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精美内页彩插随书附赠水彩明信片4张《花火》超人气作者马叛长篇处女作整个青春都在路上的奇妙旅程仿佛身置《疯狂动物城》一样,不断遇见令人着迷的可爱生灵短暂的陪伴,长久的分离唯有他,一直在路上 在苏然看来,每一个姑娘都是一座城,不管是纸醉金迷的城,还是萧瑟空虚的城,都只是城而已。没有哪座城他不能进去,没有哪座城不能容纳他。但无论何种良辰美景,都只是一时的,他只属于路上,不属于城池。 作者简介: 马叛@天涯蝴蝶浪子在一个APP发表多篇文章,均为同期赞榜第一。在微博是拥有近十万粉丝的热门作者,多次进入热门话题和热搜榜前十,在ONE、意林杂志等微信公众号每次发文阅读量都在十万左右。出版有《多想你也喜欢我》《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等书十七部。早年与韩寒、郭敬明同期在《萌芽》杂志发表文章,获得过两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奖。 目录: 楔子第一章 恰同学少年第二章 破釜沉舟第三章 坐看云卷云舒第四章 路太远第五章 歌舞升平第六章 未曾深爱已言别第七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第八章 此心安处是故乡第九章 长恨此身非我有第十章 独自莫凭栏第十一章 心似浮云身如飞絮 第十二章 暗夜独行前言再版序: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这或许不是我写得最好的书,却是对我意义最大的书,如同《麦田的守望者》之于塞林格,《在路上》之于凯鲁亚克。 多数读者,都是由这本书开始了解我、认识我并由此读完了我这些年写的二十多本书的,甚至有人把这本书当作我的自传来读。因为这本书在第一次出版的时候,确实是打着自传体小说的噱头的。 这本书里每一个人物都有原型,她们之中的大部分现在都还跟我保持着联系。十年前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她们大都还在上学,现在有一半的人已经嫁作人妇。 决定再版这本书,是因为有很多读者说想买这本书,却搜遍了所有的书店和网店都买不到。所以,再版在阅读之外,还有一个收藏的作用。 有读者在毕业后给我留言说,她们当年都是一个班级分享这一本书,多年后联系起来同学聚会,聊得最多的,也是当年一起读这本书的情景。读这本书,已经成了她们共同的、最深刻的青春回忆。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初版上市已达七年,从开始写到现在,已过去整整十年。十年后,我从玩世不恭的少年变成了大叔,但心中所思所想所看重的,却和当年并无两样。再版序:这是我的第一本书,这或许不是我写得最好的书,却是对我意义最大的书,如同《麦田的守望者》之于塞林格,《在路上》之于凯鲁亚克。多数读者,都是由这本书开始了解我、认识我并由此读完了我这些年写的二十多本书的,甚至有人把这本书当作我的自传来读。因为这本书在第一次出版的时候,确实是打着自传体小说的噱头的。这本书里每一个人物都有原型,她们之中的大部分现在都还跟我保持着联系。十年前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她们大都还在上学,现在有一半的人已经嫁作人妇。决定再版这本书,是因为有很多读者说想买这本书,却搜遍了所有的书店和网店都买不到。所以,再版在阅读之外,还有一个收藏的作用。有读者在毕业后给我留言说,她们当年都是一个班级分享这一本书,多年后联系起来同学聚会,聊得最多的,也是当年一起读这本书的情景。读这本书,已经成了她们共同的、最深刻的青春回忆。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初版上市已达七年,从开始写到现在,已过去整整十年。十年后,我从玩世不恭的少年变成了大叔,但心中所思所想所看重的,却和当年并无两样。依旧想读遍天下的书,行遍天下的路;依旧觉得人生在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些年来,有人把这本书当作恋爱宝典来读,也有人当作行走指南来读。过去看到有人因为受这本书影响改变了人生轨迹,我还为自己能够深刻地影响别人而自豪。十年过去了,我希望大家在读的时候,只是把它当作一本小说。一本在青春期陪伴过你的小说。楔子 三十四块。一切都在涨,这段旅程的票价却还是这样。以往总是买了票就放进口袋里,掏出手机给你发短信说我要去你那里了。现在手机里已经没有了你,我把票摊在手掌上,第一次,恐怕也是最后一次如此详细地看它。薄薄的一片,只有七个小时的生命,下车后就要交到车站工作人员手里,撕掉一角,变成一张废纸。记不得有多少次,零点三十七分,它带着我踏上十一月末的火车,离开家,穿过冰冷的黑夜,抵达微暖的黎明,抵达你身边。我又去售票口买了一张票,它们长得一模一样,K362,无座。这一张和身份证放在一起,以后,即使车厢里空空荡荡的,我想我也不会买无座的票了。没有了你的同时,我好像也没有了独自站立七个小时的力量。候车室里突然响起我曾经专为你的号码设置的手机铃声,那样遥远却依旧熟悉的声音,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拿起手机贴在耳边就可以听见你忐忑中带着欣喜的声音:“你怎么又跑出来了,你现在在哪里啊?”你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千里之外的你,是不是刚洗过澡,穿着睡衣,光着脚丫子,坐在床上。听到我的声音后你的嘴角是不是会不自觉地上扬。你说话的时候,是不是喜欢不停地变换姿势,躺着,爬着,或者站起来,头发几乎要挨到天花板。或者更多的时候你是盘膝坐着的,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搂着抱抱熊,被子揉成一团垫在身后。我问你是不是这样,你不说话,只是傻傻地笑。你一笑,和你住一起的女孩儿就开始使坏,学着我的声音叫你的名字或者学着你的声音叫我的名字,叫得很嗲,叫得你拿枕头砸她。最后她冲你做鬼脸,拿起电话打给自己的男朋友说你欺负她。我看不到这些,却像看到了一样。我还没有见到你,就先见到了幸福。我们在电话里计划着,要去哪些地方玩,要看哪些你很早就想看可是因为我不在你身边所以你想留到和我在一起了再看的电影,要吃那些你每次去吃的时候都想要是我在旁边喂你就好了的美食。我们一直说到手机没电,你又用寝室的电话打给我,你说你要睡了,明天要早点起来去车站接我。早上七八点钟的出站口,你打扮得漂漂亮亮地站在一群疲惫的中年男子和同样疲惫的中年妇女中间,鹤立鸡群。他们是在给自己的车或者旅馆拉客,只有你在等待爱情。你手上捧着一杯奶茶,见我出来了就把奶茶递给我然后牵住我的手。那一刻你的手是热的,奶茶是热的,我的心也是热的。你说太早了奶茶店都还没有开门,只好在超市里买了一杯自己冲。我们一起去乘公交车,你问我冷不冷,我还没回答,你就打开你那个百宝箱一样的包,掏出一条奇形怪状的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你说虽然难看了点,可是是你亲手织的,然后让我站着别动,你掏出手机给我拍一张照,然后又让我搂着你再拍张合影。此刻,我独自坐在火车上,像以前一样。我用手指在被雾水打湿的车窗上写上:我爱你。火车经过的地方,花鸟鱼虫都会看到车窗上的字,你能看到吗?车厢里已经没有多少人了,看着窗外无边无际的黑夜,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你已经不在那里了,我还去做什么呢?那些老地方,那酒吧里迷离的灯光,那街边小吃摊上烤肉的芳香,在你不在的时候,带给我的大概只有悲伤吧。突然发觉,原来你于我的意义,不仅仅是一张可以温暖我的熟悉的脸。不仅仅是我想找人说话时的一个电话号码,不仅仅是我站在街头无处可去时的一个方向。不知不觉中,你已经成为我关于昨天的所有回忆,成为我的刻骨铭心和地久天长。 第一章恰同学少年 井原镇有两所中学,分别叫井原镇第一初级中学和井原镇第二初级中学,简称一中和二中。我在二中读书。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一中读书,因为一中校纪严明,升学率高。而我更喜欢二中,因为二中的漂亮女生多。其实一中也有不少漂亮女生,只是她们不打扮,又穿着劣质且土气的校服,戴着瓶底那么厚的近视镜,看上去很蠢,在一起玩也没有趣味。二中的女生就不同了,二中的女生几乎没有近视的,二中也没有什么严格的纪律,学生基本上没有穿校服的。男女生都可以留长发,打耳洞,抽烟酗酒。虽然只是所中学,却像大学一样,随处可见勾肩搭背的小情侣。你跟二中的女生讲个笑话,她们会笑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你跟一中的女生讲个笑话,你都笑翻了,她们还一脸严肃地看着你,看得你浑身不自在,看得你转过头去再也不想搭理她们。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小个子青年,刚开学的时候他就跟我们说,只要不打架,他是不会怎么管束我们的。一旦发现有人打架,不管是挨打的还是打人的,通通开除。尽管如此,一学期下来还是会发生几起打架斗殴事件,推推搡搡的也就算了,千万不要见血,见了血就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吧。除非你有大把的钱或者过硬的关系,可是真要有这些,也就不会待在二中读书了。待在二中的,都是井原镇管辖内的村庄里的农家孩子,这些孩子的家长全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或者小商贩,整天琢磨着怎么赚钱,才不管孩子在学校里干什么。他们觉得只要把孩子送进学校就可以了,老师会管的。却不知现在的老师,和他们一样整天想着怎么赚更多的钱,哪有多余的时间浪费在学生身上。如果不是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这些农家孩子早在读小学的时候就辍学了。我刚进二中的时候,学习成绩排在年级前十,班级第一。班主任让我当班长,还说如果我表现好可以推荐我去一中读书。虽然我不喜欢一中的学习环境,可是在当时,二中的学生被推荐到一中读书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种荣耀。一开始我挺开心,觉得班主任看得起我,后来才发现他是害我。班里七十多个学生,十多个旷课的,二十多个上课睡觉的,还有二十多个上课说悄悄话传纸条的,十多个看武侠或言情小说的,剩下不足十个想学习的,却根本听不清楚老师在讲什么。老师们早已习惯这样的场面,上课铃一响,往讲台上一站,就开始照本宣科,基本上不看下面。想学习的那几个学生就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一开始我责任心挺强,一有学生把求助的眼光投过来,我就站起来大喊一声:安静!这招很管用,可以暂时地惊醒睡觉的学生,惊起看小说的学生,震慑住传纸条说悄悄话的学生,也可以让老师暂时关注一下课堂秩序。不过要不了五分钟,该干吗的就干吗了。后来我也懒得管了,关我屁事儿,反正在这破学校再怎么学也考不上高中,就算运气好考上了,家里也不一定有钱供我读完,就算爸妈砸锅卖铁勉强供我读完了高中,我也没脸去考大学了。每一次升学,都是在给父母肩上添砖加瓦。我先是在英语课上睡觉,接着在数学课上看小说,在地理课上看窗外的麻雀,在生物课上看前排女生的头发,只有历史课和语文课上我还能专心听一会儿。两个多月过去,我的总成绩就不堪入目了,班长的职务也被撤了。新班长是个愣头青,和我一开始一样,天天怒发冲冠大喊安静。其实前排女生的头发没什么可看的,我实在是没什么可看的才去看。看着看着就会手痒,然后就忍不住拿出桌子底下削铅笔的小刀去削她们的头发。她们不发现也就算了,发现了就会回过头瞪我一眼,然后把头发扎起来放到胸前。可是到了第二天,我还是会继续削没有防备的她们的头发,直到有一天,她们把头发剪得和我的一样短。我真正开始变坏是在赵扬成为我的同桌以后。他是在开学三个月后退了一级插到我们班的,他认识很多校外的无业游民,他一有钱就和那些无业游民一起到网吧或迪厅里鬼混,没钱的时候就在学校附近打劫二中的学生。跟他混熟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不退学,那样不是更自在吗?他说,你懂个屁,我们这个年纪,最适合也最该待的地方只有学校。待在这儿家长放心,自己心里也不会觉得没着落,至于是否能学到东西,并不重要。赵扬的桌子里放满了井原镇中学生打架时常用的工具,钢管、木棒、锤子、片刀、日本人喜欢用的那种又窄又长刀柄要双手才能握牢的刀、匕首、手铐子等等,可谓应有尽有。这些是攻击人的工具,还有防卫的工具,如护膝、护腕、蒙面的黑围巾等等。不过护膝、护腕大多用在他打篮球的时候了,打架的时候用这个要是被发现了会被人看不起。赵扬最喜欢的工具是钢管,那根钢管据说是他花钱从几十里外的钢管厂买的,从出身上就比别人从废品收购站里买的或者从某户人家的防盗窗上切割下来的钢管高贵。买回来后赵扬用报纸把钢管包了起来,外面缠上胶带。有了外面这层报纸的包裹,这钢管打在人身上就是内伤,都打成粉碎性骨折了,表面上看起来还是不青不红的。我学习成绩变坏以后,先是被撤了班长的职务,然后座位又被从第四排调到了最后一排。最后一排没有一个想学习的学生,除了班主任的课之外最后一排平时都没有学生。不过最后一排有很多玩意儿,比如象棋、五子棋、扑克、各种武侠言情小说等等。我无聊的时候,就去前排找个人到后面来陪我下棋,只要输了之后不抱怨,赢了之后不嘚瑟,讲课的老师一般是不会管我们的。要是找不到人陪我下棋,我就看武侠小说,从金庸古龙梁羽生到台湾的李凉,砖头厚的盗版武侠小说半天一本。偶尔找不到没看过的武侠小说了,就看女生们爱看的琼瑶或席娟的言情小说。不求好看,但求消磨时间。那时候我只有十二三岁,活得很迷茫。不像现在,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具备什么,知道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应该去做什么。那时候我只想日子快点过,想快点长大。长大一点走在校园里就不会被欺负,长大很多了就可以去社会上闯荡。那时候社会在我眼里就是一个游乐场,长大是进入那个游乐场唯一的门票。那时候不光是我,周围的同学都很迷茫,我们一概没有远大的理想。我们生来就没有受过什么大苦大难,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身处其中,活着,却又不知道为什么活着。除了下棋和看小说之外,我关心的事儿无非哪个班又转来一个漂亮女生,谁和谁晚上几点在哪儿打架,谁和谁因为打架被开除了。因为我曾经也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的缘故,我偶尔也会关注一下谁考了好成绩拿了奖学金。我们年级六个班全在二楼,下课以后,我就串班玩儿,从一班到六班,借书看或者听他们聊打架或者早恋的事儿。全年级只有四百个人左右,因为我长得还算好看,所以基本上都认识我,尤其是女生。通常我一进某个班,就有女生准备好了武侠小说递给我。这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儿,我“情圣”的外号也源于此。只有一点让人不爽,就是那些积极献书给我看的女生长得都特丑。赵扬打架有时候也会叫上我,不过我只是凑数的,随便给我个家伙拎在手里站在旁边看着就可以了。凡是我参与的打架斗殴事件,没有一次是真正打起来的。要是有打起来的可能性,我基本上不参与。我参与的都是一群人打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打架事件,被打的人一看对方的人数,根本不会反抗,要么跪地求饶,要么抱着头蹲在地上随便你打,打累了众人就散了。只有一次例外,那次我们也是一群人去打一个人,商量好了,埋伏在那人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最后终于等到那个人,正要打呢,对面突然跑过来一群人,全是社会青年,年龄比我们大,手里还拎着家伙。我一看形势不妙,撒腿就跑。我小时候在家放过牛,牛受惊了就会疯跑,为了不使牛跑丢了我就得跟着跑。时间长了,我跑起来就特别快,两腿生风,有时候跑着跑着突然发现我跑到牛前面了,我就站住歇一会儿,等牛跟上了我再跑。而那些整天喝酒泡吧的社会青年显然没有受惊的牛跑得快,所以我成功逃脱。第二天,赵扬没有去上课,我听昨晚一起去捧场的朋友说,赵扬跑到半路被一个光头追上,一群人把他狠揍了一顿,现在可能在医院躺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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