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得主金宇澄力荐!丨蔡崇达、张玮玮联袂推荐! 城市变迁,运命无常,青春的记忆,市井的暖色与喧哗……在作者笔下,一切都有温度和烈度,令人动容。——金宇澄 朴素平实的表达,背后是长久温暖的注视。善解方程的路老师,一样善解人意。——蔡崇达 物理老师的世界里不仅是浩瀚宇宙,也同样牵挂着人间烟火。理性与诗意相互托付,我愿也坐在路明老师的课堂上。——张玮玮 《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描述记忆里依稀烙印深刻的青春,隐藏在斑斓日光之下的都市生活的真实面貌,以及在生命之上对生死的揣摩和思考。 作者路明是一个心思敏感的纯理工男,身为大学物理老师的他并没有单面宇宙、力学和方程式,他内心的宇宙包容着对生命万物的细细咂摸和品读,平凡烟火里的动人韵致在他的笔下朴实动人。 世上*神秘也*深刻的一件事就是:生活。在路明的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像宇宙一样奥秘深邃的生活。 本书简介: 韩寒监制【ONE·一个】APP人气高赞作者路明首部作品集 【ONE·一个】APP三周年重点推荐品 方程式下的烟火人间: 相爱的万有引力,岁月的熵增原理 #所有的相遇和离别,不过是瞬间的波涛# 我不知道, 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个粒子轰击了另一个粒子, 一个波经过了另一个波, 抑或是一个量子态纠缠着另一个量子态? 在操场奔跑的岁月、坐在后排的兄弟、念念不忘的姑娘、说不出口的告白、面目全非的道路、极力挽救的时代风度、脱不开的死亡命运…… 路明将目光悬在时空上方,看着这人事变迁,在物理世界里宇宙的无限奥秘让人着迷,生活是宇宙的一部分,这里同样有着让他着迷感念的五味纷呈。 少年的成长、城市的变迁、命运的无常,在一个大学物理老师的笔下被百般咂摸品味,延展向更广域的沉思。 《奔跑的时光》里,一个在跑道上用拙劣的演技去换得掌声的少年,因为一个女孩的诚实与包容,他蜕变成了一个爱上跑步的人,但是曾经因为侥幸虚荣没跑完的五千米永远都不能跑完了…… 《女神》里,那些在社会边缘讨生活的人群体,她们的背后都有着怎样的遭遇,而她们为了生活而从事的行业是不是应该遭到不一样的对待,一个人的品德和人格是不是能够脱离出职业被更加立体地看待…… 《一座城的烟火》里,从上海的老弄堂、石库门,烟火小城到灯火璀璨的大上海,这个城市一刻也闲不下来,这是一个城市的呼吸节奏,不能停,浮光掠影中前尘旧梦早已渐行渐远,而市井里悲喜交集的人生永不落幕…… 《与君生离别》则是一番生死思考,人是要死的,有时它来得迅疾,有时它来得缓慢,结局在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写好,所有的“下一次”都是一场未知的挑战,命运总会安排一场接一场的离别…… 作者简介: 路明 物理学博士,大学教师,健身教练,资深背包客。 自幼习作,文章发表于黑板报、《少年文艺》、《收获》、AppliedPhysicsLetters、「ONE·一个」App等。 文质朴素,行者无疆。 目录: 序一起走过的日子 Part1每个少年心里都住着一头狮子 奔跑的日子 坐在后排的兄弟 金刚 差生 练练风尘 女神 Part2那该死的浪漫 关于浪漫 青梅竹马 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 睡不着 情书 醉酒序一起走过的日子 Part1每个少年心里都住着一头狮子 奔跑的日子 坐在后排的兄弟 金刚 差生 练练风尘 女神 Part2那该死的浪漫 关于浪漫 青梅竹马 名字和名字刻在一起 睡不着 情书 醉酒 敏敏和阿柴 双十年 Part3一座城的烟火 弄堂 弄堂上空的鹰 曹安路 一根教鞭 老男人 一座城的烟火 外婆 Part4谢谢你走过我的生命 守恒率 有一种战争注定单枪匹马 与君生离别 许先生 再见,总有一天 后记每一个星星照亮的原野——致星野小朋友 这个秋天的名字 序:一起走过的日子 刚记事的时候,爹决定让我背点东西,锻炼记忆力。 他问我:“背π还是背诗?” 我压根不知道什么是“派”,什么是诗。歪着头假装想了想,说:“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爹念一句,我跟着念一句。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 我摇头晃脑地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背“春眠不觉晓”,背“蟑螂吃水清兮”,后来才知道那是“沧浪之水清兮”。如今我常常想不起昨天刚看的论文,《木兰辞》倒是张口就来。大概是内存被占用太多,又舍不得清理。 爹是中学语文老师,有一房间的书。娘说,爹是镇上第一个拥有书房的人。娘还说,爹是个穷教师,脾气也不好,可她就看中爹一点——爱读书。每个月工资一到手,爹就拉着娘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一趟就花去大半。换了别家的媳妇该跳脚了,可娘说,爹挑书的样子最迷人。 我常溜进爹的书房乱翻。这一排是文艺理论,那一排是古典诗词,有一个柜子里都是些外国名字,从尼采、昆德拉到杜拉斯、阿赫玛托娃。我最喜欢书桌边上那一箱古典章回体小说,《隋唐演义》《三国演义》《说岳全传》《水浒传》……一本接一本读下去。“林冲风雪山神庙”那段,我独忘不了林教头“却把葫芦冷酒提来慢慢吃,就将怀中牛肉下酒”。有一回家里吃白切牛肉,我偷偷藏了一块,半夜在被窝里偷偷地啃,一边遥想林教头的风姿,不觉昏昏睡去。第二天一早人赃俱获,收获一顿 暴打。还有一次,我找出本贾平凹的《废都》,翻了几页吓一大跳。 心想不好了,爹居然看这么流氓的书,要不要去告诉娘? 四年级时跟爹娘去北京玩,我吵着闹着非得带上一本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老师说了,这是名著。我在候车室看书,在火车上看书,跟天安门合影时还在看书,恨不得对周围每个人嚷嚷:“快看呐,这儿有位红领巾在读名著!”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装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最后我放弃了,实在读不下去。许多年后读到她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才明白不是江郎才尽,而是另有苦衷。 初中部的图书馆只对教师开放,我用爹的名义去借书,然后上课偷偷看。教数学的老孙头气急败坏地找到我爹:“看看你儿子,一节课被我没收了三本。”爹安慰了一番老孙头,回家把书扔给我:“臭小子,品位还不错。”那次借的有狄更斯的《双城记》、雨果的《九三年》。隔了几天,爹铁青着脸回家,二话不说,解下皮带就抽。我一边嚎一边想,不该去借那本《金瓶梅》啊。 初二那年,我喜欢隔壁班的花花。花花作文写得好,每回她的文章都被贴在橱窗里当范文。出于一种小孩子好笑的“相爱相杀”的心态,我发誓要写过花花,让她注意到我的存在。于是我刻苦钻研《初中生作文选》,没用;钻研《高中生作文选》,没用;接着是《少年文艺》《故事会》《萌芽》……还是没用。绝望之际,我找到了一本《文化苦旅》。如同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作文脱胎换骨——平均每千字要惆怅四次,掩卷沉思三次,潸然泪下两次,问苍茫大地一次。老师们都惊叹了,这个傻头傻脑的男生,原来是如此一副忧国忧民的心肠。 毕业前,最后一次,我的作文贴在橱窗里。那是一篇藏头文,每段第一个字连起来是“杨花花我喜欢你”。班上最笨的小孩都读懂了,可是花花不懂。 高一暑假,正逢法国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西班牙6:1大胜保加利亚,最后仍惨遭淘汰。赛后我百感交集,写下了一篇观后感,大概叫什么“伊比利亚地黄昏”。我用尽一个十六岁少年所能想到地所有华丽辞藻,写满了深情押韵的句子。我非常得意,然后打算寄给《新民晚报》。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确定应该投给体育版还是副刊,想了半天,最后决定:两边都投。从邮局回家地路上我特别兴奋,觉得自己大概要出名了。忽又苦恼:要是两个版面都抢着要怎么办?好像得罪哪一边都不太好。 从那天起,每天下午三点一过,我就坐立不安,心神不宁。 好不容易盼到了邮递员地身影,我一把抢过报纸,先翻体育版,再翻副刊,心情便暗淡下来。 直到世界杯结束,法国队拿了冠军,还是没能在报纸上找到我的名字。我忘不了那种无望的等待,像极了暗恋的滋味。 高三迷上了金庸古龙,没日没夜地看。现在想来,我爹敢于把《情人》《洛丽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放在书架上任我取阅,唯独把一箱武侠小说加了锁,真是知子莫若父。书是同班一个绰号Strong的男生借我的。两人一下课就比划“龙象般若功”“黯然销魂掌”,自比“北萧峰南慕容”。我俩约定高考后去少林寺挂单学拳,Strong考砸了,我就没好意思提这事。多年后偶遇Strong,抱着十个月大的女儿,戾气褪尽,无限温柔。 要填志愿了。语文老师劝我报复旦中文,班主任物理老太怂恿我考交大物理。我喜欢文学,但物理成绩好像也不错。那天物理老太把我叫出教室,告诉我考复旦的推荐分是5分,而交大有10分。我失眠了,辗转了一整夜,最终决定接受交大的招安。几天后志愿表交上去,语文老师痛心疾首,一声叹息。我不由悲哀地想,是不是哪怕交大的推荐分只高半分,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跳进这座山神庙?理想、兴趣,说穿了就是这么不值钱。我魂不守舍,无心复习,语文老师的叹息在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我的文学梦算完了,科学梦还得从头做起。 纪伯伦说,我的心曾悲伤七次——忘了是第几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高考后,我封存了一箱闲书,打算老老实实当一个理科男,做理科生该做的事。我做题,抄实验报告,熬夜看欧冠,在教室后排昏睡,去校门外的黑暗料理撸串,在喧嚣的小网吧亢奋地CS,肆意挥霍着大把大把的时光。偶尔去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室,从《旅行者》翻到《舰船知识》,从《电影世界》翻到《人体摄影》,《足球世界》下面压着本《婚姻与健康》,我不会告诉你我是奔着“夫妻夜话”栏目去的。很久没写出像样的文章,每周一篇的随笔戛然而止,厚厚的一册摘抄本也成了没用的玩意。我笑自己,你没那么才华横溢,也没那么多愁善感。再不需要书写什么,也再不需要抒发什么,四种音调的“我草”足以表达我所有的情感。 2007年夏天,我在陕北支教。没课的时候,我爬上高高的塬顶。天地苍茫,大风从鄂尔多斯高原浩荡南下,带着沙粒的质感。云朵在大地上投下影子,掠过千沟万壑,像一尾尾鱼。人们在大地的褶皱里挖了几眼窑洞,拉扯出几块旱田,便在这穷山恶水中生存了几千年。此地贫瘠,然向学之风炽热。单看窑口贴的春联,那字句,那笔画,足以令我这个所谓的博士生汗颜。 放羊的杨老汉喜欢讲古。他饶有兴致地告诉我,这一带向来是兵家重地,小范老子(范仲淹)打西夏,杜松将军打漠南蒙古,不知死了多少人。1934年,老谢(陕北红军将领谢子长)的部队,也在无定河边打过几个大仗哩。 “无定河?”我脱口而出,“是那‘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无定河?” “是哩。沿着河往上游走,便是那赫连勃勃大王建的统万城,也叫赫连台的。”他低头叹息:“只剩下一截城墙,几眼窑洞,没啥看头。” “无定河边暮角声,赫连台畔旅人情。”好久不背诗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一颦一笑还是那么销魂。 支教结束后,我背上行囊,一路西行,去追逐那些唐诗中的地名。搭货车,坐摩托,蹭拖拉机,跟着转场的牧人骑过马,夜晚找个加油站搭帐篷。大漠孤烟,废墟落日,我行走在日复一日的苍凉里。那些埋在心底的诗句,被一个个古老辉煌的名字唤醒:凉州、阳关、玉门关、居延、轮台、楼兰、交河、走马川、丁零塞…… 独自面对大块的空间和时间,除了笔墨,无以排遣。我买来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默写诗词,记录感想。写满了,又买第二本,最后竟是七本满满的行路笔记。 二十五天后,我站在通往吉尔吉斯斯坦的吐尔尕特口岸,风尘仆仆,形同乞丐。向西,是喀喇昆仑山和兴都库什山的莽莽群峰;向北,是李白的故乡碎叶城;往南,是阿里无人区。我该回去了,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长风几万里,吹疼我的脸颊。这是我真正的成人礼,是我迟到的少年游。 想起了支教时,有个小男孩对我说,将来他要当作家,要把名字印在书上。他蓬头垢面,穿着一双好笑的红色塑料拖鞋,是他姐姐穿剩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认真倔强的表情,多像曾经的自己。 原来从未忘记。 回来后,我去看望高中语文老师。告诉她,失去的东西我会亲手拿回来。 我重新拿起了笔,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在独自醒来的清晨,一个字一个字地找回自己。这些年,一直默默无闻地写着,直到201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开始在“ONE一个”、《文汇报》等媒体发表文章。有人夸我小有成就,有人批评我不务正业。这些都与我无关,写作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再是那个捧着《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少年,不再在乎别人的眼光。就像跑步,只专注于自己的步伐,不管路边有没有人为你鼓掌。 年少时的记忆,像相机的底片,只感光,不留影。随着光阴流逝,岁月沉淀,一张一张洗出来。 我知道,我的第一张底片是这样的: ——背π还是背诗? ——诗。 后记:这个秋天的名字 这些年,在写字的同时,我没有停止过挥洒汗水。 我剃干净胡须,穿上运动装备,跑步、打球、徒步。混在你们中间,假装还是个少年。 青春是一种耗材,就像电池、硒鼓、轮胎,挡得住岁月如刀,挡不住命运的冷笑。 我不再超负荷训练,不再跟自己斗狠,不再在肌肉颤抖行将崩溃之际,用最后的力气吼出“再来一个”。我对自己说,悠着点,慢慢来。 我拒绝硬地路面,只在塑胶跑道上跑步,像个老年人那样认真地去热身。 我不再正面带球杀向篮筐,而是扎根内线,老老实实地背身单打。 我的登山包扔在角落里,静静地积灰。 我有多眷恋,就有多清醒;我有多倔强,就有多明白——我已经老了,不再是当初的少年。 曾经为了追求肌肉,一天吃十个鸡蛋,两个月后,胆固醇指标超了三倍。加上长期熬夜和不爱吃蔬菜,心脏偶尔会罢工。 曾经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挑战半马,跑是跑下来了,膝盖严重受损。 谁都想当流川枫,急停跳投crossover一条龙上篮引爆全场。 要不是拖着两条伤腿,谁愿意吭哧吭哧干赤木刚宪的活。 三年前的安纳普尔那大环线,在暴雨中滑下山崖,腰椎严重受伤,无法重装徒步。 一身的伤痛,是岁月辗压过的痕迹。 所以我不能像你们那样,肆无忌惮地去练,去疯,去野。这是33岁和23岁的区别。 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归根到底是你们这帮狗日的。 这本书,写给我心中的少年。他一直不甘心,迟迟不肯说再见。 他怪我那些年书看的太少,酒喝的太少,打过的架太少,摸过的姑娘太少。每看一部青春电影,他都气愤地跳出来指责:没裸奔没堕胎没当众表白,你的青春是被狗吃了吗? 可是青春啊,怎么过都是虚度,怎么折腾都是辜负。 那天听到一首老歌,一下子愣住,半天回不了神。 谁也赢不了,和时间的比赛。谁也输不掉,付出过的爱。 我在健身房挥汗如雨;我卡位、抓篮板、背身单打,用勾手回敬对方的挑衅;我全力冲刺,肩膀上挂着五公斤的风;我找了个退役拳王教我打拳;我背起登山包,重新出发。 不再跟自己较劲,只是单纯地喜欢流汗的感觉。 同样的,我所写的这一切,不过是出于热爱。 这本书出版后,我会停笔一段时间,阅读,旅行,运动,静下心来,慢慢地积淀。不再写那些青春往事,不再重复自己,也不会重复别人。 我可以心安理得地老去了。 再见,心中的少年。 你好,老男人。 试读: 奔跑的日子 那时以为十公里是多么漫长,跑下来才知道不过如此。 其实十年也不过如此。 一次次越过起跑线,再也不是当初的少年。 那是我中学时代的最后一届运动会。 当时我瘦成一根竹竿,体育成绩不值一提,只有长跑还拿得出手。体育委员拿着报名表拉人,各个项目都有人报了,唯独男子十公里还空着。 忘了是被谁怂恿,还是为了一个无聊的赌注,一时热血上头,我跑! 那时我十八岁,豪言壮语说得那么容易。此前我最多跑过五千,不知道剩下的五千米意味着什么。我有点后悔,可放出的话又收不回,临阵退缩会被狐朋狗友们笑死。放学后我一个人在操场练,十几圈下来,像死掉一样。我喘着气,仰面躺倒在塑胶跑道上,看着天渐渐黑下来,身上的汗慢慢地凉了。 运动会最后一天,男子十公里是压轴。我在起跑线热身,身边的十几位选手个个如狼似虎。四百米跑道,发令枪响。第一圈第二圈,我紧咬牙关,保持在第一集团;第五圈第六圈,我小腿灌铅,呼吸困难;第七圈第八圈,肋下剧痛,虚汗淋漓,不断被人超越;第十圈,我仿佛挣脱了极点,开始加速,在全场一浪高过一浪的喝彩中,从第九位一路追到了第二位。 第十三圈,我像一只中枪的鸵鸟般猝然倒地。蜷着腰,抱紧小腿肚,那是抽筋的症状。两位担任卫生员的姑娘赶紧冲上来。 我用力挣脱她们的手,大声喊:“别管我!还能跑!” 我艰难地起身,一瘸一拐地跑出五十多米,以一种英勇就义的姿态再次倒地。这一次,我没有再拒绝姑娘的搀扶,在她们的臂弯里,在全场的掌声中,光荣退场。 赛后,班主任专门表扬了我的“拼搏精神”,组委会给我颁发了“公平竞赛奖”。我捧着奖状和校领导合影,一脸尴尬。 这事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没敢告诉任何人,中途加速的战术是设计好的,倒地的动作是练过的,甚至最后的五十米也是装出来的。表演成功了,效果远超预期。我出尽风头,走到哪儿都有人指指点点,不止一位学弟学妹把我的“事迹”写进作文里。 在他们的笔下,我成了“坚持不懈”和“虽败犹荣”的代名词,甚至和奥林匹克精神挂上了钩。可我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岂止是难过,简直从心底里看轻了自己,认清了自己不过是个虚荣又虚伪的人。尤其是,我对不起那两位姑娘,她们冲向我时,表情是那么关切。心事成魔,无处诉说,一口气堵着,哭不出来。 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人在做天在看”,就是自己骗不了自己。 一天,回家的车上,有人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其中一位扶起我的姑娘。此后我们经常坐同一辆公交回家。从简单的寒暄,到渐渐地熟络。那天她坐在我身边,我看着她拉开天蓝色的书包,雪白的手指剖开了金黄的橘子,然后抬头朝我一笑,皓齿明眸,一树花开。她永远都不知道,此刻我木讷的外表下,掀起了怎样的波涛。 她递给我一瓣橘子,似乎不经意地问:“运动会那次,你是装的吧?” 我脑子嗡了一下,脸涨得通红,嗫嚅道:“你……你怎么知道?” “扶你的时候,看见你的脸上有过一丝笑意。” 她用轻轻的一句话,炸掉了我残存的一点侥幸和自尊。公车轰鸣,路人喧哗,我听见了碉堡坍塌的声音。最卑劣的心事被她一眼看穿。我低头,汗涔涔下。 从那天起我躲着她,放了学情愿走路,或者等下一班公交回家,直到毕业。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可我羞于面对这般美好的姑娘。她像一面镜子,越是一尘不染,越照见我的污浊和不堪。 转而十年过去,有一天收到了她的信。 ××: 展信好。 你一定忘了我吧。十年不见,别来无恙。 第一次见到你的名字,是在橱窗里读你的范文。你文笔不错,有点喜欢掉书袋,字很丑。 还记得那次诗词朗诵比赛吗?我在你前一个上场,读了一首舒婷的《致橡树》,是那种拿腔拿调的抑扬顿挫。 那次比赛,大多数人是照着稿子念的,少数人背,也不过是一些短诗。你倒好,把整篇《长恨歌》背下来。你面无表情,声调平淡,可不知为何,那些诗句是如此动人。当你背到“夕殿萤飞思悄然”时,教导主任打断了你,示意时间有限,可以下场了。你扫了他一眼,接着背下去,整个会场都静默了。 比赛结果出来后,你名落孙山。但我记住了你。 那天我站在三楼窗口,看你一圈一圈地跑步。我故意找理由赖在教室不走,直到你筋疲力尽地躺倒在操场。我很想走到你身边,对你说声“加油”。犹豫了半天,还是不敢。 知道吗,那次运动会后你成了女生们谈论的焦点。有人说,“真想不到,××那么瘦,还跑那么快,拼得那么凶”,还有姑娘在你下场时哭了。我心里有疑虑,我害怕这疑虑是真的。我是多么希望你是真的拼尽了全力,摔倒只是一个意外。可那天在20路车上,你的回答,还有你的表情,让我的心冷了半截。 怎么说呢,还是欣赏你,但不是那种欣赏了。我有一点失望,又好像有点怕你。我告诉自己,你这样的聪明人,或许并不可靠。 最后一次见到你,是高考后的返校。我在车站等了你好久,手里攥着一封信,里面有我家的地址和电话。你来了,朝我点头微笑,我也笑,可我们什么话都没说。这时来了一部20路,我先你一步上车,以为你会跟上来。车开了,我看见你还在站台,双手叉在校服兜里,目光发散,神情漠然。我隔着车窗朝你挥手,身边的阿姨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可你却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你渐渐远了,消失不见。这一幕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有个声音告诉我,这是离别的剧本。 后来再没见过你。有时我会在网上搜你的名字。我知道你的专业,你的学号,你的宿舍,知道你哪年拿了奖学金,知道你所在的篮球队止步全校八强。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去你的学校找你。后来慢慢释怀,大概是成熟了吧。可是偶尔,还是会想起你。和你一起乘车回家的那些短暂时光,是我珍藏在心底的记忆。 忘了告诉你,之前我都是坐37路回家的,直接到家门口。跟你坐20路,我还得再换一部车。 最近在网上找到了一些你写的文章。真高兴,你又开始写了。希望你一直写下去,不辜负自己。 请不要笑我矫情,一大把年纪了还写这些。我要结婚了,婚礼在下个月。原谅我絮絮叨叨说了那么多,有些话现在不讲,就永远不会讲。好歹认识一场,都没有好好地告别。寄出这封信,算是对我的青春说再见。 就此别过。 没有寄信地址。 再见,亲爱的姑娘,谢谢你记得我好多年。 你不知道的是,这些年我迷恋上了跑步。我跑赛道,跑公路,跑越野。我跑过正在苏醒的城市,看见路灯一盏一盏地灭掉;我知道夕阳怎样从屋顶金光一闪,然后消失不见。约会归来我独自慢跑,嘴角上扬,跑步分享了我的喜悦;外公去世的那个夜晚,我在滂沱大雨中疯狂地冲刺,跑步承受了我的悲伤。我跑过喜马拉雅南麓的山坡,跑过祁连山深处的牧场,跑过巴丹吉林腹地的沙漠。我从不参加任何长跑比赛,对我来说,跑步是一个人的事。 跑步是孤独的运动,可以想很多心事。跑着跑着我会突然加速再加速,直到瘫倒在地,看天空黑下来,像一床黑色的被子盖在身上。 我跑了几百个十公里,企图用更多的里程去覆盖那个遥远秋天的下午。没有观众,没有掌声,我想象着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偶尔跌倒,偶尔扭伤,我知道没有一双手会扶起我。那一天,抽筋来得猝不及防,小腿仿佛被鞭子狠狠抽打。我疼得满地打滚,然后狂笑,笑出了眼泪。我突然明白了当年的表演有多拙劣。 那时以为十公里是多么漫长,跑下来才知道不过如此。其实十年也不过如此。一次次越过起跑线,我再也不是当初的少年。 渐渐地,我由木讷变开朗,由羸弱变强壮,由自卑变坦然。 我已不再是那个虚荣而狡诈的中学生。跑步教会我的是自律,是克制,是不放弃,是死磕到底。汗水无法洗刷过去,汗水却如同溶洞滴水,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找到节奏,调整呼吸,享受肌肉的酸痛。然后冲刺,风在耳边呼啸,发梢在空气中燃烧。 可我知道,无论再跑多少圈,再流多少汗,都回不到十八岁的操场,去跑完那剩下的五千米;拼尽力气,也不能穿越数十年的时光,来到你的面前。 情书 真心对一个人,不让她受伤害, 也是一种修行。 1 她要我老实交代,自出道以来,祸害了多少姑娘。 我嘻嘻笑着:“你数数,上海有几所大学?” 总之忘了一开始为什么喜欢她,大概是缺个上外的。 2 那年夏天她毕业,任职于某奶粉公司。 烈日当头,天天跑市场调研,具体工作就是记下该品牌奶粉在各家商场的价格及位置。我能做的,就是路过某商场时,顺便替她记一笔。 有天大鱼来上海,饭后我拉着他去商场找奶粉柜台。 我告诉大鱼,认识一姑娘,快搞定了。 大鱼呆掉:“还没搞定你就去看奶粉了?” 3 她很腼腆,吃了我好几个提拉米苏,还不准我送她回家。 那时我在准备一个光伏项目的考察报告,在青海省玉树州,要去几个礼拜。 出发前一天,我和她约在一家咖啡馆。二楼没什么人,投影幕布放着施瓦辛格的《终结者2》。 电影放完,我发现她的脸色很奇怪,两只手死死揪着衣角,像是在竭力忍着什么。 一滴泪流下脸颊,又是一滴。她开始哭,嗷嗷的。 从没见过一个貌似文静的姑娘会这样哭。本能告诉我,该出手了。 于是我抱住了她。她徒劳地挣扎了几下,鼻涕眼泪糊了我一脖子。 其实我早想好了,从玉树回来就向她表白,送她冰川下的雪莲花。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终结者2》居然看出《泰坦尼克号》的效果。 雪莲花可以省下了。 第二天,她没来送我。她说受不了这样的离别。 4 荒凉的高原,稀薄的氧气,阳光耀眼冰冷,雪山庄严永恒。 我看见经幡在风中招展;我看见羊群啃着石头上的日光;我看见二十五亿块刻满经文的玛尼石筑起信仰的高地;我看见身患绝症的藏族老阿妈磕着等身长头,执意要死在朝拜的路上,她的笑容,像穷山恶水中绽开的雪莲花。 结古寺里,我点亮了两盏酥油灯。老喇嘛仿佛看透了我的心事,用生硬的汉语告诉我:“真心对一个人,不让她受伤害,也是一种修行。” 5 巴颜喀拉山的风雪之夜,车差点栽下悬崖。一块石头死死卡住后轮,救了我和司机的命。 这里是无人区,没有信号,海拔四千六百米。 八月的夜晚,随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气温骤降到零下十度。惊魂未定的我们穿上了所有能穿的衣服,依然冻得瑟瑟发抖。 远方有车灯刺破漫天风雪,是一辆大货车。 我跑到路中间,挥舞着外衣大声呼喊。 灯光越来越刺眼,丝毫不见减速。我甚至看清了车窗里两张漠无表情的脸。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大货车溅起一地雪水,从身边擦过。 那一刻,心比雪更冷。 当这条路还叫唐蕃古道的时候,就以土匪出没闻名。夜车司机从来只求自保,不敢轻易停车。 吃干粮、跑步、做俯卧撑,拼了命让身体热起来。你无法想象,两个奄奄一息的人,居然在来来回回搬石头,为了不被冻死。 高原耗尽了我们的体力,瘫坐在雪地里,感觉体温一点点在流失。 更糟糕的是,随时会把狼群引来。 我努力回想一切让我觉得温暖的面庞,不让自己绝望。意识渐渐模糊,如风中飘摇的酥油灯。我用力咬自己的手,让自己清醒片刻。然后掏出只剩半格电的手机,用冻僵的手指按下几行字,算是遗书吧。 不知何时我沉沉睡去,醒来时风雪已经停歇。乳白色的晨雾弥漫了静谧的山谷,远处山坡上有黑点移动,那是觅食的野马群。 一夜暴雪,让“富饶青色的大山”巴颜喀拉成了一座雪山。 一辆从囊谦开来的巨型卡车,擎天柱一般,把我们的车拽了上来。 重新发动,才开出一百多米,司机停下了。路边的栏杆破损扭曲,谷底有招魂幡飘动。司机说,这里死过人。 差一点,我就化作经幡一座。 后来我问她:“那天为什么哭?”她说看到T800被沸腾的钢水吞噬,害怕我也会这样消失在风雪中。 6 她常抱怨,上了坏人的当,不该那么轻易嫁人。 那天她看着狗血的电视剧,气不打一处来:“看看人家,求个婚多浪漫,姑奶奶呢,连封情书都没收过。” 我很无奈:“好吧,给你看样东西。” 我翻出一部旧手机。熟悉的开机音乐,闪烁的蓝色屏幕。 ××,要是能活着回来,我就娶你。——2008年8月15日5点26分 与君生别离 生命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 过了长亭,还有短亭,出了阳关,还是阳关。 那时我小学四年级,杨约五年级。 我俩在同一个作文兴趣小组,我叫他小哥哥。 杨约一头卷发,眼睛大大的,很秀气。我注意到,他的嘴唇是紫红色的,像一嘟噜桑葚,嘴角有颗痣。 杨约作文写得好,还去市里参加过比赛。是他跟我讲回文诗;是他让我读“石室诗士施氏”;他会用“青翠欲滴”形容天空,用“葱管”形容女孩的手,用“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形容凶巴巴的女老师。 我很崇拜他。 有一回,兴趣小组的老师读了我的一篇作文,里面写到一个“瓜子脸”的女孩。下课后,杨约严肃地跟我讲,女孩应该是“鹅蛋脸”,那些妖里妖气的女人才是“瓜子脸”。 还有一回,小伙伴们在踢球,他独自坐在操场边,神情落寞。看见我,他好像高兴了一些,指指胸口,笑着说:“这里动力不足。” 后来我才知道,杨约有先天心脏病,不能上体育课。 那天下午,校园里响起了刺耳的鸣笛。我无心上课,隐隐觉得不安。 那天放学我没见到杨约的身影。听说他在班上突然昏倒,老师赶紧叫救护车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了。 过了几天,学校来了一对中年夫妻。他们走进五年级一班的教室,收拾杨约留下的课本和文具。 女人一边整理一边抹眼泪。男人眼睛血红,凶巴巴地对我们说:“看什么看?” 他们走了。 女人好像不肯走,好几次一屁股坐在地上。男人用力拉扯着她。那么大的男人,背个那么小的书包,我们都觉得很好笑。 那天,路过五一班教室。阳光依旧明媚,角落里,有个课桌空空荡荡。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死亡。 死亡,永远停留在那里。停在五年级,停在十一岁。 乌黑的卷发,大大的眼睛,紫红的嘴唇,嘴角有一颗痣。 很多年后的一天,街上走来一群小学生,叽叽喳喳的,好幼稚。我猛然想起,杨约走的时候,也是这个年龄。 可为什么每次想起他,总是小哥哥的模样。 2 他是个混混。 可即使班上最正派的姑娘,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看的混混。 我们这帮男生,还整天蘸着自来水把头发弄成郭富城样的中分,他第一个剃了板寸。走在校园里,青皮刺眼,英气逼人。 我们敞开校服双手脱把骑自行车,自以为帅得很,他已经跨着摩托风驰电掣,后座是一个戴墨镜、永远不笑的姑娘。我们偷偷研究生理卫生课本,揣测祥林嫂“第二天没起来”的道理,他已经弄来成套的港版《肉蒲团》《绣榻野史》《巫山艳史》。 真叫人丧气,怎么玩都是人家玩剩下的。 同样的墨镜,同样的牛仔服,穿戴在他身上,就是比别人有款有型。 他是全校的反面典型。旷课,作弊,抽烟,打架,门门功课不及格,身边的女孩走马灯似地换。好多家长不许子女跟他有来往。老师也不管他,让他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 我们那个学校体罚风气严重,老师唯独不敢对他动手。每次他犯了事,只能把他爹叫来。 他娘身体不好,常年卧床在家。他爹是个满身酒气的工人,到了办公室一言不发,解下皮带就抽。 他用手护着脸,一声不吭,任凭皮带一下下落在手上、身上。他爹还不解气,一脚把他踹在地上。他翻身爬起来,擦一把鼻血,斜着眼看他爹。 有一天,听人说,不好了,XX和他爹打起来了。等我赶到时,办公室里里外外已是人山人海。挤进去,见到两人在地上扭作一团。 好不容易把两人分开。他爹气喘吁吁,骂骂咧咧,扬言要回家拿刀捅了这个不肖子。他一脸血污,还是那样冷冷的表情,死盯着他爹。 那时,我们才发现,他的个子已经超过他爹了。从此,我再没在学校见过他爹。 那天我踢完球,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高高的看台上,抽着烟。过了一会儿,他的头深深埋了下去,开始抽搐。我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身边。 他抬起头,满脸的泪水。 他说:“我娘死了。” 我看见他用夹着烟的手捂着嘴,无声地颤抖。我伸出手,放在他的肩头。 好一会儿,他抹了抹眼睛,对我笑笑说:“你走吧。别让班主任看见你和我在一起。” 从此,我和他有了微妙的默契。眼神交汇,无言一笑。放学后,他让我抽他的烟,骑他的摩托,看他的《肉蒲团》。他向那帮混混朋友介绍:“这是我兄弟。人家读书好,跟我们不一样。”我也知道了许多猛料,比方上个月那场斗殴是谁挑起的;比方高中部某某女生,其实是黑社会老大的女人;比方班上最一本正经、最嫉恶如仇的团支书,去年给他塞过情书。 初中毕业,我离开了小镇。 那时日子过得慢,车马邮件都慢。 起初几年,还能听到一些他的传闻——如何在镇上称王称霸;如何出面摆平了一场厮斗;如何搞了黑社会老大的女人,被打得死去活来;如何拖着一条伤腿,远走他乡。 往后的日子,渐渐没了他的音讯。 过年回家的时候,团支书告诉我,XX死了。 我愣了:“怎么会?” “唉,他爹后来中风,半身不遂,他回来一边打工,一边照顾他爹。还谈了个女朋友,比我们小一届的师妹。谈了两年,差不多该谈婚论嫁了。 “这小子光要钱,不要命。在那个喷漆车间,没日没夜地加班,也不好好吃饭。年底查出胃癌晚期,一个月不到就走了。太惨了,小师妹哭到不行。” 我不敢相信,即使团支书的眼中有泪光闪烁。 这么彪悍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跟老爹对打,跟老大抢女人,天不怕地不怕。在我们那压抑漫长的青春期,他是一尊邪神。不是说大反派都不容易死吗?不是坏人的生命力特别旺盛吗? 我忘不了那个逃课的午后,他向那帮混混朋友介绍我,一脸骄傲的表情——这是我兄弟。 3 大年初七的早晨,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是小豆的妈妈。 小豆死了。 几年前我做过一阵临终关怀志愿者,在第六人民医院的骨癌病房。 我们的社团起步不久,所谓临终关怀,主要是陪绝症病人聊聊天,逗逗乐子,找机会鼓励几句。 第一次踏进骨癌病房。四张病床一字排开,几位老人躺着输液或是睡觉发呆,露出的一截手臂像风干的木头。家属低着头坐在床边。空气里弥漫着药水的味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说话。 那种安静叫绝望。 仿佛来到了噩梦里,又像闯进了墓地。 我们懵了,茫然不知所措,说话都结结巴巴的。准备好的话题完全不起作用。从病人到家属,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你。随便应付了两句,便把头扭过去。 我们落荒而逃。 护士叹了一口气,说:“你们去找小豆吧。” 小豆在隔壁病房,正靠着床看一本《读者》。刚见到我们有一点害羞,聊着聊着就热络起来。 小豆很开朗,也很爱笑,笑着笑着主动把鸭舌帽摘下来,给我们看他的光头。 那年他十四岁,皮肤很白。 小豆不好意思地说:“因为老憋在病房里,晒不到太阳。” 小豆家在安徽农村,一年前查出了骨癌,几经辗转来到了六院。做了手术,取出一段骨髓。目前在接受化疗。总共十次,已经做完了八次。 问小豆:“化疗疼不疼?”他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说:“疼啊,每次化疗结束,麻药一点点退去,疼,撕心裂肺的疼,疼得想死,马上死。可那时连爬到窗口的力气都没有。过了两天,等有了力气,也就不那么疼了,不想死了。” 他又笑,仿佛在说别的事,或是别的人。他一笑,旁边的病友也跟着笑。小豆的妈妈别过脸去,把削好的苹果浸在温水里。 我们聊了很久,聊小豆的老家,聊上海的物价,聊大学生活。 我们添油加醋地说起大学里的奇闻轶事,小豆的嘴都合不拢了。“啊!真的假的?”“啊!怎么会这样的……”我们说:“小豆你要快点好起来哦,你肯定会好起来的,以后来上海上大学,还要在上海的大学里谈恋爱。” 说这话的时候,我觉得有一点残忍。然而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我们的职责就是鼓励病人,哪怕是虚妄的鼓励。 临走前,小豆问我要号码,一笔一画地记在了本子上。 他说:“我好想看看大学的样子。” 我花了一礼拜时间,拍遍了上海的大学,还拍了好多校园情侣。可是当我拿着洗好的照片来到病房,小豆的床已经空了。 护士说:“小豆回安徽老家了。”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小豆的消息。 我不知道小豆为什么没有做完剩下的两次化疗,他不是一个怕疼的孩子。小豆有我的号码,却从没来过一个电话或是短信。 或许,他已经好了吧? 在宇宙中,漂浮着无数黑洞。它们是巨大恒星坍塌的产物。引力之强,连光都无法逃脱,所谓“黑”;吞噬一切物质,所谓“洞”。在黑洞的附近,时空被强大的引力场扭曲,那里,是时间的尽头。 霍金讲过一个故事。 Bob和Alice是两名宇航员,也是一对情侣。他俩接近了一个黑洞,Alice的助推器失控了,她被吸入了黑洞的引力势井。Alice飞向黑洞的边缘(视界),越接近视界,时间流逝得越慢。Bob看到,Alice的动作越来越慢,她向Bob回头微笑,那笑容慢慢凝固,最后完全定格,像一张照片。 而Alice面临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在引力的作用下,她感觉自己飞向黑洞的速度越来越快,最终被巨大的潮汐力(引力差)撕裂成基本粒子,消失在最深的黑暗中。这就是生死悖论。Alice死了,可在Bob眼中,她永远活着。 其生若浮,其死若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终有一天,Bob会明白,Alice是那么勇敢。她忍受着身体的剧痛,为了在失去知觉前,在被黑暗吞噬前,给心爱的人留下一个微笑。 4 外婆老说她小时候的事——家里穷,她父亲又嗜赌,寒冬腊月,输掉了家里最后一床棉被。 外婆那时还是个小姑娘,她穿上所有能穿的衣服,盖着仅剩的两床被面,蜷成一团,瑟瑟发抖。 从小到大,外婆给我做了无数的棉衣棉被。 一次次,她去店里挑棉花,选布料,送到她放心的老师傅手上。 长大后,我不愿意盖她做的被子,太沉,压得透不过气,哪有羽绒被轻软舒服;也不愿意穿她做的棉袄,活像个土财主。这时外婆又开始唠叨她小时候的事。我不耐烦地打断她,烦死啦,耳朵要起茧子啦。 外婆越来越糊涂。 有一次,她半夜起床,穿戴整齐。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哦,看错时间了。 一开始,家人还以为她只是老糊涂。后来情况愈发不对,拖着她去医院检查。很快确诊——阿尔茨海默症,俗称的老年痴呆。 一天,外婆神秘地拉着我,小声讲:“明明啊,樟木箱里还有一床被子,外婆帮你藏好的。不要嫌重,冬天盖了暖和。”我眼泪快掉下来。那床被子,去年起她已经交待过我五遍了。 人的记忆是一座废墟,新的遗址覆盖了旧的。大脑的退化是一个加速的不可逆过程。她先是忘了前一分钟有没有锁门,忘了早上有没有吃药,接着忘了昨天买的报纸,忘了上个月做过的检查,忘了去年的春节聚会,忘了外公去世在哪一年。 终于,她睁着困惑的眼睛,问我:“你是谁呀?” 那一刻,我觉得天塌地陷。 从前的外婆已经不在了。 我回到房间,大哭了一场。 我这才明白,在她最后一次认出我,最后一次唤我名字的时候,我亲爱的外婆,正在和我告别。 人不是一下子死的。人是慢慢地死的。 现在,她还记得我妈、两个舅舅,也还认识照片里的外公。 往后,这些全都会忘记。医学对此无能为力,我们能做的,就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点一点,忘了自己。像一场交响乐的最后乐章,乐手们在黑暗中依次谢幕。到后来,舞台上只剩下一把孤独演奏的小提琴,如泣如诉。 是那个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 来时是个孩子,走时也还是个孩子。 我一直在等,等待奇迹发生,等外婆再清醒一次,叫我明明。 一次就好。我一定会拥抱她,告诉她,被子我都收好了,会好好照顾自己。还有,我是多么爱她。 5 早年看韩剧,老有这样的情节:女主角查出绝症,男主角追悔莫及。 我在心里骂:呆子,好像你不知道她会死一样。每个人都是身患绝症的病人。 不是吗,在我们抵达世界的那一刻,结局已先于我们抵达。 一辈子,会遇见那么多人。有些人刻骨铭心,仿佛命中注定;有些人只是萍水相逢,后会无期。 我们相信有下一次,相信永恒,相信天长地久,却忘了,生命是一场接一场的离别。过了长亭,还有短亭,出了阳关,还是阳关。却还是,潦草地告别,胡乱地分开,不经意地走散。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所有的人都会离开你,就像你会离开所有的人。从无尽的黑暗中来,又回到无尽的黑暗中去。在这转瞬即逝的光阴里,谢谢你走过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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