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轻舔丝绒


作者:沃特斯,林玉葳     整理日期:2014-08-24 11:32:48

一支轻轻奉上的滴露玫瑰,让18岁的小镇姑娘南儿万劫不复,一生的命运就此改变……
  南儿在观看杂戏团表演时,遇见了反串男生演出的女角凯蒂,南儿被后者灿烂夺目的形象和演出深深感染,幸运的她在引荐下和凯蒂结识,满心喜悦地成为偶像的小跟班。
  凯蒂要去更大的舞台伦敦出人头地,南儿自然是义无反顾地跟随,她的表演才华意外地被挖掘出,初出茅庐的她俩一起搭档表演,火速成为舞台上一对最瞩目的角儿。此时,两人的关系也已升级为恋人,凯蒂的终生承诺让南儿深信不疑。
  可是变得最快的总是人心,凯蒂竟然背叛了南儿,要嫁为人妇,无法接受打击的南儿逃离了这一切,开始将自己放纵在这座黑暗的城市里。
  作者简介:
  萨拉•沃特斯(SarahWaters),英国现代备受瞩目的作家,1966年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现居南伦敦,曾被Granta杂志选为“20位当代最好的英语作家”之一(2003),并获得数项文学奖项,如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的“年度青年作家奖”(2000)、“年度英语作家奖”(2003)、
  目录:
  第一部灵魂初悸
  第二部纸醉金迷
  第三部相见恨晚《轻舔丝绒》是幽默且诚实描写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跨越行为性别边界的作品。——《书讯》萨拉•沃特斯以才华洋溢的小说,达到大多数新生作家首部作品时无法想象的高水准,是一本毫无破绽的第一部/灵魂初悸
  第一章
  你尝过惠茨特布尔的牡蛎吗?如果有,你一定不会忘记它的滋味。肯特郡沿海海湾造就了本地的牡蛎,使其成为全英最大最多汁、风味绝佳的牡蛎,因而闻名遐迩。对吃一向讲究的法国人时常为它横渡海峡,德国人则以冰桶送至汉堡和柏林的餐桌上。我听说,就连国王和凯佩尔夫人也专程赶来,在私人旅馆里享用牡蛎大餐。至于女王生前则是一天一颗(至少传言是这么说的),直到驾崩。
  你曾光临惠茨特布尔,看到当地卖牡蛎的小吃店吗?其中有一家是我父亲开的,我就在那里长大。你记得在闹区街道和海港间有栋破旧的小屋吗?护墙板上的蓝漆已斑驳不堪。还记得门上有块突出的招牌,写着“艾仕礼牡蛎:肯特郡最好的牡蛎小吃店”吗?
  也许,你还记得推开门后,见到的是一个阴暗、低矮而且充满香味的房间。记得桌上的格纹桌巾吗?还有写着粉笔字的点餐单、酒精灯与融化的牛油?
  你被一个脸颊泛红、嘴角吊得高高的粗鲁女孩接待过吗?那是我姐姐爱丽丝。或是一位身材高大却驼背的男人,身上围着一件从领结长至鞋带的围裙?那是我父亲。厨房的门时开时合,你可曾看见里面有位眉头深锁的女士站在一片由滚烫的牡蛎汤或烧得嘶嘶作响的烤架形成的云雾当中?那是我母亲。
  她身边有一位脸色白净、长相平凡的苗条女孩。她的衣袖卷到手肘,平直的头发不时戳入眼睛,口中则不断哼唱街头艺人和音乐厅的歌曲。
  那就是我。
  一如那首老歌描述的主角莫利•马隆,我是名鱼贩,因为我的双亲也是。他们拥有小吃店,还有楼上的房间。我和牡蛎一起长大,沉浸在牡蛎买卖的气息中。我在放牡蛎和冰块的桶子间学会走路。在我拿到粉笔和写字板前,就已经学会如何使用牡蛎刀。当我还在背诵字母时,就能背出一个牡蛎厨师的厨房里该有哪些东西,即使蒙着眼睛,我也分得出各式鱼鲜。对我而言,惠茨特布尔就是全世界,艾仕礼小吃店是我的城邦,牡蛎的分泌液则是我赖以维生的环境,尽管我一直不相信母亲所说的故事:他们从一片牡蛎壳中发现我,当时有位贪吃的客人正要将我当成午餐吞下肚。十八年来,我从未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同情心,从未喜欢过父亲的厨房。
  即使以惠茨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是奇特的,不过还算顺遂。我们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工作,十二个小时后结束。这段时间里我负责的工作都一样。母亲负责烹煮,爱丽丝和父亲负责接待,我则坐在一张高脚凳上,旁边摆着装牡蛎的桶子。我搓洗牡蛎,用刀将之剖开。有些客人喜欢生吃牡蛎,这种客人对你的工作而言可说最轻松,因为只需从桶里取出一些牡蛎,冲掉上面的盐水,再和荷兰芹、水芹一起放在盘上即可。然而,有些客人喜欢吃炖牡蛎、炸牡蛎、烤牡蛎或牡蛎馅饼,我便得花上一番心力。首先得剥开每颗牡蛎,处理一番,放入母亲的煮锅。牡蛎的肉必须完整,当中的汁液不能溢出,也不能腐败。由于一个餐盘可以摆上十二颗牡蛎,售价又很便宜,我们的小吃店经常人满为患,动辄挤满五十位客人。你应该算得出来每天有多少颗牡蛎得经过我的刀下;你大概也能想象,每天傍晚,我的手指在盐水中浸久了,既红肿又痛楚。而今,即使离我放下牡蛎刀,不再踏入父亲的厨房,已经过了二十多年,当我看到鱼贩的桶子,或是有人叫卖牡蛎时,我的手腕和指关节仍会隐隐作痛。有时候,我甚至相信我的拇指指甲下和掌纹里还闻得到卤汁和盐水的气味。
  我说过小时候的生活除了牡蛎外别无他物。其实这不太正确,我还有一些朋友和亲戚,和每位小镇上的大家族女孩一样。我姐姐爱丽丝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共享房间和床铺。她倾听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我她的秘密。我还认识一位叫弗雷迪的英俊男孩,他和我哥哥戴维还有乔叔一起在惠茨特布尔湾的一艘单桅渔船工作。
  我对音乐厅怀有狂热,尤其是歌唱表演。要是你来过惠茨特布尔,就会知道这种狂热在本地有多不方便,因为镇上没有音乐厅与剧院,只有在坎伯兰公爵旅馆前偶尔会有走唱乐队在一根孤立的煤气灯柱下表演。每年八月会有木偶戏表演在此进驻。不过从惠茨特布尔到坎特伯里只需十五分钟的火车车程,那里有间音乐厅,叫做坎特伯里艺宫,每场表演长达三小时,门票要价六便士,节目则是肯特郡内公认最好的。
  坎特伯里艺宫其实是一座破旧的小音乐厅,不过当时的我只有卖蚵女的见识。墙上有成排的镜子,座椅上铺着厚绒布,漆成金色的邱比特石膏像则高挂于布幕上,就像我家的小吃店,这里也有种独特的味道。我现在知道所有剧院都有这种气味:由木头、化妆油彩和洒在地上的啤酒,加上煤气、香烟和发油综合而成。当时还是小女孩的我,毫不犹豫便爱上了这种气味。后来我从音乐厅经理和艺人那里得知,他们形容这种气味为“哄堂之气”、“喝彩之味”。更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气味并非快乐的源头,而是悲伤的本质。
  不过,那是之后的故事。
  对于坎特伯里艺宫的颜色和气味,我比多数女孩更为熟悉,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那年我即将满十八岁,以为过完夏天就会离家,因为爱丽丝认识了一位在坎特伯里艺宫工作的少年托尼•里夫斯。他常招待我们看表演。托尼的叔叔是艺宫的经理,也是鼎鼎大名的滑头里夫斯。因此,对爱丽丝来说,托尼是个适合的交往对象。我父母一开始并不信任他,认为他态度轻浮,因为他在音乐厅工作,又常把雪茄挂在耳上,油腔滑调地谈合约、伦敦和香槟。不过没人能永远讨厌他,他为人大方,又很平易近人。而且,就像每个对我姐姐示爱的男孩一样,托尼赞美我姐姐,还对我们全家人都很好。
  所以,你可以经常在星期六晚上看到我和爱丽丝坐在坎特伯里艺宫的座位,卷起裙子,观赏最轰动的表演,并且同声欢唱。一如其他观众,我们也会挑剔表演。我们会为喜欢的艺人大声叫好,也会拼命喊安可并点唱,直到她的喉咙干了为止。当我们最喜欢的女歌手再也唱不下去时,她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表演结束后,我们会到售票亭后方,托尼堆满杂物的小办公室道谢,然后哼着歌回家。我们会在开往惠茨特布尔的火车上唱歌。有时,车上有看同一场表演的乘客,会一起开怀歌唱。当我们上床睡觉时,会在黑暗中低吟旋律。我们会梦到歌曲的节奏,隔天早上起来时还会继续哼。就连卖晚餐时,我们都带着音乐厅的气息,爱丽丝会一面吹口哨一面送餐盘,让客人笑着听她唱歌。至于我,则坐在盐水碗旁的高脚凳上,对撬开的每颗牡蛎唱歌。母亲说我该上台表演。
  不过,她一说完便大笑起来。我也笑了。我和舞台上艳光四射、唱着动听歌曲的歌手一点都不像。她们比较像我姐姐,有樱桃小嘴、飞扬的披肩卷发、坚挺的胸部、双颊的酒窝,以及形如啤酒瓶的纤细美腿。我身材虽高,却瘦巴巴的,胸部扁平,头发没有光泽,眼眸是淡蓝中带着一点土褐的颜色。我的脸庞光滑洁净,有一口白牙。但是这些一点都不特别,至少对我们家来说是这样,因为我们整天都在烟雾蒸腾的室内炖煮牡蛎,皮肤都像墨鱼一样白。
  像爱丽丝这样的女孩注定要在金光闪闪的舞台上跳舞、穿缎织舞衣、接受美少年的喝彩;像我这样的女孩只能坐在漆黑的观众席上默默观赏表演。
  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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