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爱情小说,但绝非简单的讲述爱情,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了一个温婉、坚韧,有原则、有信仰的女生,道尽爱的勇敢与孤独。温暖的文字赋予了这个故事与众不同的质感,只有相同的价值观才可能彼此产生共鸣,世界那么大,我只中意你;否则即使狭路相逢,也只会是仅有一面之缘的过客而已。 书中的她,坚强、乐观、独立自主。独自长大,饱受磨难与非议,却从不曾放弃心中的梦想。书中的他,温柔、专情、才华横溢。事业有成,却有着不可言说的孤独及无处安放的追求。当命运安排他们相遇,难测的社会与人生中,他们读懂了彼此,读懂了爱情。 作者简介: 一稚,本名,王润宇。一位喜欢安安静静讲故事的姑娘。生于一九九三年春天,热爱与文字、旅行和摄影有关的一切。自从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日记本起,便开始文学创作,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十四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始终追寻懂自己文字和故事的人。 目录: 引子/1遇/3恋/99缘/147尾声/227朋友们都称他为“大叔”。这并非是由于“三”字打头的年纪——实际上,刚刚而立的他,眉眼中不经意间露出的笑仍带着些许稚嫩。大叔曾用五年洋洋洒洒的青春,与曾是自己生命里最为重要的人一起,跑遍了世界上每一个角落。曾经——一个所有人都能轻而易举说出口的词语,如今在大叔心里,却始终是解不开的情结。曾经在周庄双桥上送出的那朵玫瑰,曾经在圣淘沙岛伴着涛声相拥入眠的夜晚,曾经在蓝山桉树林里互相模仿考拉时没心没肺的大笑,曾经在里约热内卢狂欢节上十指紧扣学跳的桑巴……一切皆已沦为曾经。如今,大叔遗失了四处奔波的勇气,怀着一颗渴望安定的心,在这座城市里经营着一家工作室。每个周五,大叔都会独自来到这家不起眼的旧书店,待在角落里,或捧起虽陈旧却被精心修护过的旧书阅读,或对着店主人端来的暖心咖啡发呆,一坐,便是整个下午。鼹书。大叔爱极了这个名字。他常常将自己自嘲为一只活在回忆中的鼹鼠,在记忆的土壤里一遍遍挖掘着曾经的故事。一年前,一次偶然邂逅,大叔发现了这个充满回忆味道的旧书店。他相信缘分,也最擅长用细腻心思感受每一件旧物背后的故事。于是,大叔爱上了这坐落在嘈杂街边的平和世界。正值初冬时节,依旧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周五,大叔坐在木框装饰的落地窗旁,捧着一本旧诗集安静阅读。手边咖啡袅袅而升的香气,混着旧书独有的味道,舞在午后柔和的阳光中,氤氲出一种似曾相识却又触不可及的美好,正如记忆里那张面庞,熟悉却遥远。诗,最适合用来回忆。大叔轻轻闭上双眼,思绪回到两年前的初冬。同是一个周五温暖的午后,同是在这样一条生活气息浓厚的街上,大叔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送出的玫瑰,被毫无情面地抛弃在路边落叶堆里。“又是一年,初冬来了。”大叔深深叹口气,睁开眼,望向窗外。一台相机,正对着自己。大叔扭过头的一瞬,辛晴按下了快门。“哎呀!”如同一个做了坏事被老师抓到的小孩子一般,辛晴慌忙把相机从眼前拿开,满脸尴尬。大叔望着窗外这陌生的姑娘。黑色毛呢贝雷帽,深酒红毛呢大衣,脚蹬一双马丁靴。姑娘瘦瘦小小,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望去一眼便觉得温暖。脸庞小巧精致,一双大眼睛无比澄澈。这对深潭里,盛满一尘不染的目光。又看看她手中的相机,大叔突然明白了什么,大度一笑。他冲姑娘招招手,示意没关系。辛晴一时慌乱,竟忘记“礼貌”二字,迅速跑离大叔视线。大叔迷茫,以为自己吓到了她。目光虽已重回手中的诗集,可思绪却依然徘徊在窗外。不知为何,在这个捧着沉重大单反偷拍自己的姑娘慌乱逃跑的一刻,那瘦小却灵动的身影竟深深留在他的脑海中。或许,是姑娘手中的相机触动了他记忆深处最为敏感的按钮。明天,她还会路过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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