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理论与实践出发,针对出让土地供应商品房、划拨土地供应保障房的住房用地二元体制产生的房地产市场困局,提出以按年征收土地出让金方式供应公共租赁房用地,赋予公共租赁房与商品房完全相同的产权,以利于市场参与主体依托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金推动其产业化发展。如此,既能以市场方式而非行政方式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又能改变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的收支结构,构建起地方政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动力机制,在节约地方政府财力并可改善税源结构的前提下更有效地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对于原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下需要住房救济的弱势群体,地方政府可以以租金补贴方式,更灵活、更有效地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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