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
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失灵,又能在一定
范围内弥补市场失灵;既能减少政府成为社会
矛盾焦点的概率,又能较好处理市场不能或无
力处理的问题和矛盾。本书围绕这个命题从中
国公民社会组织研究兴起的背景与公民社会组
织的发展环境谈起,就公民社会组织与政治体
制改革、政府体制改革、市场经济、政治文明
建设的关系,现代社区建设与发展,村民自治组
织的建设与发展以及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制度
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和论证,提出政府
与公民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是形成新型合作治
理模式的重要标志,民主治理是政府依法行政
与公民依法自治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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