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已死》故事讲述热情、活泼、善解人意、充满爱心……52岁的保险公司女职员罗塞玛丽无疑将这些女性的优点集于一身,可这些优点却摧毁了女性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爱情。在偶然参与的一次讲座上,她一见钟情爱上了一位中年男子,为了得到这个梦中情人,她不惜一切手段,甚至以谋杀犯罪为代价……一桩桩令警察毫无头绪的命案相继发生,是她将积蓄在内心深处的谋杀因子激活的信号,如今它们正犹如潘多拉魔盒,一发而不可收拾……《公鸡已死》为德国当代“犯罪小说天后”英格丽特诺尔成名之作,正是凭借此部小说使她一夜成名。女性犯罪向来是悬疑小说家永恒的主题,但没有人能像诺尔一样,不仅将故事结构驾驭得游刃有余,行云流水般的文字和老道的心理刻画,更是令人叹为观止、拍案叫绝。英格丽特诺尔不仅被誉为“德国犯罪小说天后”,更是“当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
作者简介:
英格丽特·诺尔(1935年—)当代最成功的德国侦探小说家之一。1991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公鸡已死》使她一夜成名,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达35周之久。1993年出版第二部长篇小说《情人的骨灰》,同样好评如潮,并于次年荣获德国“格劳泽德语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诺尔被誉为德国的“犯罪小说天后”,是“当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主要作品包括:《公鸡已死》、《情人的骨灰》、《女药剂师》、《罗生门的玫瑰》等。曾有多部作品被搬上屏幕,其小说还被翻译成英、法、日、俄、西班牙、意大利等28种文字,影响遍及全世界。译者沈锡良,男,上海翻译家协会会员。从事当代德语文学翻译20余年,在海峡两岸三地出版译著近30种。代表译著有《大赌局》、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今天我不愿面对自己》等。其中《大赌局》获2011年“阅读城市城市阅读推荐书目”。前言前言
英格丽特诺尔(IngridNoll),本名英格丽特古拉茨(IngridGullatz),1935年9月29日出生于中国上海。她是当代德语畅销小说最成功的作家之一。
英格丽特诺尔的父亲是医生,她的童年时代在上海、南京、桂林、重庆等地度过。1949年回国定居。高中毕业后在波恩大学攻读德语语言文学和艺术史,后中断学业。1959年前言英格丽特诺尔(IngridNoll),本名英格丽特古拉茨(IngridGullatz),1935年9月29日出生于中国上海。她是当代德语畅销小说最成功的作家之一。英格丽特诺尔的父亲是医生,她的童年时代在上海、南京、桂林、重庆等地度过。1949年回国定居。高中毕业后在波恩大学攻读德语语言文学和艺术史,后中断学业。1959年嫁给医生彼得古拉茨,和他育有三个孩子。和大多数家庭主妇一样,她抚育孩子,料理家务,并在丈夫的诊所帮忙。就这样相夫教子三十年,她只在剩下的不多的时间里从事业余创作。五十五岁那年,等到孩子长大并离家独立生活以后,她才有充分的闲暇时间从事自己喜欢的文学创作。1991年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公鸡已死》让她一夜成名,并登上畅销书排行榜达三十五周之久。1993年出版第二部长篇小说《情人的骨灰》,同样好评如潮,并于次年荣获德国“格劳泽德语年度最佳侦探小说奖”。格劳泽奖全称弗里德里希格劳泽奖,以瑞士著名侦探小说家弗里德里希格劳泽命名,每年从来自所有德语国家的德语侦探文学作家联合会400多名会员的作品中评出格劳泽侦探小说大奖一名。诺尔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女药剂师》出版于1994年,曾经占据畅销书排行榜长达七十七周。继《公鸡已死》、《情人的骨灰》和《女药剂师》之后,诺尔又先后出版了《夜风凛冽》(1996)、《罗生门的玫瑰》(1998)、《幸福的寡妇》(2001)、《无赖兄弟》(2003)、《像贵妇人一样》(2006)、《布谷鸟孩子》(2008)和《誓言》(2010)七部长篇小说,并有多部短篇小说集问世,均成为畅销书,其中《女药剂师》、《情人的骨灰》、《夜风凛冽》被拍成电影,《公鸡已死》被拍成电视剧。《女药剂师》中的女主角扮演者卡特雅里曼(KatjaRiemann)荣获1998年德国电影奖最佳女演员奖,《夜风凛冽》中的女主角扮演者弗丽茨哈贝兰德(FritziHaberlandt)荣获2001年巴伐利亚电影奖最佳女新秀奖。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法、日、俄、西班牙、意大利等二十八种文字,其影响遍及全世界。为了表彰英格丽特诺尔十多年来在侦探小说创作上的杰出成就,诺尔在2005年荣获格劳泽荣誉奖——“个人突出贡献奖”,她被誉为德国的“犯罪小说天后”,是“当代最有成就的德语作家”。英格丽特诺尔在迄今为止创作的小说中,从不沿袭传统小说套路,而是以一种清晰、看起来并不复杂的风格叙述日常生活中的故事,透过中规中矩的小市民的表面揭示那种潜伏着的疯狂。《萨尔茨堡新闻报》因此将英格丽特诺尔称为“德国的派翠西亚海史密斯”。在英格丽特诺尔的小说中,尽管女人们往往通过精心安排的谋杀摆脱了男人,但作者本人并不希望自己被理解为男人的敌人。她说:“我喜欢男人,最后我自己也有了一个男人。”德国《明镜》周刊称“诺尔属于德国最好的小说家”,《法兰克福汇报》则评论道,英格丽特诺尔的小说以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环境描写以及大量的黑色幽默著称,那些看似完全正常的女人由于得不到人生的幸福而成了罪犯。
《公鸡已死》的情节十分简单明了,说的是一个保险公司女职员,五十二岁那年爱上了一名中年男子,然后开始了一连串的谋杀,为了抓住最后的机会,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清除所有的障碍,终于得到自己梦中情人的故事。英格丽特·诺尔尽管初涉小说创作,但其行云流水般的文字与出色的驾驭故事结构能力,令人叹为观止。整部小说谋篇布局、情节设计精心,心理刻画老到。小说自出版至今二十余年,始终畅销不衰,不愧为一部杰出的心理惊悚小说。诺尔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隐藏着谋杀的因子,在其作品中处处可见如你我一般的平凡人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她的故事可谓是叙述一般人遇到生活上的问题时必须采取的自救之道,只是随之而来的结果往往是死亡。那些人物就像你我身边的正常人,他们之所以走向堕落和罪恶,实在是因为环境所迫。因而点出人性并无绝对的善与恶,有的只是求生时做出的抉择。沈锡良我们中学里有两位老处女教师,她俩都说自己的未婚夫战死疆场。如果现在还有像我这种不结婚、不丧偶、不离异、没有生活伴侣或男朋友的—更不用提没有孩子了—以及未曾与男人有过短暂亲密接触的女人,那这种女人就会像从前一样,被人取个贬义的绰号。只是和那两位女教师不同,我不是老处女,而且也有一些人看好我目前的状态—已婚的女同事们老是拿妒忌的眼光来看待我的独立、我的旅行和我稍有成就的事业,并捏造我度假时的种种浪漫经历。对此,我只有报以意味深长的微笑。我的薪酬挺高,自身保养得也不错。我现在五十二岁,可看上去比年轻时更棒。我的天啊,你要是能看到我那时候的照片就好了,比现在足足重二十磅,戴着一副丑陋不堪的眼镜,套一双笨拙无比的系带鞋子,穿着老土的滚边裙子。那时候,我是无论多么困难的事情都可以同时做的女人,到最后我自己却越来越像“老黄牛”了。为什么那时候没人告诉我,我也可以成为另外一种人呢?我讨厌涂脂抹粉,讨厌这种虚伪的装扮。那时的我忧郁不安,而如今的我体形苗条,皮肤保养得也好。我的衣鞋和香水都价值不菲,尤其是我的鞋子。但,这些能带来什么呢?那时的我穿着滚边裙子,在大学里攻读法律。为何要去攻读这个专业?或许是因为我对语言没有特殊的天赋吧,还有,说实话,我对其他东西也没有任何禀赋。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我会在这个中性的专业里过得很好。我跟哈特穆特是多年的朋友。早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我们就认识了,可我们并没有激情燃烧,常常一起用功到深夜,到最后想再回家就太迟了,于是就发展成了一种固定的关系。我本以为这样关系发展到最后就会是两个孩子的婚姻和一家共有的律师事务所。但就在考试前不久,当时我的脑子里装满了法律条文,他却书面通知我,说他马上要结婚了。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结果我考试没通过。而哈特穆特通过了考试,不久就做了父亲。此后我偶尔见到他和他的妻子推着婴儿车在我们的公园里散步。我本想不惜一切代价通过第二次考试,可当时我的身体糟糕透了,时胖时瘦。其时,我的母亲已经去世,我的父亲也早已不在人世。我没有兄弟姐妹。我很孤独。假期里,我常常到一家受理法律保障的保险公司打工。那家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份办事员的职位,我并不认为这事有什么值得兴奋,更何况薪酬很低。尽管如此,我还是接受了那份工作,因为母亲只给我留了一点遗产,我得自食其力啊。我二十七年前的生活就是这些。我还在柏林待过八年。在我工作的保险公司里,我的事业稍有起色。我不知疲倦地工作,怀着大学生的那种雄心壮志,毕竟我没有其他路可走。工作上获得成功至少对我是有好处的,我审视过我的外表,这使我更加自信。那时我保持着良好的身材,经常去美容美发,给自己买了一套很贵也很英国化的衣服。在柏林的最后几年,有个头儿注意到了我,开始提拔我。在这之前的五年里,我没跟任何男人交往过。之后,我有了第二个男人。或许我真的有点爱上了他,他觉得我聪明、时髦、善解人意,也很美丽大方。他的这种赞赏对我很重要,我心中就真正充满了朝气,更不在乎他已经结婚。两年后,我周围的每个人,包括那个专为办公室送信的最年轻的人,都知道了我们的风流韵事。最后连他老婆也知道了。这件事本来已经快结束了,可夜里我还是经常会被电话铃声惊醒,信箱里也常常塞满了匿名恐吓信。我的车被粘上了口香糖,钥匙孔里甚至还被人挤进了万能胶—我很清楚只有她才会干出这种事来。周遭的这些事让我感到害怕。可是他从不在我这里过夜,我不明白为何她要在凌晨四点打电话过来。后来我才听说,那时他已有了新女友—他可能是在她那儿过夜。他老婆只要一个人躺在床上,就会想到至少可以用电话来骚扰他一番—她自然而然地以为他在我这儿。那段日子,我向各个城市的各类保险公司投出求职信,可直到整整一年后,我才找到新工作。到哪儿去,我无所谓。我只想离开,重新开始。在三十五岁时,我搬到了曼海姆。我不熟悉这个城市,也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过了半年,我才突然想起我的中学女友璧德就住在附近,好像是在一座山上的小城。高中毕业后,我搬到了柏林,我们俩就中断了联系,在过去的年月里我们只在一次同学聚会时见过一面。我和璧德青年时代都住在卡塞尔,我住在街的一头,她住在另一头。至于她是不是我的女友,我也说不上。她家是我上学的必经之地,所以我每天都会站在她家门口吹口哨,叫上她一起去学校。我总是非常准时,但璧德从不。有时我甚至觉得她是在听到我的口哨声后才起来的。我总是等啊等,直到她出现在大门口。由于她的过错,我们常常迟到。可我从没有独自一人上过学,就这么被迫站在她家门口等她。璧德有一两个最好的同性死党,此外还有几个普通女友,我就是其中之一。可我只有两三个交往平平的女友,根本没有什么知心闺蜜。我知道后来璧德和一个建筑师结了婚。至于其他,我就不清楚了。那天我打电话给她时,她刚好想邀请我去参加一个聚会,这是她几天前安排好的。我去了,看到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三个可爱的孩子,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一幢美轮美奂的房子,一个光彩照人的璧德。她给众多的好心人准备了一顿精美的饭菜。这一切就像画册中所描绘的一样。相较之下,我的心中充满了敌意,她身上充满了阳光。我带着恶劣的情绪和不可调和的妒忌回了家。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回请了一次璧德;而当她在曼海姆购物时,我也偶尔会在商店关门后过去坐坐—但也不是经常这样。十年后,当璧德完美无缺的世界破裂时,我们之间这种并不紧密的友谊突然发生了变化。她的那些可爱的孩子变得难以管教:什么留级啊、吸食大麻啊、偷东西啊、离家出走啊等等问题都出现在了他们身上;她那彬彬有礼的丈夫同一个比她年轻许多的女同事有染,就像我和我的哈特穆特那过去了很久的故事一样。这名女同事最后怀孕了,他离了婚,组建了新的家庭。为此璧德郁郁寡欢,在电话里对我号啕大哭了几个星期,还跑到我家来说个没完没了。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只有我才能理解她,而我忽然也有了一种能够帮助和安慰她的良好感觉。自此以后,我们才成了知己。顺便说一句,璧德并非一直是那种胆小怕事的女人,这不是她的天性。她也不是愤世嫉俗和不喜交际的人。她擅长斗争和工作。当然,随着孩子们离家去读大学,她也不得不搬出了家。她卖了房子,从前夫那里获得了一套三居室的住宅和相应的抚养费。可她还是想靠自己挣钱。在四十四岁的时候,她第一次开始为生计忙碌。当然啦,在此之前的几年里她也并非无所事事,因为她要学会如何对付预算、商业会计和要求过分的男人,这就要求她必须勤奋,并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可对于后者,她倒是真的没有任何天赋可言。那时,她成了一家业余大学里上半天班的秘书,起先只是临时帮忙的性质。两年后,她辞去了在一家商店的工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了自己的新工作之中。此外,璧德总是对可以免费参加的新鲜的短训班充满兴趣。她开始学做陶艺、画真丝画,接着学跳肚皮舞,学习超验沉思,学意大利语,与其他女子探讨妇女社会地位问题。除了璧德之外,我家几乎没其他客人。我的房子也太小,容不下很多人。璧德有时不打招呼就会来找我,我也没什么好反对的。除了璧德,只有一个人例外—我的一位年岁较大的同事,我叫她“罗默尔太太”。罗默尔太太一直在我们公司工作,但马上就要退休了。她无所不知,几乎认识每一个人。在公司,她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特权。她有一间很舒适的单人办公室,但从她的实际工作来看,那是完全没必要的。此外,她还可以把自己家的老狗带到公司里养着。她向我诉苦,说她女儿几年前结婚搬出家后,这条原本一直由她女儿照料的狗就无法独自整天待在家里了。她说她没法再养这条狗了,因为她一个人住,没人帮她照看。她也没车,没法在午休时间赶回家去。对此,她已被折腾得疲惫不堪,以至于同事们轮流到头儿那里去求情。头儿也被这条狗搞得焦头烂额,于是只得破例让她把狗带来。好在这条狗又老又胖又懒,躺在她的写字台下不吵不闹,不会影响大家的工作。不过头儿恳切地向大家声明,这仅是一个特例而已。有一天,她又碰上了狗儿的麻烦事。我出于一时冲动向她提出建议,建议她偶尔也可以把狗放到我家里来。一般来说,我不喜欢动物,甚至对狗类还有那么一点儿害怕—但因为在公司时我跟这条老狗已经很熟悉了,所以才敢和它共度周末。罗默尔太太高兴极了。每隔四个星期她就会出一趟远门,将狗寄养在我家。于是,这条胖胖的西班牙犬就躺在我的床底下。时间一长,我和这狗之间甚至培养出了一种和睦关系。而且,我突然发现,我哄它时居然是用哄婴儿的方式。这令我很是厌恼。罗默尔太太有过一段非凡的经历—她有一个私生女。要知道,在他们那个年代,有私生子可是件灾难性的失足事件。她告诉我说,当时她顺理成章地被父亲逐出了家门,直至父亲去世,母亲才敢重新和她联系。但是,罗默尔太太对自己女儿的生父却只字不提。每当公司里举办庆祝活动,每当气氛很轻松时,如果有人问她这个问题,她只是回答:“这个故事说来话长……”可见她不想提这件事。就是对我,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已成了莫逆之交,她也对此毫不松口。但不管怎么说,对罗默尔太太有私生女一事,我非常震惊。我年轻的时候(那时避孕药还尚未普及),始终对“意外怀孕”怀着强大的恐惧,但待到现在已经老得无法生育时,我开始为从未孕育子女感到遗憾。真的,对于不能像许多女人那样怀孕生子,甚至是经历一次堕胎或流产,我感到非常遗憾,因为即便是这样一个毫无结果的经历,也能让我体会怀孕数周的感觉啊。作为女人,我完全缺乏这样的生活体验。而我与男人的经历也并不怎么令人愉快。哈特穆特的故事留给我的是化脓的伤口,与柏林那个上司也同样不愉快。现在回想起来,往事真是不堪回首。再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和男同事之间有过任何瓜葛,因为我不想再惹出什么风流韵事。也因此,在公司里,我被大家视为非常正派的人,同事们尊敬我,甚至信任我。而在公司之外,多年前,我常常会在度假时认识一两个陌生男子,可最后一次艳遇也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并且留给我的也依然是苦涩的回忆。现在,对我来说,再谈爱情或许已经太老了吧,该是以巨大的亏空结束这一章的时候了。罗默尔太太和璧德是我唯一的客人。我的家很狭小,但整洁,也许没有什么个性可言。我不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女人。很可惜,我对音乐、戏剧、绘画以及诸如此类的“艺术”都压根没有丝毫的兴趣。当然,我会看书,但比起所谓的文学,我更喜欢看通俗性的专业书籍、经济类报纸和侦探小说。璧德有时想关心一下我的感情生活,她发现我的衣服、家具和口味都太枯燥乏味。其实,口味问题在我的生活中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只是我没有能力将我的那些奇特的念头付诸行动而已。璧德的家当然跟我的完全不同,她的家凌乱不堪,映入我眼帘的是许许多多的干花、流行招贴画,还有她自己做的手工小玩意儿。我的家具是日本式的,黑白色,严肃而永恒,质量上乘。而她的家具呢,是完全不同的风格,全实木,油漆成金色和紫色。此外,我觉得她的穿着太年轻化—古怪的马裤和花哨的马甲。我觉得在我们这种年龄,我的着装打扮更得体,我穿灰色粗花呢裙子,搭配象牙色真丝衬衣、一条珍珠项链以及两件套头毛衣。璧德说我活脱脱是一副格蕾丝凯莉的打扮。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好朋友。璧德也想让我接受她的“生活方式”。她喜欢将我带到她身边,请我参加她的派对,还想让我加入他们业余大学的培训班。我答应了她,偶尔也会参加讲座之类的活动。在过了很久之后,我们决定去听一场有关解放战争抒情诗的报告。讲座晚上八点钟开始,我七点半准时到达璧德家。我在楼梯口就听到走调的钢琴声,一定是她的哪个孩子在弹琴。璧德开了门。“海地,海地,高山才是你的世界。”我听见刺耳的歌声。她的小女儿正在放假,这是一个在我看来非常幼稚的二十岁姑娘。璧德露出一张表情奇怪的脸,说:“嗨,我要做外婆了!”我进了屋,看见莱诺蕾坐在钢琴边上唱歌。我疑惑地看了看璧德。她点头道:“对啊,莱茜怀孕了!”我不禁惊叫了一声:“可你们总得想想办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