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倾城,貌美绝伦——谁说一定是形容女子的词?眼前这位让她口水滴满地的,货真价实是个——男人!唉,真的不能怪她啊,他那勾魂眼早就把她的三魂勾掉七魄了!再说了,她跟踪他也只是——为了解救他不被那些女人生吞活剥啊,怎么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竟然双双跌下敌人暗设的秘道!难道这是上天给她的机会?那要是不好好把握多吃点“豆腐”,岂不是愧对众多父老乡亲?楔子意料之外的英雄救美 付天笑对天发誓,他绝对不是一个不孝子。 传宗接代是家族大事,为人子,成亲来继承香火以慰祖先英灵,天经地义。可是,坏就坏在他的双亲“造人”不力,年近半百,膝下只有他这么一个独子。 所以,众望所归,根本无法推拒,传承家族香火的历史重任,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 可是,关键在于,他还没有心理准备找个娘子来与自己朝夕相对。因此,在听说自己爹娘已定下了媳妇人选,他愁眉苦脸了三天两夜,终于下定决心,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收拾好包袱不告而别。 既然成亲不可避免,那么,逃婚就势在必行。 一个人逍遥,乐得自在。 譬如说,就像现在,他兴趣盎然地玩弄才捕捉到的毒虫,绝对不会有人在旁边芳容失色地咋呼。 “救、救命……” 兴致正起,隐约有断断续续的呼救声,付天笑侧耳细听,声音是从山路那边传来。 好奇心,人皆有之,特别是逃婚数日来,生活简直乏味得无法形容,一时心痒难耐,他忍不住爬上山头,向下俯视。 乖乖,好个排场,他似乎目击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劫杀案。 几个凶神恶煞的家伙,围着一个匍匐在地、家仆打扮的中年人,看样子,是准备一拥而上,尽快了结他的性命。 算不上见死不救,因为那个人,依照伤重的程度,也撑不了多久了。自小爹就教他,要量力而行。既然明知他已无药可救,就没有必要再白费力气了,是不? 所以他大可以撒手不管,当作过客看一场好戏,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可惜老天爷似乎觉得他这段时间过得很闲,存心给他添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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