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日落天通苑


作者:王云超     整理日期:2016-01-06 12:47:26

我们爱上一个人,会亢奋,
  爱着一个人,会沉溺,
  爱错一个人,会痛,
  而爱过的那个人,最有理由去遗忘。
  有人在这里触碰到理想,也有人遇见更好的自己,
  有人在逃离与坚守中伤怀,也有人随波逐流放逐了最初的纯真。
  6部代表性小说,120只飘荡着的灵魂,道尽一座城的恩怨与爱恨。
  作者简介:
  王云超
  1983年生人,祖籍河北牛城,师范大学艺术系毕业,在京从事品牌策划类工作。2013年始专注于写作,杂文《轻舔刀头恨,有鬼夜杀人》一鸣惊人,彪悍文笔受到业界众多知名人士推崇,随后一年内,七篇文章被豆瓣网推荐至首页,六篇文章收录于App“一个”,均引起巨大反响。杂文与散文外,为王云超带来更多声望的是其中篇小说创作,2014年,《日落天通苑》刷新各项记录,SNS网站转载量逾千万次。
  本书收录王云超中篇小说六部,以及相应的媒体采访与演讲实录,是迄今为止能代表该作者文学功底的作品集。
  目录:
  VOL.01公务员之死
  VOL.02最后的日子
  VOL.03日落天通苑
  VOL.04纵使飘零
  VOL.05独狼
  VOL.06牛城往事
  VOL.07十万白领
  VOL.08为什么要来大城市,它给了你什么
  前言我如何像个笨蛋一样去爱你
  王云超
  2015年8月16日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的?这真是个浪漫的话题。可答案一点也不浪漫,我是小时候爱上文学的。你随便从街上拉一个人问他什么时候爱上钱的,他一定会告诉你他小时候就爱上钱了,所以这事儿挺俗。
  我小时候的样子,跟现在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差不多:粗糙的发型、厚重的衣物、暗沉的肤色、呆滞的眼神。我就是这么个土包子,生于中原乡下最贫困的家庭,没有玩具我如何像个笨蛋一样去爱你
  王云超我如何像个笨蛋一样去爱你
  王云超
  2015年8月16日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的?这真是个浪漫的话题。可答案一点也不浪漫,我是小时候爱上文学的。你随便从街上拉一个人问他什么时候爱上钱的,他一定会告诉你他小时候就爱上钱了,所以这事儿挺俗。
  我小时候的样子,跟现在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差不多:粗糙的发型、厚重的衣物、暗沉的肤色、呆滞的眼神。我就是这么个土包子,生于中原乡下最贫困的家庭,没有玩具我如何像个笨蛋一样去爱你
  王云超
  2015年8月16日
  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的?这真是个浪漫的话题。可答案一点也不浪漫,我是小时候爱上文学的。你随便从街上拉一个人问他什么时候爱上钱的,他一定会告诉你他小时候就爱上钱了,所以这事儿挺俗。
  我小时候的样子,跟现在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差不多:粗糙的发型、厚重的衣物、暗沉的肤色、呆滞的眼神。我就是这么个土包子,生于中原乡下最贫困的家庭,没有玩具、没有电视、没有蛋糕,有的只是贫苦、暴力、泪水,以及一次又一次难以抚慰的心碎。十六岁前,没有一天不是在恐惧与痛楚中度过的,这让我小小年纪便饱尝了人性的丑恶,我几近绝望,又满载愤怒,就像电影《光荣之路》里说的那样:多次以身为人类而感到羞耻。
  据说,我这种出身的男孩子有三种命运:悲苦的劳工、残暴的罪犯、搞艺术的。感谢上帝,我选择了第三种。
  中国人讲:“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童年经历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所造成的影响巨大且深远,体现在文艺作品的鉴赏与创作上更是如此,我一度偏激,仇视一切“精英贵族、才子佳人”题材,反对“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我坚持认为浪漫不是堆砌出来的,最浪漫的事情无非就是最质朴的生活。
  在此基础上,我给自己的写作定了三个原则:一不雕章琢句,二不吟风弄月,三不附庸潮流。“雕章琢句”指的是词语华丽,内涵欠缺;“吟风弄月”指的是一味抒发自我情怀,忘记了世风人伦;“附庸潮流”指的是迎合大众口味进行投机式创作。毫不客气地讲,这三类文风凑在一起,构成了当代所谓的“流行文学”。
  我大摇大摆地与“流行文学”保持了距离。我只写平民生活,大时代背景下的平民生活,我会用赤裸裸的大白话、活生生的欲望、乱哄哄的冲突来展示他们的善恶悲喜。
  然后,《日落天通苑》火了。
  这多少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在一个鸡汤文、成功学、言情小说泛滥的年代,竟然还有人关注现实主义文学。但它确实火了,出版商、电影公司、小报记者一股脑儿全找上门,紧接着,“北漂伤痕文学”的屎盆子飞来,我躲闪不及,差点儿扣头上。我一遍遍地向别人解释着自己的无辜:“我不只写北漂,还写别的,不信你看看我的书。另外,你才伤痕呢,你们全家都伤痕……”然而这没什么用,人们依旧习惯性地用媒体上的字眼来形容我。2014年夏,我一怒之下写了《十万白领》《牛城往事》两部中篇小说,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也捎带着把郭小羽的原型气了个半死。
  如果你够仔细,就会发现《十万白领》和《牛城往事》同属一个时期的作品,结构上它们都沿用了《日落天通苑》的套路:开篇介绍时代背景,主要人物陆续登场,矛盾一点点升级,冲突一点点发生,最终,高潮降临,坏蛋们死的死逃的逃。这基本就是我们这代人最熟悉的小说创作模式,也被称作“学院派叙事”,可现在的年轻作者们很少用了,现在大家都沉迷于“段子”,恨不得每章每句都写成“段子”,“段子”,成为快餐文化侵袭传统文学的明证。
  《十万白领》是职场小说,讲述了一个CBD传媒公司的衰亡史,里面有我的经历也有我朋友的经历。它最初的名字叫《月上CBD》,前同事帮忙取的,意思是向一代神作《日落天通苑》致敬。可稿子出来后,他又不高兴起来,他怀疑我把他丑化了,他为此耿耿于怀,连饭都不请我吃了。
  写小说的都有个老烦恼:如何面对那些暴跳如雷的“原型”。我的方法是:离着他们远远儿的。
  相比《十万白领》,《牛城往事》人气奇差,至少女性朋友里没一个喜欢它。一来,这是个旧时代的故事;二来,它没有所谓的儿女情长,更要命的,它充斥着青少年犯罪与暴力。一个老同学看完《牛城往事》,笑着对我说:“你可能为当代文学史贡献了最血腥的一场群架。”我说:“然后呢?”他说:“没有了。”
  后来,一次饭局上又遇到这位老同学,当时他正绘声绘色地向众人描述《牛城往事》里打群架的场景。我告诉他,我为自己写出这样一部小说而自豪,因为我是牛城人,我是工人阶级的后代。
  《牛城往事》后,又写完另一部关乎故乡人文的小说《公务员之死》。这其实是我的第一部小说,2011年动笔,2014年完稿,拖这么久的原因并非灵感缺失,实在是野心太大,本来只是篇“初恋”与“成长”的文字,我生生把它演化成了我们这代人在体制内外的三观对抗。《公务员之死》通篇向王朔巅峰期小说《许爷》致敬,也故意掺杂了电影《美国往事》的情境,这种借花献佛的手法带来的效果十分显著,朋友圈里的小文青们没一个不喜欢它的。
  平心而论,《公务员之死》无论气势或深度都不如《日落天通苑》和《牛城往事》,但它的的确确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部作品,情感这个层面,其实大家都很自私,直到今天我都怕在街上看到背画板的孩子,他们身上的颜料点子总能勾起我一大堆伤感的回忆。
  《公务员之死》最令我伤感的地方,不是它里面的人物,是它三年前的原名,它的原名叫作《青春总会过去,爱也一样》。
  2014年冬,我辞掉全职工作,专心窝在公寓里写小说。这件事情招致非议,非议最多的是家人,他们的观念比较传统,认为工作是安身立命的基础,我辞掉工作去搞写作在他们看来简直笨到天上去了。
  但我没办法,我是个写小说的,是个写中篇小说的,干的是熬夜的活儿,这活儿既然干了,就别再梦想着给资本家卖命。我给自己定了个标准:写作收入与以往收入持平,就不去上班。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不能全身心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辈子活着还有个屁意义。
  2015年春,我搬回通州,大睡三个月,每天除了看体育比赛什么事都不做,我给这段日子找了个光鲜的理由:净化心灵。一位知名主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在一个虚伪丑陋的环境里待久了却感受不到压力,你首先应该想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我在京城的职场待了七年,见识到太多虚伪与丑陋,自己也变得愈发虚伪与丑陋,该洗洗睡了。
  洗完睡完,夏天如约而至,全裸坐在电脑前面敲字,新作叫《最后的日子》,是个完全由场景与对话组成的作品。我最初的想法是把它写成舞台剧,可写成舞台剧谁给你演啊?只能明智地回归到小说创作。《最后的日子》进行得并不顺利,此类作品极其考验作者的构思能力,所有人物关系均由对话呈现,一着不慎,便可能矫情。写了一半,实在写不动了,干脆又回到“净化心灵”的日子,频繁地睡大觉,睡着睡着,梦也多了起来。
  大约是端午节过后的第二个周末,我梦到自己被一头雪狼跟踪,它蜷缩在石头后面,既不追我,也不唤我,我壮着胆子走过去,发现它眼后有道细细的疤。醒来,开始写一部有关夜店男女的小说,为了挑战自己,将第一人称换作了女性。我这么干不新鲜,很多作家都用过异性视角创作,这其中就包括我少年时期的偶像王朔与老舍,老舍的《月牙儿》甚至写出了许多女性作家都不一定能写出的细腻。
  现实生活中,我几乎不沾夜店,上一次去酒吧喝酒是前年夏天的事情,上一次去夜总会是何时压根儿记不得了,总之那种地方对我这种人来说意义不大。
  《独狼》与《最后的日子》文风迥异,但作为同时期作品相似之处颇多。首先,它们的主题都是复仇;再者,主角清一色北京人。写北京人,语言是一大难题,你不可能用原汁原味的京腔进行创作,那样除了北京人没几个人会看,于是我尽可能弱化了方言;最后,也是最有趣的地方,《独狼》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最后的日子》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最后的日子》完稿,我有了空前的成就感,在一座城市生活了八年,第一次用自己的文字向这里的老朋友们致敬。白佳佳的性情也许并不像主流的北京人,他寡言少语、腼腆谨慎,但他身上拥有着诸多老北京式的美德,他有魄力、有心计、有担当,凭一己之力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而家,正是中国人情感输送最多的地方。
  前几天,有个老朋友来看我,问:“蛋爷,你们这行很多人出名后变俗了,你会吗?”我当然没有告诉他我本来就很俗,我瞪着眼说:“你再说一遍试试看!”
  如何在你爱的东西面前保留一份初衷?这个话题实在太浪漫了,因为答案就是:你真的爱它。那如何证明你真的爱它呢?它让你变得愚蠢、变得膨胀、变得臭不要脸,它迟早有一天会毁了你,而你对这一切心知肚明。
  当年那个在恐惧与痛楚中颤抖的小男孩长大了。
  我如何像个笨蛋一样去爱你<br/>王云超<br/>2015年8月16日<br/><br/>我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的?这真是个浪漫的话题。可答案一点也不浪漫,我是小时候爱上文学的。你随便从街上拉一个人问他什么时候爱上钱的,他一定会告诉你他小时候就爱上钱了,所以这事儿挺俗。<br/><br/>我小时候的样子,跟现在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差不多:粗糙的发型、厚重的衣物、暗沉的肤色、呆滞的眼神。我就是这么个土包子,生于中原乡下最贫困的家庭,没有玩具、没有电视、没有蛋糕,有的只是贫苦、暴力、泪水,以及一次又一次难以抚慰的心碎。十六岁前,没有一天不是在恐惧与痛楚中度过的,这让我小小年纪便饱尝了人性的丑恶,我几近绝望,又满载愤怒,就像电影《光荣之路》里说的那样:多次以身为人类而感到羞耻。<br/><br/>据说,我这种出身的男孩子有三种命运:悲苦的劳工、残暴的罪犯、搞艺术的。感谢上帝,我选择了第三种。<br/><br/>中国人讲:“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童年经历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所造成的影响巨大且深远,体现在文艺作品的鉴赏与创作上更是如此,我一度偏激,仇视一切“精英贵族、才子佳人”题材,反对“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我坚持认为浪漫不是堆砌出来的,最浪漫的事情无非就是最质朴的生活。<br/><br/>在此基础上,我给自己的写作定了三个原则:一不雕章琢句,二不吟风弄月,三不附庸潮流。“雕章琢句”指的是词语华丽,内涵欠缺;“吟风弄月”指的是一味抒发自我情怀,忘记了世风人伦;“附庸潮流”指的是迎合大众口味进行投机式创作。毫不客气地讲,这三类文风凑在一起,构成了当代所谓的“流行文学”。<br/><br/>我大摇大摆地与“流行文学”保持了距离。我只写平民生活,大时代背景下的平民生活,我会用赤裸裸的大白话、活生生的欲望、乱哄哄的冲突来展示他们的善恶悲喜。<br/><br/>然后,《日落天通苑》火了。<br/><br/>这多少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在一个鸡汤文、成功学、言情小说泛滥的年代,竟然还有人关注现实主义文学。但它确实火了,出版商、电影公司、小报记者一股脑儿全找上门,紧接着,“北漂伤痕文学”的屎盆子飞来,我躲闪不及,差点儿扣头上。我一遍遍地向别人解释着自己的无辜:“我不只写北漂,还写别的,不信你看看我的书。另外,你才伤痕呢,你们全家都伤痕……”然而这没什么用,人们依旧习惯性地用媒体上的字眼来形容我。2014年夏,我一怒之下写了《十万白领》《牛城往事》两部中篇小说,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也捎带着把郭小羽的原型气了个半死。<br/><br/>如果你够仔细,就会发现《十万白领》和《牛城往事》同属一个时期的作品,结构上它们都沿用了《日落天通苑》的套路:开篇介绍时代背景,主要人物陆续登场,矛盾一点点升级,冲突一点点发生,最终,高潮降临,坏蛋们死的死逃的逃。这基本就是我们这代人最熟悉的小说创作模式,也被称作“学院派叙事”,可现在的年轻作者们很少用了,现在大家都沉迷于“段子”,恨不得每章每句都写成“段子”,“段子”,成为快餐文化侵袭传统文学的明证。<br/><br/>《十万白领》是职场小说,讲述了一个CBD传媒公司的衰亡史,里面有我的经历也有我朋友的经历。它最初的名字叫《月上CBD》,前同事帮忙取的,意思是向一代神作《日落天通苑》致敬。可稿子出来后,他又不高兴起来,他怀疑我把他丑化了,他为此耿耿于怀,连饭都不请我吃了。<br/><br/>写小说的都有个老烦恼:如何面对那些暴跳如雷的“原型”。我的方法是:离着他们远远儿的。<br/><br/>相比《十万白领》,《牛城往事》人气奇差,至少女性朋友里没一个喜欢它。一来,这是个旧时代的故事;二来,它没有所谓的儿女情长,更要命的,它充斥着青少年犯罪与暴力。一个老同学看完《牛城往事》,笑着对我说:“你可能为当代文学史贡献了最血腥的一场群架。”我说:“然后呢?”他说:“没有了。”<br/><br/>后来,一次饭局上又遇到这位老同学,当时他正绘声绘色地向众人描述《牛城往事》里打群架的场景。我告诉他,我为自己写出这样一部小说而自豪,因为我是牛城人,我是工人阶级的后代。<br/><br/>《牛城往事》后,又写完另一部关乎故乡人文的小说《公务员之死》。这其实是我的第一部小说,2011年动笔,2014年完稿,拖这么久的原因并非灵感缺失,实在是野心太大,本来只是篇“初恋”与“成长”的文字,我生生把它演化成了我们这代人在体制内外的三观对抗。《公务员之死》通篇向王朔巅峰期小说《许爷》致敬,也故意掺杂了电影《美国往事》的情境,这种借花献佛的手法带来的效果十分显著,朋友圈里的小文青们没一个不喜欢它的。<br/><br/>平心而论,《公务员之死》无论气势或深度都不如《日落天通苑》和《牛城往事》,但它的的确确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部作品,情感这个层面,其实大家都很自私,直到今天我都怕在街上看到背画板的孩子,他们身上的颜料点子总能勾起我一大堆伤感的回忆。<br/><br/>《公务员之死》最令我伤感的地方,不是它里面的人物,是它三年前的原名,它的原名叫作《青春总会过去,爱也一样》。<br/><br/>2014年冬,我辞掉全职工作,专心窝在公寓里写小说。这件事情招致非议,非议最多的是家人,他们的观念比较传统,认为工作是安身立命的基础,我辞掉工作去搞写作在他们看来简直笨到天上去了。<br/><br/>但我没办法,我是个写小说的,是个写中篇小说的,干的是熬夜的活儿,这活儿既然干了,就别再梦想着给资本家卖命。我给自己定了个标准:写作收入与以往收入持平,就不去上班。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不能全身心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辈子活着还有个屁意义。<br/><br/>2015年春,我搬回通州,大睡三个月,每天除了看体育比赛什么事都不做,我给这段日子找了个光鲜的理由:净化心灵。一位知名主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在一个虚伪丑陋的环境里待久了却感受不到压力,你首先应该想想是不是自己出了问题。”我在京城的职场待了七年,见识到太多虚伪与丑陋,自己也变得愈发虚伪与丑陋,该洗洗睡了。<br/><br/>洗完睡完,夏天如约而至,全裸坐在电脑前面敲字,新作叫《最后的日子》,是个完全由场景与对话组成的作品。我最初的想法是把它写成舞台剧,可写成舞台剧谁给你演啊?只能明智地回归到小说创作。《最后的日子》进行得并不顺利,此类作品极其考验作者的构思能力,所有人物关系均由对话呈现,一着不慎,便可能矫情。写了一半,实在写不动了,干脆又回到“净化心灵”的日子,频繁地睡大觉,睡着睡着,梦也多了起来。<br/><br/>大约是端午节过后的第二个周末,我梦到自己被一头雪狼跟踪,它蜷缩在石头后面,既不追我,也不唤我,我壮着胆子走过去,发现它眼后有道细细的疤。醒来,开始写一部有关夜店男女的小说,为了挑战自己,将第一人称换作了女性。我这么干不新鲜,很多作家都用过异性视角创作,这其中就包括我少年时期的偶像王朔与老舍,老舍的《月牙儿》甚至写出了许多女性作家都不一定能写出的细腻。<br/><br/>现实生活中,我几乎不沾夜店,上一次去酒吧喝酒是前年夏天的事情,上一次去夜总会是何时压根儿记不得了,总之那种地方对我这种人来说意义不大。<br/><br/>《独狼》与《最后的日子》文风迥异,但作为同时期作品相似之处颇多。首先,它们的主题都是复仇;再者,主角清一色北京人。写北京人,语言是一大难题,你不可能用原汁原味的京腔进行创作,那样除了北京人没几个人会看,于是我尽可能弱化了方言;最后,也是最有趣的地方,《独狼》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最后的日子》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br/><br/>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最后的日子》完稿,我有了空前的成就感,在一座城市生活了八年,第一次用自己的文字向这里的老朋友们致敬。白佳佳的性情也许并不像主流的北京人,他寡言少语、腼腆谨慎,但他身上拥有着诸多老北京式的美德,他有魄力、有心计、有担当,凭一己之力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而家,正是中国人情感输送最多的地方。<br/><br/>前几天,有个老朋友来看我,问:“蛋爷,你们这行很多人出名后变俗了,你会吗?”我当然没有告诉他我本来就很俗,我瞪着眼说:“你再说一遍试试看!”<br/><br/>如何在你爱的东西面前保留一份初衷?这个话题实在太浪漫了,因为答案就是:你真的爱它。那如何证明你真的爱它呢?它让你变得愚蠢、变得膨胀、变得臭不要脸,它迟早有一天会毁了你,而你对这一切心知肚明。<br/><br/>当年那个在恐惧与痛楚中颤抖的小男孩长大了。<br/><br/>大冰极力推崇的作者
  北漂的生,懂的人自然懂――佳人
  带劲儿――one.一个
  《公务员之死》
  人生若有一百次冲动,九十九次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唯一的一次出手,是要置对方于死地。
  我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源于何处,总之这不该是我印象里那个斯文低调、戴着套袖画画的姑娘,她的身材、发型、笑容都比当年更加漂亮,却不复当年那份温暖。有时忙完手头工作,我会坐在一旁默默注视她许久,直到她扭过脸对着我龇牙咧嘴,我怀疑自己并不是在恋爱,我只是收留了一只路过的蝴蝶,她的美艳、妖娆,其实与我无关。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车站长蓬下的椅子上,渴望有那么一个人穿过风雨来爱我,可爱我的人,不一定懂我。
  有人说,二十岁至三十岁的男人,是“看不透的男人”,意思是这十年是男人成长的黄金期,所谓“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几乎每一场变故都影响着他们的三观。同时这也是最容易始乱终弃的年纪,当一个人拥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必然开始向往人格的独立,这就像穷人吃饱饭后大都叩谢天恩,而富起来的人们更贪图自由与权力。
  《最后的日子》
  白佳佳失业了,以一种屈辱的方式失业,这无疑给他支离破碎的生活增添了一道新的麻烦。他开始闭门不出,他想不出别的方式来缓解这份屈辱与压力,但他同时也明白,更多的屈辱与压力正接踵而至,他躲不开,也逃不掉。
  “我不是成功人士威力!你也一样!你根本成不了气候,你只是一个拼死卖命跑堂的,到头来跟所有跑堂人的一样,落得个给人家丢进垃圾堆的下场!”
  《日落天通苑》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性格和活法,不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咱们都会幻想,都会执迷不悟,都会犯贱,等事情一过什么都明白了,反而活得轻松了。”
  “爱情和婚姻就是个屁。你到了怀春的年纪,稀里糊涂跟人上床,到了脸色变黄的年纪,慌手慌脚寻找备胎,最后你选择一个自认为靠谱儿的男人领个本登个记,然后他在外面奔波,你在家里抱怨,他嫌你没女同事漂亮,你嫌他没邻居大哥会赚钱,你们吵,你们打,当年互相哄哄就能解决的矛盾,现在挖苦争辩一整夜都没完,你男人早就厌倦了这个家,却只能强颜欢笑地把精力用在事业上,你变老了,安全感越来越低,你渴望丈夫一夜暴富,却担心暴富后的丈夫远走高飞,最后,你变成夕阳下臃肿的泼妇,成为社会的雌性赘肉,你男人整日以工作为借口在外偷腥,成为始乱终弃的浑蛋。”
  一缕阳光骄傲地抬起头,终止了我的梦境与回忆,我睁开双眼,光脚走向窗台,第一次拉开了厚厚的窗帘。我一丝不挂,神色呆滞,尽情享





上一本:树上的王国 下一本:重现: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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