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他是她高高在上的神,他是她的信仰。 她是他最得意的门徒,他让她的肌理之中缓慢刻进嗜血的基因,却防备不了少女的一颗心。一份情,深深羁绊住冷心冷血的自己。 丹尼。她是他的猎物,他的玩物,他尽享她的甘甜,掠夺她的一切,令她了解世界的残酷,给她可以交易的爱。 伊藤良一。她是他生命中意外的闯入者,他们的情缘始于一夜,他们的关系止于利用,他们的命运,注定彼此牵缠。 杀戮与逃亡,占有和救赎,刻骨铭心的爱恨,环环相扣的阴谋,令人窒息的宠溺…… 一颗疲惫不堪的心,两处满载记忆的伤心地,三个互相博弈厮杀的男人,谁才是她最后的避风港…… 作者简介: 蓝白色,勤快写文、懒散生活的天秤女。喜看快乐的电影,爱听悲伤的歌,固执地依靠文字诠释爱情,写别人的故事,付出自己的真心。已出版作品《步步错》《遗爱记》《客官不可以》《房客别这样》《无爱承欢》,即将出版作品《原来爱很殇》。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尾声雏在打架。她10岁,对手14岁,两个孩子为抢一包茶苗。打不过,她会躲,怀揣茶苗,逃跑,很快,细瘦的腿在红泥地上落下脚印。 这包茶苗本就是配给她们家的。 她夺回的是自己的东西。 金三角,东南亚的心脏,阳光与水都很充沛。花田延绵,大片罂粟不及茶叶值钱。很少有人知道这恶之花的价值。当地人只负责种植,大把大把的罂粟熬成鸦片,换一株茶苗。 她穿过了一片罂粟田,身后仍是那两个人的脚步声。她听觉天生灵敏,一点动静听得清清楚楚。 继续跑,她不累,只有手心出汗。 她也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 面前铁丝钩成网,拦住前路。里面是密林,是茂盛的植物。南亚的植物,吃饱了雨水,嚣张跋扈地成长。 没有路,后面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从腰带上取下随身带着的劈刀,割开铁丝一角,一脚跨进去,含胸,身体一缩,另一只脚也迈进去。 瘦小的身体是天生的优势。 雏不知道,自己已经跑入禁区。 雷,炸弹,没有标识。 这里曾是个动乱的地区,现在,有了政府,有了文明,可即使是今日,21世纪,战乱和纷争也仍然存在。 掘金者、军火商、毒枭、游客。世界各色人种,他们被欲望支配,来到这里。 只不过,有的人,他们待在曼谷,待在内比都,看着光明的一面,感叹时代的伟大,落后国的发展;还有一些人,他们参与到黑暗中,他们会待在金三角。 粮食、物资、黄金、毒品、军火,只有最强大的,才配拥有。自然界弱肉强食法则,在人类社会依然适用。 军队,是暴力最集中的体现。金三角,有许多武装。规模小的,不及国家正规军的沧海一粟;规模大的,却庞大到不可丈量。 最强的一支武装,就在这里。 实力强大,受过军事训练。这支部队历年来学习正规部队,身着军装,配备精良武器,富有作战经验。 有国家的护佑、军方的协助。 同政府共分一杯羹。 它的大本营,在雷区另一头的高地上。 交通闭塞,三国政府鞭长莫及,军队古老的首领,靠种植罂粟发家。在动荡和混乱中顽强生存。 仆人报告,有人进入雷区。 首领在喝茶,用上等的中国紫砂。他挥挥手,仆人退下。他迈步走到阳台,放眼望去,整个密林尽收眼底。 呼吸一口。是绿植物的味道,生机勃勃的味道。 生机之下,埋着死亡。 世界上,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能活着闯过雷区。 雏眼睛翕动。直觉说,这里危险。 环视周围,除了植物,没有其他生命迹象。答案已经明了,是雷区。她沿原路返回,茂密的丛林,曲折的小路,她找不到来时的路。 她亲眼见阿爸被炸死,轰一声,震耳欲聋,粉身碎骨,什么都没留下。只余下硝烟,慢慢消散。 她不能动,迈出一步,可能就是死亡。 雷,埋在地下,会露出凸起的引爆器;或者垂在树梢,半透明的牵引线。 幸好这里的夜来得晚,此刻还有光。 她卷起裤脚,卷得很高,到大腿根。爬上树,沿树干走。看见雷就下来,下到地上。再厉害的人也不可能在同一垂直面布两颗雷。 在地上,不能走,得爬。这样,触地面积小,眼睛离地面近,最微小的引爆器都看得见。 “首领!” 仆人进来,在他耳边低语。 现在是晚饭时间,他有客人,在身边。仆人声音尽量压最低。 “帮她包扎一下,带她进来。” 领了命,仆人躬身退下。 他拉长目光,仔细想一想,点头。 他自然是听到了那爆炸声。 竟然没死? 他的客人,拉玛将军,眼光一闪:“什么东西?” 他没表情地笑一笑,“有趣的东西。” 随后,好整以暇,继续吃饭夹菜。 米饭,泰国的米。香,软,带点甜,做成米饭,一粒一粒,晶莹的。豆芽,去了内芯,透明的一根根,捆成束,由薄如纸的牛肉片卷着,包住,淋上浓酱。热乎乎的狮子头,粳米磨成的面,和精猪肉末儿,热油、高汤一遍一遍地淋,盛在木瓜碗里,配香菜,咬一口,有汁流出来,齿颊留香。 夹一个,吃进嘴里。他不说话。 专人帮雏包扎伤口。 在雷区,她触及了雷。那一刻,她以为自己会死。可那颗雷,因雨水常年腐蚀,火药无法完全引爆。 她那时候倒挂在树上,头向下,弹片飞散,她护住眼睛,右臂受伤。 替她包扎的阿叔对她说:“你去见首领。要恭敬,不准笑。要你跪,不准站着。别乱看。” 她点头。 进到里面,她没有听话,眼睛到处看。 长长的走廊,青石台阶,走廊外有假山,飞瀑。水花隐隐溅到她脸上。她一直前行,看到木门,很厚重,敞开着。她跨进去。 里面有两个人,坐在桌边,看不出年龄。他们在看她。 她,也在看他们。 同时,余光观察整个房间。 房间分内外室,内室里有书,成排的书架。书香沁心。 “过来。” 其中一个人说。 雏看说话的人。他很好,温润,眼梢微微笑。她走过去。 “你一个人,怎么走出雷区?” 她不说话。眼梢微微笑的人,不会超过20岁。是少年,不是首领。 她不必回答他的问题。 桌上很多菜,她看一眼,再看一眼。 “饿吗?” 少年问她。 她警觉,退后半步。对你好的人,往往是最不安好心的人。他对她好。 少年递给她一双筷子,笑容无害:“吃吧。” 想要饱食的欲望,最终战胜恐惧。她左手夺过筷子,站在桌边吃。他给她夹菜。她不碰菜,光吃米饭。米饭,和家里的不一样,是甜的。 成年人问少年:“她,走出雷区?” “是。” “厉害的小家伙。” “的确。” 他问她什么,她都不答,嘴巴很紧。他并不生气。 “他们说了为什么要你进来?” 她放下筷子,小脸严肃:“要见首领。” “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心里有赞赏,眼睛里有柔光。 她看一眼少年旁边的中年人。两个,谁是主人?这回,只看一眼,雏已经明了。心里骂着自己的粗心,她双膝弯曲,跪下。 “我叫穆,”柔光消散,少年眼中现出一片冷冽,“你,想不想留在这里?” “……” “留在这,替我做事,有好日子过。” 她抬头看他,没有畏惧,眼瞳明亮,叫人心惊:“有茶苗吗?” “有。” “有……园圃吗?” “什么都有。” “好。” 穆5岁时,第一次见首领。 当时,他得罪了童党,被狠狠教训。肋骨断了两根,全身青紫,遍布伤痕。他们用拳头教训完,把他拖到私刑室,用浸润了盐水的藤鞭抽他,带起呼呼风声。 他流汗,汗水划过眼睛,他一眨不眨,要记住施刑人的脸。 5岁的男孩,天生就有野兽一样的复原力。新陈代谢快速而奇异的身体,一个月便已康复。只有胸前宽深1.5厘米、长9厘米的鞭痕,镌刻进骨血,要伴随一生。 尔后,小心谨慎地报复。6个人,连续6天,一天死一个。 他们在他身上,落下多少拳头,就挨了多少刀。 最后一刀,他会刺进心脏。从腋下几寸处,刺进去,刺穿软肋,瞬间就可以听见皮开肉绽的声音。然后,握住刀柄,刀锋再转90度,搅碎他们的心。 第7个人,他摸进那个人的房间,然后被逮捕。 一个中年人来看他。 隔着牢笼,中年人问他:“想不想离开这里?” 他成了首领的仆人,最厉害的武器。 他,任务完成得漂亮而果决。投机,走私,暗杀,掮盗,贩毒。他没有固定身份,只要有难以完成的任务,他就会出动。 他为首领牟取利益,从不含糊。 没有罪恶感。他思考,并不为生灵涂炭而思考,只为杀戮而思考。 没有人知道他的危险,14岁的少年,将残忍与破坏的本质掩盖得很好,逃过所有人的眼睛。 他一年一年成长,首领一年一年老去。 老去的首领,适应不了新环境新形势。不肯与政府合作,拒绝吞并。于是,被自己训练出来的高手炸得四分五裂。 穆成了新的首领。 派发粮食,引水灌溉,发展种植,修路,通埠通商,他用这些收买人心。 战乱与纷争越来越少,技高一筹的少年,用聪明的头脑、残酷的手段,蚕食并吞并周边其他割据势力。 他受爱戴。几乎所有人都忘了,要为死去的人报仇。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欠了多少人命债,什么时候还,他并不去想。 老首领教会他许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掘人才。 此处,他看着这个女孩,觉得眼熟。 是10岁时的自己。只是,她单纯些,也笨拙些。 10岁,又是女孩,已经过了最合适的年龄。可是,另一方面,她天生灵敏异常。狡黠,可以从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出来。闯进雷区,活着出来,如果是运气,那她就是最受上帝眷顾的人。 是好材料。 可是,好材料,还需花大把时间和金钱来磨。到底值不值得,他下不了定论。 雏没有再回家。首领说会派人通知阿妈与弟弟,她,留在这。 生活变得不一样。 她得学很多东西。武器。冷的武器,刀,不仅要会使用,还要会制作。钢制的,可以是武器;竹子,削尖来,同样锋利无比。要学会在近身搏击的时候,把刀尖刺进敌人的心脏,或割断他们的喉咙。 热的武器,枪,要从每一个零部件开始学习,装了拆,拆了装,装进弹药,拉栓上膛,命中目标。 “最厉害的武器,根本不在这里。” 这是另一个孩子教她的,他甚至比她还要小。他们在枪房认识的第一天,他对她这么说。 而那个孩子,她不久后见他时,他刚结果了一个俘虏,正把铅笔从尸体的后脑拔出。削尖的笔头,滴着艳红的鲜血。 他见到她,笑着打招呼:“嗨。” 她也说:“嗨。” 他走后,她踱到那具尸体旁边,俯身,拨开毛发,仔细观察那致命的伤口。坚硬异常的脑壳下方,与脊椎的连接处,唯一的一处软骨,刺出一个血窟窿,冒着汩汩血腥。 女孩子的肌理,缓慢刻进嗜血的基因。然而,面对学校,她始终望而却步。 镇上唯一的一所与英国联合办学的子弟学校,原本,只接收当地的白人孩子。 首领说:“雏,你得去上学。” 她服从命令,却并不乐意,上课打瞌睡。 周末,她坐半小时的轮渡,回到本营。首领把她叫到书房。 他在练字。 毛笔字,挥毫泼墨。 雏已经知道,隔着山,隔着水,对面的国家……首领喝他们的茶,写他们的字。 “为什么在学校不好好念书?” 他说话,将她飞远的思绪拉回。 “念书,没有用。” 她回答。 首领对她好,她已经开始骄纵,却不自知。 “过来。” 首领说。 她过去。首领坐在木椅上,她站在他身旁,他摩挲她发顶,眼睛与她平视。 “念书很有用。” “……” “你要学会外国话。中文、英文、法文。学会,学好,还要说得地道。” 她不明白。他换个方式,循循善诱:“知道炸弹吗?知道雷吗?” 她点头。 “喜欢吗?” 她点点头,想到阿爸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样子,又摇头。 “数学、物理、化学,你要学,要掌握。学好了,你做的雷,炸死敌人。学不好,死的就是自己。” 她的眼神说她已经明白了。于是,他把手从她细软的发顶拿下来。 “好了,出去吧。以后上课,别再打瞌睡。” 她愣住,抬头看站起来的男人。 高大的男人。 她一直觉得他是不一样的。不一样……不粗鄙,有学识,白脸孔,白牙齿,眼睛像深潭的水,安静澄澈。 在他之前,她所见的男人,都是镇上的。那些人的眼里,泛出的都是血光。他们简单却粗鄙,和阿妈抢配发的粮食和精盐。 他,不一样,不一样。 而且,你看,他多厉害,他竟然知道她在打瞌睡。 她不怀疑,男人有一双随处可在的眼睛,观察她,纠她的错,神一样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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