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英国女王追着她的狗儿来到白金汉宫后门,邂逅了停泊在那里的伦敦图书馆流动借书站。阴差阳错,政务繁忙的她竟然由一个厨房小厮诺曼引领着,培养出读书的爱好,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书虫。这引起了首相和她的私人秘书的不安,他们想了很多办法,包括把诺曼打发走,但依然无法终止女王的阅读旅程。 阅读魅力几何?博览群书,领略过哈代、詹姆斯、麦克尤恩等人笔底波澜的女王变得细察深思,富于感觉力,并看清了每日例行公事的政务生涯中的禁锢与局限,最终,这位不寻常的读者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 阅读改变人生,在不寻常的读者那里,带来不寻常的改变。而这本讲述阅读的幽默小书,也获得了不寻常的成功:畅销一时,风头一度盖“哈七”,同时被评为“最可亲的阅读故事”,“2007英美最具想象力的文学作品”。 作者简介: 艾伦•贝内特,1934年生,英国当代最重要的剧作家,兼具小说家、演员多重身份,曾两度拒绝英国女王授勋,六十年代以电视系列片《艺穗节之外》成名,主要剧作包括《往事四十年》、《乔治三世的疯狂》等。2006年剧作《历史男孩》获得托尼奖最佳剧本奖。而他的两本自传作品一本循循善诱的成人床头读物,轻松、新鲜、机智而温暖。——《观察家》精致小书。在清淡平和的表面下,暗含着对无知、肤浅和傲慢的嘲讽,并为艺术的教化之力做出热情的辩护。——《时代周夜晚的温莎城堡中,正在举行国宴。宾主正慢步走向滑铁卢厅,女王与法国总统在前,王室成员殿后。 “现在我可以和你单独说会话了,”女王对总统说。她边说边向左右微笑致意,周围一片衣香鬓影,冠盖云集。“我想和你讨论一下让•热内这位作家。” “哦,”总统答道,“好的。” 马赛曲和英国国歌打断了女王的谈话。不过,宾主就坐之后,女王又和总统继续谈刚才的话题。 “他喜欢同性,还坐过牢,但他真有他自己说得那么坏吗?或者,更准确地说,”女王拿起了汤匙,“他有那么好吗?” 事先并没有人告知总统,会谈的内容包括这个他一无所知的剧作家和小说家,他气恼地四处张望,寻找自己的文化部长,但她正忙着和坎特伯雷大主教交谈。 “你读过让•热内吧?”女王试探性地问道。 “当然。”总统回答。 “我对他挺感兴趣的。”女王说道。 “是吗?”总统说着放下了汤匙。这将是个漫长的夜晚。 这都是那些狗惹的祸。女王的狗都是势利眼,通常在花园里遛过之后,早就跑上前门的台阶,等着男仆给它们开门了。可是今天不知什么缘故,它们沿着平台疯跑狂叫,还从台阶跑下去,跑到王宫的另一边去。女王听见它们在那里冲着院子里的什么东西汪汪直叫。 在厨房门外的垃圾桶旁,停靠着一辆类似搬运车的卡车,原来那是威斯敏斯特城区的流动图书馆。女王对白金汉宫里的这一片不怎么熟悉,这个图书馆更是从没见过。显然她的狗也觉得新鲜,所以还在闹个不停。女王无法让它们安静下来,只好走上车,打算道个谦。 司机背朝她坐着,正在往书上贴标签。唯一的借书人是个瘦瘦的,姜黄色头发的男孩,他穿着白色工作服,正蜷坐在过道里看书。两个人都没注意到女王的出现,她只好咳嗽一声,然后说:“这么喧扰,实在抱歉。”听到女王的声音,司机赶紧起身,结果一头撞在参考书的书架上,那个男孩跌跌撞撞地从地上站起来,碰翻了摄影与时尚类书的书架。 女王将头伸出车外,冲着她的狗说,“你们这些傻小子歇一会吧,别叫了。”这样一来,司机兼图书管理员总算有时间镇定下来,男孩也把地上的书都捡起来了。 “我以前从没在这儿见过你,你是。。。。。。?” “我叫哈钦斯,陛下。每周三我都来。” “是吗?我都不知道。你来的地方远吗?” “不远,就在威斯敏斯特,陛下。” “那你是。。。。。。?” “我叫诺曼,陛下。诺曼•希金斯。”“你在哪儿工作?” “在厨房,陛下。” “噢。你有很多时间读书吗?” “其实没有,陛下。” “我也一样。不过,我现在既然来了,不妨就借本书吧。” 哈钦斯先生的笑容里满是鼓励的神情。 “你有什么书可以推荐吗?” “陛下喜欢哪一类的书呢?” 女王不禁有些犹豫,因为坦白地说,她自己也不清楚。她从来对读书就没有多大兴趣。当然,她也会读点书,但喜爱读书可不是她做的事。那是一种嗜好,而她的工作根本就不允许她有任何嗜好。无论是慢跑,种花,下棋,还是攀岩,装饰蛋糕,做模型飞机,这些都不行。有嗜好就有偏爱,而她必须要避免偏爱,因为偏爱会排斥一些人。女王从不偏爱,她的工作是让别人感兴趣,而不是自己沉湎其中。此外,读书并非实干,而她一向是个实干家。所以女王来回打量着车上满满的书,尽量拖延着时间,“我可以借书吗?没有借书证也行?” “没问题,”哈钦斯先生说。 “我算退休人士,”女王说。她知道这并不重要。 “您可以借六本书。” “六本?这么多啊!” 这时那个姜黄色头发的年轻人已经选好了书给图书管理员盖章。为了再磨蹭一会时间,女王拿起了这本书。 “希金斯先生,你借了什么书?”她心里盘算着这会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虽然女王没有确切的想法,但她显然决没想到会是这本。“噢,是塞西尔•比顿。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陛下。” “那是自然。你太年轻了。他以前常待在这里,四处拍照。有点不好对付。一会儿站在这里,一会儿站在那里,啪啪地拍照。现在有本写他的书了?” “有好几本了,陛下。” “是吗?我想每个人迟早都会有人写的。” 女王很快地翻阅了一下。“书里也许有我的照片。对了,就是这张。当然,他不仅是摄影师,还是设计师。他担任过《俄克拉荷马》之类的音乐剧的艺术设计。” “我记得是《窈窕淑女》,陛下。” “哦,是吗?”女王问道。她不习惯有人对她出言反驳。 “你刚才说你在哪儿工作?”她把书还给男孩。男孩的手又大又红。 “在厨房,陛下。” 女王还没有解决自己的问题。她知道,如果自己不借一本书就离开的话,哈钦斯先生会觉得这个图书馆的书不够齐备。这时,她在一架破旧的书里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艾维•康普顿-伯内特!我可以借这本。”她取下这本书给哈钦斯先生盖章。 “真是太好了!”她装摸做样地先将书拥在怀中,然后才打开它。“哦。这本书上一次借出是1989年。” “她并不怎么受欢迎,陛下。” “怎么会?我封了她做女爵士。” 这可不一定就能赢得公众的心啊,哈钦斯先生忍住没说出来。 女王看到封底的照片,笑着说:“我记得这个发型。头上裹着一圈好像馅饼皮的头发。”哈钦斯先生知道女王的微笑意味着她要离去。“再见。” 哈钦斯先生向她低头致意。这是图书馆里的人交代的应对女王的礼仪,没想到这一天还真的来了。女王向花园走去,她的狗又开始狂叫了。诺曼拿着他的那本塞西尔•比顿,绕过一位在垃圾桶旁休息抽烟的厨师,回厨房去了。 哈钦斯先生关上卡车后门,开车离去。他思忖着,一本艾维•康普顿-伯内特的小说要读不少时间。他自己从来没读完过她的书。他想,女王借这本书不过是个礼貌的姿态。这当然没错。不过,他还是十分感激女王的这一姿态,因为这对他不仅意味着礼貌。市议会一直威胁要削减图书馆的经费,有这样一位尊贵的借阅者(市议会喜欢称之为顾客)的光顾,自然对他有益。 “我们有个流动图书馆,”当晚女王对她的丈夫说。“每周三来。” “太好了。妙事不断啊。” “你还记得《俄克拉荷马》吗?” “当然。我们订婚的时候看的。”想起来有点不可思议,那时他还是个金发的翩翩少年。“是塞西尔•比顿担任的艺术设计吗?”女王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不喜欢那个家伙。穿绿鞋子。” “味道真好。” “那是什么?” “一本书。我借的。” “我想,他已经不在了。” “谁?” “那个叫比顿的家伙。” “是的。全都不在了。” “那个剧还不错。” 说完他就郁闷地唱着“啊,早晨多美好”去睡觉了。女王打开书,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这个周三,女王本来打算让一位宫廷女侍去帮她还书的。但她的私人秘书凯文•斯卡查德爵士一直缠着她,让她不得不和他事无巨细地讨论每日活动的细节。终于,女王忍不住在讨论参观一座道路研究实验室的行程时,突然告诉凯文爵士今天是周三,她要去流动图书馆还书。凯文爵士来自新西兰,一心想做大事,对自己的工作有点过分的热心。女王这么一说,他也只得收拾起公文离开,心里却有点迷惑:女王的宫殿里就有好几个图书馆,她为什么还要去流动图书馆呢? 没有了狗的喧闹,女王的这次来得比较安静。不过,流动图书馆里惟一的读者还是诺曼。 “您觉得这本书怎么样,陛下?”哈钦斯先生问。 “艾维女爵士?有点乏味。你注意到没有,书里每个人说话都一个腔调?” “老实告诉您,她的书我从来都只读个开头。陛下读了多少?” “都读完了。我一旦开始读一本书,就要把它读完。我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这样。书也好,面包、黄油和土豆泥也好,在我盘子里的就要吃完。我就是这样。” “其实这本书您不必来还的。我们正在剔除一部分书。这个架子上的书想要都可以拿走。” “你是说它就属于我了?”女王抱紧了书。“我还真是来对了。下午好,希金斯先生。你借的还是塞西尔•比顿?” 诺曼将他看的书递给女王,这是本关于大卫•霍克尼的书。女王翻阅了一下,泰然自若地看着书里那些青年男子的臀部。他们或是在加洲的游泳池中,或是躺在纷乱的床上。 “有些作品,”她说,“有些作品似乎还没有完成。这幅肯定是给弄脏了。” “我觉得这就是他的风格,陛下。”诺曼说。“他其实画得很好。” 女王再次仔细打量着诺曼,“你真是在厨房工作?” “是的,陛下。” 女王其实并没有打算再借一本书,但她觉得,既然来了,不借书到有点犯难。不过,要挑选哪本书呢?像上一周一样,她又被难住了。事实上,女王根本就不想再读一本书,更不想再读一本艾维•康普顿-伯内特的书。读完艾维的书实在不容易。还好,她的运气不错,这次碰巧看到了一本再版的南希•米特福德的《爱的追寻》。她拿起书,对哈钦斯先生说:“就借这本吧。她的妹妹是不是嫁了个莫塞莱分子?” 哈钦斯先生回答说他记得是的。 “她另一个妹妹的婆母是我的礼服女侍吧?” “我不太清楚,陛下。” “她还有个妹妹挺惨的,跟过希特勒。还有一个妹妹是共产党员。我记得另外还有一个。不过写这本书的是南希?” “是的,陛下。” “很好。” 几乎没有一部小说像这样包罗万象,女王原本的担心也都烟消云散了。她满怀信心地将书给哈钦斯先生盖章。 女王选择《爱的追寻》既十分幸运,又极为重要。如果她选的是另一本乏味的书,比如说一本乔治•艾略特的早期作品,或是一本亨利•詹姆斯的晚期作品,作为读书新手,她很可能会就此放弃读书。她可能会想,读书和工作没有区别。那我们也就没有故事可讲了 女王很快就迷上了这本书。那天晚上,公爵拿着热水瓶,经过女王卧室的时候,听见她在朗声大笑。他把头靠在门上倾听片刻,对屋里说:“嗨,你还好吧?” “没事。我在读书。” “又读?”他摇着头走了。 第二天早上,女王的鼻子有点不通。因为没有事先安排好的工作,她索性留在床上,声称自己感冒了。这不是女王一贯的作风。其实,她这么做只是为了继续读那本书。 整个国家都知道“女王得了轻微的感冒”。然而,女王和大家都不知道的是,这只不过是她因为读书而做出的一系列变化的开始。其中不少变化都影响深远。 隔了一天,女王和她的私人秘书例行见面,讨论的事务之一就是今天通称的人力资源。 女王对她的秘书说,“我们以前的名称是人事。”其实以前的名称是“仆人”。她也提到过“仆人”这个名称,但遭到了凯文爵士的反驳。 “那会被人曲解的,陛下。”凯文爵士说。“您不能让公众产生一丝反感。‘仆人’这个名称会传递错误的讯息。” 女王说:“至少对我来说,人力资源这个词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既然我们讨论的是人力资源,现我想提升厨房里的一个人力资源。至少要把他调到楼上来。” 凯文爵士没有听过希金斯这个名字,问了几个下属才知道诺曼是谁。 “我实在不理解,”女王说,“他怎么会被分到厨房去。这个年轻人看上去很聪明。” 侍从告诉凯文爵士:“诺曼长得不好看,有点瘦,姜黄色的头发。陛下怎么发慈悲了。” 凯文爵士说:“陛下似乎挺喜欢他,想把他调到楼上来。” 诺曼就这样从整天洗盘子的生活中解放了出来。他穿上了还不太合身的侍从制服,成了一名宫廷侍从。可想而知,他首先要做的事肯定与图书馆有关。 接下来的周三女王要参加在纽尼顿举行的体操比赛,就让诺曼去帮她还书。女王交代他,南希•米特福德的这本书似乎还有续集,她也想看,此外,再借几本他觉得她会喜欢的书。 这项任务让诺曼有点焦虑不安。虽然他读的书不少,但他是自学成才的,选择书的标准主要是看作者是否喜欢同性。虽然这个范围还比较宽泛,但当他要帮别人挑选书的时候,就显得有所局限了。偏偏让他挑书的还是女王。 哈钦斯先生也帮不上忙。不过,他觉得写狗的作品也许女王会感兴趣,这倒让诺曼想起,自己读过的J.R.阿克利的小说《我的小狗郁金香》可能合适。哈钦斯先生有点迟疑,提醒诺曼这是本同性恋小说。 “是吗?我都没意识到。她会认为就是关于狗的吧。”诺曼天真地说。 他带着借的书来到宫里女王的住所,碰巧遇到公爵。他记起要尽量少出现的训示,就赶紧躲在一座法国细木工橱柜后面。 公爵过后告诉女王:“今天下午看见了奇景——姜色木棒当侍从。” 女王回答:“那肯定是诺曼。我和他在流动图书馆里认识的。他以前在厨房工作。” 公爵说:“那倒适合他。” 女王说:“他很聪明。” 公爵说:“长成那样,不聪明就完了。” 过后女王对诺曼说:“郁金香,给狗起这样的名字到很有趣。” 诺曼说:“这本书算是小说,只不过作者生活中真的有只狗,是只阿尔萨斯狗。所以这其实是部隐晦的自传,陛下。” 他没有告诉女王那只阿尔萨斯狗的名字叫奎尼。 女王问:“哦,为什么要这样隐晦呢?” 诺曼想,女王看了书就会明白的,不过他没这么说。 “他的朋友都不喜欢他的狗,陛下。” 女王说:“我很理解他的感受。”诺曼严肃地点了点头。的确,王室的狗从来就不受欢迎。女王开心地笑了,这诺曼真是不错。她知道自己的威严会让他人感觉压抑、畏缩不前,几乎没有仆人敢在她面前显露出真性情。诺曼虽然有点古怪,但他从不掩饰自己,也不会装腔作势。这到是很少见的。 不过,女王知道了真相可能会不高兴:诺曼之所以没被她的威严吓倒,是因为他觉得女王年纪太大了。她的年龄消解了王权的威严。她是女王,但同时也是位老太太。诺曼以前在泰恩莱德的养老院工作,所以他可不怕老太太。对他来说,女王是他的雇主,但她的年龄让她不仅是女王,更像他以前照顾的病人。不管怎么说,无论作为女王,还是作为病人,他都要迎合她。但是,没过多久,诺曼的这些想法就没了。他发现女王敏锐精明,自己白白浪费了许多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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