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各级行政机关都依照条例要求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并出台相应的保密审查办法,但由于信息主管部门设置阙如,审查主体单一、标准模糊,实施细则不统一,救济制度不到位,信息及时、准确、便民、安全公开的基本要求和正面价值难以得到zui佳体现。由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完善成为一个理论和现实层面的紧要命题。本书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入手,梳理、分析了瑞典、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和美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其主要特点,以及介绍我国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经验,同时对中英、中美、中俄等国的保密审查制度进行比较,通过借鉴欧美国家和我国地方政府的实践经验,在立法层面和实践层面提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完善策略。成果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保密审查实际工作者提供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践意义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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