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个温暖动人的故事,描写了五个年轻女子相互扶持,走过人生的高低起伏,共享对阅读的热爱,最终在写作中找到生命的意义。她们是妻子、是母亲,一直扮演着忠实的角色。她们相识之后,约好每周三早上相聚,她们性格各异却结为莫逆。她们是一群很不平凡的平凡女人。这群“周三姊妹会”的成员当然也面对了所有女人的喜怒哀乐。但在她们的内心深处,总埋藏着一个小小的梦想:不只阅读,还能读而优则写。这群平凡女子追求创作梦的过程,正是《周三姊妹淘》最让人心弦激荡之处。 作者简介: 梅格·克莱顿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这是一群对文学有着共同兴趣的女子,借由文学超越了日常生活的痛苦与困顿。她们也许就像郊区典型的家庭主妇,每个人都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以及丰富的内心世界,这是吸引我浸到故事里,欲罢不能的原因。这个难能可贵的妇女团体所彰显的是,不论我们生活在哪个年代.不论就像我说的,琳达永远那么坦白直率。 一切开始于这个周三:1967年9月6日。 每当告诉人们那年夏末是我第一次来湾区,也是周三姊妹淘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他们立刻会联想到喇叭裤,嬉皮土,反战,种族骚乱和迷幻药。想起活在那个年代却从未见过大麻也从未冲任何人招摇过和平标语,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毕竟当时我已经有了个三岁的女儿和襁褓中的儿子。我的丈夫已经过了征兵年龄,获得了博士学位,并且数月之后就会有份全职工作。我已经过上了从小被循循善诱要求去过的生活:孝顺的女儿,优秀的妻子,体贴的母亲。周三姊妹淘里的所有人都是如此。我们在爱心暑假里换尿布,去杂货店,做金枪鱼烤盘,织毛衣背心(是的,毛衣背心),并且在家庭活动室里收看沃尔特·克朗凯特的节目。我也看本地新闻,更多是为了关注小熊队;他们刚输给道奇队,结束了三连胜。三连胜并不算什么了不起,可那是1967年的小熊队,尽管费基·杰金斯236次出局,而容·桑托31次把球打飞。 话说回来,我正打算叫住玩滑梯的玛姬,给她从头到脚清理一番,但她自己独立完成了。同时我有些被眼前这个金发女子吓到,当时还并不知道她叫琳达。于是我意识到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是弗兰姬·欧玛拉。”我说道,忘了自己已决定以新名字开始新生活,玛丽·弗兰西斯,或弗兰西斯,或者干脆弗兰。我试图补充道:“玛丽·弗兰西斯·欧玛拉——”我喜欢想象有一天这个名字出现在一本小说的封面上。当然那时我除了婚姻和做一名母亲外并没有别的梦想。而琳达已经把弗兰姬这个名字叫开了。 “弗兰基?这可是个男人的名字——而你又是这样的凹凸有致,妩媚动人。我真希望能有你这样的身材曲线。瞧瞧我自己,基本就是直上直下的一块板。” 我愿意拿自己婴儿肥的“曲线”交换她那被包裹在双针织宽松长裤和条纹高领毛衣下的身材。她看起来就像伊卡璐广告片里的女孩——“如果你赢不了她们,就加入她们”——只不过她更像相反的类型:“如果你无法加入她们,就赢过她们。”然而她却素面朝天,连唇膏都没用。 “你在读什么呢,弗兰姬?”她问。 公平起见,我需要在这里解释一下琳达记忆中的第一个早晨跟我颇有出入。她发誓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是“你读的是什么?”并且由于我只顾盯着布莱特看,没听见也没回答这个问题,她才接着说“她一直戴着它们”。她还发誓说让我们相识的是我手中那本书。书也是她和凯丝相识的起因。在派对上她们谈论起了《冷血杀手》,而其他人仍不得不谈论帕洛阿尔托的美妙天气以及丈夫做出定居于此的决定是多么明智,而她们又是多么幸运,诸如此类的废话。 我举起了书的封面给琳达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最新悬疑小说《第三个女孩》。她眨了眨金色的睫毛,眼眸中混合着各种颜色,好比蓝色、绿色和黄色的碎玻璃混合在垃圾回收桶里一样。 “悬疑故事?”她说,“噢。” 她说自己更喜欢“题材严肃的小说”——并非恶意,不过我还是有种感觉,她把我的悬疑小说跟漫画书归为一类。穿着褶裙和套装羊毛衫的身体感到一丝不自在,我开始怀疑连读的书都不对,自己怎样在这个地方适应下来。我还无法想象离开家乡所有朋友的生活,离开那些与我一起度过聚会后不眠之夜的、一起进行四人约会的女孩们,她们甚至仍然穿我的衣服、用我的唇膏和粉刷。当然自从我们结婚后这一切就有所改变了。跟我的朋友们在一起时,丹尼似乎有些……不是尴尬,而是不大自在。她们对他的感觉也相同。 “他真够聪明的。”几周前泰瑞莎刚刚这样说。我的脸上挂着明媚的微笑,确信无疑地回答道:“他的确很聪明,不是吗?”然而泰瑞莎眼中闪过的一丝怀疑让我明白她的原意并不是表扬。这段对话让我觉得自己肥胖臃肿,孤苦伶仃,淹没在一堆脏尿布中。因此,当天晚上丹尼下课回家说到加州有个工作机会时,我立刻回答,“我一直想去加州看看。”我开始想象与丹尼的同事和他们的太太在周末的沙滩上野餐,参加派对聚会的场景。那是崭新的朋友圈,他们永远不会把丹尼和我看做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尽管我们曾经是。 有人推着辆童车来到我们的长凳前,是一个发型醒目,下颌宽大的深色头发女人。她从包里拿出本书递给琳达,说她凌晨两点时读完了。“不是爱情故事,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她说道,口音里y音清脆,i音悠长。密西西比人,我暗地想。尽管这个推断也有可能来自于她手中的那本书:《杀死一只知雯鸟》。 任何时候都彬彬有礼的琳达开始介绍我们,“凯丝,这是弗兰姬……”她皱着眉头,踟蹰着想不出我的姓。 “玛丽·弗兰西斯·欧玛拉。”我说道,这次没有忘记:玛丽·弗兰西斯或弗兰西斯或者干脆弗兰。 “弗兰姬就要搬进那幢可爱的小房子了,有着可怕的粉红色百叶窗的那幢。”琳达说。 “琳达。”凯丝说道。 “春天,对吧?”琳达问。 “也许不是那幢屋子。”我说。 “哦,对。她还没买下它。不过等她买了,她会重新油漆那些百叶窗。” “琳——达!”凯丝冲不懂礼貌的朋友夸张地眨了眨黑色睫毛,随后转向我说,“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她在整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都没有朋友。上帝保佑她冷酷的黑心肠。” 凯丝说很高兴遇见我,她的脑袋微微晃动着,肩膀也随之摇晃,就像某种南方女孩跳的上半身舞蹈。这说明她的确是个可亲的人,并且希望得到别人的喜爱。我回答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同样点着脑袋,但小心翼翼地保持肩膀不动。也许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点着头说了中西部口音。P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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