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死神”会是这么个小不隆冬的斯文帅哥,看起来俊秀过分、浑身脂粉味,大咧咧在酒吧泡妞的行径令他当场黑了半边脸,连名字都很怪,温若男……啧!娘娘腔到不行!对付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软脚虾,他赢定了!猎人既出,使命必达;他胸有成竹、势在必得,完全没意料到这次他将会踢到铁板……1 厅堂上坐着七名或胖或瘦、或高或矮的男子,他们有的是企业总裁、饭店老板,其中还有律师、银行董事长、电子业大亨等。 十年不见了,自从那次分赃后,大伙各奔东西,各自发展,说好不再联络、不再见面、不再往来的,但—— “我一定要报仇!”少了只左胳臂的银行董事长,狰狞地抖着满脸肥肉,用剩下的右掌大力拍桌咆哮,“非要他赔我一只胳臂不可!” “没错!我也要他一双腿!”少了一条腿的同声附和,所谓连本带利,他要对方用一双腿来偿还。 “‘死神’专挑我们下手绝非巧合,哎哟——我的肾呀——”饭店老板捧着腹部,心疼那一个白白损失的肾,害他现在都“办事”不力了。 “你有我惨吗?我的鼻子没了,破了相、失去了嗅觉,有时候不小心假鼻子掉下来还会吓到人,哎……”企业总裁苦着脸叹惋。 “我更惨,瞎了一只眼睛,你那算什么?”律师指着自己的左眼,要比赛,他从不落于人后。 “喝!你找碴啊,你只是少一只眼睛,我可是少一条手臂耶!” “手臂算什么,我是一条腿,装了义肢也走不好!” “我没了鼻子才凄惨!鬼见了我都要逃!” “你们全部靠边站,我少掉肾才倒霉,看我日渐消瘦的身体就知道了!” “阿唔阿唔……” “闭嘴!没舌头还想跟人吵!” 争得面红耳赤的男人们,终于发现在座之中,某个人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无语。 “喂!你呢?‘死神’拿走你什么?” 其他人一听,也立刻将视线移至电子大亨那头。 “对呀,从进门到现在,怎么没听你提起自己缺了什么?” 在众人锐利的目光下,电子大亨神情不定地敷衍:“跟他一样,少了个肾。” “喔——”众人虽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却是一脸怀疑的神色,但瞧他外观完好,便不疑有他,注意力又回到“死神”的话题上。 他们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惹上“死神”,他刀法利落无情,最可怕的是他不会杀死对方,而是要对方眼睁睁看着自己不断流血,而他便静静站在那儿,残酷地欣赏对方生不如死的痛苦样。 要不是因为他们无意中发现彼此都是“死神”盯上的人,也不会有今天的秘密聚会了。 现场七个人,有着外人称羡的完美成就,却有着不完美的身体,不清楚的外人,还当这是一场残障集会。其实他们原本都四肢健全,现下不是少了胳臂或整条腿,就是没了眼睛、鼻子,再不然就是缺了某样器官,死不了,但下半辈子将会带着身上的残缺及经历死亡边缘的恐怖记忆活着。 “会不会……跟十年前那件劫案有关?” 静—— 不管是拍桌的、暴吼的、骂三字经的、愤恨的,皆突然没了声音,一致瞪向装假鼻子的企业总裁,惊愕的神情上笼罩着恐惧,因为他道出了大伙一直闭口不提的往事。 静默的室内,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十年前的秘密,不提也不行了。 “不可能!”独眼律师率先否定这个猜测,“那件事没人知道,我们才能一直逍遥到现在。” “可是当年参与银行劫案的,就是在座的各位,现在我们又都被‘死神’盯上,你能说这是巧合?”独臂董事长道出了不可磨灭的事实。 “可是……‘死神’怎么会和那件劫案有关,又怎么会隔了十年才……” 众人又陷入沉默,心中猜测着“死神”和当年那件劫案有何关联?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眼中堆起彼此心知肚明的恐惧。当年分了赃款后大家便分道扬镳,凭着这笔钱各自闯出一片天,然而,这个深藏在心中的秘密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牢牢缚住了他们。 如今拥有了世人称羡的成就及社会地位,当年那股不怕死往前冲的勇气已不复见,一旦这个只有他们七人知道的秘密被揭发,他们将失去一切,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与这份恐惧相较,“死神”反而没那么可怕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击!” “你是说……” “抓‘死神’!”一句话,震撼了所有在座的人。 抓“死神”?怎么抓?找谁抓?找黑道的人吗? 别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死神”是谁,以他们目前的地位,根本不适合跟黑道上的人有任何挂勾,就怕“死神”没抓到,消息已经被八卦媒体杂志探知,事情一闹大还得了。 “就怕人没抓着,还赔上了我们的财富和地位。” “放心,这件事我已经有了适合的人选。” 大伙异口同声地问:“谁?” “赏金猎人。” 一听到这名称,众人眼睛大亮。他们都耳闻过,却不确定是否真有猎人这个行业,就怕是夸大不实的传言,提出办法的人仔细为大伙解说自己如何透过熟人知晓这个组织的存在。 赏金猎人是一个专门帮客户猎“人”的组织,只要价码满意,他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帮客户猎到猎物,而且守密的功夫到家,不用担心抓“死神”的事会曝光。 众人越听眼睛越亮,越听脸上的笑容越阴险,最后一致同意。 “行了!就交给赏金猎人,咱们每人拿出三百万,如何?” “好!抓到‘死神’的话,我要狠狠折磨他!”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 “以老二还老二!” “以——什么?” 六双惊讶的眼睛齐瞪着不小心说溜嘴的电子大亨。 “哈!原来你少掉的是老二?” “不……我不是……” 大伙同情地拍拍他的肩,摇摇头。 “别争辩了,我们一致无条件认输,你最惨!” ??? 美国洛杉矶,在这罪恶的城市,华人街坊一栋楼高三十层的大楼里,隐藏在六楼阳台的银色望远镜,正瞄准对面一楼的酒吧。 站在望远镜后头的男人,外表魁梧精壮、粗犷豪迈,慵懒俊酷的神情配上犀利的眼,正专注地盯着镜头下的猎物。 他监视他很久了。 透过望远镜,镜头下的男子有张不错的面孔,在女人眼里,他很斯文、很秀气、很书卷味。但以男人的眼光来评论,他太娘娘腔、太没个性、太脂粉味……起码在韩皓烈的眼中是如此。 身为猎人组织的一员,代号“虎”的他,在几个月前接下了猎捕“死神”的棘手任务,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放着美女如云的海滩度假不去,而在这里顶着火红的大太阳汗如雨下的原因。 他身着黑色短袖紧身上衣,下着牛仔裤,两条臂膀壮硕结实,古铜色肌肤被晒得闪闪发亮,藏在黑衣下的体格散发着雄伟的气势,俨然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任由凉风吹散一头凌乱却不失潇洒的黑发,下巴新生的落腮胡碴,让他性感的外表更加粗犷不羁。 经过好几个月的追踪,以及沈毅的计算机资料分析,在抽丝剥茧后,他锁定了三个人,再经过删除法,最后认定眼前的人最可疑,因为有这人出现的地方,便有“死神”的踪迹。 这人绝对跟“死神”有关,因为这份笃定,所以韩皓烈才锁定他为跟监对象。 接下这个没人敢接的任务自有他的道理,虽然赏金高得吓人,足以提早退休去逍遥,却不是他接下委托的动机。 他猎捕“死神”只有一个原因,便是他的挑战性。 身为猎人,有着比常人更坚强的耐性及毅力,他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跟踪这个娘娘腔,连他喝几杯水、亲过几个女人、上过几次厕所都知道,但依然不见任何可疑人物跟娘娘腔有接触。 换成别人,恐怕早已认定找错人而撤退,但韩皓烈却不这么认为,“死神”若真这么好猎捕,反而会令他失望。 猎物越难缠,他越带劲,性格的嘴角扬起三分性感、七分土匪的笑容,不过随即又因为受不了那男子一身的娘娘腔味而黑了半边脸。 黑眸透过望远镜,朝那刚气不足、欠扁有余的男子瞪去时,对方也敏锐地察觉到了那份炽人的电波。 端到唇边的啤酒杯微微一顿,温若男清冷的目光里,疑惑一闪而逝,好看的嘴角继续挥洒天使般的柔和笑靥,虽不如艳阳般炽烈,却如朝阳般和煦。 水亮的眼睛眯笑成弯弯的月牙儿,只有在其他人不注意时,瞳眸里射出霜雪般锐利的光芒,不着痕迹地搜寻四周。 是自己多心吗?为何心头没来由一阵紧绷呢? 此刻的温若男,正化名为温辰,公然在酒吧里泡妞。没人发现她是女人,她的男人装扮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怀疑过,脸部线条经过人造假皮修饰后完全是男人的脸形,眉毛也故意弄粗一些,嘴唇的形状也变得阳刚,还贴了假喉结。但天生苗条的身子没办法做假,只好用宽松的衣服遮掩,反正只要不被看出来是女人就行了。 在这间酒吧里,她的存在是受注目的,众多集于她身上的视线显然都不怀好意,只因为她的表现是如此欠扁,而身边陪酒的两位东方美女是如此令人垂涎。 “辰——待会儿坐我的船出海去玩,就我们两个好不好——”陶晶晶没有骨头似的倚偎在温辰左侧,嗓音娇喃讨他欢心,一双勾魂眼如痴如醉地瞅着他瞧,爱不释手地朝那白皙俊俏的脸蛋猛吃豆腐。 “不行,辰待会儿要陪我一起逛街。”右侧的伊可蓉嗲声嗲气地争宠,两手有如蛇上树般地缠住温辰的颈子,一副私人所有的表情。 “有什么了不起,辰也要陪我去游泳。”陶晶晶不服气地说。 “辰要和我一块吃烛光晚餐。”伊可蓉也不甘示弱。 “辰还要和我跳舞。” “辰要陪我做SPA。” “辰要帮我擦防晒油。” “辰要帮我按摩。” “辰要陪我睡觉。” “辰要——” 两个女人越说越露骨,周遭的耳朵越听越拉长,眼睛越瞪越大,还有吸口水的声音。 “温辰又不是你的!” “他也不是你的呀!” 讲没几句,一场女人争风吃醋的戏码立即上演,老早互看不顺眼的两位美女在温辰面前吵得面红耳赤,让其他男人又妒又羡,说她们是两只争食一块羊肉的美丽饿狼,一点也不为过。 温若男不劝架,也不阻止,只是噙着淡淡的笑容看好戏,任她们吵得天翻地覆,最后终于把酒吧经理引出来了。 “对不起,两位小姐,你们打扰了其他客人。”经理好心地劝说,并瞄向二楼的特别座,一群面色不善的男人正冷冷地看着这一头。 两个女人无视于旁人,依然吵得不可开交,经理没办法,只好赔着笑脸转头看向温辰,两个女人为了他几乎快打起来了,不管如何,这位当事人总该管一管吧! 1 厅堂上坐着七名或胖或瘦、或高或矮的男子,他们有的是企业总裁、饭店老板,其中还有律师、银行董事长、电子业大亨等。 十年不见了,自从那次分赃后,大伙各奔东西,各自发展,说好不再联络、不再见面、不再往来的,但—— “我一定要报仇!”少了只左胳臂的银行董事长,狰狞地抖着满脸肥肉,用剩下的右掌大力拍桌咆哮,“非要他赔我一只胳臂不可!” “没错!我也要他一双腿!”少了一条腿的同声附和,所谓连本带利,他要对方用一双腿来偿还。 “‘死神’专挑我们下手绝非巧合,哎哟——我的肾呀——”饭店老板捧着腹部,心疼那一个白白损失的肾,害他现在都“办事”不力了。 “你有我惨吗?我的鼻子没了,破了相、失去了嗅觉,有时候不小心假鼻子掉下来还会吓到人,哎……”企业总裁苦着脸叹惋。 “我更惨,瞎了一只眼睛,你那算什么?”律师指着自己的左眼,要比赛,他从不落于人后。 “喝!你找碴啊,你只是少一只眼睛,我可是少一条手臂耶!” “手臂算什么,我是一条腿,装了义肢也走不好!” “我没了鼻子才凄惨!鬼见了我都要逃!” “你们全部靠边站,我少掉肾才倒霉,看我日渐消瘦的身体就知道了!” “阿唔阿唔……” “闭嘴!没舌头还想跟人吵!” 争得面红耳赤的男人们,终于发现在座之中,某个人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无语。 “喂!你呢?‘死神’拿走你什么?” 其他人一听,也立刻将视线移至电子大亨那头。 “对呀,从进门到现在,怎么没听你提起自己缺了什么?” 在众人锐利的目光下,电子大亨神情不定地敷衍:“跟他一样,少了个肾。” “喔——”众人虽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却是一脸怀疑的神色,但瞧他外观完好,便不疑有他,注意力又回到“死神”的话题上。 他们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惹上“死神”,他刀法利落无情,最可怕的是他不会杀死对方,而是要对方眼睁睁看着自己不断流血,而他便静静站在那儿,残酷地欣赏对方生不如死的痛苦样。 要不是因为他们无意中发现彼此都是“死神”盯上的人,也不会有今天的秘密聚会了。 现场七个人,有着外人称羡的完美成就,却有着不完美的身体,不清楚的外人,还当这是一场残障集会。其实他们原本都四肢健全,现下不是少了胳臂或整条腿,就是没了眼睛、鼻子,再不然就是缺了某样器官,死不了,但下半辈子将会带着身上的残缺及经历死亡边缘的恐怖记忆活着。 “会不会……跟十年前那件劫案有关?” 静—— 不管是拍桌的、暴吼的、骂三字经的、愤恨的,皆突然没了声音,一致瞪向装假鼻子的企业总裁,惊愕的神情上笼罩着恐惧,因为他道出了大伙一直闭口不提的往事。 静默的室内,空气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十年前的秘密,不提也不行了。 “不可能!”独眼律师率先否定这个猜测,“那件事没人知道,我们才能一直逍遥到现在。” “可是当年参与银行劫案的,就是在座的各位,现在我们又都被‘死神’盯上,你能说这是巧合?”独臂董事长道出了不可磨灭的事实。 “可是……‘死神’怎么会和那件劫案有关,又怎么会隔了十年才……” 众人又陷入沉默,心中猜测着“死神”和当年那件劫案有何关联?不自觉地打了个冷颤,眼中堆起彼此心知肚明的恐惧。当年分了赃款后大家便分道扬镳,凭着这笔钱各自闯出一片天,然而,这个深藏在心中的秘密就像一张无形的网,牢牢缚住了他们。 如今拥有了世人称羡的成就及社会地位,当年那股不怕死往前冲的勇气已不复见,一旦这个只有他们七人知道的秘密被揭发,他们将失去一切,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 与这份恐惧相较,“死神”反而没那么可怕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奋起反击!” “你是说……” “抓‘死神’!”一句话,震撼了所有在座的人。 抓“死神”?怎么抓?找谁抓?找黑道的人吗? 别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死神”是谁,以他们目前的地位,根本不适合跟黑道上的人有任何挂勾,就怕“死神”没抓到,消息已经被八卦媒体杂志探知,事情一闹大还得了。 “就怕人没抓着,还赔上了我们的财富和地位。” “放心,这件事我已经有了适合的人选。” 大伙异口同声地问:“谁?” “赏金猎人。” 一听到这名称,众人眼睛大亮。他们都耳闻过,却不确定是否真有猎人这个行业,就怕是夸大不实的传言,提出办法的人仔细为大伙解说自己如何透过熟人知晓这个组织的存在。 赏金猎人是一个专门帮客户猎“人”的组织,只要价码满意,他们会使出浑身解数帮客户猎到猎物,而且守密的功夫到家,不用担心抓“死神”的事会曝光。 众人越听眼睛越亮,越听脸上的笑容越阴险,最后一致同意。 “行了!就交给赏金猎人,咱们每人拿出三百万,如何?” “好!抓到‘死神’的话,我要狠狠折磨他!”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对!” “以老二还老二!” “以——什么?” 六双惊讶的眼睛齐瞪着不小心说溜嘴的电子大亨。 “哈!原来你少掉的是老二?” “不……我不是……” 大伙同情地拍拍他的肩,摇摇头。 “别争辩了,我们一致无条件认输,你最惨!” ??? 美国洛杉矶,在这罪恶的城市,华人街坊一栋楼高三十层的大楼里,隐藏在六楼阳台的银色望远镜,正瞄准对面一楼的酒吧。 站在望远镜后头的男人,外表魁梧精壮、粗犷豪迈,慵懒俊酷的神情配上犀利的眼,正专注地盯着镜头下的猎物。 他监视他很久了。 透过望远镜,镜头下的男子有张不错的面孔,在女人眼里,他很斯文、很秀气、很书卷味。但以男人的眼光来评论,他太娘娘腔、太没个性、太脂粉味……起码在韩皓烈的眼中是如此。 身为猎人组织的一员,代号“虎”的他,在几个月前接下了猎捕“死神”的棘手任务,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放着美女如云的海滩度假不去,而在这里顶着火红的大太阳汗如雨下的原因。 他身着黑色短袖紧身上衣,下着牛仔裤,两条臂膀壮硕结实,古铜色肌肤被晒得闪闪发亮,藏在黑衣下的体格散发着雄伟的气势,俨然蕴含着惊人的力量。 任由凉风吹散一头凌乱却不失潇洒的黑发,下巴新生的落腮胡碴,让他性感的外表更加粗犷不羁。 经过好几个月的追踪,以及沈毅的计算机资料分析,在抽丝剥茧后,他锁定了三个人,再经过删除法,最后认定眼前的人最可疑,因为有这人出现的地方,便有“死神”的踪迹。 这人绝对跟“死神”有关,因为这份笃定,所以韩皓烈才锁定他为跟监对象。 接下这个没人敢接的任务自有他的道理,虽然赏金高得吓人,足以提早退休去逍遥,却不是他接下委托的动机。 他猎捕“死神”只有一个原因,便是他的挑战性。 身为猎人,有着比常人更坚强的耐性及毅力,他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跟踪这个娘娘腔,连他喝几杯水、亲过几个女人、上过几次厕所都知道,但依然不见任何可疑人物跟娘娘腔有接触。 换成别人,恐怕早已认定找错人而撤退,但韩皓烈却不这么认为,“死神”若真这么好猎捕,反而会令他失望。 猎物越难缠,他越带劲,性格的嘴角扬起三分性感、七分土匪的笑容,不过随即又因为受不了那男子一身的娘娘腔味而黑了半边脸。 黑眸透过望远镜,朝那刚气不足、欠扁有余的男子瞪去时,对方也敏锐地察觉到了那份炽人的电波。 端到唇边的啤酒杯微微一顿,温若男清冷的目光里,疑惑一闪而逝,好看的嘴角继续挥洒天使般的柔和笑靥,虽不如艳阳般炽烈,却如朝阳般和煦。 水亮的眼睛眯笑成弯弯的月牙儿,只有在其他人不注意时,瞳眸里射出霜雪般锐利的光芒,不着痕迹地搜寻四周。 是自己多心吗?为何心头没来由一阵紧绷呢? 此刻的温若男,正化名为温辰,公然在酒吧里泡妞。没人发现她是女人,她的男人装扮到目前为止还没人怀疑过,脸部线条经过人造假皮修饰后完全是男人的脸形,眉毛也故意弄粗一些,嘴唇的形状也变得阳刚,还贴了假喉结。但天生苗条的身子没办法做假,只好用宽松的衣服遮掩,反正只要不被看出来是女人就行了。 在这间酒吧里,她的存在是受注目的,众多集于她身上的视线显然都不怀好意,只因为她的表现是如此欠扁,而身边陪酒的两位东方美女是如此令人垂涎。 “辰——待会儿坐我的船出海去玩,就我们两个好不好——”陶晶晶没有骨头似的倚偎在温辰左侧,嗓音娇喃讨他欢心,一双勾魂眼如痴如醉地瞅着他瞧,爱不释手地朝那白皙俊俏的脸蛋猛吃豆腐。 “不行,辰待会儿要陪我一起逛街。”右侧的伊可蓉嗲声嗲气地争宠,两手有如蛇上树般地缠住温辰的颈子,一副私人所有的表情。 “有什么了不起,辰也要陪我去游泳。”陶晶晶不服气地说。 “辰要和我一块吃烛光晚餐。”伊可蓉也不甘示弱。 “辰还要和我跳舞。” “辰要陪我做SPA。” “辰要帮我擦防晒油。” “辰要帮我按摩。” “辰要陪我睡觉。” “辰要——” 两个女人越说越露骨,周遭的耳朵越听越拉长,眼睛越瞪越大,还有吸口水的声音。 “温辰又不是你的!” “他也不是你的呀!” 讲没几句,一场女人争风吃醋的戏码立即上演,老早互看不顺眼的两位美女在温辰面前吵得面红耳赤,让其他男人又妒又羡,说她们是两只争食一块羊肉的美丽饿狼,一点也不为过。 温若男不劝架,也不阻止,只是噙着淡淡的笑容看好戏,任她们吵得天翻地覆,最后终于把酒吧经理引出来了。 “对不起,两位小姐,你们打扰了其他客人。”经理好心地劝说,并瞄向二楼的特别座,一群面色不善的男人正冷冷地看着这一头。 两个女人无视于旁人,依然吵得不可开交,经理没办法,只好赔着笑脸转头看向温辰,两个女人为了他几乎快打起来了,不管如何,这位当事人总该管一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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