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男性主编朋友,是固执的以貌取人论者,当其招聘、面试女员工时,年轻美貌排在第一要素,人称其为酷爱loli的怪叔叔。他自有逻辑,比如美女能提供赏心悦目的工作环境,美女比丑女和才女自信,心态也更健康,适合与时尚人群打交道;而高学历高智商的非美女是他反感的,如果有人推荐打扮土气的女博士什么的,他会翻脸拉黑,更别说以女权主义与之理论了。 也许一个男性有权力挑选女性时,选美的心态是不可避免的,有些领域还高调地把“隐性”前提公之于众。日前成都某区招募女城管,便要求应聘对象是年龄18岁以上、23周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必须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还有一点是女城管要在26岁下岗。面对公众质疑,负责人解释是为树立城市窗口形象,体现柔性执法的魅力。他大概同样认为化着淡妆,穿戴统一的高跟鞋、折角帽、头饰的“广场妹妹”能提供一道美丽的风景,在劝导小摊贩时更能以柔制刚。女性的特质被运用得如此微妙,甚至有“保鲜期”,26岁以上的女城管就不温柔美丽了?好笑的是小摊贩也有不吃软的,反过来对“广场妹妹”说:你们不过是吃青春饭的,别太卖力了。 作者: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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