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相遇他冷酷无情,她咬伤他;第二次相遇他体弱无助,她收留他。一年前,他死里逃生;一年后,他为一个该是恨他的女子心动。命运之轮早在他们第一次相遇时,就已开始转动。爱情在两人之间不经意地滋长,却如镜中花水中月。越美丽就越危险,当真相被层层剥开,命运之轮也滑向阴阳相隔。前言 我是一个中言情的毒很深的人,基本上无言情不吃饭,不睡觉,不走路,不起床,连现实生活中的一切也开始用言情来衡量,所以往往会莫名地快乐、哀伤,情绪化得无可救药。 但我并不是个饱读言情的人,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读书的速度犹如龟爬,别人早已看完三四本,无聊得开始数手指,我却连一本都未看完,这样的速度从我识字起一直保持到现在,就如我50米跑的成绩,永远比别人多那么5秒钟,身体条件如此,可能一生都不会改变了。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嘴太刁,不合自己胃口的言情是绝不会看的,宁愿跑去看天发呆,也不会对身后已积成堆的言情们看一眼,没办法,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好的言情,会让我泪水狂流,几天都处于呆滞状态,但我却绝不会再碰那本言情一下,对我而言,书中的刻骨铭心经历一次就够了,重看一遍,决不会温故知新,相反再不会有看第一遍时的感觉了。有人说我入书太深,我承认,不然怎么会说自己中言情的毒太深呢? 开始写言情其实并不顺利,很多事情往往看着容易做时难,平时看别人的书觉得顺顺当当,小菜一碟,但真的自己动手时,却举步维艰,所以在此要向奋战中的各位言情高手们致敬,你们辛苦了。 然而,无可否认,创作的过程是痛并快乐着的过程,把自己的梦织成文字,那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所以就算再艰难,生活再不顺,织梦永远是你快乐的原因之一,不为写而写,只是为了这“快乐的原因之一”而写,我想我会一直快乐下去。 以下是我献上的第一本,《我本温柔》。 楔子 “现在宣布审判结果:A区66户居民与政铭公司土地纠纷案,政铭公司胜诉,A区66户居民即日起一个月内搬离A区。” 一场持续了整整半年时间的审判终于宣告结束,法庭内审判长宣布审判结果,顿时哭喊声、叫骂声、无耐的叹息声响成一片,A区66户住户败诉,从此无家可归,怎能不哭、不叫呢? 林宁看着胜诉方,政铭公司的几个高层得意地与他们的律师握手,一股无名之火冒上来,都是他,斯文外表下可怕的攻击性,无懈可击的辩词。为什么?本来有理的是我们啊!为什么在他三言两语之间,所有有利的证据灰飞烟灭成毫无用处的废纸?可恨!这个男人! “你!”她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去,手指指向他。 “怎么?”聂修转过头,脸上是一贯的冷漠。 “你会遭报应的!” “报应?” “A区66户居民,共计233人,从此无家可归,露宿街头,都是你害的,难道你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 “你……你混蛋!”工作?那223人的生计呢?难道比不上他一次该死的所谓工作吗?她咬牙,忍住因为气愤快要流下的泪水,“你真的会遭报应,报应马上会到!” “我等着!”真的只是工作而已,这女孩是不是搞错对象了?要找的人是政铭公司,找他?他是受聘而来,打赢官司,收到钱,如此而已。 他轻笑,转身,还是那样的冷漠优雅,似乎刚才的争吵与他无关,本来嘛,这种事他经历得太多了。身后人群骚动,他懒得再回头,下一秒林宁却已扑向他。 “哎呀!”虽然被警卫拉开,但手臂还是被狠狠地咬了口,有血淌下来。 该死!他猛然转头,却对上林宁愤怒的眼神,那眼神?他怔住。 “放她走吧!”用手帕捂住伤口,向抓住林宁的警卫扔下这句话,他转身就走。 1 一年后。 “林宁,你走慢点,人家都跟不上了。”小秘书汪甜蹬着高跟鞋,小步追赶。 林宁停下,无耐地转头,“谁让你又拦我。” “我不拦你,你还能平安地在这个律师楼上班吗?”汪甜嗲嗲的嗓音提高八度,“要不是看在你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分上,才懒得管你。” “我也知道,”林宁见她生气,林宁扁扁嘴,“可是我忍不住嘛。” 一年了,她拼了命地念法律,到头来律师梦没实现,却只能在这个据说很有名的律师楼里当个小小的文书。当文书她也认了,可为什么老让她打那些辩护词?分明是对方有理嘛,却还要找各种理由把对方的证词驳回,律师!律师!又是律师!难道天下乌鸦真的一般黑吗? 哼!等着,哪天自己当了律师…… “小林,小林,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啊?什么?” “唉!”苦命汪甜叹气,“我说下次就算看到再灭绝人性的辩护词也不要找那些律师大爷们拼命了,他们是你老板,知不知道?” “……” “到底知不知道?” “知道!”很不甘地应了声,心里却更烦躁,“我去天台透气。”说着,不管汪甜气得直跺脚,直接往顶楼去。 天台。 一直是林宁的天下,因为风大,又没有什么遮蔽,那群干净利落的律师精英们才不屑到这里来,只有她一个人,再不开心,站在这里大喊一声:混蛋律师去见鬼!心情就会马上好起来。 今天,顶楼已有人。 风很大,天气阴沉,有人一身白色工作服,背对着她,身材修长、瘦削,风中有轻轻的口琴声,是那首陈升的《风筝》,一瞬间,林宁被这幅风景吸引,愣愣地看着那人的背影,他是谁? 很久,风似乎静下来,音乐停了,余音荡开,那人回过头。 英俊斯文的脸,脸色却过于苍白,那身白色工作服原来是律师楼清洁工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与他很不相衬,却将他的脸色衬得更苍白,他看到林宁,微微一笑,很温柔。似乎在哪里见过?哪里呢?林宁看着他的脸努力回忆,但马上又放弃,切!自己记性差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你好啊,是新来的员工吗?以前没见过你。”她走上前打招呼,应该是新来的清洁工。 “你好,我今天第一天上班。”那人又笑,语气却有些冷淡。 “你口琴吹得很好,我以前也学过,可是没有耐心,能再吹一首给我听吗?”看到口琴,林宁就兴高采烈,全没感觉到对方口气中的冷淡,还忙着介绍自己,“我叫林宁,树林的‘林’,安宁的‘宁’,你呢?” “聂修。” “聂修?”哪里听过?不记得了,唉,今天怎么了,什么都觉得熟悉?不管了,“聂……聂修,能再吹一首吗?” “嗯。”他将口琴放到唇端,一首不知名的乐曲便又飘散荡开。 音乐还是哀伤,伴着楼顶狂放的风,阴沉的天,有种夺人心魄的震撼,为什么这样,只是清亮单薄的口琴声啊?而且还被大风吹得时断时续,为什么会听得如此痴迷?一曲完毕,林宁久久地愣在那里。 “你吹得真的很好!”好久,她才轻轻叹息道。 风声“呜呜”在她耳边回旋,没有人回答,她一惊,茫然四顾,楼顶上空无一人,好像刚才的一切都在梦中。 “好奇怪啊!”她抓头,真像是在梦中,但是……她仔细听,风中竟还残留着低低的口琴声,刚才确实有个穿清洁服的人在这里吹口琴吧?她笑,先前的烦恼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自小区外的夜排档买了今天的晚餐,林宁一身疲惫地往自己所住的那幢居民楼走去。 “有房合租”。 她在楼前竖了几天的木排此时歪在一边,已经快半个月了,还是没人要租吗?自从一个月前同她合租房子的宣姐搬去和男友一起住后,她便独守着两大间房间。这样太浪费了嘛,本来是想在月底交房租前再找个同居人的,可现在好像不太可能,房东明天就要来收房租了。 叹了口气,将木牌扶正,心里盘算着或许该去找一个一室户的房子住,虽然现在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近,但两室户的房子毕竟负担不起。 垂头丧气地往位于四楼的住处走去,四楼楼道的灯已坏了,林宁用力跺了几下脚,把楼上楼下的灯震亮,从包里掏钥匙时,隐约看到有人站在自己家门口。是谁?看那身高不像是宣姐,是谁呢? “请问……”她上前几步想看清来人的脸,同时楼上楼下的灯灭了。 “是不是这里有房子租?”那人的声音很柔和。 “啊,是啊。”总算有人来租房子,不过怎么会是个男的呢?用力跺了两脚,楼上楼下的灯又亮,“是你?”林宁吃惊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真巧。”男人笑了,“你只在楼下竖了‘有房合租’,没有电话,也没有要求,我并不知道原来是个女生。” “啊!”楼灯在灭掉的同时被林宁的那句“啊”又震亮,怎么会没写电话和要求呢?怪不得租不出去,原来是自己太粗心大意了。 “我……”看到眼前的人在对自己笑,她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我太粗心了。” “没关系,”男人抓起地上的行李,“看来我今天还得找旅馆住。”说着就要走。 “等……那个……那个聂……聂……”林宁反射性地叫住他。 “聂修。”聂修停下来。 “我……”看着他手中的行李,想起白天看到他时那张苍白的脸,心中有些不忍,但是他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只见过一次的陌生男人,“我……”她犹豫着。 聂修看出她在犹豫。 “再见。”他笑,同时灯又灭了。 “对不起。”黑暗中她喊。 灯再次亮时,聂修已不见踪影。 “他一定没有多少钱吧?做清洁工的工资本来就不高,住旅馆?他一定坚持不了多久。”林宁翻着手中的法律文件,心不在焉。 “小姐,你的同情心也泛滥得太过分了吧?人家是男人,是陌生男人耶,我警告你,你可不要一时心软和一个陌生男人同居。”汪甜一把抢过林宁手中的文件,打了下她的头。 “我知道啦,可是他也不像是坏人,而且好像体质很弱的样子,我这样拒之门外是不是太过分了?” “噢!天啊!”汪甜真的被她打败,这女人天生疾恶如仇也就罢了,可这夸张的同情心也太让人不放心了,真难相信,至今她居然没有被人骗去卖掉? “反正不管是不是坏人,你只能找女生合租啦。”要不是自己已嫁人,有老公要陪,她早就跑过去和她合住好看着她。 “好啦。”看汪甜快要发狂的样子,林宁只好举手投降。 “你听我劝最好,”汪甜白她一眼,“走吧,去吃饭,你今天请我吃大排。” “为什么?” “因为今天我又救了你一命,逃过了色狼的魔手。” “什么跟什么?”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已来到位于二楼与三楼之间的餐厅,那是个夹层,要比一般的楼层矮一点,此时偌大的餐厅里已挤满了人。虽然餐厅是属于律师楼,但其他办公楼的员工们因为贪图便宜实惠,中午时都会挤到这里来解决吃饭问题。 “什么嘛,这可是我们律师楼的餐厅耶!”看着给食口排得人山人海,汪甜气得直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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