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主席把我军的光荣传统高度概括为:“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服务人民是我军的立军之本、胜利之基、力量之源,继承发扬服务人民的光荣传统,是党和人民的要求,是保持人民军队性质的需要。 “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南昌、秋收、广州三大起义诞生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的**支人民军队。在人民军队创建之初,毛泽东就明确提出“为人民打仗、为工农阶级而战”。经三湾改编,把支部建在连上并确立了官兵平等的原则,实现了旧军队向新型人民军队脱胎换骨的转变,其后毛泽东在上井冈山时制定了“三大纪律”,1928年1月提出了“三大任务”。朱德、毛泽东井冈山会师后,工农革命军改称工农红军,并宣告红军“以帮助工人、农民及一切被压迫阶级得到解放为宗旨”。《古田会议决议》明确规定了红军要树立为人民打仗、为人民建立革命政权的无产阶级思想。1944年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又明确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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