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小说:美国最高法院在1973年著名的“米勒诉加州案”中确立了认定一部作品是否淫秽的标准:“从整体上看,缺乏文学、艺术、政治、科学等层面的重大价值。”这一标准来之不易,在此之前,无数作家、出版商因所谓的“淫秽”作品之出版发行而被提起公诉,当然它们现在已被认为是文学经典名著。一起来盘点下十大发表之初被曾认为是“淫秽”作品的文学名著。 1.《尤利西斯》 《尤利西斯》写于1914年至1921年间,1918年起开始分章节在一家名为《小人物评论》的美国杂志上连载,直到1920年连载到第十三章《瑙西卡》时因包含有大量描写主角行手淫的情节而被纽约反堕落协会指控为淫秽。1921年《尤利西斯》在美国和英国遭禁,但其后(1922年)在爱好现代主义文学的西尔维亚·毕奇小姐的帮助下,《尤利西斯》得以在法兰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屋首次完整出版。然而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尤利西斯》在美国、英国、爱尔兰等国仍然被列为禁书。在W·B·叶芝和T·S·艾略特等多位欧美知名作家的支持下,1933年12月6日纽约南区地方法庭的约翰·乌尔赛法官宣判《尤利西斯》尽管包含性描写但并非色情作品,因而并不淫秽。次年1月《尤利西斯》在美国由兰登书屋出版。 2.《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在1928—1929两年间,欧美文坛上最令人震惊、最引起争执的书,大概莫过于劳伦斯的这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以性爱小说而闻名于世的,然而,作品中的性已不再是单纯生理意义上的性,劳伦斯已赋予它严肃而深邃的寓意。他认为:“性与美是同一个事物,正如火与焰是同一个事物一样。” 3.《包法利夫人》 1857年,福楼拜出版代表作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轰动文坛。小说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因此,该作品在发表之初受到当局指控,罪名是败坏道德,毁谤宗教。 4.《微物之神》 《微物之神》是印度女作家阿兰达蒂·洛伊的一部小说。其透过女性敏锐的心灵和孩童清澈的眼光,观察南印度一个小村庄的宗教、社会和历史。阿兰达蒂·洛伊凭借该小说成为第一个获得全美图书奖、英国文学大奖“布克奖”的印度作家。 5.《嚎叫及其他》 1955年底,“垮掉一代”的诗人们从美国各地涌向旧金山,在“六人美术展览馆”举行诗会。一天晚上崭露头角的艾伦·金斯堡带着近似疯狂的激情喊出了其《嚎叫》(Howl),这被誉为是道出了“垮掉一代天生的心灵创伤”。翌年,费林格蒂的旧金山“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了诗集《嚎叫及其他》,然而它却被指控为“淫秽作品”。经过辩论、听取证词到结案,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嚎叫》连续被四次印刷。 6.《恶之花》 《恶之花》是波德莱尔的代表作。《恶之花》以其怪诞的思想和超前的理念更触怒了保守势力,波德莱尔被指控为伤风败俗,亵渎宗教,上了法庭,最后被迫删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六首“淫诗”:《累斯博斯》、《入地狱的女子》、《首饰》、《忘川》、《致大喜过望的少妇》、《吸血鬼的化身》。四年后, 《恶之花》新增了三十五首诗再版。《恶之花》分为“忧郁与理想”、“巴黎即景”、“酒”、“恶之花”、“叛逆”和“死亡”六部分,其中“忧郁与理想”分量最重,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二。 7.《北回归线》 《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也是他出版的第一本书。此书以回忆录的形式写就,米勒在书中追忆他同几位作家、艺术家朋友在巴黎度过的一段日子,旨在通过诸如工作、交谈、宴饮、嫖妓等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夸张、变形生活细节描写揭示人性,探究青年人如何在特定环境中将自己造就成艺术家这一传统西方文学主题。亨利·米勒最初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都是先在法国面世的。由于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许多人把亨利·米勒看做专写“淫秽作品”的作家,他的主要作品都无法在美国公开发表。后经过长期努力,美国终于在1961年对《北回归线》解禁,允许它在国内公开发表。 8.《孤独之井》 《孤独之井》由英国女作家莱德克利芙·霍尔创作完成于1928年。《孤独之井》描述了假小子斯蒂芬(作家也给自己取了个男性的名字“约翰”)假装和另一个女人有染,使她的女友可以放心地嫁给男人。斯蒂芬声称:“我不觉得羞耻。”该书在1928年发表后,马上在英国被立案审查并遭禁,直到1949年才被解禁。《孤独之井》被认为是早期经典的英文女同小说,在同性恋题材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 9.《布鲁克林黑街》 美国作家小胡伯特·塞尔比的《布鲁克林黑街》以“女王已死”开头,它是一本由六个意识流短篇构成的小说,其讲述了毒品泛滥、街头暴力、群奸、同性恋、异装癖、家庭暴力。 10.《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 英国作家约翰·克莱兰所著的 《芬妮希尔:一个欢场女子的回忆录》在美国有着145年的被禁史。它于1821年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淫秽”,这一裁定直到1966年的“麦茅斯诉马萨诸塞州案”才被推翻。人们都认为这本书用尽了性场面描写的所有手法,描述了强奸未遂、诱奸、各种不同类型的性交、同性恋、性虐狂以及如何佯装处女,等等。但是,此书的语言在性文学作品中可算是最好的,人们在这本书中从头到尾、每章每节、每篇每页都找不到一个淫秽的词或在修辞上采用淫秽的表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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