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莎,一个五岁就从孤儿院出来当仆人的女孩,多年忠诚地服侍着她的小主人塔拉,并守护着塔拉一生的秘密,最终却错爱上了塔拉的丈夫。 碧娑,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为了逃避丈夫的家暴,带着三个孩子离家投靠亲戚,在一路南下的憧憬后,最终选择自杀在铁轨上。 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一个风韵成熟的女人,看似平行的两条线,同样因爱出走,却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交集。在斯里兰卡一路向南的火车上,命运却悄无声息地考验着她们:爱人还是朋友?忠诚还是背叛?面对未知的人生,到底去往何方? 爱并不是意味着你能找到对的人,或是你的最爱。 而是因爱之名,你可以与自己对话。 作者简介: 茹·富里曼(RuFreeman),出生于斯里兰卡的科伦坡,曾于西澳伯斯市莫道克大學以非正式方式学习一年,之后带着一只派克钢笔和一盒德国铁甲武士牌铅笔前往美国缅因州的贝兹学院就读。之后,在科伦坡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并在美国及国际性的人到组织即劳工权益团体工作。她以英语从事政治写作并译成斯里兰卡语。 本书是她的处女作,已被翻译成荷兰文、意大利文、中文、葡萄牙文和希伯拉文发行、她将斯里兰卡和美国视为家乡,致力于提笔写下家乡的人和事物。她喜欢好东西,也深信自己值得拥有。因此,当她从主屋浴室水槽下的储藏柜拿走其中一块椭圆形香皂时,丝毫不感到这是偷窃的行为。谁会意识到少了一块呢?柜子里的七块香皂整整齐齐地叠在一起,等待着哪天会被放到在斯里兰卡瓷砖城买来的陶瓷香皂碟上,然后和崭新的淡绿色浴巾搭配在一起。因为她的所作所为一直没被人发现,所以这里一直是她体验奢华的来源。不出几个月,当香皂用完之后,她就给自己再拿一块。 每天下午三点半,她都会用偷来的力士香皂在水井旁清洗身体:脸、脚、腋下和双手。虽然这种偷窃行径一直没被发现,她也不敢整天满身花香引人怀疑,但她每天还是坚持这个净身仪式。粉红色的香皂和扑鼻而来的香气让她想起玫瑰,但真正的玫瑰她只见过一次。那年四月,主人维芬尼基带着她到丘陵区郊游时看见的。当时她不过五六岁,跟着主人生活才两年而已。想当年她要做的家务活可真少啊,日子过得轻松愉快。那丘陵一片青葱苍翠,绿草如茵,还有冰凉的小溪和著名的迪亚鲁玛瀑布。她和他们就像一家人那样站在一起,在瀑布面前,任由脸庞被水花四溅,肆意让慢节奏倾泻而下的水滴弄湿双眼。瀑布之后,他们开车到山下的哈格勒植物园野餐。在那里,玫瑰完美盛放,若非那沁人心脾的芳香,简直与科伦坡卖的假花一模一样。 从此以后,玫瑰成为了一种美丽的憧憬——回忆与奢华交织在一起,轻抚她的脸庞。 今天,和往常一样,当微温的井水把香皂的泡沫和香味都冲到斜坡的路面,消失在她脚边草丛的那一瞬间,她顿感哀伤。她站直身子,眺望远处,闻着垂在脸上又长又湿卷鬓的味道;她用左手拨了拨右颊上的几缕头发,心想这样的姿势比起用右手更有戏剧化。就在这一刻,浑身湿漉漉的她想象自己身在电视剧里面,扮演着美丽却惨遭抛弃的少女,心地善良但被周围的人误解。 除了渴望锦衣华服,她还强烈地认为她的生活至少应如戏剧里的三重奏般精彩,就像她每天吃的米饭或面包一样,来滋润其灵魂,喂养其身体。 花园边缘的老井通常只是用来洗衣服,但对于她来说,同时也是私人浴池,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里是她的专属地,让她能沉浸在幻想里,并臆想出受热情、恶行和勇气所驱使的戏剧人物。 “莱莎!莱——莎”,这样的呼喊也是傍晚的一部分;塔拉呼唤她的声音从走廊里传来,她想确定莱莎没有丢下自己走掉。莱莎走在铺满肥皂泡沫的小路上,霎时间感到自己回到了十一岁的时光。 “我就来了,塔拉宝宝!”过了那么久,她还是觉得这种叫法很愚蠢。宝宝?像她这种年纪怎能还是宝宝呢?她提起锡制的水桶,把香皂藏在洗过的内衣下面,然后朝屋子走去。 塔拉在半路上就遇到她了。 “我们今天可以再去那条街吗?”她边挽着莱莎的手边问道。 “哎呀,塔拉宝宝,你会让我惹上麻烦的。”莱莎这么说是因为想把英文单词“尝试”实际应用到生活里面去。如果,她尝试着劝阻她,就不会有人怪责她和塔拉一起不听话吧?这是她在学校里学到的第一个英语单词。尝试!尝试!再尝试!校长坚持让他们每天都朗读这个词,尽管谣言说他支持那些在劳动节当天穿着红衣、手持印着镰刀和锤子旗帜的人,并且以校长之名作掩饰来散播教义,鼓励学生们把自己想象成富人。虽然所有谣言都指控他是一个危险的颠覆份子,但坦白说,他所传达的信息和谜一样的生活却在莱莎心中引起共鸣。她已经下定决心要遵循她对这些教义的理解。尽管她可能会理解错误,并因此惹上麻烦,但在神的眷顾下,她会尝试让自己变得比以前更好。这时,塔拉在她旁边乐呵呵地笑着:“摘花的时间到了。” 她们在别人花园摘下各种各样的花,把花朵整理组合是莱莎的特长。她喜欢所有种类的花,但更偏爱柔和的粉色类,所以她会用一圈圈白色的小花点缀在蛋黄色小花瓣的鸡蛋花(这是她最爱的花)周围。有时候,则用一小枝伊丝佐拉花增添一抹红,即使某些自称很懂植物的人认为它有毒,例如老仆人苏玛。莱茨身穿褪色的旧衣服,用干净纤细的手指拿着花朵,就像手里捧着易碎的珍贵珠宝。她甚至用指甲圆弧压了压花朵,来测试它们的强韧度。 偶尔,如果足够幸运,她就能轻而易举地摘到刚刚盛开的栀子花。拥有它,就不再需要其他花了,它的芬芳,它绸缎般的外表,它的存在,已经足够让人想起生命的高与低,生与死。 但最近塔拉迷恋的不是摘花,而是男孩:那个男孩住的街道与她们的相平行。有一天塔拉把她这个秘密告诉了莱莎,并伸出五指——来细数挑选男生的必要条件:种族、宗教、阶级、学历和长相。在这其中,塔拉只关心最后两项,而剩下的三项都是她为了父母才考虑的。当然,门当户对的地址将会使他们的关系更加锦上添花。 “科伦坡7街是最好的,其次是科伦坡三街,也就是科派蒂区。排在后面的是……好吧,科伦坡五街。然后,如果各项条件都合格的话,也可以考虑科伦坡六街。至于其他地区,妈妈是不会接受的,所以何必自寻烦恼呢?对吧?对吧,莱莎?何必呢?我还是和相同圈子的人交往吧,反正我不喜欢有人上门提亲,所以还是我自己先找到条件合适的,再带回家吧。” “如果上门提亲的人选比较好呢?”莱莎问。 “怎么可能?如果他们自己能够找到对象,哪用请媒婆来帮忙?所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只有总要妈妈陪着的龅牙丑男人或者喜欢拿着尖头黑伞的媒婆才会来我家提亲。我才不要。我要自己去找结婚对象,就算因此成为老处女也无所谓。” 好吧,在她的十二岁生日前,塔拉果然找到适合的人选了,而且从对方住所来看,确实算是门当户对。虽然莱莎对此还有所保留,但她不得不赞同小姐的决心和勇气。她是打从心底对此发出钦佩之情,而不仅仅是因为那个名叫亚吉斯的男孩身旁有个朋友杰汉。杰汉是个附加奖品而已。 杰汉大概是那种注定要靠媒人才能结婚的人。莱莎对此很肯定,因为他没有亚吉斯优雅且英俊的外表,也没有那种深知自己地位不凡而自信的气质。 他只是个跟班,一个百分之百的平凡人。她很确定这些,因为她从他身边经过了十几次,就在她穿过人群走到板球场边,向那里的小贩买辣椒和盐腌制的芒果时。是的,他当时就在那里,不是在挑菠萝,就是买橄榄。他看上去喜欢吃橄榄。当她想象那煮熟的青橄榄,配上醋和香料在她的舌尖引起颤动时,不由得垂涎三尺。她还看到他向路边吐橄榄核。相比之下,亚吉斯和塔拉就不会这么粗鲁,甚至莱莎她自己也不会。他们完全知道如何巧妙地剔除果核。她叹了口气。但无论如何,他们两人形影不离,有亚吉斯的地方必有杰汉。而且像她这种人,也很难在其他地方发展新恋情,即使其他地方的那份恋情是多么值得她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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