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不看风景不为情,只留下气味的旅行。 一个女孩,一场疯狂的追逐,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只为96个小时的陪伴,她只身来到陌生的城,没有目的,只是想认识他,在一起时不说永远,离别之后不说曾经。愿意毫无遗憾地离开他,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懂了。 生命是趟回不了头的旅行,十月来,一辈子去。曾经天涯逆旅,爱过已足够。 离你越远,我念你越深。可就算再远,也远不过起点,再深,都深不过岁月。所谓离别,不过只是一段你来了,我便走了的旅程。 作者简介: 路佳瑄,写作者,钢琴老师,现居北京。代表作长篇小说《空事》《世界很好,我们很糟》《坛城》、随笔集《左眼微笑右眼泪》《素日女子初花》、短篇小说集《暖生》。以一年一本书的速度,记录过往与生命。做一个好看的女子,并且相信海誓山盟。 目录: 夜半。我不害怕一个人,但我怕有人打乱这一切 一日。你若愿意,我将永远爱你。你若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二日。你遇见我,我遇见你,这就是意义 三日。爱不是相互凝望,是朝同一个方向看过去 四日。远远地看着他,是我最亲密的距离一个人久了,享受寂寞。一个人久了,不爱说话。一个人久了,喜欢听歌。一个人久了,淡忘朋友。一个人久了,没有撕心裂肺相互猜疑。一个人久了,没有感动心跳伤心欲绝。一个人久了,也许孤单但永不受伤。我从不害怕一个人。但我怕当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时候,有人却打乱了这一切。从北京飞往武汉需要两个小时,高空之下,一片漆黑。到达武汉机场时,已是深夜。我背着为数不多的行李,随着人流朝出口方向走。走着走着,就只剩下了我一人。因为紧张、怯懦、没有底气,我故意放慢脚步,把短暂的一段路走得冗长。后来,我兜兜转转走进洗手间,在镜子前面停顿良久,望着镜中的自己。我界定,眼前这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女子,正准备经历一场惊悚事件。她不过想做个面目清秀的寻常女子,听街知巷闻的歌,看老少皆宜的剧,买少量首饰,化得体淡妆,穿舒适衣裤,鲜知世事,出父家,进夫家。她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喜欢说得体但让人略有距离感的话。她不偏颇矛盾,不低微脆弱,不向世间盲目索取,亦不事事推敲。有时候,她热衷于一个人在孤寂的午夜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不惊不叫、无悲无喜,冷淡得像冥灵的魂。她总是舍不得睡,即使已经困顿得连思维都失去。偶尔也会有间歇性精神分裂,臆想、怯懦、愁戾,且胡言乱语。每当这时,她便用尽全力抹杀掉自己的懒散、灰暗、迷茫和不勇敢。过去四年,她毫无目的地放空了。不结识新异性、不喝酒、不去夜店、不玩暧昧,甚至不谈恋爱。她用了整整四年时间走到自然里去,去思索自己的人生究竟应该朝着什么方向走才最合她意。在那之前,她谈过几场失败的恋爱,认识了太多毫无价值的人,维持了很多段劣质的人情关系。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她甚至早已遗忘了他们的容颜和名字。或许在这些人里面,也有零星的几个是她认真爱过的,可她总觉得看着他们就像看着橱窗里绚烂华美的衣物,喜欢倒是极喜欢的,可惜不合身,就算买回家,最终也得拱手送人。这过程中,虽然有着轻易得到的快乐,却又无法彻底被讨好。用稳定压倒一切,她觉得不幸福。她没打算做什么大事,只求琐碎、轻省,并理解自由。这样的愿望有什么不可以?她不明白。为何一定要有大志、做大事?给自己看,还是给别人看?她不稀罕,那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只是让她觉得舒适、温暖、妥帖但又不束缚的那一种。她不愿意贱卖梦想,为了成全爱而降低幸福的标准。那时候的心情,总是想逃离,可往哪里去,往哪里去会变得更好呢?是不是到了别人的城市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安宁?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逃到哪里都还是一样要流浪。还好逃离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迟早有一天终将无处可逃。生活有它恒定的规则,它总在夜以继日地给予,而她,只是不知足。她断断续续在西藏待了四年,说少许话,饱览美景无数。四年间,她修习了一些佛法,虽不精通却也足够修身养性、通达世事。她知晓,语言只是花朵,盛有时衰有时;生命只是经过,来有时去有时。再美的风景,也别贪婪地奢望它能恒久不变地留存,除非看风景的人留下来。但倘若真的留了下来,那风景便不再是风景,而是一段再平庸不过的生活。一定还缺少些什么吧?比如一个真正触及她灵魂的人,比如一段令她付出一生的感情。过去她时常想,究竟什么才是成熟?成熟的代价又是什么?在经过了四年漫长的蛰伏之后,她终于明白了。成熟的代价是:等不及。等不及心平气和地让一个人来证明,他有多爱你。等不及用漫长的生命和平淡的生活去验证,天荒地老的誓言究竟是谎言还是确有其事。等不及筹措一场又一场孤注一掷的赌局来承担理想中关于幸福的责任。等不及用感情这出无足轻重的小剧来占据生命举足轻重的位置。等不及去相信,等不及去付出,更等不及去收获。关于年轻时不安、浮躁、不知足的一切,都归咎于一个——等不及。走吧,走出去吧,终究是要出去的,就算再没用,也不能停在这里。在未遇到可以携手共度的同伴之前,人只需要纵情奔跑。阳光、雨水、空气以及自然而然存在的一切,都是这个世界的脉络,里面住着草木鸟兽万物的秘密。自然,总是比人心更宽容,它无限容纳并包裹着无法抗拒的庞大秘密。而人心,从来都是封闭的。我拨通他的电话。到了?你上楼,我在3号出口等你。他说。漆黑的天空,没有天。在变幻多端的城市里,一切都该更畅快些,才更过瘾。年轻的时候,总是将大把时间浪费在肆意要做的事和固执要坚持的感情上。只是,时间不这样浪费的话,也会有另外一种浪费的方式。我吸了一口气,向3号出口走去。武汉初冬的天气凉爽温湿,正如这一天,我终于就要出现在他面前,手心渗出些无措的湿热,低眉不敢语,却寂静而欢喜。那天是极普通的一天。我很早便起来工作,拜访了一位有工作关系的朋友,收发了数封邮件,给下级部署了一些工作任务。时过晌午觉得疲累,便趴在床上睡。他传来手机短信问:几点出发,听说北京堵车,别误机。我答:困了,睡一下,误机可以改签下一班。他便讲:连B计划都有,真有你的。先休息一会儿,但别睡过头。我不回复,对着闪亮的手机屏幕傻笑。不知晓电波那端的他,是否与我一般,对未知充满向往、期待与莫名的恐惧。恐惧,是因为长久以来,我都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久了,享受寂寞。一个人久了,不爱说话。一个人久了,喜欢听歌。一个人久了,淡忘朋友。一个人久了,没有撕心裂肺、相互猜疑。一个人久了,没有感动心跳、伤心欲绝。一个人久了,也许孤单但永不受伤。我从不害怕一个人。但我怕当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时候,有人却打乱了这一切。我不知道自己会否在某一个季节开放,但我知道,找到他,我快乐了很久很久。白昼异常短的冬季,加上时常阴天降雪,使得可以见到阳光的时间总是少得可怜。生活再美好,倘若没有光,也不过就是些粗糙而直愣愣的线条。小时候,总是会尽全力在这些无聊的线条上奔跑。现在,我有点儿老了,开始学着在上面渲染光了,我想这也是件不错的事。在抵达武汉一周前的一个下午,我百无聊赖地靠在被阳光晒得微热的红色沙发上,一动也不动,享受不可多得的好时光。光线过分刺眼时,便将手背挡在眼上把光遮住。一会儿工夫,眼睛就会变得清晰而凉快,加之身体散发着温热,说不出如何奇妙。可惜时间不长,四点便日落了。楼下的小男孩还在练着钢琴曲。似乎无论你以怎样的状态去迎接灿烂的日子,它还是会匆匆溜走。我打开电脑,随意浏览一些无聊的网页。那张陌生男子的照片通过网络定格在眼里的一刻,我几乎忘记了呼吸。就好像浸泡在夏天的一湖碧水里,连发肤都有所不同。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照片,照片上的男子看上去个子很高,着一身户外运动装,头戴棒球帽,目光坚定地注视着某个地方。照片旁边,有一个由数个字母组成的注册名,地点是湖北武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是他,是他,一定是他!一个声音汹涌着冲出我的身体。我这些年一直希望找寻的人,我心中渴望遇见的男子,我想牵着他的手走过一生的爱人,定然是这样的!不矫饰、不张扬、不躁动、不哗众取宠,却坚定、野性、健康、自由、浑然天成。可以云淡风轻,但一定情意深重。就算那些折损在光阴深处的旧事已被深深掩藏,也依旧是他此生心里温暖恒久的信仰。因为知道语言尤为苍白,所以耽于沉默;因为被世事锤炼,所以有坚强的心意。人性,不是藏在血肉中,而是深埋在骨子里。那一刻,我的头脑、面容、身体、四肢……每一个部位,自上而下地麻木了起来。我该如何称赞这绝世之美?这就好比花朵:花之美,并不全然在于其妖艳、繁华、绚烂之表象。我更喜欢那些淡然丰满、清香绵延、不事雕琢且不易败谢的坚定美感。那些丰盛但不失傲然、葱茏却毫无放纵、温婉但气势磅礴的花,从来都拥有庄重自持的情意。仅仅过了几分钟,我便决定,我要找到他!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他!找到他之后呢?告诉他我想认识他。再之后呢?没有之后了。我只是想认识他。我不是会异想天开的人,更不愿意对未知的人与物事过早做出结论。若无望,便无妄,岁月永好,心自清明。很多人年轻时,总在过于急切的欲望中错过。现在,我只想捕捉住时间,然后慢慢地用双手把它们整理成一本书。只要能拥有这些时光,对我来说也已经足够幸运了。我打开Google,键入了那仅有的一串字母,回车、搜索。搜索结果不多,仅一页,除了发现他的那个网站,还有淘宝、Facebook、朋友网等为数不多的几条链接。我一一点开浏览,在某个社区网站上看到了一些与哈雷摩托车有关的照片,其中一张是我见过的,他的照片,还有,他的名!武汉、哈雷、一个名字……我所知道的变得越来越多,就像后来我终于出现在他面前,我所知道的也越来越多一样。接下来要做的是求助万能的微博。先用人名、地域、性别设定条件搜索,45页,近千个用户。我一一阅读了每个用户的微博,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这些都不是我要找的人。重新键入搜索,只搜内容。刚翻到第二页,便看到一条跟哈雷有关的、带图片的微博提及了他的名,博主所在地是湖北武汉。我从提到他名字的微博所关注的用户里继续找寻,一页又一页……当一个微博头像是我见过的照片、用户名为“××××”的微博闯入眼中的时候,我放在电脑键盘上的一双手,开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点击进入微博,逐条阅读。那一张张照片上的面孔告诉我,是他!就是他!我找到他了!夜半,薄薄的雪从窗边滑落。我将窗户推开一道隙缝,昏昏入睡的、柔软但极凉的风扑面而来,仅瞬间,温暖的脸和慵懒的身体就变得寒冷了起来。这样的夜,人是会想些什么的。什么都好。只是这一刻,在我知道我已经找到了他的这一刻,什么都不重要了——不在意未来,也不缅怀过去。直觉告诉我,我看到了更接近内心的风景。就像什么都未曾拥有的少年,以自在松散的姿态去迎接生活一般,手里紧握的是用也用不完的爱与自由,以及纯粹的心和快乐的好时光。这样深的夜里,我要通过这神奇的网络发信息给他,留下我的名。我:我找你。你不认识我,而且你想象不到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如果你看到留言了,可不可以跟我联系?他:好,我关注你,为相互取悦。真心高兴认识你。我:你都不问问我是谁?他:这诡异的时间,这诡异的问候,这诡异的熟人。我:我们不是熟人,我不认识你,但我想认识你,所以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又一个晚上的时间,把你翻出来了……(我详细告知了找到他的经过)他:为什么会是我?这老大的世界。我:嗯,我是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他:很高兴认识你,不管我们会怎样,但我记住你了,诡异的女子。我从来就没在任何一个人的世界里这么重要过,你搞得我都开始重视自己了。改天见你,想知道你脑袋里在想些什么。我:我在北京。他:我在武汉。我:我知道你在武汉。他:越来越对你感兴趣了,凭空冒出个感觉蛮熟悉的人,应该说是,蛮熟悉的疯子。我:我也觉得我有病,大老远的在北京,定要找到一个在武汉的男人,而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找他,我只是想告诉他,我想认识他。他:高兴着呢,原来疯子也不寂寞。我想我和你将成为融在一起、无语言也不感到寂寞的朋友,谢谢你的文字和你温润的心。我:……我……我……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我会成为你、你也将成为我这辈子最有意思的邂逅。我:这不是邂逅,拜托。这是我辛辛苦苦把你找出来的,好不好?可不是不期而遇。他:对于我来说是。好好地走着路,就被一花盆儿砸中了头。喜欢你这个疯子。我:彼此彼此,如果我是疯子,你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可以把电话告诉我吗?他:139××××××××我:谢谢你让我找到你。他:谢谢你找到我。我:我要去武汉找你。打算订8号晚上的机票到武汉,11号晚上返回北京。你有时间吗?他:哈哈,你这个疯子。好啊,来吧,我等你。我:你说的哦,那我现在就去订票,你要来机场接我。他:行,告诉我航班号。我:我要8号,也就是周四晚上稍晚一些才能到,白天上班,周五旷工一天。他:哦,好的,夜袭江城。看来我也得陪旷一天。我:你等我。他:我等你。他叫詹斌。我只身来到武汉,就是为了找寻他。我是个愚笨的人,喜欢静以度日。为了他,我来到这陌生的南方城市。我来了,披星戴月而来,带着赤诚的爱。他只消对我微笑,便是这世上最好的礼物。我那样忙碌,仅是追随着他便耗尽了全部能量。哪里还有多余的力气将爱抽离,灌溉自己的灵魂。一辆我认不出品牌型号、辨识不出年代的黑色越野车停在我面前。我开门上车,借着被黑暗遮挡的夜,大着胆子望向他,算是初次见面的招呼,而后便将目光迅速转移开。只一眼,我便懂得了这个我千里迢迢寻了他来的男子——他是如夜幕一般隐匿的男子,高贵却清淡,骄傲而隐忍,热情又冷漠,倔强但柔软。自他的目光中放射出来的神秘旋涡,即便在黑暗里,仍旧瞬息灵动,哪怕只是瞬间的注视,也会将人俘虏,让人甘愿沉沦。人间烟火客,梦中失语人。对他来说,一切可以妥协的,必将荒芜;而内心所把持的,绝不转寰。有时,情愿忽略内心柔软的情分,也要让自己更隐忍坚定。就好像我过去不断踏上的朝圣之路,神圣却又挡不住的——凉薄。他刻意隐藏着一部分自己——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孤独,那见不得日光的脆弱。可他生来不是戏子,没有演技,徒有感情。但也只是一眼,我便知晓了他的命。爱他的女子们,终将介意他永无终点的生命、妒忌他恒久不改的青春。到最后,她们所能做的,也只不过是背离曾许下的誓言,远离他那颗愿意爱一切但无法爱一个的心。她们给予的,都无一幸免地碎落在了他身上。而他给的宠爱,可以毫不保留地用来取悦很多人。她们不愿在丧失了选择权利、必须面对鹤发鸡皮的年老来临之时,还没能成为他的选择。这也太讽刺、太折磨了。这样的赌局,血本无归。她们只是俗世女子,这世上,没有哪个俗世女子能够忍受他那无止境的青春。谁能坚定地用三年、五年、十年的时间去等待一个不确定的爱人?那一刻,我瞬间便卸去了初相见时所带来的紧张与激动,我镌刻着他与我对视时的面孔,无以复加。并非我肤浅地贪恋那硬朗的容颜、姣好的身形、豁然的笑,也不为思想、不为内涵,只是纯粹地贪恋。我贪恋他是我第一眼便认定的男子。他之于我,并非一刻怦然,而是如一树苹果熟透蒂落一般,经过了春夏秋。我对他的爱慕之心源自本能。遇见他,只是为了爱他。原谅我的痴俗,就算四季更迭,他早已将我遗忘,或者在多年后的某一天揉着惺忪的睡眼问我“你是谁”,他的影,也再无法逃离我此生的命定,直至死亡。因为过于紧张,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是如何开场的了。我的记忆只能从他说“在见到你之前,我很紧张,但看见你,这种感觉马上就消失了”开始。听到这话,我立马掏心窝子地告诉他,我其实落地有一些时间了,因为不敢走出来,所以在机场里慢吞吞地滞留了很久,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过。你每天都这样晚睡,困不困?他问。其实困得连自己叫什么都快想不起来了,可总舍不得睡。我时常躺在床上睁着眼好几个小时,好像睡着了便再也醒不过来似的。最痛苦的是早上起床,永远起不来。我有七个闹钟,每次都闹到不得不起的时候,才迷迷糊糊从床上咚的一声摔在地上,而后挪着身体,匍匐着爬进厕所,扶着洗漱台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而后逐渐清醒。我说。哈哈哈哈,那你今天睡榻榻米,无论如何都不会摔下床的。他说,住在我家里可以吗?行啊,住哪儿都成。我答。从机场到他家,这一路的交谈,都是一些诸如他的普通话讲得不好,我是如何找到他的,见面之前我们都很紧张,以及初相见所说的最肤浅客套又无关痛痒的话题此类。只有一句话,当他说出口的时候,我深深记在了心里。你记住,爱不是越用越少,而是越用越多。以后你就会明白。他这样说。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爱越用越少,情越用越多。就像感性和性感本就是两回事一样,爱和情也是两回事。爱是单纯、美好的情愫。情则不同,可以专一也可以混乱。很多事都伴随着意外,你的意外是,你有无数颗心。我反驳他。我所认为的爱,不是占有。真正的爱是可以将自己的好坏置于不顾的,让对方做她想做的任何事情。限制别人与自己,其实是对未来绝望的表现。真诚的两性关系不是牵绊,而是使对方的人生充分发展。感情上的悲剧多半因为自私,而靠自私保护住的爱情,必以一个人的牺牲作为代价,那个牺牲的人即使情愿也没意思。你跟不上别人的脚步,就让他跑吧,把他也绊一跟头两人摔在一起,那不是纯属恶意吗?我看不惯很多人打着爱的名义施以感情暴力。有太多恋人或者夫妻,他们往往更关注存在于两人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对方的付出。他说。人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在某些时候,应该适当地懂得闭嘴。我沉默良久,因为知道他说的是对的。而这种相互指责的爱情关系,也是长久以来我所无法认同和接受的。时间,会让恋人或夫妻逐渐丧失相互倾诉和聆听的能力。虽然,他们更需要的明明是爱而不是残暴。我从来都不盼望这辈子能来上那么一段完美无缺的幸福。因为我很清楚,所有看上去完美无缺的表象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缺口和伤疤。要修复它,只能用隐忍的疼痛和遗憾做交换。人都是绝顶聪明的,在预知到此生定有疼与遗憾后,便会用“呻吟”作为暗示,提醒自己也警告对方。在我看来,“呻吟”本身并无不妥。但无论牙疼、肚子疼或者碰到着急上火的事,虽然明知叽叽歪歪也于事无补,却仍有很多人热衷于把精力都耗损在呻吟上。更有甚者,即便发肤无损、四肢健全,也一定要将眉头皱出声音来,以显示问题的严重性。我无法了解这样做是为了泄私愤还是想获得身边人更多的关心与爱,可人在忙着呻吟的时候,是否还记得守在身边的人递过来的一片药、一杯水或是一个温暖的拥抱?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以为人其实是愿意承受孤独的。不然为何宁可不断抱怨梦见的人无法相见、相见的人无法相爱、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无法携手走到最后、这是什么破人生,也不愿意用努力、珍惜、问心无愧的态度过好每一天,把其他无法掌控的一切都坦然交给命运?为何偏偏要挖空心思拼命“呻吟”、与最亲近的人作对,却对眼前已经得到的平淡温暖表示漠然?而后用一句“真正的爱人,是即便把你看透了、也依然会陪伴在你身边的人”,正大光明地强奸了他人的付出。在我看来,因了这样的话就由着对方横行跋扈的人,也不见得就是真正的爱人,但一定是个受虐狂。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温暖?在很多人眼里,爱被当作炽热而又柔软的囚禁,就像被封闭在意识里的飞鸟。可是,别忘了,它依旧是有翅膀的。爱是努力地生活,就算流泪也要振作起来、过好每一天的情愫。温暖的人,不消极不后退,不忽视他人的付出,亦不会无理取闹、惹是生非;温暖的人,会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本能地挡在你面前,搭救你、保护你;温暖的人,会伴着柔和的光阅读一本书、讲述一个故事,或微笑着倾听朋友的诉说,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小光芒小天真。他们听得到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好似果实成熟后皮壳开心地炸裂一般,到处都是光亮。他们会把这些美好统统带给身边的人,让你觉得幸福。你幸福吗?是幸福着的吧。这便是爱。林语堂先生说“对于人生,我们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而人之沉郁寡欢局促钝重的所在,只是不曾时刻清醒意识到,你来这世上终究是路过罢了。我用沉默代替了所有想说的话。有些事,只要放在心里便好,又不是投票选举,无须冲出来站队、摇旗呐喊,懂的人自然会懂,心性相通的人终将相互理解。让迟缓,理解速度。让破碎,理解完整。让失去,理解存在。让脚,理解自由。让自己,理解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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