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证推理与言语理解/博士论丛》编著者胡健。 逆证推理 (abductive reasoning) 这个术语是由美国符号学家皮尔斯 (Peirce) 首次明确提出的。他早年区分了三种不同形式的逻辑推理:演绎 (deduction) 、归纳 (induction) 和逆证 (abduction) 。演绎推理的特点是能够维持真理,即给定前提为真、且推理规则运用无误,结论必然为真。然而,演绎并不能推导出新的发现,因为所有的结论都已经蕴含在前提中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事实的某些已知特征出发,推导出更多事实或所有同类事实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