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书单 荐书人简介 魏磊杰,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厦大法律评论》《现代法治研究》常务副主编,《政治与法律评论》《法律书评》编委会成员,兼任重庆大学经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研究兴趣为国际法与国际政治、转型中国的法律与国家治理。迄今,在《读书》《国际政治研究》《学术月刊》《开放时代》《公共行政评论》《法律科学》《人民日报》(内参版)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约50篇,出版专著1部,编/译著18部,代表作品:《法律东方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版)、《大国协调及其反抗者》(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以及《看得见与看不见的光:21人16国域外疫情观察日记》(当代世界出版社2020年版)。 题记 业已过去的二零二零年,注定将会是在历史上留下诸多印痕的一年。上半年,或许与多数法律人一样,大半时间隔离在家,然与多数法律人不一样的是,其间既没有造就太多论文,更没有过多参与网络空间中围绕疫情而展开的各种争辩,而是将多数精力放在《21人16国域外疫情观察日记》一书的组织撰写上。作为一部疫情时代的域外生活体验史与诸国疫情防控对比史,从十月中旬出版至今,此书引发的诸多关注,业已证明了在这一特殊时期中它的“横空出世”所蕴含的特殊的教育价值。下半年,国内疫情和缓,在繁杂的工作与为学之余,方才真正有暇翻看几本非“专业”的闲书,虽可谓东鳞西爪,但选择阅读之时潜意识中似乎仍具有鲜明的指向性:要么传统中国,要么与当代中国直接相关的国际政治议题。这场突如其来而又难言何时会真正终结的疫情,不仅很大可能不可逆转地推动既有国际政治权力格局的更张,而且更大可能会永久性地影响甚至重塑域内外诸多知识人的思维模式。未来二三十年,无论之于中国还是之于整个世界,都可能是一个孕育莫大变迁的时代,作为身处这一历史时空的新士人,无论是能躬逢其盛,还是会遭逢更严酷之挑战,通过阅读,更为深入的了解并进而理解生于斯长于斯的这片土地,或许都是必要且必需的。 魏磊杰的书单 《何谓中日战争?》 [日]纐缬厚 著,申荷丽 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01 何谓中日战争?中日战争是怎么回事?在作者看来,日本晚近形成的中国观,乃是解读中日战争诸面向的一种另类但却更具诠释力的视角。在西势东渐的大时代背景下,总体上,此等中国观是日本士人将西方文明等级论在东亚的照搬与复制,而这进而径直决定了从甲午以降该国大陆扩张政策的基本构造:在深感与欧美对抗力不从心时,为了尽早消除相对于西方列强的劣势感,日本需要对更“弱者”的亚洲诸国进行侵略与殖民;只有确保这样微妙的“对称性”,日本才能努力维持“国民”精神上的平衡。 同样,也只有主要立基于此等视角,才能更好地解释日本为何一直不肯正视侵华战争历史,一直笃信没有“败给”中国,而只是“投降”于美国的潜在促因。在本人看来,作者对此等促因的系统分析,最为出彩,也最具有说服力。虽然囿于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内战”与“冷战”二元构造使得彼时的中国丧失了对日本追责的机会进而也相应近乎永久搁置了清算日本军国主义的机会,但时至今日日本仍旧拒绝认真反思战争仍可主要归结于根深蒂固的国民心理:日本在近代化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对中国的歧视感,使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败给“弱者”中国这样的现实;慑于美国的“强大”而投降这一看法,反而一直成为战后日本人对美国的认识。“败给了美国”,是与肯定战后的日本直接勾连在一起的,而对此加以否定,就会引发从根本上对战后日本的发展方式持怀疑态度的立场。 《欧亚大陆与三大文明:王赓武谈世界史》 黄基明 著,刘怀昭 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20年11月版。 2 谈世界史,绕不开欧亚大陆,更具体地说,绕不开沿着欧亚大陆的边缘,三大延续而又显著的文明:在西亚、北非和南欧这些相邻地区率先发展起来的地中海文明,毗邻印度洋并向东延伸到南中国海的印度文明以及处于这一大陆以东并波及太平洋边日本诸岛的中华文明。三大文明彼此之间不同的构造,直接塑造了世界近代历史的演进轨迹。印度文明与中华文明,因几千年来,一直缺乏海上对手与之抗衡,所以,其统治者往往立足于大陆践行一种“自卫性”的权力运作模式,而几千年来地中海主要海权力量之间展开的一场场无情的争霸则孕育出了一种“进犯性”文化,这种文化产生了要将其他陆地与海洋全部纳入自己掌中的帝国。可以说,肇端于五百多年前的这场跨洋性扩展彻底改变了三大文明之间的相互关系:当斗争从地中海扩展到大西洋,使那里成为第二个地中海。欧美控制了这个地中海,而这个地中海又逐渐控制了整个世界。直到今天,地中海文明仍旧继续为世界其他地区确立新的系统规范,整体上全球性仍是海洋性的。 序言开篇便呈现此等全球性框架,王赓武先生意在彰显海权主要是美国式的“攻守兼备”型海权之于全球霸权的重大意涵所在。英国之所以输给美国人,是因为缺乏大陆作为纵深之地,纯粹的海上力量永远难以为继;而美国能够赢得冷战,也是通过将苏联牢牢限制在大陆之上令其窒息。当历史得到适当诠释时,过去能对我们如何把握现状产生莫大的影响。既然与美国一样,中国亦为海陆两栖国家,且业已成功地在陆上实现了强势,既然中国是唯一可以提供且自身愿意提供另类选择的地方,提供一种可以与现时盛行全球的地中海海洋文明相抗衡的政治文明,那么他客观就需要在海上也要建立起自己在全球的一席之地。阅读这本微言大义的小书,感悟很多,这或许是最深彻之感悟。 《从“天下”国家到民族国家:历史中国的认知与实践》 王柯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3月版。 03 如果说赵汀阳的《天下体系》一书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性,它意在通过“重思中国”、激活传统以建构一种中国版的世界观,让“关于中国的思想发展成为关于世界的思想”,来最终解决“世界仍然是一个非世界”之问题,那么王柯这部《从“天下”国家到民族国家》则更多地着眼于“天下”在历史中国的流变与实践。前者在很大程度上侧重于“新天下主义”之于未来中国乃至世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侧重于“论”,而后者则更多聚焦于“天下主义”对于传统中国的影响与塑造,侧重于“史”。“史”“论”结合,两部著作接力阅读,或许可望最大限度地理解“天下”——这一中国古典思想的最佳代表——之于古今的宏大意涵。 此书前后大体读了三遍,感触颇多,深刻处大体有三:其一,此书真正阐释清楚了这一核心问题:中国的多民族国家思想究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还是汉族这个中国最大的民族集团后来的肆意解释?其二,传统中国的“帝国建构”与“国家建构”其实并行不悖。在“多重型天下体制”模式中,中华王朝尽管对“中国”以外民族集团采取的政策皆以“羁縻”为主,但对进入“中国”内部的异族,则会制造各种条件,开始“夷狄华夏化”过程。前者造就了彼时天下秩序的稳定,但却为国家时代的边疆危机埋下伏笔;后者当时遭遇强烈抵抗,然却为后续民族国家之巩固奠定坚实基础。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当年实行“改土归流”的西南地区,正是中国今天社会最为稳定之民族地区。其三,辽、元、清之类的所谓“征服王朝”所以会建立“多元型帝国构造”或“多元型天下体制”,乃是出于一种难以言明的政治需要。面对人口数量相差悬殊、文明差异巨大的事实,为对汉人进行统治,征服王朝除了导入中华王朝传统的方式以“华”治“华”外,都会将民族地区与“中国”隔离,实行他们本民族传统的政治与文化制度,以期达到牵制汉人,进而长久维持政权之目的。理解了这一点,便可有望更为全面与深入地理解晚近以来不断出现于西北边疆地区“认同危机”之肇端。历史往往充满吊诡。“多元型天下体制”造就的广土众民,可谓清帝国“留下”的最大一笔政治遗产,然这也同时意味着,这笔遗产并非坐享之福那么简单;承继这笔遗产,就必须迎接一系列的严峻挑战。 《阿拉伯“革命”隐藏的另一面》 [法]埃里克·德纳赛 等著,王朔、周谭豪译,中信出版集团2020年5月版。 04 2011年春天,北非和中东爆发了大规模民众示威,引发了一系列国家政权的崩溃,这便是事后为国际舆论所津津乐道的“阿拉伯之春”。然十年之后,连串示威或“革命”明显未为区内带来更为繁荣和安定的社会环境。有的政权频频更替,有的陷入分裂、常年内战,还有的经济发展继续缓慢,人权及民主状况更恶于以往。“阿拉伯之春”为何最终沦为了“阿拉伯之冬”?如何看待这场历史性跨国运动的遗产及其所带来的启示?或许这本由8个国家23位学者通过实地调查合作完成的旨在揭示这场“革命”内幕的著作,可为我们提供某些切中肯綮的答案。 “阿拉伯之春”沦为“阿拉伯之冬”,在一定程度可以说是失败的民主实验。这并不是说民主不值得追求,也不是说阿拉伯文明与民主无缘,而是说这场所谓“革命”的经验值得深刻反思。一方面,本国的民主条件:从马格里布到马什里克很多国家的国家能力相当薄弱,许多社会底层由宗教组织或部落宗族控制,一旦发挥粘合剂作用的强人政治松动或垮台,宗教派系或部族的冲突就会台面化,加速国家的分裂,民主便更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国际势力的介入:这场风暴的“自发性”、同时性和来自国外迅速坚定的支持,彰显出了谁才是主导这场涉及多国之“离岸革命”的幕后黑手。虽以推翻独裁专制、输出民主为名,然实际上只是在谋求本国的地缘政治利益,根本不是真正关心当地民主体制能否与何时建立。典型的例证是,这场“革命”仅仅涉足那些在宪法上自称是“共和国”的国家,而对各君主国却只造成了轻微影响。这不禁会令人产生如此疑问:难道那些阿拉伯君主国的人民,就不能和那些阿拉伯共和国的兄弟姐妹一样,拥有享受“民主之春”的权利吗? Roberto Sirvent & Danny Haiphong, American Exceptionalism and American Innocence: A People’s History of Fake News—From the Revolutionary War to the War on Terror, Skyhorse Publishing 2019. 05 两位作者开宗明义地指出,一个人如果在意识形态上坚持信奉美国乃是世界上一种例外、优越、文明、施行教化的有益力量,他就不可能再做一个坚定的女权主义者、反种族主义者抑或追求和平的社会活动家。这是一本可谓惊世骇俗、掷地有声的著作,一本刚刚问世便引发诸多热议与好评的著作,一本意图对主流叙事发起挑战并欲求为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世界提供崭新智识基础的著作。两位作者指出,从两百多年前独立战争直至晚近的反恐战争,假新闻是美利坚帝国统治者传播的唯一一种新闻。自从被告知美国是世界上一股为善的力量,人们就暴露在这种假新闻当中。这种新闻声称,奴隶制是过去的事情,美国人民并不是真的生活在被盗窃的土地上,打仗是为了传播自由和民主,监狱能保证人民的安全,警察能服务和保护人民。因此,美利坚帝国各式媒体渠道所报道过的“新闻”只有一种,即昭示美国例外主义和美国清白的新闻。而这本书将有望证明,这一切都是假的。 两位作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展示美国例外主义和美国清白论叙事如何协同运作,深深嵌入本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诸种管理机构的构造之中,以服务于白人至上主义、帝国、资本主义以及美国战争机器的。他们想要为读者装备一套工具,以定位、批判和拆除美国例外主义和美国清白论这两种意识形态,不能让它们继续蒙蔽历史记忆、政治理解以及争取社会正义的斗争。虽然此等深刻的解构主要是展示给美国本国读者的,更多的是美国学者与社会活动家在遭逢种种严酷的现实而自发对“昭昭天命”神话与美国卓异论的自省与反思,但对于中国当下的知识分子而言,此书蕴含的教育与“除魅”意义可能更大。道理很简单,西方中心主义与本土的自我东方主义往往是彼此强化的,东方的知识分子在同化他者过程中往往容易扮演西方共谋者的角色。而观念之觉悟,乃不折不扣的最后觉悟之觉悟。 John Quigley, Soviet Legal Innovation and the Law of The Western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06 目前比较法研究的现状在多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冷战时期的政治需要?在两极世界的余波中,一旦这样的必要条件减少了,我们的学科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冷战走向成熟之际,还是柏林墙倒塌后发展至今,比较法学者们关于冷战对他们自身学科之影响的认识都非常幼稚。比较法去政治化的后果尤其令人不安,因为冷战一直伴随着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传统建立全球法律霸权的历史时刻。有鉴于此,如果我们希望对自己的批判性理解保持一个可接受的水平,那么就有必要重新思考冷战这一时代大背景对比较法产生的深刻影响。 在此书中,作者将冷战视为一种更广泛的知识生产体制,将比较法学科的变革理解为资本主义与其替代方案之间朝底竞争的结果:敌对双方的对抗与碰撞,最终促发了法律的改进与创新。本质上,所谓“冷战”就是两大阵营在世界范围内展开的意识形态竞争。在此等“争取人心”的时代构造下,西方社会内部诸多实质性的法律改进,并非(或主要不是)内在自生的,而往往来自于所谓“敌对阵营”的“挑战”:西方世界劳动法、刑法、国际法、家庭法、福利法等领域的变革,甚至美国废除种族隔离,大体上皆可被归因为苏联事先提供了强有力的替代方案而使其深受“刺激”甚至“倒逼”使然。 “冷战”构造几乎深刻影响了晚近以来的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人类学等诸多社会科学,从这个视角进行“再政治化”的发掘与清理,西方学者业已贡献了诸多成果。而奎格利教授这本聚焦冷战对法律之影响的作品,可谓其中难得一见的翘楚之著。 Jedidiah J. Kroncke, The Futility of Law and Development: China and the Dangers of Exporting American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 07 1738年,富兰克林为《宾夕法尼亚公报》撰写了一系列题为“孔子的道德箴言”的社论。在这些社论中,他颂扬了儒家政治才能的各个方面,并声称中国的传统道德哲学是“抵达智慧的完美巅峰所必需通过的大门”。与此同时,杰斐逊在构想他对美国未来的愿景时,他希望从中国法律中发现“帝国稳定的重大秘密”。对他们而言,中国的宝贵经验值得美国正在形成的共和主义价值观所借鉴。然而今天,中国可为美国法律改革提供借鉴的观点如果不被嘲笑,也会招致怀疑。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认为中国法律是知识和制度自我反思的潜在场域,而晚近以来的美国人,尤其是美国法律人,则认为中国是完全相反:它只是美国法律输出的潜在场域。被作为既定事实的是,美国法律不仅是美国成功的基础,而且是所有国家能够并且应该接受的公理。简言之,美国不会向其他国家学习:它只是甚至永远都是法律知识的输出者。积极的法律东方主义为何最终转向了消极的法律东方主义,正是此书的切入点与问题意识的促发点。 在作者邝杰教授看来,这种坚持不懈的传教士式的布道“信念”,只是美国自我认知的表达,此等认知往往忽视甚至径直忽略对其他法律输出国的真正理解,进而造就一系列徒劳无功的所谓的“美法东进”运动。“尽管现代中国是个其未来与我们自己的未来交织在一起的复杂、不断发展的国家,也许现在要比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复杂,但当唯一的问题是中国如何向或不向我们学习,而不是我们能向中国学到什么和如何学习时,这种复杂性就会屈从于简单解释。”此等论断,与络德睦《法律东方主义》一书的整体基调异曲同工。可以说,纵观全书,作者对于中美法律交往史的系统梳理以及最终论断,本质上依循的仍是一种法律东方主义观念流变史的脉络。不可否认,有些段落的铺排与论述,显得过于琐碎,理论的提炼与整合也稍欠精致,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此书可为《法律东方主义》提供更多的知识背景铺垫,两本接力阅读,可望最大限度地理解法律在形塑中美两国彼此认知过程中所扮演的核心角色,进而可能获取更大的智识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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