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郡人秦树者,家在曲阿小辛村。尝自京归,未至二十里许,天暗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见一女子,秉烛出云:“女弱独居,不得宿客。”树曰:“欲进路,碍夜不可前去,乞寄外住。”女然之。树既进坐,竟以此女独处一室,虑其夫至,不敢安眠。女曰:“何以过嫌,保无虑,不相误也。”为树设食,食物悉是陈久。树曰:“承未出适,我亦未婚。欲结大义,能相顾否?”女笑曰:“自顾鄙薄,岂足伉俪?”遂与寝止。向晨树去,乃俱起执别,女泣曰:“与君一睹,后面莫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树低头急去数十步,顾其宿处,乃是冢墓。居数日,亡其指环,结带如故。 本书作者:渡寒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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