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说处女作《第九夜》开始,苏瓷瓷的写作就一直在提醒着我们,我们置身的是怎样一个荒谬的情境,这是一个不提供答案的写作者,她只是在执拗地追问一些再简单不过的问题:爱是必要的吗?活着是否等同于受侮辱?既然深受折磨,这样的人生还值得过下去吗?但是,就是这些问题,它们才是要命的,才是直入人心的,它们已经被无数人追问了无数遍。命中注定,它们还要一再被人提起,只有优秀的写作者才能配得上这些问题,因为它们与瘟疫般发作的虚假唯美主义无关,与畅销书排行榜无关。而苏瓷瓷正是这样的优秀提问者,只有当越来越多的苏瓷瓷出现,写作才重新开始变得激动人心,因为往往只有这样的写作者,才能加深一个时代的写作难度。 更何况,苏瓷瓷比一般人还要做得好一些:前面说过,她没读过几本书,她写作的武器无非是本能和直觉,这可能是一个缺点,但也正因为如此,她规避了自己成为那种苍白的为真理写作的作家。我问过她。她说她的写作是为了完美,并且告诉我,在她看来,有许多东西都比“讲道理”更加重要、更加迫切。我大致理解她所说的完美,不是更多的情调,不是更多的形容词,其实是某种准确。在她不多的小说里,她总能准确地寻找出隐藏在荒诞里的真实抑或真实里的荒诞,一个人、一种关系,经由她的展示,总是纤毫毕现、毛骨悚然。 作者简介: 苏瓷瓷,80年代出生。曾在精神病院工作五年,做过护士、宣传干事、迪厅领舞、酒店服务员、编辑。大量时间发呆,少量时间写字,写字于我而言,只是记录消亡的过程,不交友,懒言谈,善走极端。 目录: 序未出世的女儿 绿肥红瘦 伴娘 不存在的斑马 第九夜 蝴蝶的圆舞曲 李丽妮,快跑! 你到底想怎样 囚 杀死柏拉图 左右 访谈 后记绿肥红瘦 一切由一场婚礼开始。 红米站在新娘的身边,此时阳光正艳,端照在新娘身上,一袭白裙光芒四射,眉目精致,唇齿媚丽,完美的裁纸刀剪出一抹影,在繁复的杂色中轻盈浮出,笑语莺莺,无懈可击。唯有红米落在背阴处,未施脂粉,一手指时时按着裙子侧面即将绷开的拉链,粉红色是红米最为讨厌的,她喜欢火红,侵略的颜色,不讲任何道理,一点燃即成灰烬。也只有她能与之匹配,冷面、手凉,目光烁烁,漠视温和。而这衣服又过于纤细,套在红米丰满的身体上,迫使她缩手缩脚。这是伴娘的宿命,红米站在新娘身后瞟着她裸露出的灰白色后背,她沉湎在纯洁的薄白中,四肢舍于展,颈脖优雅抬起。若不是身边密友都已嫁做他人妇,新娘也不会青红米这个表妹来当伴娘,让她素面朝天,让她紧衣着身,让她粉红落地。机关算尽,新娘松了一口气,确定遏制住了身边女人的美,这个主角充满自信地绽开一团锦簇。红米一反往常,对于表姐的安排一一顺从,毫不在意她的排挤,这是她的大喜之日,花只开此季,而后风光不再。红米豁达地交出明媚,嘴角挂着悲怜的微笑。 若不是遇见周早,红米连坏掉的拉链都不必管,让它春光乍泄去吧。她的表姐夫也是奇人,竟拉了周早这种人做伴郎。他端着放满香烟和喜糖的盘子站在那里,虽是玉树临风,却面无表情,眼神空洞,不沾一丝喜庆之气,也不主动招呼前来参加婚礼的亲友,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等结婚仪式即将开始时,他还呆呆站在门口,新郎吆喝了他一声,周早才猛然一醒,懒洋洋地随着他们一起步入大堂。他在发呆,慢慢地红米松开那根手指,反正他也不曾注意,这般辛苦又是何必。他们一同站在舞台上,两个主角发挥超常,郎才女貌浑然天成,引来阵阵掌声;两个配角在放空状态下正好维系住平衡,演出圆满。一直到仪式结束,准备敬酒时,红米才得以喘口气。表姐在包厢里换敬酒服,红米找了个偏僻的柱子,靠在那里从包中摸出一支烟点上。刚吸两口突然一人快步走来,待红米站好,那人已经走到身边,是周早。红米依旧叼着烟,等着周早对她说出第一句话。周早却径直伸出双手往她身上探来,红米一惊,后退一步倚在柱子上,周早已双手捏住了她绷开的拉链。 别动。周早说了两个字后,就专心地收拾拉链起来。 红米四肢僵硬地贴着柱子,周早纤长的手指在自己的腰侧游走,偶尔隔着衣服的碰触,让红米心惊肉跳。从这端看去,周早奇长的睫毛扑动着,像小鸟的翅膀,含着惊惶的光线,露出的一点点鼻尖上有细汗,茂密的发问芳香干燥。红米低眸打量着向她弯下腰的这个男人,指尖的烟灰纷落。 好了。周早直起身,盯着被整好的拉链,满意地搓了搓双手。红米缓缓说了声,谢谢。她寻找着周早的眼睛,终于等他的目光离开拉链朝向自己。不足一步的距离,四目相对,周早散漫地看着她,红米心里冷笑,这样的男人并非第一次见识,摆出一副漠然的样子,和殷勤万分的男人没有区别,无非是表现形式不一样,只要走向极端,必是有所企图。红米准备保持沉默,等着他先发制人。周早的目光已经从红米的脸上移至手尖,他再次伸出手,这下是取走了红米的香烟,他把烟蒂丢在地上,然后用脚使劲踩了几下。 别吸了。周早说完看也没看她就转身走了。红米有些懵了,这个男人在她的意料之外,不按规矩出牌,乃高手中的高手。他已往大堂门口走去,红米迅速追上去问道,你去哪里?婚宴还没结束呢。周早停下。红米站在他身后。离开这里,周早说完继续往前。 红米一个箭步冲上去挡住了他的去路。带我一起走吧!她妖袅地缓缓伸出右手,殷红的指甲盖在原野上煽风点火。她看到周早听完这句话后竟有些动容,他第一次认真地凝视着面前的女人,这句话在记忆的深处被爆破,带着鲜红的汁液飞溅到他脸上,疼得他眼眶潮湿。一抹淡绿色的光线在眼前摇曳,那只曾经被抛弃的手重新出现在周早的胸前,已为朽骨,却仍旧欣欣向荣。周早一把攥住了它,这是一个结束。红米心里窃笑,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红米如愿以偿地和周早睡了一觉。一切发生得太快,当然这在红米的情史中并不算特例,尤其对于一见倾心的对象,她向来是速战速决。原本红米从床上爬起来以后,周早就该成为过眼云烟,和她生命中曾经过的其他男人一样,被打上过期的标签,老老实实地站在蒙尘的队列中。只是整个过程破绽百出,让红米耿耿于怀。先是周早牵着她的手从婚宴逃走后又对她置之不理,接着她死缠烂打地拽着周早去喝酒,然后周早踉踉跄跄地随她去了宾馆,最后是红米从床上爬起来时,周早呢喃着叫出一个人名。那个名字显然不是“红米”,这让赤身裸体站在床边的红米不禁打了个寒战,趁着周早还没醒,她狼狈不堪地离开了宾馆。这简直是自找欺辱,红米靠在窗前一边不耐烦地梳头,一边骂自己。她早就应该看出周早对她很冷淡,从婚宴开始两人相遇时,周早就没对她表示过多大的热情,即使去喝酒、酒后上宾馆,都是红米要求的:并热火朝天地投身其中。如果说周早在床上对她的温存,让红米确定了自己不是一厢情愿,那么周早在梦中唤出的那个名字,则彻底让她明白,方才的情深是假以她名给了另一个女人。这是红米的奇耻大辱,也是她第一次在男女关系中受到的重挫。红米怎么也想不通,周早居然可以无视自己,难道她还不够美吗?难道她还不够风情万种吗?难道她还不够光她身边睡着,这次,他没有叫出任何女人的名字。红米失神地注视着周早,他是一个经得起推敲的男人,无论怎么看,你也难以找到一点让人遗憾的地方,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自己,红米痛心地认定。可是,她该拿他怎么办呢?这个男人一见面就拉着她上床,她还来不及展示什么,就被歼灭,这太浪费了,红米痛心疾首地充满怨恨。因为无视,因为忽略,她被周早变成了一个只有肉体的单薄女人,其实,她有多么丰富的内心世界啊,可是无人欣赏。一想到充盈的内心被荒废,即将杂草丛生,红米终于忍不住在周早身旁流下了眼泪。 红米从来就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女人。她一直坚持给周早打电话,多半时间被周早拒绝,一旦周早答应与她见面,她就隆重地装扮好自己,虽然,周早一如既往地不会和她一同出现在公园、电影院、餐厅等公众场所,他同意见面的地方永远是宾馆,但红米依旧不敢草率,像个王后般带着耀眼的外表和娇嫩的内心出现在猩红色的地毯上。对着镜子,她看见一袭红裙的自己,美,在这个房间里已经成了乏善可陈的东西。她依旧燃着高傲的烈火,只是手尖已冰凉,一旦触到那个男人的皮肤,她就冷得发抖。享受自己的痛苦,成了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同样从镜子里,她看见自己狼狈地扑倒在床上,裙子像破碎的花瓣丢弃在地上,男人手指所到之处,豆蔻瓦解,只遗焦土,王后变成妓女。她完全可以拒绝这样的简化,但她也在这污秽的过程中洞悉了自己的渴望,她需要被爱,被重视,这两样东西只有周早配给予。 红米躺在周早背后,这个男人即便在睡着的时候也是双手抱肩,身体蜷起,不留一丝空间让她容身。他从来没有仔细地端详过自己,从来没有耐心地听完她说过一句话,从来没有对她谈及过自己的生活。他像谜一样存在着,关闭了内心,只敞开身体,除了留在自己体内的液体,红米抓不住一点儿印迹,她在周早那里一无所获。她束手无策地盯着天花板,一片片光影在荡漾,她缓缓伸出手,期望能抓下一块覆盖住冰冷的身体,在触手可及的晃动中,她开始充满睡意,在即将闭上双眼时,她听见周早大叫了一声:绿裳。绿裳,红米一下坐起,她想起来了,这就是第一次和周早上床,他曾经唤出的名字;这就是盘踞在周早心里的那个名字;这就是蒙蔽住她的那个名字。红米盯着周早,看着他在睡梦中伸出手,对着空中像要抓住什么,别走!他又说了两个字。 “绿裳,别走!”红米紧咬着双唇,这句话铺天盖地地砸向她。血液自唇间流出,红米慢慢舔干,然后她使劲摇晃周早,把他唤醒。周早睁着迷蒙的眼睛,漠漠地看着她。红米还没等他发问就急急地说道:你爱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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