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栀蓝十四岁写作至今,这十年中她还一并完成向编辑身份的转变。她是行内有口皆碑的中国好编辑,是当下无数青春文学作者的领路人。**本长篇小说《听说你还回忆我》一经上市,便成为当之无愧“令无数读者潸然泪下的动情之作”。 她们说,从来没有一个作者,像林栀蓝这样掏心掏肺地书写青春。这不仅仅是一本书,这是她的小半生。 ◆长篇上市后,我们便着手制作了这本读者呼声很高的短篇小说集。 ◆新增两篇《听说你还回忆我》未曝光番外!一个写给顾潮生,一个写给沈明朗!一个是她的挚爱,一个挚爱她。 ◆她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内附作者林栀蓝青春写真! 本书简介: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着的那个人,他永远不可能喜欢上你,他不曾给你任何一个眼神暗示,不曾对你暧昧对你微笑,反而在你面前无所顾忌地谈及对另一个人的喜欢,那么你,还有告白的勇气吗? 这本书收录了十五个短篇故事。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作者简介: 林栀蓝,天秤女。 左手指间一枚看似普通的银色指环,内里镶嵌他名字。 多的是他不知道的事。 路就这么长,不是没有人陪,而是除了他不再需要谁。 与其说倔强,不如对我欣赏。 14岁开始写作,在青春期刊界累积短篇作品近300篇。 笔风干净温暖,所写暗恋故事篇篇令人撕心动容。被读者封为“暗恋界的催泪女神”。 19岁跨界,成为百万销量《花火》杂志明星编辑——豌豆蒙。林栀蓝,天秤女。 左手指间一枚看似普通的银色指环,内里镶嵌他名字。 多的是他不知道的事。 路就这么长,不是没有人陪,而是除了他不再需要谁。 与其说倔强,不如对我欣赏。 14岁开始写作,在青春期刊界累积短篇作品近300篇。 笔风干净温暖,所写暗恋故事篇篇令人撕心动容。被读者封为“暗恋界的催泪女神”。 19岁跨界,成为百万销量《花火》杂志明星编辑——豌豆蒙。 编写双修,从业至今手把手悉心培养出众多优秀作者,是公认的“业界良心”。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linzhilan(@林栀蓝) 已出版长篇小说《听说你还回忆我》。 目录: 自序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贪恋]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我喜欢你好多年 两万公里蓦然回首,拍下天长地久 [卑微] 你换了几站,我继续流浪 我曾经害怕失去你 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慌张] 有个男生为我哭 春风再美,不及你笑 和你有关的,都是悲伤的自序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贪恋]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我喜欢你好多年 两万公里蓦然回首,拍下天长地久 [卑微] 你换了几站,我继续流浪 我曾经害怕失去你 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慌张] 有个男生为我哭 春风再美,不及你笑 和你有关的,都是悲伤的 [伪装] 为你一人,四海潮生 你突然来的短信就够我悲伤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倔强] 你来的那天春天也来到 这些年再无人像你 给阿宝读一首情诗 《听说你还回忆我》番外: 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你都如何回忆我 后记:过去让它过去,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前言自序: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机率,我会从此失去他。自序: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机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头。 在写《听说》以前,我已经写了很多个短篇。 记得这两天,有姑娘看过这本书,给我发来的消息里说,她看过的一句话,想要送给我。 “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心有不甘的林栀蓝。 这些年来,我陆陆续续写过的故事里,有很多个,男主都有顾潮生的影子。 而事实也证明,读者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总是我写他写得最用力的那几个。 用力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是我写《听说》时几次三番差点就进行不下去,每次我写到痛苦得连自己都不忍回顾的片段,我不愿意继续这种把自己的回忆撕裂,并狠狠撒一把盐的过程。 我想过要放弃的。 但我跟自己说,如果不写,如果不说,可能我这五年空白时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远,永远都再没机会让他感同身受了。 毕竟,他不会坐下认认真真地听我哭,看我笑,更不会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跟他诉苦,对他解释。 解释什么呢? 五年前,无论我是害怕再爱他也好,还是真的想从此与他死生不复相见也好。毕竟,是我状似决绝地选择了离场。 用力的感觉,就是对回忆的殊死搏斗,与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与耗费余生的激烈对峙。 去年年底,我终于做到了。我曾对自己承诺,要在《听说》写完后,贪婪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晚上了。 北京街头的风呼啸地吹,南方长大的我,从来都没有吹过那么冷的风。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过是想要拦一辆,能够载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车。 我想躲起来大哭一场。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什么样荒凉的地方啊。 在冷风里吹足五十分钟,用叫车软件好容易有师傅接了单,可当他问我在哪里等的时候,我四处张望,只看到22点的北京漆黑一望无际的夜,街道两旁被风一吹就拼命往下哗啦啦掉叶子的树。 空旷的夜,却竟然,连妄图找到一个稍微明显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张张嘴,只得尴尬地说: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师傅无奈地说: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您另外再叫别的车载您吧?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捂着脸,穿着为了去见他而特地新买的一双细跟的单鞋,觉得自己在零下两摄氏度的气温里冻得浑身发颤。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裂生生地钝痛。 大悲无言,大笑无声。那一刻,我根本连哭都哭不出来。 五十分钟以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亮着“空车”招牌的出租车。 将自己塞进后座的那一刻,我颤抖着手,给闺蜜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我揉了揉冰凉冰凉的我的左脸,终于落下仓皇的泪。 我是从没见过火光的飞蛾,想朝你的方向飞,即使明知要坠毁。 坠落的时刻,我看见漫天星光,和从前你眼里的晶亮,一模一样。 回来后不久,我写了《听说》的番外。 当时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经被提上日程,而《听说》已经进入最后的出版流程。我便选择把这个番外,收录在这本书中。 我写过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恋。 就像有懂爱的人,曾为心爱之人长途跋涉,翻越山川,淌过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过的,这个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蓝的天空。 他们将其称之为,我想你时的天空。 我写的故事,也是一样。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也许有天,你会恰好读到。 也许终其一生,你无缘参与其中。 还记得这五年空白的时光中,我常常会做的那场梦吗。 梦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电话都是我始终拨不对的一串号码。 她们说,这个梦好恐怖。 因为现实里到不了的地方,连梦里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还是跑得和以前一样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经不再有机会,像好多年前那样,能够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时光,与无言将你搁置左心房的那段岁月,在这本单薄的淡蓝色情书中,为你,双手奉上。 不为你的殷切目光,不为你的回首张望。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 不止一次听林栀蓝说起她的少年,大多都是在深夜里。 她常常熬夜,那么长久的一个人的时光里,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 我总觉得她是个很孤单的人。 她的虐点很低,也许是经历得太多,反而很容易就被戳到。 也有过那么几次,深夜陪她写稿。 她是个很认真的人,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话,若是被她发现了不同的表达方式,她就会很努力选择出最恰当的那一种。即便是面对水平根本就很差的我的提议,她也很认真的倾听,很认真的修改。 说到一些情节的时候,她有时会顺口说道: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自己也是哭到不行。 我听到这些话,只觉得心疼得很,却又不太会说话,只好发着简单的表情,心里想着,也许她只是需要一个能够听听她说话的人。 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她能写好故事,而我总是写不好。不止一次听林栀蓝说起她的少年,大多都是在深夜里。 她常常熬夜,那么长久的一个人的时光里,不知道她都在想些什么。 我总觉得她是个很孤单的人。 她的虐点很低,也许是经历得太多,反而很容易就被戳到。 也有过那么几次,深夜陪她写稿。 她是个很认真的人,哪怕是一句简单的话,若是被她发现了不同的表达方式,她就会很努力选择出最恰当的那一种。即便是面对水平根本就很差的我的提议,她也很认真的倾听,很认真的修改。 说到一些情节的时候,她有时会顺口说道:写到这里的时候我自己也是哭到不行。 我听到这些话,只觉得心疼得很,却又不太会说话,只好发着简单的表情,心里想着,也许她只是需要一个能够听听她说话的人。 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她能写好故事,而我总是写不好。 一个能把自己的伤口血淋淋的撕开、又愿意呕心沥血的人,合该能写到人心里去。 而她想说的那些话,而今都汇集到这本书里了。 那些存于她记忆中的、已然渐远的少年,也最终都在这里完成了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的重聚。 只盼此后山长水远,千帆过尽,终有一人能陪她看却细水长流,日升日落。 ——长欢喜 淡蓝色的封面漂亮得有些难过,像是触不到的天,望不到的海,到不了的远方。 又忍不住让人想起,那个我们曾经不遗余力地喜欢,最后却没能在一起的少年。 《我喜欢你好多年》。 像是经年之后对当年爱恋的肯定,随即又是释然,藏了那么久的心事,终于在一个拨开云雾的清晨,被勇敢地说了出来。 而这个很多年,似乎比永远少了那么一点,却的的确确占据了我人生很大的一部分。 有人说,最深刻的爱,常常都是藏于心,掩于口,惯常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在乎的要命,又深怕自己的秘密被人发觉,再也不能这样安静地站在他身边。 我太喜欢你了,纵然从未得到,仍然害怕失去。 ——八尾猫 第一眼便注意到封面上有一句话——我写过的每个少年都像他。 我知道这个少年是指谁,无非是温澜的顾潮生,阿宝的陈信。 你笔下的每一个少年都是他,即使换了姓名,更了身世,也依然是他。 我记得陈信分手的时候,阿宝对他说,她这样都是你宠的啊。我知道阿宝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也一定在对陈信说,你这样都是我宠的啊。 可是,人生那么短,遗憾和不舍已经遍布你四分之一的人生,剩下的四分之三,也唯有和往昔就此别过。 ——六歌 喜欢看杂志的人,大抵多多少少都听说过,林栀蓝的暗恋,写得最是深刻了。 她绝对是拿捏少女心事的高手。 她不浮华,不夸张,不无病呻吟。明明是最平常不过的话语,你偏像被戳中软肋般,潸然泪下。 我很喜欢这本书,像是一杯清茶,初尝时苦涩,回味时幽香。 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像是昨天刚刚在我们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只是在无可回头的岁月里,再也追寻不到,所以她选择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追念。 ——西西 林栀蓝的文字里,有我们不愿丢失的简单美好,也有我们不愿面对的残酷煎熬。 你的青春岁月里是否也有那样一个人,你为了他努力长成一棵大树,只为等他赞一声良木。他明明不是人群里的最完美,却有着你最为贪恋的容颜。 黑夜里寂寞的微笑,阳光下无声的泪光,不是因为执着写着暗恋故事的林栀蓝,是因为那是我们最不能忘的年少时光。 ——蓝梦星辰 也许他们根本就一样,只有避开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强鼓起勇气。 她多么希望深深喜欢的你是一个专一的大男孩,甚至于一根筋地喜欢着自己心仪的女生,然后她就可以彻底对你没了念想。可你偏偏又放弃了林西遥,喜欢上别人。 她想,这之后,大概还会有无数个别人吧。 我真怕有一天,连我曾深深爱过的人老去了我也不知道,他老了以后,白发斑斑的模样我再也见不到。 我将再也没机会像从前一样,在教室里一扭头,就能看到他冲我咧着嘴灿烂的笑。更没机会像过去的多年那样,在很深很深的夜,接到他的电话,便跑到公园和他见面,通宵坐在草坪上与他聊天。 多年以来,我竟独独学会骗自己。我分明伤心,却祝福你;我分明想与你并肩,却投奔别的领地;我分明想与你共舞,却连一个拥抱都不敢参与;我分明想爱你,却连向自己承认这感情,都抵死不愿意。 人都有秘密,而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觉得秘密是最牢不可破的东西。 时光一走,哪还有回头的道理。 但是我也害怕以后你身边有别人,我连说的机会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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