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喜欢上你,就像是先发现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那又何须惆怅?"你的初恋发生在什么时候?""十六岁。""维持了多久?""三天。""只有三天?""但是,就像三十年那么长啊!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就是发生在十六岁的爱情故事。 作者简介: 张小娴,香港知名作家,全世界华人的爱情知己。她的只言片语,总能打动千千万万读者。爱情,是她永远的主题。在她笔下,爱是人生永不落幕的演出。她以小说描绘爱情的灼热与冷却,以散文倾诉恋人的微笑与泪水,至今已出版超过四十本小说和散文集。 目录: 第一章遇见了大熊 第二章三天之约 第三章落翅的小鸟 第四章除夕之约 第五章我在云上爱你 第一章遇见了大熊1十六岁那年的夏天,我正处于小小的反叛期,跟妈妈用字条来沟通已经快一个月了。她上班前把"今天不回来吃饭,自己去吃。"的字条和饭钱留在餐桌上给我。我睡觉前留下"明天要买参考书,给我钱。"的字条。我们以前也试过怄气,不跟对方说话,只用字条来沟通,这种情况有时会持续好几天,印象中好像从来没超过一星期。十九岁就把我生下来的妈妈是一家化妆品店的店长,虽然算不上美人儿,但是,只要扫上淡淡的妆,便会马上亮丽起来。她有一双黑亮的眼珠和一把及肩的直发,皮肤白皙,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好几岁。她虽然娇小,但该长肉的地方都长肉。她老爱揶揄我说:"这方面你好像没得到我的遗传呢。"客人们都羡慕她的好身材,经她推荐的美胸膏不计其数,她自己却从来不用。她下班回到家里,是另一个样子。在家里,她来来去去都穿那几套睡衣,胸前经常留着洗不掉的食物渍。她头发不梳,用一个大发夹把头顶的头发夹着,免得头发遮着眼睛。虽然在化妆品店工作,她一点都不爱美,心血来潮才会敷一张面膜,有时连脸都不洗便溜上床睡觉,跟很卖力工作的那个她完全不一样。放假在家的话,她简直就像一只懒惰的大猫,成天霸占着那张浅绿色的宽沙发,瘫在上面边看电视边吃东西,或者睡着流口水。要是我不幸也在家里的话,这时候的她最爱差遣我做这做那。"维妮,我想吃冰淇淋,你帮我去冰箱拿!""维妮,好像有点冷,帮我拿一条毯子来!""维妮,我想看影碟,你去租好吗?""这个节目很闷,维妮,你帮我转台!""不是有遥控器的吗?"我抗议。"不知道放哪里去了!"她不太会做妈妈,每隔几个月才会良心发现下厨煮一顿非常难吃的菜。我上小三那年,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带饭。那一年,她刚刚跟爸爸离婚,一个人带着我。因为担心我自卑,她每天都到餐厅买现成美味的饭菜,然后换到一个餐盒里给我带回去学校,看起来就像是家里做的。因此,午饭的时候,我的饭菜是班上最香的,也是班上最好吃的,那些吃厌了妈妈的饭菜的同学都看着我的午餐流口水,我也乐于跟他们交换。结果,我反而天天吃到家常饭。我和妈妈平日爱光顾公寓附近的一家上海小吃店,老板是一对夫妇,门口铁板上有美味的饺子煎烤着。妈妈常常送老板娘一些护肤品的免费样本,所以,老板娘对我们很好,会做些特别的菜给我们吃。要是吃厌了上海菜,附近还有几家小吃店,一家外卖披萨店和面包店,常常传来烘焙的香气。我们住的两房小公寓是妈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这幢淡粉红色的水泥房子一共五层楼,门口有几级台阶。我们住在三楼。我打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儿,对街那棵夹竹桃从前只有一层楼高,后来已经跟我们这一层楼平头,长出了许多横枝。公寓附近有个小公园,种了许多花。公园里有一个顶端冒泡的圆形麻石小喷泉和一排绿色秋千。我小时候曾经从秋千上掉下来,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做出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的筋斗,吃了满口泥沙,把我妈妈吓得半死。那时候,妈妈爱在公园对街的租书店租一本小说,靠在公园的长板凳上读着,由得我跟其他小孩子玩。她是小说迷,爱读那些白日梦爱情小说,直到三十多岁,口味还是没改变。那家租书店是"手套小姐"开的。"手套小姐"的手套不戴在手上。她看上去年纪比我妈妈大一点,长年梳着一个肩上刘海的短发,老是穿黑色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她爱把一双手套别在头上当作头饰。她那些手套什么颜色都有:红的、绿的、紫的,软软地趴在头上。"手套小姐"平时很少说话,若不是坐在柜台看书,便是躲在柜台后面的一个房间里不知道忙些什么。她的店是从来不休息的,书种多,常常有新书。我爱到那儿租漫画书。店里养了一只长毛的雌性大白猫,它老爱趴在书堆里睡懒觉,不时在书封面上打上一个个梅花形掌印。它仿佛有掉不完的毛,弄得那些书上常常黏着它的毛,我和妈妈私底下把书店唤作"猫毛书店",顺便替那只猫起了个名字叫"白发魔女"。2那年夏天,我和妈妈接近一个月的冷战,也是由一本从"猫毛书店"租回来的书开始的。那天晚上,我在自己房间里做着那些该死的暑期作业。我是数学白痴,每次数学测验都想逃学算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人要是不打算成为数学老师或是数学家,那么,除了加减乘除之外,还有必要懂那么多吗?比如这一题:一个年轻的马戏班班主带着六十头海狗,准备坐船渡河。船家是个聪明漂亮的女生。她告诉班主,她收取的渡河费用,是渡河的海狗数目的一半。那么,这个马戏班班主该带几头海狗上船?又该留下几头海狗给船家当作报酬?既然是海狗,不是都可以自己游过去吗?为什么还要坐船?船家漂不漂亮,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时,本来在隔壁房间的妈妈拿着一本书,走到我的房间,倚着门扉,眼睛湿湿地跟我说:"维妮!这本书的结局很感动!女主角患了血癌,快要死了。男主角偏偏在这个时候患上一种罕有的失忆症,这种病会一天一天把过去忘掉。女主角死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我不觉得感动,好白痴!"我打断她。她停了一下没说话,我低头痛苦地思考着到底该把几头海狗丢到船上去。所以,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突然之间,她的语气变了,讪讪地说:"你一向也觉得郑和比我聪明。"郑和不是明朝太监,而是我爸爸的名字。他原本叫郑维和,朋友都叫他郑和。每当妈妈生气的时候,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即使在他们离婚后,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我当然要嫁一个比我聪明的男人。"她说。我懒得解释我说的白痴不是指她,而是那本书的结局,还有那道海狗题。然而,"白痴"这两字刺痛了她。我爸爸后来那位女朋友本来是他的初恋情人,当年,她因为要到外国留学而跟我爸爸分手。我爸爸结婚之后,她从外国回来了。这对初恋情人一直到几年后才遇上,很快就爱火重燃。那个女的据说是个聪明、独立又有本事的事业女性。我妈妈很介意这一点。我妈妈只是个中学毕业生。"你看你!"妈妈指着我,语气变得有点尖酸,问我说,"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弄成这个样子?"我的头发已经做了好几天,只是她一直没说什么。那时我很迷徐璐。徐璐是当时很红的歌手,除了唱歌好听,还是潮流指标。她很会穿衣服,前卫得来又有品位。那阵子,她刚刚把一头短发烫曲和染黑,每一根头发都像小鬈毛似的,刻意造成蓬松和干巴巴的效果,非常好看。我到理发店要求烫那种发型。我没拿着徐璐在杂志上的照片指给我的理发师看,那样委实太尴尬了。我只是尽力描述那种曲发。结果,不知道是我词不达意,还是他理解力有问题,我的"徐璐头"像一包菜干。"你看起来像释迦牟尼!"我妈妈愈说愈尖酸。她吵起架来一向很没体育精神,我们明明是因为那本书而吵架,她最后总会拉扯到其他问题上。"你又没见过释迦牟尼。"我回嘴。"我见到他会问他!""他头发没那么长。""你该好好读书,干吗跑去弄个释迦头?""我刚刚在做功课,是你过来骚扰我。""你还涂手指甲呢!"她瞄了瞄我,一副看不顺眼的样子。那也是徐璐带领的潮流。她喜欢把手指甲剪得短短的,每片指甲随便扫一抹颜色,看上去就像原本的指甲油脱了色似的。我咬咬手指头,没好气地说:"这又不影响我做功课。"除了数学之外,我读书的成绩一向不错,这方面,她是没法挑剔我的。她好像一时想不到说些什么,悻悻然回自己房间去。到了第二天,她把我当作隐形人似的,并且开始用字条跟我说话,显然是为了报复"白痴"这两个字。我们用字条来沟通,也可以一起生活,我们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跟对方说话。除了偶然觉得寂寞之外,我蛮喜欢用字条代替说话,至少她没法用字条来跟我吵架。利用字条过日子是没问题的,但是,一些比较亲密的事情就没法靠字条了。留下一张"我的胸罩扣子坏了,帮我买一个新的。"这种字条,便是太亲密了,有点求和或是投降的意味,我绝对不会写。我的胸罩一向是妈妈帮我买的。因为不肯向她低头,结果,有好几天,我只好戴着一个还没干透的胸罩上学,一整天都觉得胸口痒痒的。这种东西又不能跟人家借。直到一天早上,妈妈放假在家。我在浴室里刷牙,她经过浴室门口时,小伸了一个懒腰,若无其事地跟我说:"出去吃饭吧。"原来她刚刚申请了某家饭店的折扣卡,两个人吃饭只需要付一个人的钱,要是不带我去,等于白便宜了那家饭店。我们的冷战在当天吃自助餐的时候结束了。她像拧开水龙头似的不停跟我说话。那一刻,天知道我有多怀念互相传字条的日子。"我要买胸罩。"我说。"待会儿一起去买。"她快活地说,啜了一口西瓜汁,又问我,"是三十二A吧!""哪有这么小?"我抗议。她开朗地笑,望着我的头发说:"这是徐璐头吧?我也想弄一个。"我用力摇头。我才不要跟她看来像一双姊妹花。我讨厌跟人家一样。3我的名字叫郑维妮,是从我爸爸和妈妈的名字中各取一个字组成的。那时候他们很恩爱。听说父母感情最好的时候生下来的孩子也比较聪明。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特别聪明。十六岁的我,既孤芳自赏也缺乏自信,成天做着白日梦。因为是独生儿的缘故,我习惯了一个人,却又渴望朋友。小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住在一幢孤儿院里,有一大群朋友陪我玩,过着寄宿生似的快乐生活。长大了一点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我希望自己是个富有的孤儿,比方说:我妈妈是富甲一方的希腊女船王,死后留下一大笔遗产给我。等我到了十八岁,喜欢怎么花那笔钱就怎么花。拿到遗产之后,我首先会去环游世界。我睡房的墙上贴着一张彩色的世界地图,有四张电影海报那么大。这张地图有个来历,是我心中的一个秘密,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某个人,但不会是在十六岁的时候。总之,这是一张特别的地图,国与国的边界没有传统的黑色硬线,而是化开了的水彩。海洋里有鲨鱼、鲸鱼、海龟和螃蟹,某个山洞里有一个藏宝箱。荷兰的标记是风车、日本是樱花、维也纳是小提琴、奥地利是一颗古董水晶、布拉格是一块油画板、法国是一瓶香水、意大利靴子的顶端是一小块奶酪、澳洲是树熊、中国是大熊猫、西班牙是一头傻乎乎的斗牛、瑞士是一片巧克力、希腊是一幢圆顶小白屋。我十六岁的时候,是一九九八年,那一年,到日本里原宿旅行就像朝圣一样,我也渴望着有一天能够跑到那儿去。我已经决定,毕业后先当五年的空服员,那就可以到处飞,还能够拿到便宜的机票。五年后,再想其他的事情也不迟。为了储钱将来去旅行,每个星期天和假期,我在一家日式奶酪蛋糕店打工。我很快就发现,依靠那份微薄的时薪,我大概只能用脚走路去旅行。跟我一块儿在店里打工的一个女孩叫阿瑛。阿瑛跟我同年,是个孤儿,但她从来没住过孤儿院,而是像游牧民族般,轮流在亲戚家里居住。她并不是富有的孤儿,得一边读书一边打工赚钱。一天晚上,蛋糕店打烊之后,我和阿瑛拖着两大袋卖剩的蛋糕到垃圾站去,阿瑛一边走一边告诉我说:"我常常幻想,十八岁生日的那天,突然有一个神秘人出现,通知我,有一大笔遗产要我继承。原来,我是一个富翁的私生女。这个神秘人受我死去的爸爸所托,十八年来一直千方百计寻找我,但因为我常常搬家,所以他找不到我。""是真的就好了。"我说,又问她:"有了钱之后,你打算用来做什么?""我没想过啊。"她转过头来问我,"要是你有钱呢?""环游世界!"我说。"要是我拿到遗产,我请你去。"她大方地说。"好啊!"我把那袋蛋糕丢到垃圾桶里去。"我或者会先盖一幢豪华的孤儿院。"回去蛋糕店的路上,阿瑛说。"我妈妈念书时曾经到孤儿院当过一个月的义工,读故事书给那些小孩子听。她说,那些男孩和女孩都长得很漂亮。"我说。"对啊!那里的孩子通常都是漂亮的无知少女跟帅气的叛逆少年生下来的,然后就不要了。"阿瑛说。阿瑛长得满好看,有一双虽然有点冷漠和固执,却很漂亮的凤眼,还有跟这双冷眼不搭调的大而完美的胸部。我没问阿瑛,她父母是否就是帅气的叛逆少年和美丽的无知少女,而不是某个富翁和他的情人。"我会把院里的孤儿训练成一流的神偷。"阿瑛说。"为什么是神偷?"我问她。"孤儿跟神偷是一对的啊!好浪漫!"中了很深电影毒的阿瑛说。现实中的美丽孤儿阿瑛并没有爱上神偷。阿瑛的男朋友小毕比她大三个月,是她的小学同学。后来,他进了美专念设计。我没见过小毕,阿瑛说他是猫头鹰转世,晚上不爱睡觉。"不过,他画画真的漂亮。"她说。阿瑛偶尔会跟我谈起小毕。除了小毕,她有时也告诉我大熊的故事。大熊是她和小毕的小学同学。"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参加学校的旅行。那天,大伙儿走在田边的马路上,小毕和大熊走在最前面。突然之间,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一头黄牛,追着当时身上搭着一件鲜红色外套的小毕,小毕拼命逃跑,就在危急关头,大熊他竟然抢了小毕身上那件红色外套绑在自己身上,那头疯牛马上转过来追他。"有一天,阿瑛告诉我。"哇--"我觉得这么傻气的男生真是世间罕有。"后来怎样?那头疯牛有没有追到他?"我问阿瑛。阿瑛摇摇头说:"大熊是我们学校的飞毛腿!他是运动会一百米和两百米短跑冠军呢。他的腿特别长。只有七个月大的时候,他爸爸妈妈已经带他参加第五届'省港杯婴儿爬行比赛'。那天,钟声一响,他便第一个扑出来,把其他对手抛得老远,结果拿了第一名。""你是说第五届?"我抓住阿瑛的胳膊。"好像是第五届。什么事?"她问我。"没事没事。"我说。"他还破了前四届的纪录,当年有一份报纸在第二天的新闻报道中封了他做'省港奇婴'!""大熊一定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吧!"我笑了,又问阿瑛,"小毕也是这样吗?""小毕从来都不是一个开朗活泼的人。""那你和小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就是那趟旅行之后啊。""为什么会是小毕?不是大熊比较勇敢吗?""可是小毕长得比较帅啊!而且,他好像很需要照顾的样子。""大熊长得很难看吗?""当然不是。"阿瑛皱了皱眉说,"那就好比说,我喜欢吃蛋糕,但他是饼干。"停了一下,她若有所思地说:"大熊也许喜欢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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