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大陕北,厚重的黄土地,千百年来沉积着苦难也孕育着精彩。小说《陕北女人》讲述了主人公叶欢欢的求学爱情故事。叶欢欢是一个有思想求进步的农村少女,但在生活困境的逼迫下,她自灭了刚刚萌动的爱情火苗,过早地结束了少女的生活,承担起家庭和母亲的责任。天资聪颖的叶欢欢,直面现实生活,又作出新的抉择,踏上寻求理想的坎坷之路…… 作者简介: 申小平,1972年出生于陕西省米脂县农村,初中文化程度,现为佳县农村家庭主妇,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中短篇小说集《梦醒黄河》,散文诗歌集《这样活》。借文字来倾诉人生,以文学来告慰孤寂的内心。最喜欢台湾女作家三毛的名言:即使不成功,也不至于空白!真实是小说的生命。当我们看到申小平的长篇小说《陕北女人》,谁都会对主人公叶欢欢的现实命运发出忧思的感慨,以至于呐喊。这也正是一个陕北女农民作家释放出的历史责任。——作家赵化南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陕北偏远的一个小山村。狐狸天天蹲在对面的山头上等待主人离去,好逮一只老母鸡充饥。野兔因为饥饿在山峁乱窜,山鸡成群结队在山上像村子里的小孩子一样喊饿。再就是歇在农家小院枯树枝上的一群麻雀,它们想讨点老槐树上没掉完的野籽吃,却被主人的孩子用数得见的秕谷套在鸟笼子,烧成了野味美餐。寒冬腊月的天气,太阳的光就像一颗瓦数极弱的灯泡稀疏懒散地照在清冷的陕北高原,最怕西北风。然而西北风的势力还是随着院里的枯树枝摆摇过来了!顺着风向径直向姓叶的一户农家小院侵袭过去。 破旧的土窑洞在寒风中瑟缩着,窗户纸噼里啪啦敲打着正蜷缩在土炕一角的两个女人的心。年老的女人是这个家的女主人,眉清目秀,脸上带着待人的慈善,但与那一脸泪迹斑斑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像是刚刚经历过什么天大的灾难似的。她紧抱着怀里才四五岁的小女儿叶欢欢,嘴里老是嘟哝着大同小异的一句话,像是在对女儿更像是对她自己说: “乖娃,没了妈的娃,她还能不能活?” 穷人的孩子懂事早。叶欢欢已经能够简单地领略到母亲的话意。她怯怯地抬起头,直直地盯视了母亲许久,而后“哇”的一声哭倒在母亲的怀里。她怕,她怕母亲真的把她送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姑姑做女儿,她幼小的心里只有这个多病的妈妈才是她的依靠。见女儿吓得快要哆嗦起来,母亲却又带着泪花马上微笑了: “别怕,孩子。” 母女俩相拥而泣,连天空中的炸雷都在为这悲哀的一幕发出抗议,而后涌出一串冰冷的泪。 倾盆大雨…… 叶欢欢的妈妈把女儿揽在怀里,从头发到脚趾抚摩不够,她的眼泪点点滴滴以至成线上串地淌落在叶欢欢的脸上、手上。叶欢欢的眼睛直直地瓷瞪着,她近日听得最清楚的就是妈妈嘴里唠叨的最多的那句:“万一我死了,你可怎么办?” “死”,这个字对于叶欢欢这个幼童来说已不是太陌生。前几天,她从邻居金妹家捉回三只小兔子,可是就在短短的十来分钟内即被妈妈相继踩死,直挺挺地丧了命。她当时哭得很凶,自然是对妈妈的大意提出了抗议。她记得妈妈当时也是用现在这般的眼神打量了她许久,而后喉咙里发出长长的一声叹息。现在她才有点明白,妈妈昨天是在带病做家务,疲惫得发晕才顾不了她的小兔子。还有院里经常报晓的那一只老公鸡,前不久为了让二哥当上兵,把它宰了给村长做了下酒菜。还有小狗黑子,因为与本村雄霸李长焕的老狗厮咬,不懂事的黑子占了上风,结果就被李长焕的儿子用投了毒的羊骨头给“喂”死了。当时欢欢的妈妈很怜惜地看着小黑子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没了命。她哭了。她说黑子是多么聪明的精灵啊,它能懂人言的;尤其在自己体弱多病时,黑子用嘴叼柴火,每天代她照看着欢欢。只要黑子孤身一个跑回家向欢欢妈哼啼号叫,欢欢妈就知道是欢欢又遇上类似跌崖迷路等障碍了,或者是被别的孩子打骂了困在什么地方哭。所以她非常宠爱黑子,听话的黑子。可是,李长焕因为欢欢的父亲叶忠良赌博欠债久久无钱偿还,就杀害黑子。可怜的替死鬼!欢欢妈为此难过,觉得自己活得还不如一条狗管用,怎么就保护不了一个不会说话的小生灵黑子?更让人着急的是她现在自感体力渐衰,说不准某一日因病也会死去。她常记着娘家老父说过的一句话:阴来阴去是要下雨,病来病去迟早归去。她抱着小女儿叶欢欢就不自觉地又看见了死去的黑子。她不怕死。可是孩子是不能没有她这个娘亲的。为了孩子,她也要坚强地活下去。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感觉欢欢这孩子脑袋瓜灵醒得很。凡上她家来的人都喜欢问她一些简单的算术,看她扳着手指头说答案。即使是石匠到家也把磨盘用手指量量后用土话让欢欢算出直径与半径,不会用圆周率的她在地上比比画画,然后一点一点用火柴棒做记号,扳着手指头给出答案让石匠摸摸脑袋夸一句:多精哪。于是,这孩子的聪明传遍了村子的各个角落。每去娘家,娘家老妈总要宣扬欢欢的这些灵动,而后引来一群欢欢的小姨小舅逗她开心。欢欢母亲在欣慰的同时把所有的希望都指望在这个黄毛女子身上。可是她觉得家中境况是一日不如一日,她的担心也一天天骤增。欢欢母亲时常在想过了欢欢后,又自然地联想到她的娘家老父,欢欢是没有见过她的外公的。所以她永远不知道“外公”这个词。但她感觉出欢欢的聪明其实也是具备着祖上的一些遗传因素。她出生在一富农家庭里,父亲是村里颇受人尊敬的老汉,脾气虽说有些火暴,但心眼不坏,革命史上还记载有他的一点功绩在史册里。那是蒋介石、汪精卫叛变革命残杀共产党人的时候,他亲自将自己的三个儿子送往部队(最小的当时只有十三岁)。当时欢欢的外婆哭得死去活来,可他身为共产党员,又担负着乡长之职,毅然挥泪打发儿子们踏上根本不需要训练就上了战场的军旅生涯。欢欢妈最羡慕的是小弟在参军前能读上冬书,每一次小弟放学回家,她总要在小弟那儿讨教几个字认认。她就像现在的欢欢一样一学便会,对于简单的课文可以说是过目成诵。然而自小弟参了军,她再也不能拥有这个唯一的老师了,于是她就把她想进学堂识字的想法在父亲面前吞吞吐吐绕道点出了大概的意思,谁知父亲竟以男尊女卑的态度还击她:“你看看,这方圆几十里哪有女人进学堂的,就算你认上几个字,一个女孩子又能成啥气候?你真是怎么能说出这种丢人现眼的话来。”“听人说还办女校。”“女校?那不成了女儿国了?要是让人听见我这老脸可没处搁。”就这样,欢欢妈的心愿也自然成了泡影。每当后来听到书房里传过来的悠扬的号子声,伴随着那朗朗的读书声,她的心就不由得马上为之一震,可是又不得不立刻恢复于平静。父亲说过,她是有头有脸人家的子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非分想法,绝不能失去他们几代清正的门风。也罢,她在恨死什么是所谓的清正的门风的情绪争斗中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去书房。 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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