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宪法与封建法》研究的主题是17世纪的英国人如何看待自己的过去。当时英国的宪政思想作为对其历史的信仰,建立在其古代与惯常的普通法的基础之上。在16和17世纪,zui重要的历史研究方法之一是研究法律——每个国家所表现出的历史观部分地是其法律的产物,也因此又反过来影响自己的历史。在厘清17世纪英格兰的历史观与法律研究的关系并指出其政治内涵的过程中,波考克展示了18世纪更为哲学化的研究方法是如何奠定其历史背景的。 英国是“宪政的母国”,首创了司法陪审制、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两党制和文官制;英国的宪政发展是漫长的,它是diyi个摧毁专制政体的国家,但也是zui后建立民主政体的国家之一;英国是保守的,引用习惯法和古代法律是政治较量中的惯用手段;英国又是灵活的,关键时刻不惜邀请外国君主驾临不列颠,赶走专制国王。可以说,英国是供宪政考古的博物馆,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很有价值的东西。本书是研究英国宪政史的力作,对于我们全面、深入理解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过程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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