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对于个体发展、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国家进步的重要作用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背景下,对世界其他国家学前教育体制进行比较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揭示出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模式和未来趋势,对于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与发展学前教育具有重要价值。 霍力岩等专著的《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下)(精)》是对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 学前教育对于个体发展、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和国家进步的重要作用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背景下,对世界其他国家学前教育体制进行比较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揭示出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模式和未来趋势,对于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与发展学前教育具有重要价值。 霍力岩等专著的 《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上下)(精)》是对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基于对比较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的广泛参考和综合运用,本研究形成了从问题出发,经由指标体系构建、对象国家选择、描述各国各项指标、解释各国各项指标、并置各国各项指标、比较各国各项指标,形成研究结论并落实到提出政策建议共九个环节的研究路径;基于对世界权威教育政策体系和学前教育指标体系的广泛参考和综合运用,建构了包括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与功能,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学前教育师资建设体制5个维度的指标体系;基于对典型性、可借鉴性和搜集信息的相对完整性等因素的综合考察和反复筛查,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和印度四国作为研究对象国。基于自主研发的研究路径、指标体系等,本研究对四国学前教育体制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并在形成较为系统的比较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今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比较研究(上下)(精)》第一是对四国学前教育性质、地位与功能模式的分析。从学前教育的性质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可以划分为两种模式:其一,学前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并实行一定形式的免费措施,如美国、英国和印度;其二,学前教育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政府补助与家长交费相结合,但不直接实行学前教育免费,如日本。与此同时,无论实行哪种模式的国家,均普遍重视且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和教育性,学前教育作为国家的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受到诸多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如美国、英国和日本。从学前教育的地位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两种模式:其一,学前教育已经被纳入国家学制系统并作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与奠基阶段,如美国和英国;其二,学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被纳入国家学制体系但独立于义务教育系统来推行,如日本和印度。发达国家在把学前教育正式纳入或部分纳入国家学制系统并作为或基本作为义务教育组成部分的同时,均普遍重视且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的规模与质量问题,出台多种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举措保障学前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如美国、英国;发展中国家正在寻求通过国家主导的大型学前教育项目,使其覆盖尽可能多的弱势群体,从而提高社会的现实生产力并为未来储备高质量的劳动力,如印度。从学前教育的功能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均有较为一致的认识和表述。多数国家均把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做好入学准备和帮助妇女就业作为其共同的基本功能。与此同时,一些国家有着自己关于学前教育功能的新认识和新做法,如学前教育被认为是辅助弱势群体、建立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如美国、英国和印度;学前教育被认为是反对社会排斥、建立全纳型社会的有效途径,如英国。越来越多的国家由于认识到学前教育具有同时可以满足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倾向于从学前教育之对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的多重作用来认识学前教育的功能,并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和阐释。 第二是对四国学前教育办学模式的分析。从学前教育的办学体制和机构类型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三种模式:其一,办学主体身份多元、机构类型多种多样的模式,如美国和英国;其二,政府举办与扶助私立结合、机构类型双轨并行的模式,如日本;其三,办学与项目密切结合、机构设置灵活便民,如印度。与此同时,无论实行哪种模式的国家,均普遍重视且越来越重视中央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控制和影响,出台诸多法律法规和实际举措规定和引导多种办学主体的办学方向、规范程度和社会效果,如美国、英国和日本。从多元主体办学的具体特点看,美国和英国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虽同属办学主体身份多元、机构类型多种多样的模式,但在具体做法上呈现出不同特点。美国的特点是:各州自主办学,公立机构和私立机构相辅相成;多种机构类型,满足各种实际需求。英国的特点是:保教融合,举办主体并行;机构种类多样,3~4岁儿童接受免费教育。美、英的不同模式说明多样化和差异性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办学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也同时说明,国家在办学主体资质、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弱势群体救助等方面的引导上作用明显,如美、英近年均出台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举措。 第三是对四国学前教育管理模式的分析。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学前教育管理权限的分配上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三种模式:其一,中央主导的管理模式,以印度为代表;其二,地方自主的管理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其三,中央与地方均权的管理模式,以英国和日本为代表。而总的来说,无论哪种模式的国家,都在通过各种方式越来越多地加强中央政府对于学前教育的管理力度或影响力度,并且这种管理力度或影响力度的效果已明显显现。如,学前教育由各州自主管理的美国,其政府主导的全国性大型学前教育项目————提前开端,不仅对美国全国范围内的学前教育事业影响巨大,而且为世界上不少国家如英国和印度所仿效。从学前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权划分上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两种模式:其一,单一部门主管、多个部门合作模式,以英国和印度为例。其中英国近年来在这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缩小主管部门职责口径,依法推进部门合作;印度则以项目为导向实施合作管理机制。其二,两个部门主管模式,以日本和美国为例。其中日本采取双轨并行模式,由文部科学省和厚生劳动省分别负责教育和保育事务;美国采取单轨衔接模式。总的来讲,明确学前教育管理主体,协调学前教育各相关部门的分工与合作,并加强教育与保育的融合,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选择。 第四是对四国学前教育投入模式的分析。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分担模式看,本研究所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以下几种模式:首先,中央为主、地方配合模式,以印度为例;其次,中央与地方联合模式,以美国为例;再次,地方为主、中央扶持模式,以日本为例。从学前教育中央财政投入的主要方式来看,公立学前教育中央财政拨付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拨付负责国家举办的大型项目的经费,另外一种是中央政府通过地方政府对公立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的二次拨付。从非公立学前教育的财政资助方式来看,一种是国家直接对非公立学前教育机构提供资助,一种是国家通过教育券等方式补助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还有一种是国家通过金融手段补助弱势群体和私立学前教育机构。从学前教育经费来源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三种主要模式:其一,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要来源的模式,如英国和印度;其二,通过财政投入、家长缴费和捐赠补助多方筹集学前教育经费的模式,如日本;其三,政府、家庭与社会投入并重,渠道多样化的模式,如美国。而总的来说,无论哪种模式的国家,中央财政投入越来越多地成为学前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并通过经费投入的倾斜度和力度影响本国学前教育。著名的美国提前开端项目、英国确保开端计划以及全球最大的早期儿童发展项目————印度儿童综合发展服务项目都是由政府投入经费的国家大型学前教育项目。从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已经建立了完整规范的财政投入预算制度,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设有关于学前教育特别是针对学前教育项目的专项财政预算,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程序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进行预算编制和公布。如英国、美国和印度的中央政府每个财政年度均有关于学前教育项目的专项财政预算。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变化趋势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近年来均纷纷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人力度,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预算总额与实际额度均呈现持续递增态势,而且投入重点越来越多地向国家主导的大型学前教育项目倾斜。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主导的大型学前教育项目经费的显著增加导致了国家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上的明显增长。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的变化趋势看,多数国家都有倾向性、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论是总量还是针对个别项目,财政投入量都有所攀升。从财政投入总量来说,英美两国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断攀升,一直保持领先的势头;印度对儿童及儿童教育的财政预算的比例也逐年加大;日本政府幼儿园经费投入呈递增态势。而美、英、印三国对本国的提前开端计划、确保开端计划和儿童综合发展服务项目的拨款亦逐年递增。总之,充足的财政投入量保障了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第五是对四国学前教育师资建设模式的分析。从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定位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其一,明确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公务员系列或享有公务员同等地位与待遇,如日本;其二,幼儿园教师依据法律法规具有公务雇员的身份,即公务员兼雇员身份,如英国和美国;其三,幼儿园教师以项目工作人员的身份参与学前教育项目的工作,如印度。而总的来说,无论是纳入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具有公务雇员身份的人员还是大型项目的工作人员,都与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签有工作合同,政府能够在工作合同的范围内保障他们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从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即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和社会地位普遍高于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幼儿园教师。同时,一些国家幼儿园教师享受同中小学教师一样的工资待遇,社会地位普遍较高,如日本;一些国家公立学前教育系统的幼儿园教师工作环境、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相对较高,如美国、日本;一些国家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最低工资问题正在受到国家政策和法规的重视,如印度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提出解决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最低工资问题,英国不断提升对儿童学前教育保育事业的重视程度,学前工作者的工资水平相应有了明显的提高。从幼儿园教师培养和资格制度看,本研究聚焦的国家在教师培养和资格制度方面的做法和要求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在教师培养方面,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多种类型师资培养机构共同承担的开放性培养模式,以日本为例;第二种是以项目为导向的培养与培训一体化模式,以印度为例。在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方面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依照法律法规将幼儿园教师纳人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制度系列,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属于此类;另一类是国家没有将幼儿园教师纳入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制度系列,不同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对幼儿园教师的具体资格要求不尽相同,如英国。而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都在近年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或实际举措提高教师资质水平。从幼儿园教师的在职培训看,本研究所聚焦的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在职培训模式,较有代表性的有四类,第一类是以法律保障教师在职进修权利,灵活多样的在职进修模式,如日本;第二类是重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多套培训方案的在职培训模式,如美国;第三类是满足学前教育需要与教师自身发展并重,开放多样的在职进修模式,如英国;第四类是以项目为核心,循序渐进的在职培训模式,如印度。但总的来讲,重视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并且将在职培训与职前教育和教师任用等相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多数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 在对美、英、日、印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主要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之后,本研究对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趋势进行了研究、分析与概括。第一,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独特功能与综合价值,通过各种法律法规明确学前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教育性,并通过各种实际举措保障与提升学前教育的地位;第二,政府通过承担实际职责以有效手段引导和影响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并使之服务于国计民生;第三,明确学前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加强学前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促进学前教育各相关责任部门在学前教育工作中的通力合作;第四,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尤其是通过制定和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和逐步增加国家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从而使得财政投入成为学前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第五,明确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身份、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通过职前高质量的培养和在职可持续的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质量;第六,国家举办大型的、长期的学前教育项目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进步。这些特点为加快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应对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更好地保障和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在概括出四国学前教育体制的主要模式和未来国际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些共同趋势后,本研究从六个方面讨论了四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经验带给我们的有益启示,亦即提出了六条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性建议。分别是:第一,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重视学前教育的价值与功能;第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第三,明确政府主体地位,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管理;第四,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第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第六,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践行教育起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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