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简介: 你或许就是她,她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你。 爱得浓烈,恨得恣肆 那个我或许永远也成不了的她 ———————————————— 出生富家的丛小姐,自小便是我的闺蜜,她早慧而敏感,敢爱又敢恨。她耀眼卓立的童年,她大胆的高中暗恋史,她十八岁的成人礼,都深刻于我的记忆。多年之后,地域的阻隔并未影响我们的友谊,我们又重新成为了闺蜜,一起经历了她性情而又传奇的几段恋爱经历,她用超越同龄人的智慧帮助我化解职场矛盾,一起渡过岁月和青春。最后,命运的玩笑却使得丛小姐远渡重洋…… 作者简介: 伍小姐 不想做生意的占星师不是好作家。 豆瓣知名博主“Miss伍原来叫77”,因热帖《有个姑娘是奇葩——记我的闺蜜丛小姐》走红。 擅长倾听,更擅长讲述。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在她的笔下找到自己,而那些人物原型早已跑得比故事遥远。 她在青春年少时做了一切少年想做的事,又在成人世界里做了一切能做的事。 她是占星师、央企职员、卖婚纱的生意人、互联网培训师,还是作家。 经历让她深谙人性,旅行让她热爱世界,占星让她敬畏命运,信仰让她坚守本真。 她说:“将爱讲给我看,让你拥有力量。” 第一章 “每一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可绝大多数人的决定往往是无法选择的。” 我看着手边广告案上的这句话,心里想,现在的文案都这么戳心吗? 我叫严妍,今年27岁,大学毕业后就在帝都一家4A广告公司上班。 正在被文案搞得思绪万千时,座机响了。 “Doris,进来一下!” 上司Sara在召唤我,她就像是网游里的召唤师一般擅长各种召唤术,而我就是她其中的一只召唤兽。 刚关上门站定,Sara笑得人畜无害:“Doris,今天晚上有个应酬,你一定要帮我喔!你带的小组最近要多多加强一点儿公关技巧呢。” Sara是南京人,小小一个人,说话也自带嗲劲儿,口头禅是“你一定要帮我喔!”34岁未婚职业女性穿着职业套装仰着精致的小脸儿,这样冲着快170cm的我发嗲,任谁也拒绝不了。 我点点头应下,Sara眼尖地揪住我西装里的丝质衬衣,语调夸张地夸我:“哎呀,你这件是MaxMara新货吧?” “非也非也,你一定是看错咯!”我插科打诨,一溜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了。 这衬衣还是上个月跟丛小姐逛街时新买的,这人真是有够精明,一件衣服都要问,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工资买不起这样的货色。 应酬倒不是难事,可是跟着Sara去应酬倒是第一次,今天这是唱的哪出戏? 我打开微信告诉丛小姐我晚上要去应酬,让她在她家等我久一点儿。讨厌的应酬毁了我们的约会! 跟着Sara的12厘米高跟鞋七绕八绕,她倒是比我还快一些,我手里拎着几瓶进口红酒,身后跟着一位男同事,丝毫没有帮我的意思。都说广告界男女不分,可我觉得是男女倒置。 这是个洋派会所,藏得深,也雅致,人非常少,服务员恨不得比顾客多,一路走进来不知道拐了多少弯。眼瞧着Sara已经放慢了脚步在整理妆容,她却突然在快进门的时候转身挽住了我的胳膊。 被这样一挽,我觉得自己更加伟岸爷们儿了。 包间内已经有一位白净的男经理在候着,一张口就是“宝贝儿、亲爱的”乱叫,我恶心得直哆嗦,腾出手去虚握了一下就飞速地抽了回来。 这样的高级会所只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不用再当服务员,伺候公子哥儿和有钱人的地方,自然是各个手脚勤快,恨不得变成贴身服务。 趁着男经理和Sara姐妹般打情骂俏之时,我翻出口袋里的手机看了一眼微信,丛小姐回复我一句:“静候佳音。”我都可以想象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和语气。 还没等我锁屏,就听到了丛小姐的名字。 “丛家那位姑奶奶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蹬了宋公子还能再爬上周家大爷的床沿,真是有办法!” 进门来的领头两位是Sara的主要客户,其中一位虽然斯文却透着一股子败类相貌,正是刚才指名道姓八卦丛小姐的人。我自然没好气,只是点点头,当然也无须我热情招待,自然有Sara这只萨摩耶犬仰着招牌天使笑容扑到他们面前。 另一位身材高大许多,戴着一副金色框架的眼镜,精明的眼神一点儿也没收着,听了这样的话,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听风就是雨。不过是包养个小情儿,有什么可拿出来嘚瑟的,我看周家也是张狂惯了。再者说,丛家又不是一般人家,用得着这么折腾一个姑娘吗?” 斯文败类听了这话,应和着:“白总说得对,翻不出多大浪!”转头向我看来,突然笑得很猥琐。 我目光一接,又是恶心又是愤慨,心里还想着周家大爷是谁、丛小姐怎么招惹上这样的人,结果居然没回过神给反瞪回去。 我一迟钝,果然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大约是色狼病又犯了吧。 一顿饭吃得我七上八下,金丝眼镜儿白总话不多,但看得出似乎他说话更有分量,席间我去敬酒,他倒也给面子喝了一点儿,但也不会比Sara敬他时喝得更多。 斯文败类则活跃和下作得多,跟Sara开玩笑也没个轻重,一副浪荡样子真是让人作呕,眼神还时不时往我这里瞟来。 心中不由得感慨,我这样的家境还不算太差的,在北京城里已然是什么都不缺的,若是小家贫地来的孩子,恐怕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 正在想着,一抬头发现白总正盯着我看,一双眼睛看完我,又跟斯文败类说了一句什么话,两人好似发现了什么,互相对了一个眼神。 我心里估量,恐怕是被他们认出了,在某次与丛小姐的party上见过我。 刚工作时,丛小姐确实带我混迹过一段时间,总是想让我多认识一些人,叮嘱我要多交朋友,说一定会不经意帮到我的。后来见我心思萧条,并不钻营这些,party照样请我,只是范围变成私交较密的固定班底。 其实我是志不在此,不知为何总觉得广告界也并非长久之计,私下里以写专栏和豆瓣读书为乐趣。丛小姐倒也支持,鼓励我说,等水到渠成自然又有一番境遇了。 若真是认出我来,不知会不会后悔刚才的八卦呢?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觉得人生真是有趣,世界真是太小,怪不得别人总说:说话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终于熬到饭局结束,我一路逃离似的奔向丛小姐的家,敲开门来不及喝水就问她:“听说你被人给包养了?谁啊?” 她笑得咯咯的,倒是一副坦荡样子,穿着一件黑色针织背心,麻布阔腿裤显得身材愈加瘦弱,中分长发松松地系着绑带。 “是呀!你说得没错!” 她应得清脆,倒让我一下子不知如何继续问了。 她天生头小脸小,这个时候刚卸了妆的脸干干净净,一笑起来更加孩子气。我这才注意到她白净的脸上,左边颧骨上一道淤青,十分刺目。 我和这位闺蜜,从出生起在军区大院里一起长大,当年的一众小伙伴后来随着家长工作迁动而四分五裂,只有我与丛小姐两人兜兜转转一直未断联络。初高中虽不在一个中学,也常常书信往来,小女儿的情谊坚持到现在,居然和自己的年纪一般大了。 我指着她的脸惊呼:“他打你?!” 丛小姐咯咯咯笑起来:“哪儿会啊,哪个男人舍得打我?我这样的小狐狸,怎么能束手就擒?” 她敞亮的样子更加让我心疼,不敢碰又忍不住要看那伤口,仔细看去淤青上还有一道细细的疤痕。 丛小姐拉着我坐下,我脱了西装外套,盘腿坐在沙发上,她正在看电影喝红酒。 投影上播的是希区柯克的黑白电影,她总是喜欢一些平常人不会喜欢的东西,桌子上的红酒看瓶子也价值不菲,她倒了一杯给我:“赵薇ChateauMonlot酒庄的酒。” 我抿了一口,果然是波尔多右岸的味道,ChateauMonlot2005得过金奖,价格便宜却是买不到的酒。 丛小姐这才娓娓道来,她虽是北京女孩,说起话来却有一些婉转动听的发音,大约是儿时学过昆曲的原因。 原来是经济纠纷,丛小姐自从接手了堂哥的公司,做事一边杀伐决断一边怀柔政策,还是免不得触了别人的霉头。 虽然她很少应酬,总说:“能动脑子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身体。” 这次实在推脱不过,丛小姐便请对方去了一个不对外的会所娱乐,专门叫了小嫩模陪酒陪玩,但还是免不了有个硬关系非要丛小姐也陪着喝酒。 她在这种不讲道理的场合向来都是万事避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女人,在很多事情上必须承认自己的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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