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题是论述国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本书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阐述国家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其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方面所应发生的变化。 本书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职能问题”的主要研究成果,是由课题组组长夏禹龙研究员和课题组成员胡振平研究员、周罗庚研究员、谢维俭副研究员、冯莉助理研究员共同撰写的。在研究过程中,参考了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著作和论文,其中引用较多的做了脚注,其余的则列入书后的参考文献。有的学者,如周建明研究员,还在观点和资料方面提供了具体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书不是全面地论述国家的职能,而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当前中国的现实情况,阐述国家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在其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方面所应发生的变化。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发展既首指经济发展,又包括社会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也要以经济发展为其物质基础,但是在当前,更要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本书 阐发的重点则放在社会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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