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同桌的你2


作者:苏陌     整理日期:2016-03-14 11:09:28

终有一天,我们握着自己用自由、自尊和爱包裹的青春,亲手换成了面包、生鱼片和糖。
  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只有顶平等的爱才能使他得到安慰。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王小波在《爱你就像爱生命》里如是说。
  世界上真的有毫无缘由的喜欢吗?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那些过往即使微弱的不被人注意,那也是能够支撑心灵的,非常可贵的邂逅。我和我喜欢的过去,终于分道扬镳了。
  暖伤女王苏陌亲手奉上,支撑你心中的小确幸。
  
本书简介:
  同桌冤家江湖和安晓毕业后遗憾错过,与学校分道扬镳的安晓全身心投入如何适应社会中。
  安晓写的剧本被拍成影视剧,随后作为编剧之一进了剧组,却在剧组认识了神秘的制片人宋连城以及跑龙套的周琳……
  安晓每天都水深火热的生活在面对宋连城的追求和跟“博上位女星”周琳斗智斗勇中。
  而此时的江湖却出了一场极其意外的车祸,将一切又拉回了原地。
  “老同学别见怪啊!我出了场车祸,有点不太记得你了……”
  作者简介:
  苏陌,文风幽默风趣,已出版长篇青春言情小说《很想和你在一起》《同桌的你1》《全世界你最珍贵》等。
  目录:
  楔子再见,我的少侠
  CHAPTER1九年
  CHAPTER2我再也没有同桌了
  CHAPTER3扮丑癖
  Chapter4若你认识怪人
  Chapter5我不会爱上她
  Chapter6安安
  Chapter7没有人喜欢她
  Chapter8公主梦
  Chapter9一个人的孤独旅程
  Chapter10我的至高无上无所不能的超人同桌
  Chapter11张嘴,吃饭
  Chapter12一夜爆红的周琳
  Chapter13流言
  Chapter14我可以喜欢你吗楔子再见,我的少侠
  CHAPTER1九年
  CHAPTER2我再也没有同桌了
  CHAPTER3扮丑癖
  Chapter4若你认识怪人
  Chapter5我不会爱上她
  Chapter6安安
  Chapter7没有人喜欢她
  Chapter8公主梦
  Chapter9一个人的孤独旅程
  Chapter10我的至高无上无所不能的超人同桌
  Chapter11张嘴,吃饭
  Chapter12一夜爆红的周琳
  Chapter13流言
  Chapter14我可以喜欢你吗
  Chapter15我有哆啦A梦,你想要时光机吗
  Chapter16求你,救救她
  Chapter17嗨,江湖
  Chapter18你的声音大吵大闹,像个傻瓜
  Chapter19我这就走了,不要哭
  Chapter20重新喜欢你
  谢谢你帮我回忆起那个人,他被我欺负了一整个高中,直到毕业,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可是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微博评论
  看完1之后心都要碎了,心疼我的安晓,希望《同桌的你2》能给安安一个好的结局啊。——微博评论
  希望我们再也不相遇,虽然我喜欢你。——微博评论
  我漫长人生里的所有心动冲动悸动,都关于这一个人。——微博评论
  同桌结婚了。回到宿舍突然想哭。想起了以前在学校的那2年,岁月真快。愿同桌的你一直幸福。——微博评论谢谢你帮我回忆起那个人,他被我欺负了一整个高中,直到毕业,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可是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微博评论
  看完1之后心都要碎了,心疼我的安晓,希望《同桌的你2》能给安安一个好的结局啊。——微博评论
  希望我们再也不相遇,虽然我喜欢你。——微博评论
  我漫长人生里的所有心动冲动悸动,都关于这一个人。——微博评论
  同桌结婚了。回到宿舍突然想哭。想起了以前在学校的那2年,岁月真快。愿同桌的你一直幸福。——微博评论
  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想;许是对于书中某个人物的执念过深。我梦到了安晓,也梦到了书中的其他人。在我的梦中安晓长相清秀,脸上略带着些许阴郁,身型极瘦。我梦见她急匆匆地跑上楼去,跟着一个看不清脸的男人在争吵。吵了很久,听不清都吵了些什么。然后她摔门而去,便一直在走,走了很久。路上行人渐多,她突然停了下来,朝着一个正边吃糖边滑滑梯的小女孩看着。那个小女孩吃糖吃得极快,几乎几秒吃一颗。她看了一会儿后又朝前走去,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走到一家酒店门前,那家酒店正在举办婚礼,从外面停的婚车就能看出来。而后安晓怔怔地看着门前立着的‘今日XX与XX…………举行婚礼’的告示牌。天空中乌云渐多,光线越来越昏暗,空气更加地闷热……然后下起了小雨,一点一点慢慢地将地面给铺满。安晓又走了,一步一步走进雨中,雨势渐大,天色愈暗……安晓她也不管,一步又一步漫无目的地朝前走,渐渐地就红了眼,突兀地就停了下来,目光迷茫地停在那里。身旁行人匆匆,侧头看她的人很多,可为她驻足地人一个——都没有。忽地不可抑制地对安晓涌起一种名为怜悯的情绪。忽然有个人撑着把大伞朝这边走来,越来越近——那人有一头墨色头发,留着略长地偶尔会稍稍遮住眼地细碎地刘海,一张脸棱角分明,一身合身地西装。终于,那把大伞遮住了安晓头顶正不停下着雨地天空。那人站在她身边看着她,本是清冷的脸此时极为悲伤——然后我就醒了,被闹铃叫醒了——醒来后愣了很久。我只想说:苏陌,请给安晓一个好地归宿吧,她过得太辛苦了。我个局外人都越看越为她伤感,当然,你要不给,我会立马给你寄刀片的!——beau唐
  楔子再见,我的少侠
  我的同桌叫安晓,性别女,爱好男,是我们那一带出了名的中考状元。
  初次见面,我还记得她拱着手,一本正经地朝我作揖。
  你好,我叫少侠。
  我的同桌当然不叫少侠,大抵是她为了附和我“江湖”的名字,也大概是觉得我帅气逼人,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才别有心机地说了这句话。
  这声“少侠”,我一记就是好多年。
  三年过后,我再也没了同桌。
  我的少侠,也终于被我弄丢了。
  上了年纪的老人信缘分也信命,总爱说人跟人相遇相识,冥冥中自有上天注定,更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旁人格外珍惜。我信,也当真,听得多了,更是笃定我接触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同我甚是有缘。我便格外珍惜这缘分和命运,我懂得热爱一切美好的人或事物,知道保护小动物保护花草树木,爱惜朋友,也孝顺父母。这世间的一切情感都来之不易,更遑论我与我同桌这难得的情谊。
  我的同桌,我的女孩。
  我明明打定主意要格外珍惜保护的姑娘。
  我反倒情愿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我没有认识过我同桌,没有觉得她傻乎乎的,很可爱,没有一见钟情,没有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她,更没有在大学的时候千方百计地去了她的城市读书,还要明里暗里瞒着她。
  一见钟情,呵,多可笑的一个成语。
  在那个不轻言喜欢的年代,在那个说爱都觉可耻的青涩时光,我从来就不敢承认,我居然会那么轻易地喜欢一个人。
  喜欢到恨不得时时刻刻看到她,喜欢到用尽了一切可行不可行的方法,装作无心地遇到她,喜欢到连后来的分班都觉得像是分隔两地。
  这些,我同桌,应该都不知道吧。
  我想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追上她,拉住她,跟她说对不起,说我喜欢你,明知道这时光短暂,却妄想将这格外美好的时光无限拉长。可到头来,除了那日的浅色窗帘,让人睁不开眼睛的刺目阳光,以及,我同桌哭着拽着我的衣袖,歇斯底里地说出那句“我喜欢你”,我居然再也想不起什么。
  我明明可以记得所有跟我同桌有关的人和事,可到头来,映在我脑海中的,连我同桌的脸都变成了一片空白。
  我也喜欢你啊同桌。
  我还喜欢你啊。
  我想一直一直喜欢你,一直一直都跟你在一起。
  你明明也是喜欢我的。
  可我们,怎么就不在一起了呢?
  我们,怎么不能在一起呢?是我们再也等不到旧时光,还是以前的我们终究变了样?
  CHAPTER1九年
  1.
  嗨,我是安晓。
  我叫安晓,安静的安,春眠不觉晓的晓。
  老安给我取这个特淑女的名字是想让我做个大家闺秀,实在不行,也是说话嗲嗲的小家碧玉的那种。
  于是我从小就被他用各种维生素和牛奶培养,只是天不遂人愿,在成长的汹涌长河中,我渐渐地偏离了他给我设计的人生方向。
  我不安静,不淑女,也没有通晓一切的本事,唯一还算不错的,就是我的学习成绩还挺拿得出手。
  我是我们市当年远近闻名的中考状元。这当然是有据可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过得甚是风光,走路的时候一步一摩擦,极是趾高气扬。如老安愿,我以状元的身份进了我们市的重点私立高中,我认识了新同学,结交了新朋友,也笑话了新的班主任。
  最主要的是,我有了新的同桌。
  我从来都不后悔跟江湖成为同桌,即便是往后的某一天,我歇斯底里地抓着他的衣袖大哭,求他挂电话,一遍一遍地说我喜欢他,卑微地乞求他的爱,我也不曾后悔过。
  偶尔我安慰自己,告诉自己,年轻的时候总得喜欢一个不在一起的人,也总得为了某个人在深夜号啕痛哭。我把自己安慰得格外感动,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想想我的江湖同桌,都会情不自禁地掉下两滴伤心泪。
  这些,老安他怕是不知道的。
  他一直当我是心肝宝贝,甚至是像玉皇大帝一般养着令他骄傲的女儿,倘若这副低到尘埃的模样被他看了,我不确定我和我的江湖同桌到底哪一个会在他手底下丧命。
  自然,我自怨自艾痛哭流涕的样子也是绝对绝对不能被他看到的。
  不要笑。
  即便我真的没心没肺,大大咧咧,丢了我同桌的喜欢,我也会难过。毕竟,我是真的喜欢他。
  九年。
  我跟我同桌认识九年了,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毕业后又是两年。
  九年的时间很长吗?
  存在于我脑海中的所有关于我同桌的记忆,也不过是那朝夕相处的最初三年。我还想一直喜欢下去,就算他从此消失不见,就算他再也不会来找我,这份喜欢,持续的时间也会比他亲口告诉我要对另一个女孩负责的时间持久。
  我需要出去散心,因为我不知道这份难过会持续多久,如果像喜欢他的时间那么长,我想我真的会难过死的。
  于是,我在巴黎一待就是一个月。
  临行前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苏越、冷晨阳,甚至连老安他们都不知道。
  我以前经常一个人这个城市那个国家地乱窜,我跟老安吹牛说是找灵感。他是个有文艺气质的人,即便是作为一个身上充满铜臭味的小商人,也遮掩不了他浑身上下的文艺腔调。我这么一说他便相信了,临行之前,他还格外叮嘱我,出去便出去了,多去人少的地方走走,越接近自然的地方越有灵感,也越让人身心开阔。老安说文艺人都喜欢独处,我便赞同地说“对对”,可我毕竟没有那么文艺,我不喜欢独处,我喜欢热闹。
  旁人都说巴黎最为浪漫。我去了塞纳河,去了圣母院,还看了埃菲尔铁塔,走了迷雾小径。情侣们拥抱接吻,孩子们拿着风车咧着嘴巴跑来跑去,也有老人坐在轮椅上,脸上是恬静温和的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也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回去。
  你们错了,我当然不是逃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我没有不甘心,也不会怨天尤人,世界上谁离了谁不能活?最爱杨女士的老安跟她分开了这么久,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开够了便利店,又心血来潮地弄个“莫失莫忘”的招牌去开花店,现在还文艺地在学书法和画画。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开心的。我那么像他,以后的日子也一定会像他一样活得自在又洒脱。
  我只是有那么一点不明白,为什么那样喜欢我的人,喜欢到连上大学都默默地跟过来的人,为什么,又怎么会仅仅因为一次醉酒,就犯了错,又会对旁人负责了?
  金发碧眼的陌生女孩送了我一枝玫瑰,还微笑着嘀嘀咕咕地说了一大堆法语,又拥抱了我。我听不懂她说了些什么,只是看她一脸天真微笑的样子,想,她大约是看我不开心,在安慰我。于是我冲她咧嘴,笑得比哭还难看。
  混混沌沌地过了一个月,我觉得自己好得差不多了,便决定回去。
  于是迅速订了机票,连夜乘飞机到了北京。
  手机开机后跳出无数条短信,绝大多数是冷晨阳和老安的未接电话提醒。冷晨阳在催稿子,发来的六条短信中有五条是“安晓你丫死哪儿去了?还给不给老娘交稿子了?”剩下的一条,语气却格外不像她的作风——“平安回来”。
  我想象征性地给冷晨阳回条短信,比如“好好好,你长得好看你说了算”,再如“知道了,成天就知道催稿子”之类。虽然冷晨阳的话不好听,可我知道她是真的担心我,我得感恩。
  还未等我回完冷晨阳的短信,手机铃声一响,突兀地跳出来一条信息。
  短信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零三分,短信发送人是苏越——
  我在外面等你。
  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我把手机揣回口袋里,又哈了一口气。
  北京的冬天真冷啊!我拽了拽身上的大衣,走出机场,刚挥手准备打车,就看到不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遥遥地朝我走来。
  凌晨三点十分。
  苏越穿着灰色的家居裤,外面套着黑色羽绒服,怀里还抱着一件厚外套,脸上的表情平静且淡然。也是,自从成为“冰山王子”后,他的面部表情就再也没有先前那样丰富了。好吧,即便是以前,他的面部表情也单调得乏善可陈。
  我想他大约是怕我冷,特意给我拿来了外套。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得知我会在此时此刻从这里走出来,也不知道他那么爱睡觉那么怕冷的一个人,是怎样强撑着寒冷和睡意来机场的,更不知道他看似平静的脸上存着怎样的对我的可怜。我的眼前弥漫过大片大片的红橙黄绿的鲜艳好看的颜色,而后那些大片的颜色渐渐融合,变成了让人绝望的黑和灰——全部都是这些日子以来充斥在我周围的颜色。
  苏越一只手揣在口袋,另一只手拿着厚外套,抿着嘴,越是往我面前走,就越是面无表情。
  我开始掉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及至那人走近,将手中的外套披在我身上,我才开始号啕大哭,一边哭一边朝他咧嘴:
  “北京这么冷,你怎么不知道给我拿件羽绒服啊?”
  “……”
  我随着苏越上车。一路上苏越都在安安静静地开车,不问我去了哪里,也不跟我解释为什么会知道我回来,还在机场外等我。我有些沉不住气,苏越这个样子,大抵是在生气。“对不起啊!”我盯着后视镜里苏越的脸,一本正经地道歉,“让你们担心了!”
  苏越还是不说话,点了点头,也不看我,也许是在后视镜里瞄了我几眼,反正就是不理我。这让我有些恼火,毕竟是他自作主张自作多情地来接我,还要给我摆臭脸,我非常不喜欢。而且这个时候最需要被安慰的人是我,我在外面飘荡了这么多天,最需要亲人的关怀。
  “停车!”我朝苏越嚷嚷,“再不停车我就往下跳了!”
  苏越料得我在发脾气,也不理我,转着方向盘,把车开得不知道有多霸道。我有些发怒,不由分说地开了车门挑衅。
  苏越一个急刹车停下,我整个人差点飞出去撞到挡风玻璃上。我一抬头看到苏越暴怒着的一张脸,嘴巴一张一合,却是微不可闻的声音:“你作死呢!”
  我一愣,指着他的嗓子问:“你嗓子怎么了?怎么说不出话来了?”
  苏越白了我一眼,没说话。
  “上火了?”
  他点头,又挑了挑眉,指了指车门。
  我不好意思地把车门关上,举双手朝他道歉:“对不起啊!你开车,开车,我以为你不想理我呢,嘿嘿……”
  德性吧!
  我看着苏越愠怒的一张脸,越发笑得有些尴尬。
  想想还真挺不好意思的。
  2.
  回到家已经凌晨四点多了。老安从卧室揉着眼睛出来,看到我的时候愣了愣。我以为老安作为我的监护人,秉承着对我的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我在外面一连待了一个月,不接电话也没回电话,他应该会生气,会说几句名人名言教育一下我,发挥一下他作为一个慈父的威严。比如质问我这些天去了哪里,或者像电视剧里的家长那般,得知孩子离家出走之后,歇斯底里地骂,有本事走了就不要回来。
  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就地下跪的准备,但老安愣过之后,却突然一拍脑门:“上次我让你托人给我写的那几个字儿啊,就是‘莫失莫忘’那个招牌,你怎么也没给我裱起来呢?”
  “啊……我给忘了……”
  “你给我裱起来啊!”老安说着端起水杯喝了口水,就又往卧室走,“哦对了,要那种烫金的,看着大气敞亮的那种。”
  “好……”
  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老安才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扭头问我:“我听苏越说你在国外玩了一个月啊!你有没有给你爸带点什么土特产回来?”
  我转头看了苏越一眼。苏越仍旧不说话,抿着嘴朝我点点头,挺意味深长的。
  我只得回过头看着老安,说,“爸,我困了。”
  “得!”老安叹气,点头,“你快回屋睡吧!唉,你爹我也老了,反正要礼物也没什么用……土特产也一定很贵吧……”
  他一副被家人朋友抛弃了的悲情模样。我琢磨着赶明儿要不要找个土特产代购介绍给老安,没准儿就替老安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我揉了揉眼,又看了站在旁边的苏越一眼,问他:“要不你在客房将就一晚,太晚了,我去给你熬点雪梨汤之类的祛祛火?”
  苏越摇头,朝我挥了挥手中的车钥匙,做出离开的动作。我特别愧疚地看着他,道:“对不起啊,你都生病了还要去接我!”
  苏越就笑,从他在机场接我到现在,第一次笑了。妈的,苏越一笑我就想哭,笑得真特么好看,比那个一笑呲着两排大白牙的人好看多了!
  我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对我说着——“我走了”。
  挺像告别的。这动作和表情还挺让人伤感,虽然我明明知道,我们明天就会见面的。
  好像自从我同桌跟周琳在一起后,我就变得越来越悲情敏感了。冷晨阳要是看到我这样,估计是要发疯的,毕竟人一抑郁是写不出来东西的,也毕竟她得指着我赚钱养她的宠物和保时捷。
  我送苏越到客厅门口,看他出了走廊,进了电梯。我又趴到窗户上,良久,看着他出了电梯,走到自己车前的时候,又抬头朝我窗户的方向看了看,随后才上了车。我目送他的车子走远。如那日般,我听到我同桌在车里叹气,说“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这么对我,真的挺不容易的”,我于是下了车,抹掉在他面前掉的泪,看着他摇上车窗,挥手友好地跟他说了“再见”。
  现在想想,我真特么的贱啊!明明知道那个人已经彻底跟自己没有关系了,还是不愿讨厌他,不想埋怨他,那句忍痛说出口的“再见”,就是盼着有一天,真的可以再见。
  我到卧室,明明在飞机上困得要死,这会儿反而睡不着了,翻来覆去的,难受得厉害。干脆坐起来,拿起床头柜上的安眠片吃了四片,便又重新躺回床上。
  安眠药是冷晨阳给我搞来的,按理说药店并不卖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她是在哪里弄到的。她以前催稿子的时候会跟我住在一起,半夜出来看我的房间还亮着灯,才知道我会经常失眠,而最严重的时期我有三天三夜都没有合眼。
  像是高中我流鼻血那时一样,她边骂边拽着我去了医院。医生给我开了大堆大堆的药,冷晨阳也三不五时地给我带些安神的补品。可我的失眠症非但没好,反而越来越严重。后来冷晨阳就扔给我这盒安眠药,刚开始吃一颗,后面变成了三颗四颗。我觉得我得了很严重的病,而且根本就无药可救。
  给我看病的中年医生深不可测地摇头,看了冷晨阳一眼,又看看我,开始劝我:“心病还须心药医,要么,你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冷晨阳顿时暴怒。我把她从医院拖出来的时候,她还一脸愤愤,骂骂咧咧,骂人家大夫:“你脑袋才有毛病呢!你特么才该看心理医生!”
  突然就有些想念冷晨阳了,也不知道她知道我回来会是哪种反应。
  真的是抱着恶作剧的想法给冷晨阳打电话的。这个时间她肯定在呼呼大睡,手机也应该是关机的;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是她迷迷糊糊地接通,听到我的声音后嚯地清醒,再劈头盖脸地将我骂一通。
  当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凌晨五点钟,冷晨阳要是还醒着接我电话,我就随她姓。
  好吧,我安晓是个说一不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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