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南·里维拉·莱特列尔编著的《电影女孩》讲述了:她,是小镇上的“说”电影高手,她能化身影片中的每个角色,再现大银幕上的精彩剧情。在那个艰苦而贫瘠的年代,她为大家说唱的电影,是矿镇上的居民籍以脱离现实的幻梦,也是她人生最为辉煌的顶峰。然而,正如电影总有跌宕起伏、悲欢离合,说电影为她带来的虚幻荣耀,在生活的压力之下逐渐如肥皂泡般消融。当电影从人们的生活中淡去,时代的变迁令小镇终成荒漠,亲人一一离她而去,矿区的荒野中,最终只剩下她形单影只——“在黄昏的大银幕尽头,我看见老爸坐在轮椅里的身影逐渐远去,看见哥哥们一个个远去他乡,看见老妈系着随风飘拂的丝巾。我看着他们就像镇上的居民那样离去,我看见他们像海市蜃楼一般消失在地平线那端,音乐则渐渐变小,在他们的身影上方,清楚地出现了一个必然的、这一生里也没有一个人想要读到的词:完。” 看完电影后,见到老爸和哥哥们在家里等着我的迫不及待的模样,那幅画面真是妙不可言,他们像在电影院里一样排排坐,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还换了衣裳。老爸坐在家里唯一的扶手椅上,腿上盖着玻利维亚毛毯,这就是正厅。椅子一旁的地上,则摆着发亮的红酒瓶和家里仅剩的一个玻璃杯。而电影院的顶层楼座就是那张粗糙的木头长板凳,我的哥哥们,年纪从最小到最大,依序坐好。然后,当他们的几个朋友开始在窗边探头探脑,那里就变成了电影院的阳台。我从电影院回来,赶紧喝了杯茶(他们已经帮我备好),开始准备表演。我站在他们前面,背后是涂抹石灰的墙壁,正如老爸说的,白得就像电影院的银幕。我将电影的内容“从头到尾”说给他们听,试着别遗漏任何细节、情节、对话,或者角色。对了,在此我要澄清一下,他们派我到电影院,可不是因为我是家中唯一的女人,而他们——我爸和哥哥们——是礼让淑女的绅士。不是这样的。他们派我去,纯粹是因为我比他们都更会说电影。你没听错:我是家里能将电影讲得最精彩的一个。不久,我就变成我们这排房子中的个中好手,很快地,又成为镇上的高手。据我所知,镇上没有人说电影的技巧比我更高超。不管是哪种电影:西部片、恐怖片、战争片、爱情片,还是讲火星人的影片。当然,还有墨西哥片。我老爸是标准的南方人,他最爱墨西哥片。刚好我就是靠一部唱作俱佳、感人肺腑的墨西哥片夺冠的。因为得先获得冠军,才能去看电影。难道各位以为我是靠曼妙身材才被选上的吗?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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