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的叙述就像一匹马在奔跑。但是他知道这匹奔跑的马常常会离开他的意思,一路撒欢而去。这种自我的出卖或者说变节,也许是缘于一次心跳、一个电话、一个响亮的喷嚏以及一阵冷风,但更多的是走神,也就是叙述在叙述时开了小差。七十篇散文随笔,有的催人泪下,有的条分缕析,谈文学写朋友,或智慧,或幽默,是作者从文三十年的忠实记录和深刻思考。 这是散文、随笔集。共有四章:第一章回头(有《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壮族,我的第一个异质文化》《记忆水》等);第二章深处(有《经验,在最深处》《真正的经典都曾九死一生》《文学的远与近》等);第三章梦游(有《这个人呀……》《走出南方》《宿命》等);第四章他们(有《莫言获奖并不意外》《为野生词语立传》《她们的声音久久地响起》《关于凡一平的流言飞语》等);还有序、东西创作年表。前言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变,我们有幸置身于这个巨变的时代,既看到了坚定不移的特色,也看到了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还看到了声色犬马和人 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巨变,我们有幸置身于这个巨变的时代,既看到了坚定不移的特色,也看到了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还看到了声色犬马和人心渐变。我们从关心政治到关心生活,从狂热到冷静,从集体到个体,从禁忌到放荡,从贫穷到富有,从平均到差别,从羞于谈钱到金钱万能……每一点滴的改变都曾让我们的身心紧缩,仿佛瞬间经历冰火。中国在短短的几十年时间里,经历了西方几百年的历程,那种仿如“龟步蟹行”的心灵变化在此忽然提速,人心的跨度和拉扯度几乎超出了力学的限度,现实像拨弄琵琶一样无时不在拨弄着我们的心弦,刺激我们的神经。一个巨变的时代,给文学提供了足够的养分,我们理应写出更多伟大的文学作品。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分明坐在文学的富矿之上,却鲜有与优质材料对等的佳作,特别是直面现实的佳作。 不得不怀疑,我们已经丧失了直面现实的写作能力。下这个结论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有些不服气。但必须声明,本文所说的“直面现实的写作”不是指简单地照搬生活,不是不经过作家深思熟虑的流水账般的记录。这里所强调的“直面现实的写作”,是指经过作家观察思考之后,有提炼有概括的写作。这种传统的现实主义写作方法,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被年轻的写作者们轻视。他们,包括我,急于恶补写作技术,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把西方的各种写作技法都演练了一遍。在练技法的过程中我们渐渐入迷,像相信科学救国那样相信技巧能够拯救文学。然而某天,当我们从技术课里猛地抬起头来,却发现我们已经变成了“哑巴”。面对一桌桌热辣滚烫的现实,我们不仅下不了嘴,还忽然失声,好像连发言都不会了。曾经,作家是重大事件、新鲜现象的第一发言人,他们曾经那么勇敢地亮出自己的观点,让读者及时明辨是非。但是,今天的作家们已经学会了沉默,他们或者说我们悄悄地背过身去,彻底地丧失了对现实发言的兴趣。 慢慢地,我们躲进小楼,闭上眼睛,对热气腾腾的生活视而不见,甘愿做个“盲人”。又渐渐地,我们干脆关上听觉器官,两耳不闻,情愿做个“聋人”。我们埋头于书本或者网络,勤奋地描写二手生活。我们有限度地与人交往,像“塞在瓶子里的蚯蚓,想从互相接触当中,从瓶子里汲取知识和养分”(海明威语)。我们从大量的外国名著那里学会了立意、结构和叙述,写出来的作品就像外国名著的胞弟,看上去都很美,但遗憾的是作品里没有中国气味,洒的都是进口香水。我们得到了技术,却没把技术用于本土,就连写作的素材也仿佛取自于外国名著们的故乡。当我们沉迷于技术,却忽略了技术主义者――法国新小说派作家罗布•格里耶清醒的提示:“所有的作家都希望成为现实主义者,从来没有一个作家自诩为抽象主义者、幻术师、虚幻主义者、幻想迷、臆造者……” 为什么我们羞于对现实发言?原因不是一般的复杂,所谓的“迷恋技术”也许是“冒名顶替”,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令人眼花缭乱了,它所发生的一切比做梦还快。我们从前不敢想象的事情,现在每天都在发生。美国有关机构做过一个关于当代人接受信息量的调查,结论是一百年前一个人一辈子接受的信息量,只相当于现在《纽约时报》一天所发布的信息量。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信息,我们的大脑内存还来不及升级,难免会经常死机。我们对现象无力概括,对是非懒于判断,对读者怯于引导,从思考一个故事,降格为解释一个故事,再从解释一个故事降格到讲述一个故事。我们只是讲述者,我们只是故事的搬运工,却拿不出一个“正确的道德的态度”,因而渐渐地失去了读者的信任。所以,当务之急是升级我们的大脑硬盘,删除那些不必要的垃圾信息,腾出空间思考,以便处理一切有利于写作的素材,更重要的是,敢于亮出自己正确的态度,敢于直面现实,写作现实。 托尔斯泰的《复活》取材于一个真实事件,素材是检察官柯尼提供的一件真人真事。福楼拜的作品《包法利夫人》,其中女主角的人物原型来自于法国的德拉马尔,她是农民的女儿,1839年嫁给法国鲁昂医院的一名丧妻外科医生,福楼拜父亲就是这家医院的院长。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海明威移居古巴,认识了老渔民富恩特斯。1930年,海明威的乘船在暴风雨中沉没,富恩特斯搭救了他,从此两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经常一起出海捕鱼。1936年,富恩特斯出海很远捕到了一条大鱼,但由于这条鱼太大,在海上拖了很长时间,结果在归程中被鲨鱼袭击,回来时只剩下一副骨架。在我们过分依赖想象的今天,看看这几位大师写作素材的来源,也许会对我们的取材有所提醒。别看见作家一用新闻素材就嗤之以鼻,往往新闻结束的地方文学才刚刚开始。 当然,只有一堆新闻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深入现实的细部,像去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阿历克谢耶维奇那样,用脚步,用倾听获得一手生活,或者像杜鲁门•卡波特写《冷血》那样,无数次与被访者交谈,彻底地挖掘出人物的内心。我们不缺技术,缺的是对现实的提炼和概括,缺的是直面现实的勇气,缺的是舍不得放下自己的身段。当我们感叹现实已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时,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现实中要素材,偷灵感。但所谓灵感,正如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说:“灵感既不是一种才能,也不是一种天赋,而是作家坚忍不拔的精神和精湛的技巧同他们所要表达的主题达成的一种和解。当一个人想写点东西的时候,这个人和他要表达的主题之间就会产生一种互相制约的紧张关系,因为写作的人要设法探究主题,而主题则力图设置种种障碍。”因此,现实虽然丰富,却绝对没有一个灵感等着我们去捡拾。 我有一个错觉,或者说一种焦虑,好像作家、评论家和读者都在等待一部伟大的中国作品,这部作品最好有点像《红楼梦》,又有点像《战争与和平》,还有点像《百年孤独》。在中国作家还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好多人都认为中国作家之所以没获得这个奖,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写出像前面三部那样伟大的作品。当莫言先生获得这个奖之后,大家似乎还觉得不过瘾,还在继续期待,总觉得在如此丰富的现实面前,没有理由不产生一部内容扎实、思想深刻、人物栩栩如生的伟大作品。 数年前,美籍华人作家哈金受“伟大的美国小说”定义启发,给伟大的中国小说下了一个定义。他说伟大的中国小说应该是这样的:“一部关于中国人经验的长篇小说,其中对人物和生活的描述如此深刻、丰富、正确并富有同情心,使得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国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认同感。”他承认按照这个定义,“伟大的中国小说从未写成,也不会写成,就是《红楼梦》也不可能得到每一个有感情、有文化的中国人的认同,至多只是那个时代的小说的最高成就。也就是说,作家们必须放弃历史的完结感,必须建立起伟大的小说仍待写成的信念”。 在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存在一部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要求完全吻合的作品。一个作家想写出一部人人满意的作品,那是绝对的空想,而读者也别指望会有这么一部作品从天而降。这部所谓的伟大作品,需要众多的作家去共同完成,他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丰富它,慢慢形成高原,最后再形成高峰。所以,每个作家去完成他该完成的任务,这就是他为这个时代做出的写作贡献。 2016年5月23日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三年前,母亲在一场瓢泼的大雨中回归土地,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好大的雨呀!它把远山近树全部笼罩,十米开外的草丛模糊,路不见了,到处都是浑浊的水。即使这铺天大雨是全世界的哭,此刻也丝毫减轻不了我的悲。雨越下越大,墓前只剩下我和满姐夫。我说:“从此,谷里跟我的联系仅是这两堆矮坟,一堆是我的母亲,另一堆是我的父亲。”我紧锁心门,强冻情感,再也不敢回去,哪怕是清明节也不回去,生怕面对宽阔的灰白泥路,生怕空荡荡的故乡再也没母亲可喊。但是,脑海里何曾放得下,好像母亲还活着,在火铺前给我做米花糖,那种特别的浅香淡甜一次次把我从梦中喊醒,让我一边舔舌头一边泪流满面……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这个既固执又爱幻想的农村妇女,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谷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三个姐姐,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直到6岁时上小学,她才让我离开她的视线。去小学的路上有个水库,曾经淹死过人。她给我下命令:绝不可以欺水,否则就不准读书!老师家访,她把最后一只母鸡杀来招待,目的是拜托在放晚学的时候,监督我们村的学生安全走过水库。她曾痛失一个孩子,因而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儿闪失。11岁之前,我离开谷里村的半径不会超过两公里。村子坐落在一个高高的山坡,只有十来户人家,周围都是森林草丛,半夜里经常听到野生动物的叫唤。天晴的时候,站在家门口可以看到一浪一浪的山脉,高矮不齐地排过去,一直排到太阳落下去的远方。潮湿的日子,雾从山底漫上来,有时像云,有时像烟,有时像大水淹没我们的屋顶。冬天有金黄的青?林,夏天有满山的野花。草莓、茶泡、凉粉果、杨梅、野枇杷等,都曾是我口中之物。“出门一把斧,每天三块五”,勤劳的人都可以从山里摘到木耳、剥下栓皮、挖出竹笋、收割蒲草,这些都可以换钱。要不是因为父母的工分经常被会计算错,也许我就沉醉这片树林,埋头这座草山,不会那么用劲地读书上学。是母亲憋不下这口气,吃不起没文化的亏,才逼我学会算术,懂得记录。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13岁之后,我回故乡的时间仅仅是寒暑假。我再也吃不到清明节的花糯饭,看不到秋天收稻谷的景象。城市的身影渐渐覆盖乡村,所谓想家其实就是想念家里的腊肉,担心父母的身体,渴望他们能给我寄零花钱。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为了找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这一去,她的衣服总是要湿到脖子根,有时木耳长得太多,她就直捡到天黑,靠喝山泉水和吃生木耳充饥。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散发稻谷气息。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李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她说村里缺水,旱情严重的时候要到两公里以外的山下挑,你父亲实在挑不动,每次只能挑半桶。那时我刚工作,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解决全村人的吃水问题,就跟县里反映情况,县里拨款修了一个方圆几十里最大的水渠。她说公路不通,山货背不动了,挣钱是越来越难。我又找有关部门,让他们拨了一笔钱,把公路直挖到村口。她说某某家困难,你能不能送点儿钱给他们买油盐?我立即掏出几张钞票递过去。在我有能力的时候,母亲的话就是文件,她指到哪里我奔到哪里,是她维系着我与故乡的关系。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硬盘,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晚上看电视,明明是《三国演义》的画面,她却说是谷里荒芜的田园。屏幕里那些开会的人物,竟然被她看成是穿补巴衣服的大姐!村里老人过生日她记着,谁家要办喜酒她也没忘记,经常闹着回去补人情。为了免去她在路上的颠簸,我不得不做一把梭子,在城市与故乡之间织布。她在我快要擦掉的乡村地图上添墨加彩,重新绘制,甚至要我去看看那丛曾经贡献过学费的楠竹,因为在她昨晚的梦里大片竹笋已经被人偷盗。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逝,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三年疾病的折磨远远超过她一生的苦痛。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多少次,她央求我把她送回谷里,说故乡的草药可以治愈她的恶疾。但是,她忽略了她曾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已经被现代医学所格式,所以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她试图从床上爬起,似乎要走回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连翻身也得借助外力。她一直在跟疼痛较劲,有时痛得全身发抖,连席子都抠烂了。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满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谷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间,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今年十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坡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我跟他们说粮食,谈学费,讨论从交祥村拉自来水,研究怎样守住被邻村抢占的地盘,仿佛是在讨好我的母亲。如果说过去我是因为爱母亲才爱故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因为外婆、父亲埋葬在这里,所以母亲才要执著地回来。又因为母亲埋葬在这里,我才深深地眷恋这座村庄。为什么我在伤痛的时候会想起谷里?为什么我在困难时刻“家山北望”?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壮族,我的第一个异质文化 我们老田家的人是从外省迁徙到广西的汉族,已经过来好几代人了。因为是外来民族,所以住在高高的山上。山上立着二十多间歪歪斜斜的房子,生活着百来口人,养育着百来头(只)牲畜。我出生的时候这个地方叫谷里生产队,现在叫谷里屯。它坐落在桂西北天峨县境内,方圆五里全是汉人。大约7岁那年,父亲指着遥远的山下对我讲:“那是你寄爷家。”我顺着他的指头瞄准,前方群山茫茫,云雾缭绕,布柳河的波光在谷底时隐时现。从此,我知道了向阳镇平腊村桂花屯,那里住着我的罗姓寄爷。所谓寄爷,就是寄父,相当于城市里的干爹。由于我小时候体弱多病,父亲就把一碗盖着我布帽的大米蹾在香火上,为我找寄爷,以确保我能健康地存活。自从这碗大米蹾上香火之后,第一个踏进我家的辈分合适的非本姓男士,都是我寄爷的候选,前提是他愿意揭下碗上那顶帽子。一个蝉声高唱酷热难耐的午后,途经本村的罗氏因为口渴,走进我家找水喝,没想到却喝上了我父亲熬出的包谷酒,于是,顺手就把那顶帽子给揭了。向阳镇大都居住着壮族,而地处布柳河流域的桂花屯,更是百分之百的壮族村落。我在芝麻开花节节高的日子里,曾多次跟随父母到寄爷家去吃满月酒、过鬼节、参加寄姐的婚礼……因而有了许多新奇的发现。首先,我发现这里门前门后全是稻田,一丘连着一丘,一直绵延到河边,简直可以用“一望无际”来形容。当时,农村的富裕程度往往是以稻田的多少来衡量的。稻田越多就越能多打粮食,粮食越多就越能多养牲畜,牲畜越多就越能卖钱,钱越多家庭就越殷实。一颗童心被宽广的稻田震撼,以至于多年以后,当我在收音机里听到“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歌声时,脑海里瞬间就浮现桂花屯的画面。立在田间的房子都是砖瓦结构,又大又整齐。水渠里的水哗啦啦地流淌,晚上还能发电。这样的景象在今天看来波澜不惊,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边疆农村,却足以令一位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呼吸急促。我在这里第一次看到电灯,第一次感受到出生地的落后。其次,我发现他们家家都有织布机。他们身上穿的,大都是手工织的土布,看上去没有机织的时尚,但与当时灰扑扑的汉族服装形成了鲜明对比。土布经过棒槌捶打、蓝靛浸染之后再做成服装,穿在身上既蓝又亮,还很挺括。女人们的衣襟、袖口和裤脚处,大都绣着细碎的红花和流畅的线条。她们布鞋的鞋头红花朵朵,走起路来就像沿途栽花。尽管我不适应他们的服装,却惊异于他们的制造。我以为只有城市里的铁机器才能织出布来,却不晓得我的寄娘、寄姐都能从木机器上织出布匹。她们拉动织布机,把梭子在棉线中穿来荡去,仿佛电影里的工人,课本里歌颂的劳动者。她们在地里种出棉花,把棉花纺成线,把线织成布,把布缝成衣服。每个家庭妇女,都能单独完成这一过程。而这门手艺,正是土著民族的标志。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生活得很有些年头了,不管城里有没有纺织厂,也不管供销社里有没有布卖,反正他们自己能织出布来,以保证冬天不冷,节日里能换新装。当布匹富余的时候,寄娘会送些给我母亲。于是,我们一家人的身上,偶尔也会穿上土布剪裁而成的唐装。再次,我发现他们特别会吃。什么白切鸡,什么酱血鸭,什么米花糖,我都是在寄爷家吃到的。我尤其爱吃他们家的搭梁粑,很糯,很甜。同一种食物,在我们山上被简单对待,只要炒熟就行。可一到山下,那做法就翻出了新花样。能把吃弄出花样来的地方,除了富裕,还因为好客。我之所以愿意在谷里与桂花屯十里长的曲折山路上往来,其中不乏食物的诱惑。有一年鬼节,父亲要带我到寄爷家去改善生活。我非常纳闷,因为过鬼节在当时属迷信活动,汉族地区只好装傻,假装把这个节置之脑后。但是到了寄爷家,我才知道鬼节是壮族的重大节日,仅次于过年。这一天,他们要杀小猪祭奠列祖列宗。所谓的改善生活,就是在祭奠完毕之后,我们对小猪的分享。那是全中国物质都很匮乏的年代,过节事小,杀猪事大。所有农户必先上交一头猪,才能杀另一头猪。谁要是违规,就有被批斗的危险。鬼节的清晨,寄爷和父亲偷偷摸摸地背着一头小猪进山。他们在一条溪边把猪杀了,刮了,解剖了,再用背篓背回来。那天早上,被茅草和树林覆盖的小溪两旁,到处都是小猪的嚎叫,桂花屯家家户户都在杀。当时我想,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不能在汉族地区发生?答案是汉族地区会有人告密,而壮族地区没有。由此可知,这是一个族群意识极强的民族,也是一个有胆的民族。随着年龄增长,我开始打量壮族姑娘。她们比山上的姑娘长得漂亮,爱笑,每笑,必露出雪白的牙齿。她们喜欢扎堆,喜欢三五成群。碰到哪家办婚礼,她们就唱山歌。唱着唱着,她们偷偷地在手掌抹上红漆,然后瞄准某个后生哥,迅速出手,抹得那个后生一路狂奔。逃不掉的后生,脸和脖子全红,笑翻了一屋子的客人。后生们不服气,用红油漆反击。你追我躲,男女打成一片,身体公然冲撞。他们在田野追逐的身影,成为我少年时代的慢镜头。这种娱乐精神,在我生活的汉族地区从未见过。男女的公然嬉闹,在谷里屯是要被长辈们严厉呵斥的。可是,在桂花屯却是那么妥帖,那么合情合理。我忽然发现我生活的地方过于严肃,也许是生活困难的原因,也许是基因遗传?有一天,寄爷对我讲:“就在桂花屯找个老婆吧。”我高兴地吹起了口哨,并一度相信这会成为事实。但高兴之余,我问母亲:“为什么壮族姑娘不落夫家?”母亲答:“这是他们的风俗。”壮族姑娘在出嫁之后,并不跟丈夫住在一起,而是继续留在父母身边,直到怀上了孩子才正式进入夫家。这个风俗,当时桂花屯还完好地保留。我对这个风俗一知半解,以为“不落夫家”就是给女方无限的自由,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开放,以为这个风俗里会有许多猝不及防的故事……我被这个风俗困扰,让想象无数次地飞舞。在对这个风俗的漫天想象中,我头一次意识到自己有超强的虚构能力。直到今天,我才愿意承认当时的想象是狭隘的。淳朴的风俗,可能被我严重地歪曲了。当然,我也因此错过了一段姻缘。在汉民族被严重阉割的年代,在我内心充满恐惧的发育期,因为香火上那一顶布帽,因为寄爷的口渴和偶然闯入,使我有幸地接触到了壮民族文化。这个民族的文化有情有趣,大胆开放,它让我在禁欲的时代看到了人性,在贫困的日子体会富裕,在无趣的年头感受快乐,而更为重要的是我在与壮民族的交往和对比中,发现了真正的人,看到了天地间无拘无束的自由。如果排序,壮民族文化无疑是我身体里的第一个异质文化,它在我恐惧的心里注入胆量,在我自闭的性格中注入开放,在我羸弱的身体内注入野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野的开阔,阅读的拓展,行走的延伸,我接触了更多更多的异质文化。它们打包进入我的身体,却都没有像当年壮族文化那样,在我身上产生巨大的撞击,发生核爆炸。究其原因,是后来的文化吸收,都不在我的人格形成时期,我的心灵已经没了当年的敏感。现在,我经常跟几个壮族作家厮混在一起,就算是我心灵超级麻木,也还能辨析出他们的性格特点。他们豪放,能喝能侃,大大咧咧,直言不讳,嫉恶如仇,因为会两种语言(壮语和汉语),所以特别聪明。从他们身上,我还能看到当年桂花屯壮族人的某些影子。但同时,他们也具有了非壮族人的特性。因为他们读过《诗经》、《三国演义》和《红楼梦》,读过鲁迅、卡夫卡、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看过美国好莱坞的电影,吃过麦当劳。当我这个汉族人在吸收壮民族文化的同时,他们也在吸收汉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在全球化的今天,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敢说自己百分之百地纯粹。尤其是壮族,因为他们开放,异质文化容易进入;因为他们包容,外族文化可以共生。但是,壮民族的地理环境、生活方式以及主要性格特征基本上还在。当我走过十几个壮族村落之后,才发现它们和桂花屯相似处颇多。比如,他们大都生活在谷底河畔,拥有宽广的稻田。比如他们都爱唱山歌,都喜欢在婚礼上给别人抹红油漆,都热情好客,都能做出各种美食……如果用桂花屯做壮民族的样板,那我甚至可以从历史的长河中找到例证。他们爱唱山歌,可以用壮族人的歌仙刘三姐来证明。他们喜欢叛逆和自由,可以用早期农民运动领袖、壮族人民的优秀儿子韦拔群来证明。他们的野性,可以用抗倭英雄瓦氏夫人来证明。之所以倒证,就是想说明不管是在桂花屯或别的什么地方,无论是过去或者现在,所有的壮民族习性相近。遗憾的是桂花屯消失了,它被龙滩水电站淹没,成为库区,当地的村民都搬到了山腰上。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已经把织布机一同搬走?就算是搬走了织布机,可稻田搬不走,棉花地也搬不走。那个我心目中的壮族村落标本,已静静地躺在几十米深的水下。所幸这只是特例,而不是所有的壮族村落。但愿桂花屯生机勃勃的文化,像他们的牛群那样已悄悄地跟随村民迁到了山腰,而不至于彻底地消失。让我们赶紧双手合十,一同祈祷:“褒们!”注:1.“褒们”是壮语“保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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