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直抵人性的侦查与反侦查,内心极度自卑表面却极度自负的直男癌患者撞上痴心不悔甘当圣母的女友,但是当电脑小白女友意外发现男友的出轨证据后,她决定进行报复,并且将这场报复化作了一场了无痕迹的“天意”……但没想到的是,早在他们恋爱的初期,直男癌男友就已经开始利用手机软件,监控她的一举一动…… 至少在把桌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时候,我会更有成就感一些。 一顶鸭舌帽把他的光头压得低低的,胡子占满他的脸,让我看不见他眼睛的光。 他说的民谣巴士却像童话故事一样吸引我,可当时的我只能怯怯地笑笑问:“要去多长时间?” “大概半年。费用我们会承担。吃香喝辣,有福同享。” “时间太久了。” “半年里不是每天都去。是整个民谣巴士的活动大概进行半年。一般我们都会挑周末去。不会耽误你的工作。这次计划里有几个歌手还是学生。” “不是工作的原因。我男朋友不会让我去的。” “这是你的自由。你很有潜力。” “真的不好意思。” “我留张名片给你。如果你改变主意了,随时联系我。” 回家后,我只将这件事讲了一半,王子天就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他的眉毛挑得老高,眉尾都要从眼角飞出去。就像当初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提出想离开水城去北京搞音乐,他的眉毛也高高地飞起,好像我再多说一个字,他就要气得拍桌子了。 “你去北京饭都没的吃。”对于北漂的想法,记忆里他是这样说的。 “不务正业。浪费时间。和那么多男人一起,你岂不是还要和别的男人并排坐在一辆巴士上?你不要再去卖唱了,尽招惹这些三教九流的人。”对于乐评人的邀请,他也是嗤之以鼻。 那张乐评人的名片我一直留着,我把它夹在钱夹的最里层,夹在我和王子天的一张合照的里面。 要不是整理钱包,我都忘记了它的存在。 我鼓起勇气想打那个乐评人的电话。打开拨号键盘,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按下去,还差三个数字的时候,我的电话铃声响起了。 是王子天。 我应该不接的。我就看着它一下下振动。当然我根本没那么大定力,第一通电话我没有接,电话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我就滑动了接听键。 我们都沉默不语。 过了几秒,他开口问:“吃饭没?” “没有。” “我在你家楼下——你不来,我就走了。”他的语气还是那么冰冷。 我能听见他的呼吸,在他的呼吸里,我闭上了疲惫的眼睛。深吸一口气,我一步步走下楼梯。远远地,我看见王子天就站在小区门口的那个花坛旁边,高高瘦瘦的身影融化到夜色里,然后,我停住了脚步。 路灯下的他,穿着那件我挑的灰色衬衫,脸上挂着点儿沉默的疲惫。 过了这么久,我还是喜欢从很远的地方看着他,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去看他。 好像他不属于我一样。 我看到我的爱人,看到一个和我一样在感情里疲惫不堪的旅人。我看见一个铜墙铁壁的血肉之躯,也看见一个分秒中可能随风而逝的纸鸢。我看到一座因为我的软弱无力而高大的神像,也看到一个不懂得抱歉,却也舍不得放弃的普通人。 他看见我走过来,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抱着我。 在那一瞬间,我不知道我还有那么多眼泪可以流。 “跟我回去吃饭吧。”他擦干我脸上的眼泪,看着我,眼里的疲惫终于释放。 每一次,他身上的气息都像毒药一样缠着我,起先我试图挣脱,后来我却难以逃离。 “老婆——”他喊我一声,眼睛里有和我一样的软弱。 “我不是不爱你,只是按照要求我自己的标准去要求你。” 我点点头,摸着他的脑袋,没有回答,意思是我都明白。 刚刚重归于好的日子总是最快乐的。 那是一种好像回到童年时期的快乐,无忧无虑。我们刚刚才还给岁月一场撕心裂肺的挣扎,这些快乐是我们应得的。 在路灯下,在饭桌上,在大街上,在电影院里,在音乐厅里,在我演出的小小酒吧里,我们有说不完的话和挥霍不完的笑容。 很多年后,我还是要厚颜无耻地跟命运说,那些如短暂烟火的快乐是我们应得的,就算是有“相恋多久,失恋多久”的理论在那里。 就算生活一直试图夺走我们的激情,那也是我们应得的,我们都为那一口糖的甜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可惜过不了几天,我们又会在我们曾经快乐的路灯下,在饭桌上,在大街上,在电影院里,在音乐厅里,在我演出的小小酒吧里,因为一碗凉皮或者一根头发争吵起来。 无论争吵的起因是什么,最后先害怕的那个人,永远是我。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想起《狼图腾》里那个养狼的男人,他用全部精力去喂养那只狼,然后那只狼咬了他一口,他鲜血直流,难过之后,他却对狼道歉说,都是他的错。 王子天就是我养的那只狼,我害怕失去他。 非常、非常害怕。 于是我告诉自己,他还只是个孩子,这些都只是他内在自卑与脆弱的表现;我告诉自己,等以后生活宽裕了,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我告诉自己,真的不能怪他,他以前过得太苦了,没有人对他好过,所以他才不知道怎么对别人好;我告诉自己,他是爱我的,他也不想这样,要不在争吵之后,他也不会那么用力地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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