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很辛苦的时候?或者……认为如果有来生,你一定会比现在过得好?一本《自杀圣地》让丁兆民认识了江亚琪,在断崖边为了救下轻生的亚琪,丁兆民也与她一起跳下了悬崖。令人意外的是,在悬崖下出现了一名美艳的女子——孟江,她邀请两人参加“自杀旅行社”,用自己本来放弃的生命来交换一个愿望……丁兆民与江亚琪是否真正实现了愿望呢?在这个看似公平的交易背后,隐藏的到底是怎样的惊天阴谋? 作者简介: 林蔓繻,台湾资深编剧与作家。电影剧本《失恋联盟》、《超级模范生》、《人不是我杀的》、《一石二鸟》、长篇小说《爱上羽毛球》等。并有多部影视相关作品洽谈中。莫阿,曾长期于文化公司担任编辑,小说作者,于台湾出版小说,近年在腾讯读书等地以多个笔名进行网络连载,涉及多种不同风格类型题材,母亲去世后,突然放下一切,成为一个持证宠物美容师,现于宠物和写作之间游走。 目录: 第一章《自杀圣地》第二章交易第三章启程第四章自大第五章失踪第六章悲剧第七章原罪第八章俘虏第九章反击尾声后记天气出人意外地好,天高云淡,微风拂面而来,台北街上的人潮依旧来往不息。 这个城市每天都很忙碌,到处都是急切匆忙的人们。偶尔有人忽然站定,抬头看看天色,随后露出满意的笑容。 天色未全暗,街上已经涌进了许多准备开始繁华夜生活的人们.为了忘却白天的压抑和疲惫,一点点热闹的音乐和酒精,的确能让日子过得容易些。 装潢典雅的书店,用厚厚的大片玻璃隔绝了街道上的嘈杂,自然安静多了,每个人都专注于寻觅合意的书籍,有些人已找到了几本,正抱在怀里看。虽然现在网络信息发达,但爱书的人总是比较喜欢这种传统的阅读方式。 丁兆民站在书店的陈列柜之间,在他眼前的,是一大柜关于计算机程序设计的书籍。 它们看来都是一副死样子,内容不出《C++》、《VisualFoxPro》,都是些像砖头一样的书。尤其V开头那类,版本更是以一年一次的速度更新到了第六代。厚重繁复不说,版型也一贯地执拗不变。外行人是绝对不会走到这个陈列柜的,更别说现在经济不景气,这些书定价又贵,每买一本就像割肉一样,痛得要命。 不过他早已习惯——或者该说是不得不习惯,与这些砖头书打交道,因为他正是所谓的“内行人”:一个计算机程序设计师。但是,在这些砖头书旁的一个旋转架上,竟放着一本与这一区风格截然不同的图书。那书的样子,远远看着是一片暖昧暖红,与他所看的计算机书比起来,显然薄、透、小了许多。 丁兆民顿时有了兴致,对两种反差极大的事物,他总是好奇心泛滥。或许这是网络设计的职业病,被这种有特色的事物所吸引可以说是他的本能。 他走向旋转架,才发现那本书名叫做《自杀圣地》。他拿起书端详,封面竟然是粉红色的。真不知这美术设计的概念是什么,这样一本介绍自杀场所的书,竟然用了这种像极了恋爱小说的色泽,入眼是一片粉色迷蒙,边缘是略显湿润、柔美渐层的红,中心浅白,《自杀圣地》四个字摆在封面中间,竟是全然不加修饰的樱红色,一旁则是作者的名字。 好好笑的设计!难道有人觉得自杀这种事,会像爱情一样浪漫可爱吗?是作者这么认为的?还是那个美术设计的脑袋出了问题?“高乔……”丁兆民念出封面上的作者名。 作者照片放在封面折口处,看起来是个瘦削而充满书卷气的男子,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眉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傲气。这个作者家中富裕得很,本来不屑出书,是有个做出版的朋友看见书稿,才强求出版的。这段缘由记录在后记里,他随手一翻就看见。 这种人会写出这样的书,倒也不怎么奇怪了。丁兆民忽然觉得有趣,于是拈起那本书。这东西好轻薄,甚至毋需他大手捏住,只用两个指头,就能直接拎到收银台去。在台北这种人口众多的地方,有时连上公共厕所都要排队,书店当然也不例外。排在丁兆民前面的是个娇小的女子,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连站姿也十分规矩,体态笔挺优美,只是手里抱了高高的一摞书。 “她这么喜欢看书?”丁兆民想着。 他喜欢爱看书的女孩子,她们多半聪明而善解人意,而从书里汲取前人的经验更是事半功倍的好办法!爱看书的女人,总会吸引男人多注意她们几分。 丁兆民略略倾身,鼻前飘过女子身上的幽香。这是茉莉?桂花?还是草莓柠檬水果香7他不太会认,但这种气味闻起来淡雅而舒服:她的头发长及腰部,直直垂落,几丝黑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 这让他想起自己的前任女友。两人交往了两三年,虽然感情并不浓厚,但在别人眼中,她与自己也还蛮配的。前任女友不但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人也算和善可亲,相貌娇美可人,但自从某天,她突然把自己的黑发烫卷,还全部染成了咖啡色。他才发觉,原来两人交往这么长时间,她根本不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她那一头自然的黑发。 这件事让他体悟到:其实他们并不了解对方,或者该说,他与她都没有试图真正了解过彼此。因此在两个月前,他们终于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不必延续你不懂我、我不知你的表面恋情。 丁兆民想着前那些琐事,队伍开始向前挪动,他也跟着举步向前。就在这时,前面的女子不知为何忽然转过头来,正好直直撞进他怀里。 “呀!”她惊叫一声,丁兆民急忙扶住她。人被他揽住了,手里的书却散了一地。 “对……对不起。”女子惶惑地抬头看着丁兆民。她秀发凌乱,丝丝缕缕的,散落了一些在他臂膀上,柔软、如主人一般茫然、没有条理。她没有化妆,素着一张脸,却意外地展现了她的天生丽质——容貌清秀,大大的双眼里,似乎蕴藏着迷离的故事。 “没关系。”丁兆民点点头,发现自己竟不自觉地安慰起她来。看来,她果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既自然又充满知性美,所以忍不住地在意她流露出的每一分情绪。 “实在是很对不起……”女子慢慢屈身,捡拾散落的书。丁兆民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美流畅,也一起蹲下帮忙。 从那些书的种类,看得出她真的涉猎甚广,从“探索”系列的动物记录到张爱玲都有,甚至还有一本俄文文法。 也许她是学俄语的吧!搞不好她从事的工作就是翻译,也不一定。现代人很注重在工作中适时充电,借此加强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就好像他每次到书店去,也总会不自觉地翻翻那些枯燥无味的计算机程序用书。 丁兆民忍不住把她拿来跟自己比较,寻找两人的相同之处。真要能找到的话,似乎就能与她产生一点交集了。丁兆民在心里笑自己,一个单身男人,遇到一个女人无缘无故地投怀送抱,虽然此“投”非彼“投”,立刻就开始胡思乱想,也真算得上符合男人本性。 但他真的很开心,即使只有这一撞的缘分也好,以后,他也一定会记得这美丽的女子,那清雅的气质,就像路边的雏菊一样让人心情舒畅。 丁兆民帮她把书捡起来,两人同时将手伸向那本俄文文法——碰触,令人心跳加速。 “啊!”她轻叫,丁兆民则笑了。看起来,两人除了有那一撞的缘分外,恐怕还真有些默契。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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