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下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对中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开展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进行了理论与实证的分析,通过参照国际社会关于人权教育的理念与框架以及其他国家在执法人员人权教育方面的实践,在分析中国目前人权教育,特别是执法人员方面的人权培训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建构中国执法人员人权教育方面(包括目标、内容、原则、方法等维度在内)的框架体系。 《和谐社会下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diyi章介绍了国际社会关于人权教育的理念和框架,特别是联合国对于人权教育的鼓励和推动以及执法人员人权教育的内涵和范围。鉴于人权教育对于提升人权意识和观念,形成人权文化的重要意义,从1993年世界人权大会开始,联合国提出开展人权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并随后制订了“人权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和其后分阶段的“世界人权教育方案”。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作为现阶段世界人权教育的重点内容,受到了极大重视。《和谐社会下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中的执法概念是在广义上进行的界定,涵盖了国家的行政、司法、法律监督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贯彻实施法律的全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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