让别人知道。
  谭书林这个人一向没什么时间观念,比如说他约好了四点见,那就绝对不会准时到,有时候他会提前半小时,有时候甚至迟到一小时,海雅早就摸清他这种坏毛病,所以三点半就等在2路车站了。
  寒风凛凛,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这条大街本来就比较偏僻,路上行人寥寥无几,海雅冻得乱蹦乱跳,眯着眼睛到处看,谭书林显然一点要来的迹象都没有。她只好再拨电话,这次倒没占线,可他就是不接,短信发过去也不回。趁着手机电池还剩最后一格电,海雅登陆了一下手机QQ,谭书林的头像赫然在列,她又气又急发了条讯息过去:“我到了,你在哪?”
  等了半天,他才慢吞吞回了一条:“有事,再等会儿。”
  海雅憋了一肚子气,噼里啪啦按着键想破口大骂,隔了半天,她还是默默将那些骂人的话一个个删掉了。
  骂他虽然解气,可也只是一时,过后只会有比之前更多的烦恼等着她。
  在寒风中等了两个小时,谭书林灰色大衣的身影终于出现在视界中,海雅没有气力去责怪这位姗姗来迟的大爷,她张开嘴,只觉嘴唇都冻木了:“……年货呢?”
  谭书林两只手插在口袋里,冷得龇牙咧嘴:“走走,先去找个暖和的地方。”
  他永远这样不按套路出牌,海雅认命地跟他七拐八绕走了半天,终于进了一家麦当劳,谭书林敲敲椅子:“这里等着。”
  意思他迟了两个小时还没把年货带来,还得叫她等。海雅麻木地点头,都已经这样了,她再表示反对抗议也没什么用。
  店里的暖气吹得她鼻子痒痒的,轻快的音乐回荡在耳边,冻麻木的双脚渐渐恢复知觉,等候太久的怒气也开始消散。窗外天色暗了下来,放了学的学生情侣们一对对挤进这间不大的店面内,有的窝在一处说笑,有的不知说着什么悄悄话。
  海雅发了一会儿呆,眼前的场景,又陌生,又熟悉,在她和谭书林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有很多个傍晚,她也是这样在学校附近的麦当劳里等候他的姗姗来迟,只为了两个人可以一起走上一段路。
  她是喜欢过他,即便到现在,自己已经完全不想承认这段过往,可它依旧是存在过的。
  到今天她也会偶尔想起十五岁的那个谭书林,站在门外,穿着蓝色T恤,清爽俊俏,像盛夏阳光里最绿最嫩的那片叶子,实在令人难忘。他们也是有过一段美好时光的,或者说,只是对她一人而言的美好。
  那时候由于两家人关系好,她时常去谭家玩,迟了就留在那里吃饭,顺便跟谭书林一起做作业。谭书林的成绩一塌糊涂,很叫沈阿姨操心,海雅就帮他解几何题,将三角形一个个剖开了细细讲给他听。当年的谭书林还没有这么暴躁,乖乖地跟着她的步骤解题,专注又认真。
  她特别喜欢这个时刻,专注的谭书林有一种异样的温和,仿佛这种温和只为了她,十几岁小姑娘的幻想就是这样突如其来五彩缤纷。
  后来……后来她知道了父母的难处,以及他们想要攀亲家的意图。要怎么说呢,她第一感觉是高兴坏了,再也顾不得矜持,直接跑到他面前告白:
  谭书林,我喜欢你,我以后要嫁给你。
  ……
  种种往事,如今也只有付之一笑。
  店门再度被推开,谭书林抱着一只大纸箱颇有些不耐烦地走过来,往桌子上狠狠一丢,他皱眉牢骚:“这么重!给你!”
  一看大纸箱的分量就知道里面必然装了许多东西,妈妈知道她爱吃什么,应该都给她寄了过来。海雅摸了摸纸箱上的透明胶,心里有些暖意,妈妈关心她,她都知道的。
  她想起那封家信,还有那天晚上妈妈的眼泪,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挽回一下:“书林,你就住在这附近?有机会能去参观一下吗?”
  谭书林立刻像触电似的跳起来,反应极大:“就知道你们还玩这套,明天我就搬家!”
  他转身就走,海雅只好说:“你也不至于……”
  “闭嘴!”他低吼,愤愤地推门出去,“靠,一个两个都不让人省心!”
  ……他至于反应这么大吗?
  海雅干坐了一会儿,心里也不知是失落还是庆幸,在她心底,有一万分不愿意与他亲近,可是,她更不愿意让爸爸妈妈失望流泪。
  海雅摩挲着纸箱,最终只有低低叹息一声。
  《情长过时光》
  五月蔷薇渐次调零
  文/凌霜降
  凌霜降:80后新锐作家,大量作品被《读者》,《青年文摘》等知名刊物转载。2007年被新浪文化评为“十大女性情感作家之首。”其人被各大媒体称为“最有才情的时尚女作家”。已出版长篇代表作品《偷窥》发行量超过10万。
  1
  十岁之前,我其实是一个很快乐的小孩。
  我出生在一个海边小镇,镇上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家家户户都爱种蔷薇花。每年四五月的时候,各色蔷薇花沿着海滩绕村开放,整个小镇都会飘散着蔷薇清新而又浓烈的香味。后来我走了许多的地方,但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镇的初夏,能以那样热烈繁盛,美华逼人的姿态迎接夏天。
  我们家的后面,是一片宁静的海滩,被开发成一个旅游区,我们家的地也被征了,我妈我爸因地制宜把我们家那栋三层小楼变成了一间小小的家庭旅馆,二楼三楼租给观光客,一楼自己住,在门外摆个地摊,卖劣质的游泳衣和沙滩玩具。小旅馆的生意还不错,收入足够让爸爸妈妈像养一个小公主那般养育他们唯一的女儿。
  我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告诉我,人生其实是另一个样子的。
  2
  生活在海边的人应该都知道,台风其实并不是太可怕,只要好好地待在屋里等它过去,海一样会恢复宁静,花一样会重新开放。
  一个游客的小孩,不知怎的跑在了外面,笨拙而惊慌地闪避着断裂的树枝,我爸看不下去了,跑出去救他,一根要命的电线杆在那时恰巧倒了下来,又恰巧砸到了他。我妈目睹了整个过程,疯了似的跑了出去,这次没有另外一根电线杆要倒下,但风雨中的高压线忽然像得到了魔鬼的力量那般跳起了舞蹈,它们跳得那样疯狂,直至把我的父母全都缠住。
  有多少个十岁小孩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活生生地看着自己的父母被电死?哭喊着想跑过去的我被一个邻居紧紧抱住,捡回了一条小命。
  除了哭泣,我做不了任何事情。
  对不起。
  一个男孩站在我的面前,湿淋淋的,怯生生地说。
  我当时所做的事情,是快速地抓住他的手,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地咬了下去。
  如果不是有人拉着,我想,我必定会咬下他的一块肉来。我第一次知道,血液的味道是咸的,腥的,和眼泪的味道很像。
  3
  我唯一的一个堂叔继承了我父母的小旅馆,作为附赠条件,他成为我的监护人,抚养人。
  堂叔在众人面前信誓旦旦,说必会好好经营旅馆,好好抚养我成人,但众人走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去打盆水给老子洗脚。
  我想,我后来的许多心机,都是从堂叔身上学来的。一开始的时候,我试图反抗,但迎接我的是饿肚子和毒打。然后我发现我的眼泪不能帮我解决任何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没人能够
  真正帮助我,除了我自己。我学会了做饭,泡茶,以及做一切的家务,我几乎把所有不用上学的时间都用来清洗旅馆的床单和打扫卫生,我甚至学会了修马桶和通下水道。我的堂叔除了拿钱去赌博,什么也不做。
  为了能够继续上学,我不得不学会如何偷偷地从旅馆的收入里存私房钱。
  如果这样的生活能够维持下去,我想,我还不至于产生那样大的怨恨,怨恨那个在台风里乱跑的男孩。
  4
  我十三岁那年,堂叔为了还他堆积如山的赌债,把旅馆卖掉了。旅馆连着地,一共卖了五十万。
  但我亲爱的堂叔只给我留了五百块钱,原本说好的,房子卖掉后,他给我十万块,剩下的他还了赌债,就到广东去做生意,等他发达了,再回来接我。
  我知道他再回来接我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十万块省着点用,我还是可以读到大学毕业的。
  买房子的人来接收那天,我坐在楼梯上哭,他们说,蔷薇你别为难我们,我们也是花了全部身家才买到这房子的,还等着它养家糊口呢。
  我说我什么都会做,只要你们留我住在这里就好。
  我仍住在原本属于我的房子里,但是,我只能在卫生间旁边的杂物间里搭一张不足半米的小床栖身,那个杂物间,原本只用来放我不要的玩具。我不能够再上学,我每天在太阳照亮海面之前就要起床,因为我要负责把那些要看日出的旅客叫起床,然后我干活要干到深夜,因为有的旅客要吃夜宵。
  我不知道,要有多深的恨,才能支撑一个十三岁的孤女活下去。但我从那一天开始,活下去的唯一念头,就是有一天我要让那个该死的男孩明白瞬间失去幸福的滋味。
  5
  我在杂物间里一住就是一年,这一年里,我一直一直,努力地记得那张湿漉漉的怯生生的充满了惊慌的脸,我想我死也不会忘记他,因为此刻的每一天,都是拜他所赐。
  我想,凭着恨活下去的人,目光中一定有一种死灰一般的冷寂吧。
  有一天,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忽然叫住我,他问我,你为什么充满了仇恨?
  我没有。我淡淡地回答,我不觉得我有必要与一个来旅行的外国老头说得太多,他甚至连中文都说不好。
  下午,我听到他和老板在谈使用童工的问题,老板满脸堆着笑,指向我说,是她自己要留下来的,不信你问她。
  老头就真的来问我了。我点了点头,继续拖地。我不留下我还能去哪里呢?我才十四岁,没有家,没有钱,没有亲人,我只有我自己。
  老头后来问我,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我看着他,像看一个笑话。他于是又说,你还很年轻,你应该去上学。你应该快乐。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快乐,但我很想上学。如果我不上学,我甚至都没有机会离开这个小镇。
  离开的那一天,似乎小镇里所有的蔷薇花都疯了一般盛开着,杰克说,真是一个天堂一般的地方。
  但于我而言已是地狱。
  杰克就是那个外国老头的名字,他说他要收养我。
  我同意了。
  





上一本:卿本惊华 下一本:金玉王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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