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围绕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要求,依据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构成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分现状成因分析、主体职能定位、运行机制重构、绩效评估设计、实证检验研究等五个模块展开专题研究:分析了我国农村公共服务需求“总量大”、“动态性”、“异质性”及供给“模式单一”、“主体错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的表征及其成因;以“治理”理论、“协同论”为理论基础,对政府、自治组织、私人部门、第三部门和公民五大治理主体进行角色定位与行为优化;重构了农村公共服务的表达、决策、筹资、生产、评估和问责六大环节及其合作、竞争、制衡机制,完成了“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系统构建;从绩效评估的内涵与原则出发,提出了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评估结果反馈于农村公共服务过程;对成都市实施村级公共服务改革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与“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相印证,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成都模式”的政策建议,以一个实证研究验证了“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系统整体循环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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