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金融系统从业人员的腐败行为,是我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的危险因子。近年来,金融系统披露的诸多“大鳄”令人咋舌。在媒体上镜率比较高的有: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前董事长朱小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贿赂达数百万港元,并违反规定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涉嫌“贪污巨额资金”,而跟着他涉案的人员多达40名……此外,在各级银行分行长、支行长中以及金融机构总经理中,过失或犯罪落马者为数亦不少。在为暴露出来的金融高管“前腐后继”的行为扼腕悲叹之时,善良的人们不禁要呼吁:坚决打击商业贿赂、职务犯罪,莫让金钥匙成为金镣铐!必须记住:管内永远比管外重要,制度永远比技术重要,预防永远比补救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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