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自觉认识和深刻把握,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深刻地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全面地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主要任务等,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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