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亲爱的素燕


作者:普利思,胡素燕绘,刘劲飞     整理日期:2014-08-26 10:31:14

《亲爱的素燕》借由古文学的浪漫读出生命的意义——一个刚到英国的懵懂台湾学生,通过电子书信,接受一位杰出的牛津教授指导学习英国古典诗词。两位作者在此结合素燕的成长经历互动思考着现实与梦想的系列话题:成长的智慧、孩提的梦想、工作的曲折、自我的判断、现实的逃离、探索与学习、生与死、战争与纪念、乡村情怀、同理心等。通过对英国古典诗词的阅读、理解和探讨,依旧扎根于社会现实的素燕深切体会到了归属感,她非但没放弃自己本来的文化,还发现了所有文化的普遍真理,形成了平和的世界观。这本书是一个海外学子的心灵成长记录,鼓励所有在梦想与现实之间徘徊的人能拥有自己心里预期的真实生活。2011年3月初,本书荣获People’sBookPrize2010冬季选书非小说类冠军。
  作者简介:
  胡素燕(Su-YenHu),1978年生,北士商广告设计毕业,大学主修室内设计。求学期间曾于校外兼任针灸助理、百货公司专柜、计算机公司销售业务、实验室研究助理、建筑师项目助理,以及计算机绘图输出专员等。各种不同的工作经验让素燕的学生时代提早面临许多现实的考验。放逐自己到英国是素燕人生的转折点:由做现代设计师到研究古建筑的开发和保护。2007年素燕陆续完成牛津布鲁克斯都市政策系硕士,以及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联合牛津大学历史建筑系硕士。罗伊?普利思(RoyPreece),英国牛津大学景观建筑思想史学家。其博士学位研究的是自然风景之美及其保护,曾在牛津大学定期开设关于古建筑和园林的课程,出版学术专著《园林的设计》(DesignsontheLandscape,Belhaven,1991)和《开始研究》(StartingResearch,Pinter,1994)。过去的十二年,罗伊在牛津布鲁克斯大学的建筑环境学院为国际研究生担任英语语言的指导老师,帮助许多学子跨越了英语学习的障碍。2010年年底,罗伊的短小说《黑狗》(BlackDog)荣获TheLondonBookFestival2010年最佳极短篇。
  目录:
  004序
  006译者序
  008致谢
  010凤凰
  011成长
  025发觉
  043沉没
  063十四行诗
  085陌生城市
  107梦想
  121理解
  161逃离
  181探索
  197学习
  219建筑004序
  006译者序
  008致谢
  010凤凰
  011成长
  025发觉
  043沉没
  063十四行诗
  085陌生城市
  107梦想
  121理解
  161逃离
  181探索
  197学习
  219建筑
  245死亡
  271乡村情怀
  299纪念
  329同理心
  357圣诞快乐让现实通向梦想的诗桥刘劲飞《亲爱的素燕》的作者是师生二人,老师是牛津的教授,学生是台湾去的留学生。此书是他们关于文明、文化、文学、诗歌、建筑、绘画以及让现实通向梦想的诗桥刘劲飞《亲爱的素燕》的作者是师生二人,老师是牛津的教授,学生是台湾去的留学生。此书是他们关于文明、文化、文学、诗歌、建筑、绘画以及人生等很多话题的交流和对话。当然,这是比较“宏大”的主线;微观上,素燕讲述了她求学和追梦的经历,因此还有她与她自己过去(甚至包括未来)的对话——由被压抑、挫伤到逃避,进而开始理性地反思,直到“复苏”,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及对未来的憧憬。所以书虽不算太厚,也能见到大我和小我、今我与故我的交织,以及中英文化乃至中西文明的交汇,内容还是非常丰富、引人深思的。素燕原是台湾生长的学生,虽然以英文写作本书,但中国传统文化(书里多次提到tradition这个词)无疑在她身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在此书中我看到很多亲切却又似乎日益陌生了的印象、观念和视角,包括原书
  目录:
  里的繁体字和一些有趣而特别的译法。比如:sympathy一词,我们用的词典一般都译为“同情心”,而她译作“同理心”,这让我想起前人说的“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对于大陆的读者,素燕所记录的“小历史”无疑是观察台湾的一个窗口。素燕原本没有专攻英语或是英国文学,去英国留学前只去新西兰强化学习了三个月。以她的勇气和勤奋,能用英文写作,虽然行文还有明显的中文印记,也还是很难能可贵的。尤其难得的是,她能在英国教授的指引下步入英国诗歌的天地,直接面对英国语言和文化中的最精华之一,并在阅读诗歌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和升华自我,走向精神和文化上的健全和成熟。我感觉这样的“留学”才有一定的深度,得以窥见异国独到的文化基因或是精神气质。这样的求学态度和方法都很有启发意义,值得学习。书中的罗伊教授可谓“循循然善诱人”,深入浅出,因材施教。书中谈到的很多诗和文学典故我都读过甚至深爱,但这位老师的讲法亲切、平易,不枯燥,没有学院气,富有常识却不失深度和厚重,表现出“公共知识分子”的正义感和同情心,偶尔还幽默俏皮地流露出对本国乃至西方文明的批判和反思。尤其难得的是,他引导素燕将一般学生望而生畏、束之高阁的“诗”与自己切实的人生联系起来,去理解、印证、履践,从而“能帮助人们过上神思与万物相通的生活,也能帮助人们形成更为平和的世界观”。这正是学习、研究英国文学的中国学者、老师和学生都要学习和借鉴的。素燕有难得的勇气、真诚和单纯。她以直觉而本真的观察直接或是间接地描写了国人的一些特色,甚至包括陋习,有些很是“童言无忌”,甚至可能会让人感到浅稚。但这似乎像英国史家EdwardGibbon所说的“positiveignorance”,不失是知识和世故的一方解毒剂。她对梦想的坚持和追求尤其动人。但是,她笔下的国人和台湾似乎稍稍灰暗了一些,而她所说的牛津和英国也的确像是梦境。当然,她最终选择留在英国,但英国在罗伊教授笔下并非完美。“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也许这样才会有更深刻而全面的观察和批评。用诗篇修复的梦[英]罗伊?普利思在《亲爱的素燕》一书中,选每一首诗都有好几个理由。当然,我当时是想选出英诗中一系列的代表作给素燕看,但是可供选择的诗有几千首呢。所以随着我和素燕之间对话的展开,最后的选诗常常是回应她的问题、想法和故事的:比如,为她发现了牛津选了贝杰曼,或是为她的失恋选了布朗宁。但是,所有的选诗是以“爱里尔挽歌”开始的,我给留学生作导师时常用此诗作为步入英国诗歌的门径。通过此诗来认识一下我们最伟大的“语言巨匠”(莎士比亚),也一瞥他如何神奇地用语言来营造心境及其匠心独运的意象。此诗也谈及了格律和韵律等重要问题,以及重组词语如何能够将平常的句子化为有韵律的诗歌。素燕还对英国诗歌史感兴趣,想弄明白其发展的脉络,因此我就选了一些诗,可以作为针对英诗不同时期进行讨论的出发点。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和语言的发端是以库克译的“凯德蒙的圣歌”切入的。英国文化的另一个重要渊源是来自古希腊古罗马的影响,尤其表现在17和18世纪的新古典主义作品中,代表作是荷马史诗中赫克托和阿喀琉斯故事的蒲伯英译本及其新古典主义的原创诗歌作品,比如他的“论人”。和很多人一样,素燕过去对英国的乡村有着颇为理想主义的看法,就像在弥尔顿的“欢乐颂”中所表现的古典主义的田园观念,但这种看法一定得和克莱布的“乡村”所描写的农村劳动者所处的残酷现实相比照。这种对于平民百姓生活越来越多的关注也见于格雷饱含同情的诗作“墓畔哀歌”。素燕的问题“什么是十四行诗?”让我们又回到莎士比亚及其著名的“我可否将你比作夏日的一天?”一诗。接着我们将此诗与19世纪巴雷特?布朗宁的一首十四行诗作了比较,后者坦言个人的情感,是那个“感性的时代”的典型作品。工业革命和农业的商业化都残酷无人性,这点在阿尔考克描写扫烟囱小男孩痛苦生活的一首民谣中有所反映,而弗里斯的民谣描写的是公共土地被圈为私有的过程。布莱克充满神秘意味的“老虎”一诗可能是以比喻的手法描摹了工业革命的恐怖与美妙,及其对英国产生的影响。也许是对工业化作出的回应,19世纪也是一个浪漫的时代,充满着对中世纪的追怀,如此情愫在丁尼生“夏洛特女郎”中有明显的体现,尤见于他的“国王之歌”的微妙韵律之中。在那个时代,宗教信仰已经衰落,这在一个波斯诗集的菲茨杰拉德英文译本以及斯温伯恩的“普洛塞耳皮娜的花园”中表现尤著。讲到20世纪的英诗时,素燕已经读过叶芝的抒情诗“当你年老时”的中译。但是在我们讨论该诗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中译本所展现的诗人的人生和原诗中的样子非常不同,而这一点让我们想到在文化的交流中误解是多么容易发生。在世界大事的另一极,于1914-18年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过程惨烈,激发了好几个诗人的诗情;书中所选的三首诗体现了人们对于这次大战由开始的热忱变为最后的悲愤和幻灭。最近期的诗是托马斯的“羊齿山”。此诗之所以入选,是因其创作风格很现代,且更自由,也是因为此诗是我的最爱。它唤起了我在20世纪中叶英国乡村度过的那难以名状的神奇童年时光,还有在成长过程中所经历的难以避免的痛失感。所有这些思绪在书中都有更为详尽的探讨,当然,还有一些诗我没有足够的篇幅在这里一一提及。我们希望你在阅读本书和那些诗歌的过程中能自己有所发现和感悟,并且以此为乐。亲爱的素燕:你要我就《他冀求天国的锦缎》(HewishesfortheClothsofHeaven)一诗写点什么,因为你读过此诗的中译,感觉它仿佛与你的梦想有关系。但是呢,我觉得你的那些梦想和诗人的那些梦想是不同的。尽管如此,不论梦想是什么,请求别人不要践踏那些梦想,这种心情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因为诗人W.B.叶芝(W.B.Yeats)将他所描述的事物称为“天国的锦缎”,又因为他的描写看起来像是一次美丽的日落和黄昏,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他写此诗的灵感源泉。他继而想到这些锦缎是用高贵多彩的材料精心织就,能讨任何一个女人的欢心,一想到他爱的那个女人,他也想能有这样的材料,就可以如他所写的那样,“我就把那锦缎铺在你脚下”。但是他是个穷汉,所以也没有这样的锦缎;他只有他的梦想,只能将梦展示给她看。要是我们不了解叶芝的生平,我们可能会像你读中文译文时那样,认为此诗很美很欢快,也会认为她真的会脚步轻柔地走过去,也许还心怀感激呢。但是一旦了解了诗人的生平,叶芝为之倾吐衷肠的那个人很可能是莫德?戈姆(MaudGonne)。这个女人,尽管有时似乎能分享一星半点他的梦想,可很多时候她真真就是践踏了他的梦想。显然,正因为你有过相同的经历,所以诗的最后两行引起了你强烈的共鸣。所以,虽是个人的主题,伟大的诗人能将其写出广泛的感召力。用论诗的术语来讲,此诗可以称为抒情诗,就是表达个人的感情通常也是深厚的感情的诗。你可将此诗与颂歌相比较。所谓颂歌,今天用来赞颂某物的诗歌。前人写了一些有名的颂歌,比如歌颂夜莺,歌颂一个希腊的古瓮或是一个花瓶。HewishesfortheClothsofHeaven,byW.B.Yeats(1865-1939)他冀求天国的锦缎W.B.叶芝(1865-1939)傅浩译HadItheheavens’embroideredcloths,Enwroughtwithgoldenandsilverlight,TheblueandthedimandthedarkclothsOfnightandlightandthehalf-light,Iwouldspreadtheclothsunderyourfeet:ButI,beingpoor,haveonlymydreams;Ihavespreadmydreamsunderyourfeet;Treadsoftlybecauseyoutreadonmydreams.假如我有天国的锦绣绸缎,那用金色银色的光线织就,湛蓝、灰暗和漆黑的锦绣,黑夜、白天、黎明和傍晚,我就把那锦缎铺在你脚下,可我,一贫如洗,只有梦;我把我的梦铺在了你脚下;轻点,因为你踏着我的梦。亲爱的罗伊:我喜欢在山顶上俯视着城市,仰望着天空,待一个晚上,直到天明时太阳出来把世界唤醒。天上星光闪烁,如此平和宁静;而路上灯火躁动,感觉如此不同。那时我感觉我的心就悬浮于两者之间。从孩提时代到长大成人,我们都有自己的梦想。有时梦很渺小,有时梦又很壮阔;有时梦可以很强大,有时梦又很脆弱;有时梦很容易圆,有时梦却偏偏难实现。谁也不应该以自己对世界的理解来对我们的梦评头论足,但很多人好像就爱毁掉别人的梦想。我们怎么能指望别人知道怎么珍视或呵护深藏在我们心中的梦想呢?我觉得我不太懂所谓的梦通常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梦究竟是什么状态。一般人们会说:“你在做梦。”或是说:“让它待在你的梦里吧。”他们这么说的意思是那事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生活,或是不应该去追求。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能记得,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因为曾想过要像爱因斯坦那般伟大而被人嘲笑是傻子。在我看来,这首诗表达的是他想与他人分享他的珍宝的强烈愿望。这个人可能是他的家人,也可能是他的爱人。他情不自禁地请人分享,但也只能恳求别人能够“轻点,因为你踏着我的梦”。太阳究竟是照亮了世界呢,还是展现出天上的彩布呢?难道我们总得需要某个人来欣赏或分享我们的梦想,而不能自得其乐吗?也许我们有时都真的需要让别人快乐,自己才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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