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陈村的代表之作,纪念都市男女的日常生活。 在这部别出心裁的小说中,作者通过一个中年作者的眼睛,通过他与情人、朋友、女儿的关系,描述了一个都市宅男的兴奋与困窘。在女权兴起的背景下,小说对男女间的角色对比,金钱和生活,情人及工作,给以男性目光的审视。本书为陈村的代表作,1997年曾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目录: 第一章 风景 绿叶植物 歌剧 城市 回到床上 邻居 还在床上 乡下老鼠 毛阿 电视 还是床上 第二章 淮海路 洗澡第一章 风景 绿叶植物 歌剧 城市 回到床上 邻居 还在床上 乡下老鼠 毛阿 电视 还是床上 第二章 淮海路 洗澡 洗碗 走了 早上 苍蝇 电脑 小白痴 初识 做了 我好看吗 花强和骗子 第三章 元旦 钱记者 做小姐 妈妈桑 肥皂剧 电话 红娘 电脑和日记 罚款 跳楼 不速之客 复习 遗产 吃晚饭 圣诞夜 弹琴 喝酒 写信 晚上 看到日记 出国 死亡 第四章 小雷子 一杯咖啡 作业和乖爹 游戏 大周 第五章 开会 会场 喝酒 询问者 总经理 三个男人 仇女 拔牙和流产 陪嫁 理发 母亲 父亲 工人 电视和哭 名牌 死党 垃圾股 两大 一人动三下 第六章 袋鼠 女权 忧郁 扭动者 欢乐 鲜花 初版后记 重版后记第一章 风景 我的小说应该从风景描写开始。据说能不能对风景进行有效的描写,是识别一个小说家真伪的标志十分重要。而我马上要写风景了。我从风景开始我的伪作,开始我对一类人的赞赏、思念、厌恶和矛盾心情。开始我的自省和自虐。所有看过读过听过闻到过的秀色可餐或惨不忍睹的风景在我脑袋里嗡嗡周转起来。我到过很多地方。地方处处是花园,风景无处不在。但是,困难在于,依我愚见,我所要描写的这个城市并没什么里格风景。巨大的障碍。我说的是自然风光。这个城市和自然无缘。它的风景在一百多年中慢慢灭绝了,死光光了。那些丑陋或美丽的建筑将应该有风景的地方占满了。它们相互贴得很近,房子咬着房子的耳朵仿佛拳击台上的世纪之咬。死不光的麻雀是唯一的飞鸟,灭不绝的老鼠是唯一的家畜。没有听说吗,人们将树砍了,却在墙上画树,大树。道听途说或初来乍到也许以为这里最有风景,眼花缭乱的,屁滚尿流的,一旦住长了,没风景。 没有风景。 可以看看的,人和房子。最好是没有人的房子和不在房子里的人。路边那些拆到一半的房子很值得停下脚步认真一看。许多是半个世纪前造的,那时的工艺水准较高,用点泥巴就将砖砌起来了。站在它的面前,看上半个时辰,你会恍然大悟,自己和邻居原来只隔着纸一样薄的一层壁,你会懊恼自己往日的坦然和放肆,还会记起往日隔墙听到的那些可疑的声响。那天我走过小时候居住的地方,发现再走过去几步就是一片光明正大的废墟。砖和瓦以及垃圾脏水坑。鲜亮的草还没来得及出生。视野一下子辽阔起来,辽阔得眼睛像从两边裂开。目光从废墟上潇洒地飞掠,直逼遥远的楼群。这是这个城市难得的放风。委琐的目光获得可歌可泣的展望。 我小学的同学曾住在眼前的废墟之上,我常常绕上一点路到他们的家约了一起上学。我在门口大叫他们的绰号大象橄榄头矮子总是先把他们的家长叫了出来。废墟了。滑头一点地说,所有的房子总有一天都要成为废墟的。不废不立不是吗。但,有些房子就是有一种永远不会成为废墟的派头。你看着它就像看着孔子的坟墓,那块地皮你永远休想有别的指望了。这样的房子值得一看。另有些房子里没什么人,纪念馆一类的地方,挂着一块煞有介事的或堂堂正正的牌子,意思是说现在不住人了。那些地方也值得一看。买票或不必买票。我经常在这城市寻找这类以前住人现在不住人的房子,比如孙中山的故居,宋庆龄的故居。(他们的故居不是一个地方。)曾经住过的人在房子里留下他们独特的气味,经久不散,可以闻见,令人神往。如果你叫一声会有人曼声答应。从来没住过活人的房子不值得一看。 但是,这些不是风景。 还有一些房子,过去住人,现在也住人。多少主人被它换了,它还在那里站着。它们永远不挂牌子,也是故居。 我的故居。 我的第一个故居没有了。(人家说,应该称旧居,人死了才是故居,那就当我死了吧,我爱故居这两个字。)我的那个故居早就被拆了,在我想到去参观拜谒之前就灭失了。那天我按照母亲的提示,经过一条又一条马路找去,走进弄堂,最终看见的只是空空的一堵围墙。围墙上贴着半张幼儿园招生的布告,布告下是隐约还看得出墨色的万岁二字。按理还应有个惊叹号的,可是没看见。按理紧贴着围墙的我的故居不见了,那一排汽车间消失得连印迹也不留。应该有我故居的那个空间的旁边造了一个垃圾箱,苍蝇在柔软地飞舞。我傻,在空空的墙前站了一会,摸摸我的墙,拍一拍。我摆摆手将苍蝇赶开。带着照相机,但没法拍照。你不能拍一堵什么特征也没有的墙代替自己亲爱的故居。弄堂里很安静,偶尔走过一两个人,朝我看看,他们不明白这个男人傻站着干什么。他们对我的动机必有所猜测。先生们,本人就在这里出生哪,那所被拆的房子里,关于我的出生,本市警方的户籍资料有所记载。先生们,我可是这里的人哪! 我无奈地看看陈旧的墙,它的砖缝里有着锈色,无聊地走出弄堂,仿佛一场期待已久为此勃起的约会偏偏没等到幽人。我边走边想,以后,要是我伟大起来怎么办是好,拿什么给我的崇拜者或我的研究者或我的死敌及死党参观呢?他们来了,会比我更失望吗?在这堵空空的墙边,他们彷徨,无奈,咒骂。我真是为他们难受。可是可是,只要我出了足够大的名,有人会重新造出一间我的故居的,摆几样又老又破的家什,挂一张我穿开裆裤的照片。我的那个好东西在开着的裆里栩栩如生自得其乐不骄不躁。他们说我出生在哪一间房里的哪张床上,坐在哪个板凳上听慈祥的母亲曼声宣讲童话故事。我傻站着,痴痴望着在用钥匙开门的那个姑娘。我曾是你们的邻居哪,先后读一间学堂叫校友,先后住一条弄堂是否可称弄友?我的弄友,我的芳邻,我的乡亲,要是我真的出息起来,你们可要靠我发了。你们不必去上班了,只要在家门口摆摆小摊,出售我的纪念品足以谋生。你们创造一些我小时候喜欢吃的食物,喜欢玩的东西,以及我们家族的传闻和逸事,写一本书。你们要写点丑闻,人们要买。那时我多半死了,不会辟谣说,其实,我小时候只喜欢吃奶玩奶。你总不能弄一个奶的模型摆在小摊上弹着奶头大声叫卖。我死了不再揭穿你们,祝你们发财。这就拜托你们了,你们没能好好看住我的房子,你们应该好好看住我的墙。要是墙也不剩下,事情要麻烦得多。那时也可以随意指派一条弄堂作为我的诞生之地,那也没什么,没人在乎这些。但是,发财,与你们,我的芳邻们,我的弄友们,彻底无关了。多么严酷的事实! 我出生,哭,吃奶,拉屎撒尿,弹腿摇臂,在那所消失的房子里尽情作怪。我和别的孩子丝毫没有两样。后来,我被母亲摇晃着抱出门去,阳光想必很好,风也很小,轻轻地动情地吹拂。我本能地眯着眼睛,欢喜地打量我的四周。姆妈走出弄堂我也走出了弄堂,我出了弄堂看见了街道,看见了走过来走过去的人和一动不动的房子。当时的我终于看见了汽车,汽车嘟嘟嘟,汽车。一个城市人没法不看见汽车。汽车愣头愣脑地走在马路的中间,城市人最先认识的路总是马路。马没有了。车走。人走。我长大了,自己走上马路。我长大。大了许多。今天。长大的我没精打采地走出弄堂,不拍照。真他妈有什么好拍呢?路上的汽车增添了许多,它们都在我出生多年以后出生。人很多的,人走路时不光要用脚,还要用肩膀一撞一撞的。马路就像天上的银河一样拥挤。我停在路口,嘟嘟嘟的汽车和不嘟嘟嘟的人。好了好了,我不要故居了。我今天在这里做一个关于马路的梦,做一个城市的绝代风景。 我想。 我想,一定是在马路的当中,就是那个应该用黄色划一条道路中心线的地方,那个阴井盖子的旁边。我的梦想梦在路的中央。(许多发生在我们眼皮下的事,我们并不能立即发现。我们也没及时发现自己心底的梦。)你走。当你站在这个城市的路边,愁肠百结百无聊赖,忽然眼睛一怪,看到路的中央,一块完完整整的牛的粪,你会觉得惊诧吗?牛粪陈列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将百倍地引人注目。要是你在牛粪的中央,居然看到,开放着。一朵鲜花!你会怀疑自己的眼睛吗?牛粪和花。花的美丽。牛粪和花都不是那种塑料或橡胶的,是真的,多汁的,有气味。这是我要通告你的城市风景。奇特的风景产生奇特的感觉。一辆接一辆的车子在它们的旁边大模大样地嘟或不嘟地驶过。人走过。人们看见了,啊呀呀,但装作没看见,走他们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话。城市人就是这样看待风景的,所以这个城市绝没有风景。要么,他们扔下一点废纸或别的生物垃圾。他们就是这样对待风景的。而我,作为奇异风景的一员,坐在马路的中间,心里充满着焦灼和骄傲。本来也许我被淹没了,清扫了,但因为我的头上的那朵鲜花,人们饶了我。他们没学会怎样对付我这一手。他们没有称手的工具。人们将啊呀呀恩赐给我,但饶了我,绕开我,走他们的路。 我想。 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看着我们,我说的是鲜花和我。多奇怪啊,男孩吧嗒吧嗒径直走到马路的中间,蹲下,小眼圆圆的看着我们,他的紧凑的小鸡无邪地对着花蕊。他的太空水般的眼睛清澄明亮。他的母亲眼睛看着橱窗,要拉他的手,拉一个空,忽然发现儿子已经在马路的中间,在弯着身子看一个什么东西。母亲吓得挥舞双手发出怪叫奔了过去。男孩纤细的如花的指头指着花瓣,回头招呼母亲,要母亲快点蹲下来。妈妈你看你看,好奇怪耶!母亲狠狠地匆匆地看了一眼,一愣,第一拉是拉下脸,第二拉,拉起孩子就走。这孩子本来已经伸出手去,想必是要采花的吧。一朵花要是被一个孩子采去也可算是善终。但是,母亲将他拉走了。母亲的本能是对的。当母亲的排斥那种牛粪上的鲜花,唯恐沾染上晦气。娘个起来!杀千刀的!她是过来人,明白,谁要是和牛粪有了瓜葛这辈子必须完了。娘个起来!她死死地拽着男孩的手拖了就走就走,逃一样地走。走。吧嗒吧嗒。小男孩刚才真是惊险万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