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哪个多米尼加人到死还是处男。”这句话成了胖子奥斯卡摆脱不掉的诅咒。他身材臃肿、性情抑郁,饱受冷落和讥笑,生活里只有《奥特曼》、《星际争霸》和《神奇四侠》。对于女孩,他是自动绝缘体。在别人眼里,他是彻底的失败者。 当年,他的故乡多米尼加是军事独裁。外祖父曾是当地名流。在那里,“法律、信仰都不起作用,只有性”。为了保护女儿免受暴君摧残,他们家破人亡。 事隔多年,美国人奥斯卡返乡度假。他在最失意的时候意外地找到爱情,告别了处男,也在生命最辉煌的顶点告别了短暂的人生。 作者简介: 朱诺·迪亚斯,1968年出生于多米尼加共和国,1974年随父母移民美国。他最大的快乐就是在书本中寻求精神慰藉。大学期间,在托尼·莫里森、桑德拉·希斯内罗斯等著名作家的指导下,迪亚斯逐步走上创作之路。如今,他是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写作的副教授,兼《波士顿评论》的编辑。迪亚斯曾在1996年凭借短篇小说集《沉溺》一举成名。2007年,他的首部长篇小说《奥斯卡·瓦奥短暂而奇妙的一生》一出版就得到广泛好评,他也因此被誉为当代最杰出的美国作家之一。第一章世界尽头贫民窟里的书呆子1974-1987 黄金时代 我们的主人公可不属于那些随处能遇到的多米尼加崽——他既不是什么本垒打击球手,也不是什么腾空球接球手,更不是那种下体护身永远发热的花花公子。 而且这家伙从来就没有多少女人缘(他真是太不多米尼加人了!),除了他小时候的某个时期。那年他七岁。在奥斯卡幸福的童年时光中,他有那么点卡萨诺瓦的味道。就是那种还没上学的小男生,总是千方百计想去亲女孩子,跳默朗格舞的时候总往女孩子身后靠,抬起胯骨撞她们,这个小黑鬼老早就学会了小狗舞,一有机会就想跳。因为那时候,他(仍然)是一个“正常”的多米尼加男孩,在“典型”的多米尼加家庭长大,热血和臭味相投的朋友正将他脸上的粉刺隐隐催生出来。开舞会的时候——在那很久很久以前的七十年代,当华盛顿高地还不是华盛顿高地,当卑尔根大街还没有笔直串联起一百个西班牙人的街区,那时候舞会可真是多啊——总会有哪个醉醺醺的亲戚,把奥斯卡一把推到某个小女孩身上,然后所有人都会哄然大笑,看着这两个孩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翘着屁股舞蹈。 你真该见见他,他妈妈在临终前叹息道。他是我们的小波尔菲利奥·鲁比罗萨。 同龄的其他男孩都对女孩避之唯恐不及,仿佛她们是流感重症患者。奥斯卡可不一样。这个小家伙就喜欢女的,“女朋友”一大把。(他是个小胖墩,大有越长越胖之势,不过他妈妈把他的发型和穿着都收拾得很齐整;在他头部比例大变之前,还是双眼炯炯、两颊粉嫩的可爱样儿,在他那些照片中都是如此。)据说女孩们——他姐姐洛拉的朋友、他妈妈的朋友,甚至他的邻居玛丽·科隆,一个三十来岁的邮局雇员,双唇红艳,走起路来好像屁股上挂了铃铛——都迷上了他。这孩子真不赖!(说他为人真挚却完全不被注意,岂不是很令人伤心?根本不会!)在多米尼加的时候,每当夏天回老家巴尼,他的表现糟透了,他常常站在外婆拉英卡家的屋前,对路过的女人大喊——你很漂亮!你很漂亮!——终于有一次,一个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向他外婆告状,她就飞速关掉了流行乐唱片。该死的孩子!这儿可不是什么夜总会! 那可真是奥斯卡的黄金时代,并在他七岁那年的秋天达到了辉煌之巅,当时他正拥有两个小女友,那是他所经历的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三角恋爱。和玛丽察·查康以及奥尔加·波兰科。 玛丽察是洛拉的朋友。一头长发,纤柔娇媚,漂亮得可以去扮演幼年的德嘉·索瑞斯。而奥尔加却不是家里任何人的朋友。她住在街区深处的一幢房子里,那儿塞满了波多黎各人,整天喝着啤酒在走廊上晃荡,对此她妈妈没少抱怨。(什么,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去酒吧!奥斯卡的妈妈愤怒地问。)奥尔加大概有九十来个堂表亲,几乎每个人都叫做赫克托或者路易斯或者万达之类的。因为她妈妈是个该死的酒鬼(用奥斯卡妈妈的话来说),奥尔加身上常常散发出尿昧,所以孩子们都喜欢叫她“酒香夫人”。 不管她是不是“酒香夫人”,奥斯卡就喜欢她的娴静,喜欢她愿意跟他摔跤并让他把自己摔倒,喜欢她对他的《星舰迷航》兴趣浓厚。玛丽察简直太漂亮了,不需要什么动机,又总是见得到,而那纯粹是他灵机一动,决定同时向她们俩发动进攻。一开始,他假装和她们约会的是他心中的头号英雄谢扎姆。而当她们应允之后,他就不玩假装了。不是谢扎姆——是奥斯卡。 那还是很纯真的年代,所以他们的关系只不过是肩并肩站在公共汽车站旁,暗地里牵牵手,再就是躲在街边的灌木丛后面郑重其事地吻一下嘴唇,先是和玛丽察,再是和奥尔加。(瞧这个小男子汉,他妈妈的朋友们说,这个男子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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