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的犀牛》的话剧是去年元旦之夜独自跑到东直门蜂巢剧场去看的。本想作为跨年礼物,以及离开北京之前的纪念。然而看完之后,非但没获得慰藉,反倒觉得这城市真没啥值得留念的了(别跟我说还有人艺的话剧,老剧两年都没抢到票,新剧一塌糊涂。挚爱的何冀平写的《甲子园》简直亮瞎我的狗眼。)至今我都记得散场出来我怅然若失地徘徊在冷风的街头,边上有一家蛋糕店,我走进去很想买点什么安慰一下自己,然而转了好几圈,最终什么都没买。
昨天,我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读完了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再次成功找回这种感觉。怎么说呢,一种错位感,在错误的时间读了一本原本应该不错的书。就像《恋爱的犀牛》,我想如果是七年之前,我和那天观剧的大部分观众一样,刚刚上大学,我会为里面大段梦话一般的台词以及不顾一切的爱情高声叫好。只可惜七年之后,我的关注点开始由不懂转向为不合逻辑。我实在想不通《恋爱的犀牛》里那个男的为什么会死心塌地爱上了女邻居?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那个女的究竟处于何种魔障会始终不告诉作家R她的真实身份?唉,我想阅读这些书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刚上大学就看《恋爱的犀牛》,用那种喜欢就要放肆的无畏触角去横扫大学里的一切牛鬼蛇神。然后再看《悲观主义者的花朵》,用它来为自己的失败与伟大做注脚。《像我这样笨拙地生活》完全可以当回忆录看了,当你老了,睡意昏沉,在炉边取下这本书,回想自己曾经的轻狂,和昔日浓重的阴影。
今天和一个朋友聊起读书,他说,读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暴露于一个崭新的世界,贪婪的希望能够了解更多(看山是山);第二阶段是有了一定积累,阅读时会代入之前积累起来的主观感受(看山不是山);第三阶段会从之前禁锢住自己的固定模式中挣脱,将文字和自身独立开来,回归文字本身(看山还是山)。深有同感,我想我就正处在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时期,执着地在一切书中找自己,试图用自己对这个世界浅薄的经验来给所有作品的价值观评个高低,同时嘴上还爱说什么“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其实还是读太少,心里没底气,才一再要用外部事物来衬托自己,只不过书这个幌子,听起来要比什么化妆品、名牌衣服之类的高尚得多,也更容易自我陶醉。
而要走到第三阶段,我想光多读是不行的。就像人生也可以套用这三境界一样,从在台上演戏到走下台去欣赏戏剧,我们的真实体验决定了我们究竟能看懂多少。一本错时的书、一台错时的节目、一些总感觉没任何突破甚至倒退的停滞时光,恐怕都是必须经过的——它时刻提醒着现实中的的你走到了哪一步。而当你开始相信但爱就是克制,好吧,是时候给廖一梅,以及过去那个把勇敢矫枉过正成为愚勇的自己默默拉个黑了。
最后必须吐槽几本觉得自己读晚了书,以及我认为该何时读。
毛姆《月亮和六便士》 在这本书成功晋级为不管读不读书家里都要供奉、逢人必谈的第三本书(第一为杰克·凯鲁亚克《在路上》,第二为大卫·梭罗《瓦尔登湖》,排名不分先后,纯属本人杜撰,如也认同,不胜荣幸)之后,我去年买来读完直接一卖了之。
此书适合在坚信理想主义等于“妥协意味着背叛”的时候读,只可惜现在,我觉得理想主义更得务实,实在不能苟同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可以肆无忌惮折腾别人,看见月亮,并不见得比老实赚六个便士更为高尚。
D.H.劳伦斯《査特莱夫人的情人》
好吧,我们来谈谈阅读欲望的正确顺序。 记得一个微博帖写过,从渡边淳一到D.H.劳伦斯再到托马斯·哈代(前二位极具代表性,最后一个倒是可以换成很多其他作家),有一种嫖得越来越高级的感觉。深为赞同,从性欲到情欲再到人性,请自觉对照你自己的罗曼史。不幸的是,在下居然最早先读了托马斯·哈代,之后再看劳伦斯,那种感觉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罗曼·罗兰《约翰克里斯朵夫》
觉得初中读比较合适,和书中人物一起成长一起欢笑……去年读的时候,被里面洋洋洒洒的一唱三叹搞得烦不胜烦,感觉傅雷一边翻译一边被自己感动……
霍桑《红字》
晚读了几百年,除非你现在也还是个清教徒,或者是坚持要去医院开个什么处女膜完好证明之类的奇葩。 对,在我这里,读晚了通常意味着我从这本书里读出一种感受:您何必呢?就说这本书里的神父吧,您就算不敢做敢当,也至少学学《荆棘鸟》里的拉尔夫,找点别的事干干,哪怕是满足自己的野心往上爬。在地铁车厢人挤人的环境里看您在那里用整本书的篇幅自我作践,哎,您,不,我这是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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