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于1987年的《纸婚》,是部日记体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上海姑娘尤怡平自费留学美国,因违反规定到餐馆打工而被美国勒令离境。一位美国青年用“假婚”之计,使她逢凶化吉。然而待她获得“绿卡”时,那位美国青年身患艾滋病,不少亲友鄙弃他,尤怡平却留其身旁,陪伴他度过一生*后时光。逢场作戏的“夫妻”之间,却滋生出凝重的比任何恋爱都牢固的感情。 本书简介: 来自大陆的中国女子,为了一张绿卡,嫁给了闹同性恋的美国男人。 这段有名无实,匆促短暂的姻缘,是怎么一个开端?又是怎么一个过程和结束?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今天,我结婚了。 原来结婚是件令人困惑又疲乏的事,婚礼也不是一出好演的戏。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为妻,爱她并珍惜她,无论贫富或疾病,至死不渝? 我愿意! 项朗声回答。 你愿意接受这个男人为夫,爱他并珍惜他,无论贫富或疾病,至死不渝? 是…… 戴戒指时,我方悟出自己的回答不够标准,声音也小如蚊蝇,怪不得牧师停顿了一阵才继续行礼如仪。 我太紧张了。虽然排演过一遍,事到临头仍然慌张失措。 项倒很镇定,扮演了一个英俊潇洒又幸福快乐的新郎。他温文尔雅地亲吻了我,扶着我缓缓步出教堂。 一路上,梅宝向我身上投掷了几朵粉红色的康乃馨。 招待会很成功。自己做的菜和点心最受欢迎。项和朱连几乎瓜分了姑妈做的一盘素什锦。朱连还向姑妈请教素什锦的内容,一再说它是“最精彩的中国菜”。 从宣布结婚到这一刻,老人家才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上馆子里叫的炸鸡腿和乳酪三明治,剩了不少,我让倪信正夫妇带回去。 奥康诺牧师最早告辞。也好。他身材高大,又鹰鼻隼眼,脸上的笑容冲淡了傲岸相,但眉宇间流露着屈尊和容忍的神色。多看他两眼,我便惴惴不安,唯恐表露了什么破绽。 他称我“女儿”,说我和项的异国婚姻是上帝的旨意。 在门口,项恭敬地说:“谢谢光临。” “好说,我份内的工作嘛。”他反而表示宽慰:“真高兴你结了婚,更欢迎你回到教堂来。” 我猜想,项平常是不上教堂的。 见到修·米尔斯的一刹那,我便意识到,他是项的密友。金发碧眼的美男子,一对眸子晶晶亮,流波顾盼时,似乎柔情百生。人缘也好,和谁都有说有笑。 “项,我可以吻新娘吧?我可是你的傧相啊!” 我浑身鼓起鸡皮疙瘩。 幸好朱连及时打岔,为我解了围。 项的朋友中,就数朱连最可亲最可爱。 他站在客厅的樟木箱上给大家表演单口相声。美国笑话我听不懂,但是他模仿美国近几任总统的滑稽样,却叫我笑得直不起腰来。特别是他学甘乃迪总统,出浴后提着裤头四处找鞋穿的狼狈相,逗得大家捧腹。 在美国人中,他属于矮小型,眼带诙谐,说话时不时捋着山羊胡子,嘴角似嗔犹喜、一本正经地叫人以为他在演戏。我原猜他是职业小丑,但项说他是屋仑市业余剧团的导演。 上官安排了艾伦·高德负责照相。不料小李也带了相机,到处猎取镜头。一个是离婚不久的丈夫,一个是现任男友,但是上官像一只粉蝶般游戏其间,两人竟也服服帖帖的。 她真有一套对付男人的本事。 八点出头,葛雷芬夫妇告辞。 “还早呀!” 修替我们留客。 “春宵一刻值千金啊!”葛老头以过来人的口气调侃,“新婚,赶早不赶晚哩!” 这老人真是好心肠,可惜我没机会和他攀谈。送到门口时才发现,他们是墨非家三代的老朋友,项的祖父在世时就认识了。 “我真高兴项结婚了,你是一个天使!” 葛老太和我吻别时,在我耳边悄声说着。那欣悦的语气,仿佛她自己娶了媳妇。 “我们住得很近,改天请你们来玩。” 他们刚走,修便提议去三藩市光顾今天新开张的“柏拉图”酒吧。 项征询我的意见。 我当然不去,但是极力怂恿他去。 结果,几个老美全去捧场。人家说,三藩市是单身者的天堂。可不是,一个新开张的酒吧,竟然如此吸引人。 上官随即带了李东尼离去。小李明早要开车回洛杉矶。 剩下的老中松了口气,痛快地放大了嗓门。用中国话交谈,到底舒畅得多。 大家帮忙,很快就清理了餐桌和盘碟。 荣芳挺着个大肚子,却迈着鸭步和小萱到处张望。还到楼下去过,说有个酒吧柜台,还有一个洗照片的暗房。 我没去过楼下,现在一个人更不敢下去。 老倪怕荣芳太累,先领着她们母女回家。 “这玉镯可以避邪,又象征万事如意,就先给你吧。” 姑妈褪下手镯,亲自给我戴上。 “这玉镯跟了我大半辈子,原来是一对,一只已给了你表姐。你没有母亲,姑妈就当你亲女儿疼了。” 我一阵心酸,眼泪夺眶而出。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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