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梅梅百万畅销书作家<<我该怎样爱你,先生》正在热销书中故事或忧伤,或感人,或励志,读来让人觉得在时代的大潮下,这些女性经过时代的历练,成为人们在若干年后敬仰、悲叹的对象是有原因的。书中文笔优美,并不拘泥于线性的简单叙事,更是夹杂评议,是一名女性作家对于这些女性的感悟。张幼仪--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 “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只用来驱赶吸血的蚊子。当蚊子咬伤月亮的时候,主人将扇子撕碎了。” 提起张幼仪,很多人总会拿她和林徽因,陆小曼相比,说,张幼仪确实魅力差些,相貌朴实,没有前两位那么灵气。她很传统。我想说,错!她很美。并且,传统女子有什么不好?她的不幸在于,嫁给了一个无视她的美,不好好对她的男人而已。而且,那也只是前半生的不幸。 ——徐志摩写给陆小曼的信中说人生就像百合花一样,在历经苦难和啼笑皆非后被一层层地剥落,直至把内心展示出来成为百合心。 ——杨绛“也许是这些年东飘西荡的日子过惯了,个性也变得比较自私,没有办法完全配合另一个人的习惯了。总觉得婚姻生活好像离我很遥远似的。” ——邓丽君 杨绛 我心静如水 人生就像百合花一样,在历经苦难和啼笑皆非后被一层层地剥落,直至把内心展示出来成为百合心。——杨绛 2016年5月25日,105岁的杨绛离开了人世。在跨越了两个世纪的人生起伏之后,“我们仨”终于又团聚了。 杨绛,1911年出生于北京,本命杨季康,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她出身名门,是大家闺秀,从东吴大学毕业以后,她放弃了美国威尔斯利女子学院的奖学金,考进了清华做外语研究生。关于这个选择,杨绛的母亲后来用缘分来解释:“脚上拴着月下老人的红线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 杨绛是典型的南方女人,个子不高,清秀温婉,才华和机灵,都在眼睛里。更难得的是,她很朴素,落落大方,当时的清华园里,就有70多位男生去追她。 那年,是1932年,钱钟书也在清华园西方语言文学系念书,他是杨绛的老乡。钱钟书也是清华园里小有名气的才子,他时常穿着一件布大褂,一双布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走起路来,脚下生风,风度翩翩。1932年3月,他们第一次在校园里见面的时候,并没有多说话。匆匆一面,却给对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杨绛觉得钱钟书 “蔚然而深秀”。钱钟书认定杨绛“与众不同”。 然后,钱钟书就写信约杨绛见面。“约在工字厅见面”。杨绛如约而至。见面第一句话,钱钟书就向她澄清一个误会,说自己并没未像传言说的那样,已经订婚。杨绛乐了,她说:“我也并非传言说的,是费孝通的女友。”两个人都瞬间释然了。然后,他们就开始了恋爱。 “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是钱钟书给杨绛的赠书题词 1934年,他们订婚了。订婚之前,钱钟书对杨绛说:“我志气不大,只想贡献一生,做做学问。”这样的话,不为功名,不为利,却和杨绛心心相映。她觉得和他共度此生,没错。1935年,他们结婚了,在无锡七尺场钱府举行的婚礼。 结婚之后,钱钟书要去英国公费留学。这时候,杨绛还没有从清华毕业。为了能跟他一起走,她放弃了毕业大考,和他一起到英国牛津大学念书去了。到了牛津,他们生活简单,志趣相投。钱钟书每天泡红茶烤面包给杨绛吃,然后他去上课,她去做旁听生。回到家里,两个人吃完晚饭就相互比赛,比赛读书的数量。牛津有几百个图书馆,这是最让他们开心的事情。他们一起去图书馆,看够了,又借书出来,回到家里,趴在桌上继续读。 钱钟书是一个童心十足的人,杨绛跟她一起生活,有不少的乐趣。他们在牛津,每天都要午睡。有一天,杨绛在安静地写毛笔字,写着写着,感觉困了,就小睡一会。这时,午睡的钱钟书醒来了,看杨绛正睡得香,就拿起毛笔,沾上墨汁,想给杨绛画个花脸。可是,他一落笔,杨绛就醒了。但是,笔已落下,墨汁已经画在脸上了。杨绛看着镜子,哭笑不得。她去洗脸,但是皮肤吃下了墨水,怎么洗也洗不干净,“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杨绛生气了,钱钟书像个犯了错的孩子,手足无措,连连道歉和承诺:以后再也不做这种恶作剧了。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又耐不住了,用毛笔在宣纸上画了一幅杨绛的肖像——然后在上面给她添上胡子。 1937年5月19日,他们的女儿钱瑗出生了。护士将刚出生的孩子递给钱钟书,他小心地接过来,看了又看,高兴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钱钟书虽然是个知名的大才子,在生活上,却基本上像个孩子,有点笨手笨脚。他不会做任何家务,经常左右脚穿错鞋子,甚至不会自己系鞋带。当他打翻了墨水,把房东桌布弄脏了,只会一筹莫展的时候,杨绛就会说,不要紧,我会洗。当他把台灯弄坏了,愁眉苦脸的时候,她会说,不要紧,我会修。但是,当杨绛生完孩子,回到家的时候,他却给她炖了一锅鸡汤,还剥了几颗蚕豆放在汤里。有了孩子以后,原来衣食无忧的少爷和小姐,更加学会了过日子, 油盐柴米,磕磕碰碰,把孩子养得胖胖乎乎,活泼快乐。有一天,天气正热,年幼的钱瑗午睡正香,钱钟书一看,又来了兴致,拿起毛笔,在女儿肚子上画了一个大花脸。杨绛看见了,把他训斥了一顿,他以后再也不敢乱画了。1938年,杨绛的父母先后去世,钱钟书带着杨绛和女儿回国了。回国之后,生活自然不如在英国,困苦袭来,他们去了昆明,又到了上海。钱钟书为了养家,去大学代课。代课之余,他开始写作《围城》。为了让钱钟书有更多的精力写作,减轻他养家的负担,杨绛也去当小学老师,中学校长,甚至走很远的路到郊区去给人做家庭教师。忙完回到家里,洗衣做饭,照顾孩子。很是辛苦。那时的上海女人,时兴追赶潮流穿长裤,系皮带。但杨绛仍然喜欢穿旗袍,撑一把阳伞,徐徐前行,温文尔雅。钱瑗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从小就看很多书。有一次,钱钟书出差很长时间,从外地回到上海,4岁的钱瑗都有点不认识他了。看他走进妈妈的房间,她就说:“这是我妈妈的房间。”钱钟书乐了,把她拉过来问:“那我问问你,是我先认识你妈妈,还是你先认识?”钱瑗说:“当然我先认识。我一生下来就认识,你是长大了认识的。”钱钟书哈哈大笑。在上海,钱钟书用两年时间写完了《围城》。1948年,牛津大学、香港大学、台湾大学,先后邀请他去任教,但都被钱钟书婉拒了。 “人的遭遇,终究是和祖国结连在一起的…不是故国之外无世界,但不是我的世界。” ——钱钟书1949年,钱钟书和杨绛重返清华大学。1958年,杨绛决心自学西班牙语,翻译《堂吉诃德》。她无师自通,锲而不舍地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的工作。那年她已经年近50岁。岁月流逝,他们都慢慢老了。“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儿,我们是妈妈的两个小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 ——杨绛 1966年,“文革”来了。杨绛被“揪”了出来。在千人大会上,她被扭到了台上,满脸通红,戴着白帽子。批斗她的人,要她说点什么,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很着急,一个劲地跺着脚。 钱钟书在台下,看着自己的妻子这样受辱,他无能为力,所能做的,就是扭头,转身离开会场。 没过几天,钱钟书也被“揪”出来。罪名是“资产阶级学术权威”。为了批斗方便,他们索性自己在家制作了两块牌子,自己用毛笔工整地写上“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几个字,然后穿好绳子。每天上班之前,他们把牌子各自挂在胸前,互相鉴赏一番,再不卑不亢地手挽手出门去,任凭路边的孩子们哄笑,他们仍旧昂首阔步。杨绛被罚清洗厕所,她把积满陈年污垢的女厕所擦得焕然一新,把进去的人吓一跳,不禁心生敬意——这个扫厕所的女人,可是令人敬重的精通四国语言的大翻译家呀!钱锺书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大字报旁边贴了一张小纸条为他澄清辩诬。这个勇敢的举动,被人发现了,她又被抓去批斗。一天,有人来通知钱钟书,要他去参加国宴,“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钱锺书拒绝说:“我很忙,我不去!”。来人很为难:“那么,我就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钱钟书说:“不!不!不!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 1969年,钱钟书被下放到河南干校。杨绛和女儿、女婿流着泪去送他。她帮他把一条补好的裤子装进包里,那条裤子,一补再补,补成了圈圈,钱钟书开玩笑说,以后不管去哪里,都不用带椅垫了。钱钟书看着自己的妻子,多少年过去了,世事变迁,她已经不再是当年清华园里那个富家小姐了。她和他一起享受过牛津的幸福时光,然后又跟着他颠沛流离,一起吃苦,一起受罪,还要面临眼前的别离。车还没开,钱钟书一个劲催他们快回去。他心里太难过,更不想看到她们流泪的样子。1970年,杨绛也被下放到河南干校。她走的那天,女儿钱瑗一个人去送她。一个月以前,钱媛的丈夫因为受不了批斗迫害而自杀了。杨绛心疼女儿,却不能不走。她一走,就剩下钱瑗一个人在北京了。“上次送默存走,有我和阿圆还有得一,这次送我走,只剩下阿圆一人,得一已于一月前自杀去世”。”——杨绛《干校六记》之《下放记别》 在干校,杨绛被安排在菜园干活。菜园里活不重,闲的时候,她就搬个小马扎,坐在园子里看书。钱钟书当时在做收发员。他每次去取报纸和信的时候,经过菜园,就会去找杨绛,两个人短暂的聚一会儿,在菜园里晒晒太阳,聊聊天。临别的时候,他还会递一个东西给她,那是一个小礼物,或者是他写给她的信。 当着心爱的男人,每个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绝技。 ——钱钟书 “文革”结束后,钱钟书和杨绛回到了北京。这么多年的动荡生活终于结束。 有一天,杨绛要把她给钱钟书织的一件旧得不能再旧的毛衣捐掉,钱钟书紧紧抱着不放。 1995年,钱瑗生病了,咳嗽,腰疼。到后来,她竟起不了床。她的学生把她送到医院去的时候,她还故作轻松地对杨绛说:妈妈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她患的是脊椎癌,进医院已是晚期。没过多久,钱钟书也病了,住进另一个医院。 “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杨绛钱锺书在病榻之上,全靠杨绛一人照料。他当时已不能吃,只能靠鼻饲。杨绛每天给他精心做饭。菜做成糊糊。鱼做成粥,把小刺一根根挑出来。 那段时间,钱钟书住在北京医院,钱瑗住在西郊的医院,杨绛两边跑着,非常辛苦。 钱瑗担心她去医院看她太劳累,总是说自己的病已经好很多了,不要她去看她。杨绛只能经常打电话给女儿,她们在电话里,聊“什么最好吃?”在病中,钱媛仍然在坚持写作。“人生在世,应爱惜光阴。我因住院躺在床上,看着光阴随着滴滴药液流走,就想写点父母如何教我的事:从识字到做人,也算不敢浪费光阴的一点努力。” ——钱瑗 有一天,杨绛去看钱瑗,因为每次打电话,钱媛都嘻嘻哈哈,她以为女儿的病不会重到那个地步。但是,这一次,看到女儿在病床连翻身都困难了,她心里很明白,只有心痛。女儿的心里也明白。她看着女儿。女儿看着她。她们都不知道说什么,一句话都没有。 1997年3月3日杨绛再次去看望女儿,离开的时候,她拉着女儿的手说:“安心睡觉,我和爸爸都祝你睡好”。1997年3月4日下午,钱瑗在睡眠中去世。3月8日,钱瑗的告别仪式,钱钟书和杨绛都没有参加。杨绛对钱钟书隐瞒了这个消息。钱瑗的学生,将她的骨灰埋在了北师大的一棵古松下。几个月以后,杨绛从那里路过。她远远地看着那棵树。没有走过去。她说,她觉得女儿不在那里,但她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有一天,杨绛对病中的钱钟书说:我要写一个女儿,叫她陪着我。当时已经不能开口说话的钱钟书,点头表示同意。一年以后,钱钟书也走了。“我们仨失散了”。 2003年7月,92岁高龄的杨绛写完并出版了《我们仨》。在书的扉页上,她写着:“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往前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我没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感,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过平静的生活……细想至此,我心静如水,我该平和地迎接每一天,过好每一天,准备回家。”——百岁生日前,杨绛给读者写的公开信 晚年的杨绛,把她和钱钟书所得的八百多万版税全部捐赠了,一个人住在北京一个普通的小区里。她住的房子是这个小区几百户人家里,唯一没有封闭阳台的。因为她要让这个房子,保持和钱钟书在的时候一样。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阳台上,晒一晒太阳。那一幢70年代的楼房,楼下有大树和草坪。她的家里,白墙,水泥地,明亮的玻璃窗,书柜和沙发,还保持着钱锺书在世时的样子。天花板上,有几个手印,那是这些年,她自己换灯泡留下的。看到记者对她家里的描述,我的脑里在想象,在那个简单素净的房间里,阳光在尘埃里照出一条光线,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如何慢腾腾把椅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再站在椅子上,去换日光灯管。在他们的书桌上,放着她和钱钟书的合影。他们站在一起,微笑着。 █ 杨绛写婚姻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儿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而钱钟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钱钟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他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也必是慈祥的父亲。我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钟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钟书的最可贵处。他淘气、天真,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又风趣的钱钟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钟书成了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称赞“安贫乐道”;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我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还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但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钟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业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不算冤枉,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实话实说,我不仅对钱钟书个人,我对全世界所有喜读他作品的人,功莫大焉!杨绛——《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 杨绛作家、翻译家通晓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由她翻译的《唐·吉诃德》被认为是最优秀的翻译佳作。 程季淑 我们要手拉手地走下山去 约翰安德森我的约翰 约翰安德森我的约翰, 当初我们俩刚刚相识的时候, 你的头发黑的像是乌鸦一般, 你的美丽的前额光光溜溜; 但是如今你的头秃了,约输, 你的头发白得像雪一般, 但愿上天降福在你的白头上面, 约翰安德森我的约翰! 约翰安德森我的约翰, 我们俩一同爬上山去, 很多快乐的日子,约翰, 我们是在一起过的; 如今我们必须蹒跚的下去,约翰, 我们要手拉着手的走下山去, 在山脚下长眠在一起, 约翰安德森我的约翰! By英国诗人朋士(Robert Burns)这是梁实秋和程季淑最爱的一首诗 有一天,北京大雾,中午有一点昏黄的太阳照进房间,我和人谈完工作心烦得很,就看书。看梁实秋的《槐园梦忆》。两个人的一生,写进79页发黄的纸里,道尽繁华若梦,人生流离,心之易碎。 “两个人拉着手走下山,一个突然倒下去,另一个只好踉踉跄跄的独自继续他的旅程!”。 唉,看着看着,心酸不已,想到他已离世,去和她团聚,心里竟然觉得安慰。 合上书,我仿佛能看到,在梁实秋的妻子程季淑去世以后的那几年,一个暮年的老人是如何徘徊在那个叫“槐园”的墓地。 “槐园”芳草萋萋,树木葱郁,时常有喷水器洒水浇草地,步履蹒跚的梁实秋,经常一个人去那里,“徘徊不忍去”……他把带去的鲜花插进半埋再土里的金属瓶子里,然后在里面灌上清水,低声喊她几声,生怕惊扰了她。然后他会在那里和她说话,说距离上次来看她的两周里,发生了些什么事情。有时候,他也会沉默不语,50多年的往事,如梦如幻,出现在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的回忆里…… 谁说提亲做媒就没有浪漫的爱情呢? 梁实秋和程季淑就是通过别人提亲做媒认识的,介绍人是程季淑的好朋友黄淑贞。她写了一张红纸条,送到梁家,上面写着: “程季淑,安溪绩溪人,年二十岁,1901年2月27日寅时生。” 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梁实秋刚开始并不知道这个事情。他的母亲和大姐接到纸条后,就结伴去黄家看程小姐。大姐对程小姐的印象非常好:“满斯文的,双眼皮,大眼睛,身材不高,腰身很细,一头乌发,完成一个发髻堆在脑后……” 程小姐梳了一个厚厚的刘海,就像一个大大的篷子一样盖住了额头。梁实秋的大姐生怕哪个大篷下面掩盖着疤痕什么的,就故做亲热地走上去,一边用女人间谈话常用的语气说:“哎呀,你的头发梳得真好看呀!”什么的,一边很自然地掀起她的刘海来看。 后来,知道了此事的梁实秋听大姐讲到这里,着急地问大姐:“那你看到什么了吗? 大姐说:“什么也没有。“ 他如释重负地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