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遏制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势头,迫切要求构建新的分配理论。 《公平分配的实现机制》围绕“公平”原则,构建“四次分配”的新理论,突破了“二次分配”论和“三次分配”论的局限性,把视野拓展到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分配领域,认为公平分配的目标需要通过四次分配才能真正实现: 一次分配,又称初次分配,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这是公平原则在初次分配中的集中体现: 二次分配,又称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调节的过程,适用的公平原则是均衡: 三次分配,是对公共服务或公共品的分配,适用的公平原则是均等: 四次分配,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捐赠和慈善,适用的公平原则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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