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世界之眼


作者:乔丹,李镭     整理日期:2014-08-26 21:15:02

“时光之轮转动如常,岁月来去如风,残留的记忆变为传说,传说又慢慢成为神话,而当其诞生的纪元再度循环降临时,连神话也早已被遗忘。在某个被叫作第三纪元的时代,新的纪元尚未到来,而旧的纪元早已逝去。一阵风在末日山脉刮起。这阵风并非开始,时光之轮的旋转既无开始,也无结束。但这确实也是一个开始……”
  几乎每一个奇幻爱好者都知道《时光之轮(TheWheelofTime)》这套奇幻小说。上面这段话就是这套小说最著名的开篇语。
  在时光之轮的世界里,时间是一个有着七根轮辐的轮子(一条大蛇首尾相衔环绕着一个七根轮辐的轮子)。每根轮辐是一个纪元。随着轮辐的转动,纪元也就随之更替。注意每一个纪元是很长的,所以虽然这个轮子只有七根轮辐,但当它转一周时,上一次的纪元往往早已被人遗忘。
  太古,在阴影之战后,那些发疯的男性两仪师在临死之前彻底地改变了地球的面貌:山脉夷为平地,平地产生高山,旱地代替了海洋,海洋覆盖着旱地……过去的一切没有一丁点残留下来,幸存的人类挣扎着四处搜寻食物,只为多苟存一天。在数个纪元之后,不是学者,根本不可能知道关于阴影之战和裂世之战的点滴资料,而即使是学者,他们也只知道某些片断。
  然而,尽管国家兴衰不定,几个世纪以来,走唱人却一直在传诵一个预言,那就是不会随时间而有一点变化的龙之预言。预言里说,龙将会重生,暗黑之主将会脱困而获得自由,龙将会在末日之战中直面暗黑之主而拯救全人类——同时,他也将会再次摧毁这个世界。
  被两仪师称为转生真龙的牧羊人兰德,在命运的中心徘徊,为了保护家乡与想保护的人,他与同为时轴的好友,一起踏上漫漫征途……
  作者简介:
  罗伯特·乔丹,西方当代最伟大、最具影响力的奇幻作家之一,1948年出生于南卡罗莱纳州的查尔斯顿市。毕业于南卡罗莱纳的要塞军校,获得了物理学学位。曾两度在驻越南美军中服役,获得了卓越飞行十字章、V字铜星章和两枚越南勇敢十字章。身为一位历史爱好者,他撰写
  目录:
  各界赞誉
  时光之轮大地图
  主要人物表
  大事记
  序言龙山
  第1章空路
  第2章陌生人
  第3章卖货郎
  第五章走唱人
  第5章冬日告别夜
  第6章西林
  第7章走出森林
  第8章安全的地方
  第9章时光之轮所讲述的
  第10章告别各界赞誉
  时光之轮大地图
  主要人物表
  大事记
  序言龙山
  第1章空路
  第2章陌生人
  第3章卖货郎
  第五章走唱人
  第5章冬日告别夜
  第6章西林
  第7章走出森林
  第8章安全的地方
  第9章时光之轮所讲述的
  第10章告别
  第11章前往塔伦渡口之路
  第12章渡过塔伦河
  第13章选择
  第14章牡鹿和狮子
  第15章陌生人和朋友
  第16章乡贤
  第17章哨兵和猎手
  第18章凯姆林大道
  第19章暗影的等待
  第20章风中的尘沙
  第21章听风
  第22章选择的道路
  第23章狼兄弟
  第24章顺流而下
  第25章旅族
  第26章白桥第1章空路
  时光之轮旋转不息,岁月来去如风,世代更替只留下回忆;时间流淌,残留的回忆变为传说,传说又慢慢成为神话,而当同一纪元轮回再临时,神话也早已烟消云散。在某个被称为第三纪元的时代,新的纪元尚未到来,而旧的纪元早已逝去。一阵风在末日山脉刮起。这阵风并非开始,时光之轮的旋转既无开始,也无结束。但它确实也是一个开始……
  风起于永远被云雾缭绕的高山之间。这些高山也因这片云海而得名。风向东吹去,越过沙砾丘。这里曾经是一片大洋的海岸,那已是世界崩毁前的往事。风吹进两河,穿行在被称作西林的茂密丛林中,从两个人身边掠过。这两个人照看着一辆马拉的大车,沿一条被称作采石大道的路向前走着。春天本应该在一个月以前就到来了,但这阵风仍然挟带着刺骨的寒冷,仿佛天上就要飘下雪花的样子。
  风吹起了兰德•亚瑟的斗篷,又翻卷过他的褐色羊毛长裤,将斗篷吹得在他身后飞扬起来。兰德希望自己的外衣能更厚实一些,或者出门时多穿一件衬衫。有一半的时间,当他竭力想用斗篷裹住身体的时候,斗篷都会钩住他腰间的箭囊。用一只手拉住斗篷起不了什么作用,但他的另一只手还要拿着长弓,弓弦上扣了一枝随时准备射出的箭。
  一阵强风将斗篷从他手里吹走,他看了一眼走在褐色长毛母马另一侧的父亲。看到谭姆仍然在那里,他感到一阵安心,却又立刻觉得自己这样实在有些愚蠢。只是今天实在与其他日子有些不同,寒风一阵阵地吼着,除此之外,大地却仿佛覆压了一种沉重的寂静。车轴轻微的“吱吱”声也显得刺耳。没有鸟雀在林问歌唱,没有松鼠在枝头窜闪。虽然兰德也不相信会有——这个春天实在是太寒冷了。
  只有经冬不凋的常青乔木还保留了一些绿意。树干之间,经年的荆棘缠绕成一团团棕色的罗网。所剩不多的野草丛中大多是一片片荨麻,或者是其他生有尖刺的植物,还有一些臭甘菊,如果不小心踩上去,就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臭气。树冠的阴影中仍然残留着片片积雪。惨白的太阳悬挂在东边的树梢上,光线暗淡,仿佛被混进了阴影。这是一个沉郁的早晨,只能让人有不好的念头。
  兰德下意识地摸着扣在弓上的箭。只需一眨眼的时间,他就能将这枝箭的箭羽拉至腮边,把它射向目标。这是谭姆教他的技艺。这场严冬非常可怕,即使是最年长的村民也不记得以前有过这样的冬天。而山里的冬天一定更加严酷,狼如果忍受不住严冬,就会潜入到村里来,咬穿羊圈和畜棚,叼走羊和牛马。熊也会来抢羊吃。村民们已经有几年时间没有见过熊了,但现在的夜晚已经不再安全。人和羊同样会成为猎物,甚至太阳还在地平线上的时候也会有危险发生。
  谭姆以稳定的步伐走在贝拉的另一侧,将长矛当作行路手杖,完全不在乎冷风将他的斗篷吹得像旗帜一样飘扬起来。他不时会轻拍一下贝拉的肋侧,催促它加紧脚程。谭姆有一张宽脸和厚实的胸膛,在这样凛冽的寒风中,他就像是漂浮在梦境中一根岿然不动的石柱,是这个虚幻的早晨中的惟一真实。他的脸已经被日晒风吹刻上了许多皱纹,头发也变成了灰色,只剩下星星点点的青丝,但任何激流仍然无法让他的脚步紊乱分毫。现在他漠然地向前走着,那种神情仿佛是在说:熊也好,狼也好,养羊的人自然会知道该怎么对付它们,而且它们最好不要挡住谭姆•亚瑟去伊蒙村的路。
  兰德心虚地向自己那一侧的森林中观望了一阵。谭姆的态度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责任。他比自己的父亲要高一头。实际上,他在两河个子可能是最高的。除了肩胸宽阔以外,他和父亲几乎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他的灰眼睛和略带红色的头发是遗传自母亲,这是谭姆告诉他的。兰德的母亲不是两河人,除了微笑的面容之外,兰德对母亲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但他仍然会在每年的立春日和阳之日将鲜花摆放在母亲的坟前。
  大车上放着八大桶苹果酒和同样是苹果酿制的两小桶白兰地,经过一冬天的储藏,它们变得更浓烈了一点。每天,谭姆都会将同样分量的酒送到酒泉旅店,供立春节使用。今年春天,他早就答应,即使是野狼和严冬也照送不误。不过他们的确已经有几个星期没有去过村里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即使是谭姆也很少远离自己的家园。但谭姆已经承诺过要送酒到村里,虽然他不得不等到立春节前夕才兑现诺言。遵守诺言对于谭姆非常重要。不过兰德很喜欢离开农场,几乎像参加立春节一样高兴。
  当兰德向树林中观望的时候,那种被监视的感觉又油然而生。他耸耸肩,想把这个念头甩掉。树林间没有任何动静,只有风声。但那种感觉反而越发强烈。兰德感觉到手臂上的毛发在一阵阵颤栗,仿佛皮肤下面生出了荨麻。
  他焦躁地揉搓着胳膊,命令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林子里什么都没有,否则谭姆一定会知道并告诉他的。他回头瞥了一眼……立刻眨眨眼睛。就在后面百来尺的地方,一个穿斗篷的骑马人正跟着他们,人和马都是黑色的,阴郁、沉重,令人心生不快。
  兰德一边张望着,双腿一边跟着大车向前迈动。
  那个骑马人的斗篷一直盖到靴子上。他的头脸也被兜帽遮住,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暴露在外面。兰德模糊地感觉到这个人有些古怪,虽然他只能看见兜帽下的黑影。那里面依稀有一张脸的轮廓,但兰德觉得自己正盯着这个人的眼睛,而且他没办法把目光移开。他有一种恶心的感觉。一他只能看见黑影,却感应到对方强烈的恨意,仿佛那是一张被憎恨扭曲的验,憎恨一切生命,而这憎恨的焦点就是他——兰德•亚瑟。
  突然问,他踢到一块石头,踉跄了一下,这让他的目光离开了那个骑马人。他的弓落在路面上。他急忙伸手抓住贝拉的马缰,才没有栽倒在地上。贝拉打了个响鼻,停住脚步,转过头来看是什么抓住了它。
  谭姆皱起眉望向兰德。“你还好么,小子?”
  “一个骑马的人,”兰德喘息着说,站直身子,“一个陌生人,正在跟踪我们。”
  “哪里?”谭姆举起宽刃长矛,警惕地向身后望去。
  “那里,就在……”兰德回身去指,话音却弱了下去,后方的路面已经空了。他难以置信地向路两旁的林地望去。那些光秃秃的枝干中间藏不住任何人,但他却看不到任何人与马的踪影。他回头看着满脸疑问的父亲。“他就在那里。一个穿黑斗篷的男人,骑在一匹黑马上。”
  “我不会怀疑你的话,小子,但他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但他刚才就在那里。”兰德抓起掉落的弓箭,匆匆检查了一下箭羽,重新将箭扣上弓弦,甚至将弓弦稍稍拉开,然后又松了手。确实没有任何值得警惕的目标。“他确实在那里。”
  谭姆摇摇头。“好吧,如果你真的这么觉得,小子。跟我来,即使在这样的地面上,一匹马也会留下足迹。”他向马车后面走去,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如果我们找到足迹,我们就会知道他确实存在。如果没有……嗯,这样的日子里,想象自己看到些什么也不奇怪。”
  兰德突然意识到那个骑马人怪异的地方。将他和谭姆的斗篷高高吹起的强风却完全没有吹动过那个人的黑斗篷。兰德突然感到口干舌燥。那一定是他想象出来的。父亲是对的,这是个会让人出现妄想的早晨。想了很久,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相信那其实是不存在的。但他又该怎样向父亲解释那里确实曾经有一个在强风中纹丝不动,又突然凭空消失的黑衣人?
  兰德担忧地向周围瞟了一眼,森林似乎也和刚才不一样了。几乎从刚刚能走路开始,他就一直在这片森林中四处嬉戏。在伊蒙村东边最偏僻的农场外,水林中的池塘和溪流是他学会游泳的地方。他去沙砾丘探险,虽然许多两河人都说那里是不祥之地。有一次,他甚至到了迷雾山脉脚下。当时和他同行的有他的两个最亲密的朋友,麦特•考索恩和佩林•艾巴亚。这样的旅程对于绝大多数伊蒙村人来说都是不可想象的长途跋涉。他们即使去一趟望山或戴文骑都是件大事。这里的任何地方都不会令他害怕。但今天,西林不再是他记忆中那个地方了。一个能够如此突然消失的人,也一定能突然出现,也许会出现在他们身边。
  “不,爸爸,没关系。”谭姆已经不再惊讶。兰德拽起兜帽,遮住了自己涨红的脸。“您也许是对的,没有必要去寻找不存在的东西。我们还是快些赶路,到村里去避避风吧。”
  “那时我就能抽口烟,”谭姆慢慢地说,“还可以在温暖的地方享受一杯啤酒。”他忽然咧嘴一笑,“我想,你也很希望见到艾雯吧。”
  兰德虚弱地笑了笑。在他的脑子里,村长的女儿绝对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事情之一。他不想让自己的思维变得更加混乱了。从去年开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只能让他的神经越来越紧张。更糟糕的是,她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不,他肯定不希望现在去想艾雯。
  兰德希望父亲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因为他的话而感到忧虑。这时谭姆又说道,“记住那点火焰,小子,还有虚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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